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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介 书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司简介
一、 公司简介
二、 公司股东介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四、 公司经营范围
五、 公司经营优势
六、 公司合作客户
第二部分 租赁业务简介
一、 租赁业务分类及定义
二、 租赁业务对承租企业的益处
第三部分 常用租赁业务方案
一、 直接融资租赁方案
二、 回租赁融资租赁方案
三、 委托租赁方案
第一部分 公司简介
一、 公司简介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98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现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2008年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改制为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0766.26万元,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各持50%股权。经过23年的经营,公司与电信、钢铁、有色、医疗等行业的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业绩增长迅速。
2008年1月,公司完成重组改制,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公司新股东,为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提升了公司的形象与实力,为公司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公司将充分依托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品牌、资金、机构网络等资源,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开拓创新,以优质的服务与诚信的品牌为保障,坚持对客户与伙伴的承诺,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金融租赁公司。
二、 公司股东情况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成立于1950年,是以金属、矿产品和机电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为主,兼具金融、房地产、货运、招标、承包工程和投资业务,实行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1992年,五矿集团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55家企业集团试点和7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之一。1999年,五矿集团被列入由中央管理的44 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2006年度,五矿集团荣获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称号。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540亿元,在中国最大500家企业排名中列第13位,荣获中央企业第一任期考核30家“业绩优秀企业”之列。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07年世界500强企业中,五矿集团名列第435位。2008年,五矿集团荣获由中国新闻周刊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创办的“2007最具责任感企业奖”。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00亿元,由财政部全额出资,下辖26个办事处及经营部,全资或控股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东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公司、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为主业,兼营投资银行业务,并逐步拓展金融租赁、信用评级、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业务。东方公司累计接收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6640亿元资产,2006年底已超额完成国家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回收任务,帮助多家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东方公司成立以来,积极与国内外金融同业、社会中介机构在资产管理和处置、债转股、资产评估、资产证券化和企业重组等方面开展合作,先后与100余家国际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自身投资银行、金融租赁、信用评级等金融服务业务取得突破进展,成功开展国内第一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正积极稳妥地向商业化转型推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766.26万元
2、经营年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北京市工商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为无限期。
3、部门设置:租赁业务部、财务部、金融部、稽核部、总经理办公室。
四、 公司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
(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外汇借款;
(九)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 公司经营优势
1. 国有大型企业
2. 经营稳健
3. 决策快捷
4. 租赁业务品种多样化
5. 融资渠道通畅
6. 股东构成单一
7. 股东实力雄厚
8. 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六、 公司合作客户
电信行业、医疗行业等大型国有企业及资产优良的上市公司,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西京医院、浙江武警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西宁特钢、云南铜业集团、内蒙古电视台、江钨集团、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
第二部分 租赁业务简介
一、租赁业务分类及定义
(一)按会计处理的不同,租赁可以分为:
1、融资租赁
企业在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各种因素。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
(4)租赁融资额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出租人所记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二)按租赁方式的不同,租赁可以分为:
1、直接融资租赁
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设备供应商、租赁物的选择,向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2、回租赁
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设备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3、委托租赁
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二、租赁业务对承租企业的益处
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租赁业务对承租企业的益处主要包括:
1、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再融资能力;
依据:目前企业正常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融资,但由于银行对企业的授信规模往往有所限制,并且随着从银行融资规模的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会提高,不利于企业的再融资能力。
2、根据客户现金流需求,设计灵活的租金支付方式;
依据:租赁业务可以根据客户的现金流协商设计租金偿还方式,包括等额或不等额还款方式,按月、按季、按半年支付等等,并可以使用年金法或等本金法等各种计算方法,以满足客户现金流的需求。
3、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可以享受加速折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4月7日以财工字「1996」41号文发布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3款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并且该规章第六条称“本通知适用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根据该规章,企业可以选择享受或不享受加速折旧。
4、提高客户资金使用效率,使客户有较多资金保持流动状态;
依据:利用出售回租的方式,可以在不减损对自己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的前提下,加大资产的流动性,增强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5、实现母公司或关联方资金注入方式的多样化;
依据:如果某客户有资金需求,而其控股母公司或关联方有剩余资金,则可以通过金融租赁公司,以委托租赁的方式,将该资金用于该企业,并享受租赁所带来的益处。
6、合理归避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指标限制;
依据:国家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往往管制较严格,并且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利用租赁业务可以合理归避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指标限制。
7、影响客户的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支出;
依据:若客户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如上述第3条所述,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实现加速折旧,从而调节所得税支出;若客户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可以将每期的应付租金直接记入费用科目,直接抵扣税前所得,从而降低所得税支出。
8、可以实现表外融资,不影响企业的流动比率和负债比率;
依据:若客户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所采购的设备并不体现在固定资产科目,每期所支付的租赁费也不在负债中体现,而是直接记入费用类科目。
9、有效调节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结构,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依据:目前客户多数的债务为银行短期授信,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处于紧缩状态,短期授信不利于客户用于长期投资及项目,而融资租赁可以有效调节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结构,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 租赁业务方案
一、直接租赁方案
(1)直接租赁流程图:
设备厂商
(卖方)
租赁公司
(出租方-买方)
②签购买合同
③交货,付货款
②签租赁合同
⑤合同结束
④支付租金
①洽谈购买意向
承租企业
(承租方)
(2)直接租赁方案的流程说明:
1、设备厂商与承租企业洽谈初步的购买意向,并由承租人根据实际需要向租赁公司提出租赁申请购买设备;
2、出租人、承租人和设备厂商进行谈判并签署合同:承租人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与设备厂商签订供货合同;
3、设备厂商向承租人交货,并由承租人向租赁公司确认,租赁公司向设备厂商支付货款;
4、设备厂商在租期内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维修和保险等服务,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5、承租企业向租赁公司偿还全部租赁费,合同结束。
(3)直接租赁方案的特点:
1、直接租赁是比较典型的融资租赁形式,可以用于企业的设备更新和购置;涉及的主体包括承租方,设备厂商和租赁公司,也可能有担保方。
2、直接租赁可以实现合理归避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指标限制,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再融资能力;
3、直接租赁可以使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的好处,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
4、直接租赁可以设计为表外融资,不影响企业的流动比率和负债比率;
5、直接租赁可以使企业购置设备的内部审批程序简单化。
二、回租赁方案
(1)回租赁方案流程图:
承租企业
(承租方-卖方)
⑤合同结束
④支付租金
②签购买合同
③支付设备款
②签租赁合同
①洽谈合作意向
租赁公司
(出租方-买方)
(2)回租赁方案的流程说明:
1、承租企业(设备所有人)与租赁公司洽谈回租赁合作意向;
2、承租企业将自己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并签署《购买合同》和《租赁合同》;
3、租赁公司购买设备并向企业支付货款,租赁公司成为设备的所有人,而企业通过此种方式获得了所需的流动资金;
4、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又是设备所有人向承租人(原设备所有人)出租其原有的设备并签定租赁合同;
5、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租赁公司按期支付租金。
6、承租企业向租赁公司偿还全部租赁费,合同结束。
(3)回租赁方案的特点:
1、回租赁是承租方和设备卖方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形式,即承租方通过将现有租赁设备卖给租赁公司再租回使用,这种租赁形式在注重资金使用效率的经济环境下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
2、回租赁可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盘活现有固定资产,使企业有较多资金保持流动状态;
3、回租赁可以使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的好处,减少企业当期所得税支出;
4、回租赁可以使企业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抓住市场机遇创造利润;
三、委托租赁方案
(1)委托租赁方案的流程图:
集团公司或其他公司
(委托方)
⑦扣除租赁手续费及代扣代缴营业税后支付租金
⑧承租人偿清全部租金委托租赁合同结束
②接受委托人委托资金或委托租赁资产
①选定承租人
③签订购买合同
承租方
(承租方)
设备厂商
(卖方)
租赁公司
(受托方-出租方)
④签订租赁合同
⑥偿还租金
⑤支付货款
(2)委托租赁方案的流程说明
1、租赁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资金,与委托人签定《委托租赁资金协议》,并接受受托资金;
2、租赁公司与由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签定《委托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向承租人出具租赁费发票;
4、租赁公司根据《资金协议》的约定从租金收入中扣除手续费及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后,将剩余所有租金返还委托人,委托人向租赁公司出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正式资金往来发票。
5、《资金协议》及《租赁合同》执行完毕,租赁资产产权可以转移,亦可以不转移。
(3)委托租赁方案的特点:
1、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2、委托租赁可以实现集团公司或关联方资金注入方式的多样化;
3、委托租赁可以使企业享受加速折旧,调节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支出;
4、委托租赁可以使资金使用方和资金委托方二者关系清晰,便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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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日星期日0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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