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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对策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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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言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际贸易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世界各国的经济关系已从物质资源依赖型的货物贸易走向主要依靠智力资源的投资、技术、服务贸易一体化的综合经济竞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年均增长持续超过货物贸易的增长,其在总贸易中的份额也不断提高,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居民消费、缓解就业压力做出了贡献。随着中国逐渐兑现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国内服务市场将日益融入到国际市场,国内服务贸易面临的竞争也将日趋激烈。但由于国内服务产业自身的弱点,造成了我国服务贸易总量较小,内部结构不合理,竞争能力弱,发展滞后等,使得我国服务贸易与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研究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既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因此,对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全面的分析,不仅可为政府采取合理的经济政策提供客观依据,促使服务贸易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指导服务贸易的发展,减小服务贸易逆差,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实力如何?具有优势的行业有哪些?通过分析该如何制定合适的措施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这些都是本文想要探讨的问题。本文试图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进行横向与纵向的比较分析,从而结合分析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以期对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有所助益。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与评述 1.2.1 国际理论 由于主流国际贸易理论体系中没有专门论述服务贸易的内容,服务贸易理论研究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谢尔普通过考察己有的研究后得出结论:以往的经济理论家没有系统地涉足和研究这一范畴,在有关比较优势的经济文献中找不到讨论服务业的内容。甚至以某个服务性产品的事例来说明比较优势的内容也找不到。随着服务业日益成为产业进步的标志,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超过商品贸易的增长,所处地位越来越重要。西方理论界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关注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把比较优势归因于成本差异、要素察赋差异、经济规模差异、产品生命周期、技术差别、不同偏好等。他们认为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应有不同的理论基础。R·迪克和H·迪克应该是最早解释服务贸易模式的学者,他们使用显示比较优势指标分析要素察赋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对18个OFCD国家的各种RCA指标进行跨部门回归分析。结果是没有证据表明比较优势决定着服务贸易模式。菲克特库等人对此问题的研究是基于服务与商品的不同特性,由于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多数是同时发生的,提供的劳动活动一般不能储存;国际服务贸易提供的是劳动活动与货币的交换,而不是物与货币的交换;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在各国海关进出口和国际收支表上没有体现,从而得出国际贸易原理不适用于服务贸易的结论。安·赫尔曼等认为,日前用于解释货物贸易比较优势的理论,如要素察赋论,规模经济学说,技术差距与生产周期论等的适用性都有待讨论。 1.2.2 我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情况 我国对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的关注开始于90年代初,最初只是限于对西方理论研究成果的介绍性研究上。但随着我国服务业市场的逐步开放、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及GATS的签署,我国学者也加大了对服务贸易理论的研究力度。他们多从理论的角度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如李怀政(2003) 的《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现状及国家竞争优势战略》、张岩(2004) 的《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理论分析与对策》、洪晓东(2003)的《试论中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杨松华,杨春(2004) 的《对服务贸易几个热点问题的探讨》等。二是专门针对某一特定类型服务贸易行业的服务竞争力进行分析。例如黎洁、赵西萍(1999)的《论国际旅游竞争力》研究了旅游服务的竞争力、王壮为(1999)的《完善全过程服务增强医院竞争力》则对医院服务竞争力进行了研究,鲁志永(2002)的《中国银行竞争力分析与实证研究》分析了银行服务竞争力等。这类研究有比较强的针对性,研究方向比较单一,应用范围过窄。三是用数字指标来分析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这类学者多从我国服务贸易的总量、世界排名、结构比例、与别国的比较以及一些简单的指数等方面来分析我国的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情况,但多局限于一至两项经济指标分析(如竞争力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如蔡茂森、谭荣(2005)的《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李晓钟、张小蒂(2004)《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等。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本文试图对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进行横向与纵向的比较分析,从而结合分析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再找出我国服务贸易现在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充分考虑中国服务业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地位,来确定服务贸易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顺序,发挥中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并根据竞争力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我们应该着眼培养新的竞争优势,以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为导向,确定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重点,使其成为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的亮点。 2 服务贸易概论 2.1 服务贸易的概念 由于服务贸易的概念不仅仅是学者们专门讨论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性和政策性很强的问题,涉及到发展中国家及发达国家的贸易利益。因而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服务贸易的概念一直是各国争论的焦点之一。 发展中国家希望仅仅指越境服务贸易,而发达国家则强烈要求把生产要素流动的服务贸易也包括在内,甚至把服务业的国际直接投资包括在服务贸易之内。尽管服务贸易也大量涉及国家主权、文化、和经济安全等问题,但没有象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那样,几乎直接的或潜在的威胁着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稳定和安全。然而,服务贸易毕竟与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紧密相关,特别是随着产业内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内部化趋势使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之间的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服务贸易是否包含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均涉及各国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状况及各国总体贸易利益的实践问题。 最终乌拉圭回合协议把服务贸易定义为:一、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消费者提供服务。二、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缔约方消费者提供服务。三、一缔约方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通过提供服务的商业存在而提供服务。四、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也就是跨境消费,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四个方面十二个部门。 2.2 世界服务贸易的趋势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显现出经济服务化趋势,这种本质性的变化源于技术革命引发的全球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服务贸易持续增长超过商品贸易的增长,服务业、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国际投资性互动带动经济迅速增长己是不争的事实。 1980-2000年期间,服务业占GDP比重不断上升,全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升至63%,主要发达国家达到71%,中等收入国家达到61%,低收入国家达到43%。服务业吸收就业比重普遍达到70%左右,少数发达国家达到80%以上。 1999年,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服务就业劳动力占全部就业劳动力的比重平均达40%以上。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额再创新高,2000年服务贸易总额为29366亿美元,2001年为29477亿美元,2002年为31156亿美元。根据WTO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1.76万亿美元,进口1.74 万亿美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1.25倍和1.23倍。其中,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进出口分别增长1.69倍和1.45倍,发达国家增长分别为1.11倍和0.99倍,发展中国家进出口增长分别比发达国家快58个和46个百分点。但由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进口基数较大,而出口基数小,尽管出口快于进口增长,但服务贸易仍然维持逆差,不过逆差状况正在逐步改善。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2.10 亿美元,进口总额为2.08亿美元。2005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24150亿美元,进口总额为23600亿美元,欧盟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1040亿美元,位居第一,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4200亿美元,居第二位。预计,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占全球货物贸易的比重将可达50%,接近50000亿美元。 以上的每一组数据、每一份条约都显示出服务贸易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然而,相对于实践的迅猛发展,服务贸易理论研究严重滞后,迄今尚未形成统一的理论分析框架。作为对服务贸易实践的回应,服务贸易理论研究己受到国际经济学界的普遍重视。 2.3 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性 2.3.1 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积极扩大制造业领域的对外开放,抓住第三次国际制造业跨国转移的重大机遇,大力发展货物贸易,使我国货物贸易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1.76万亿美元,增长了近70倍,从位居世界第32位跃居世界第3位,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货物贸易大国。但在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们既过度支付了能源原材料消耗的成本、过度支付了生态和环境的代价和过度压低了劳动者福利,还容易引发国际贸易摩擦。我国对外贸易增长,总体上看是规模的扩张、速度的扩张、外延的扩张和数量的扩张,是粗放型的对外贸易增长方式,难以支撑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 随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服务贸易在各国贸易中的比重还将不断上升,服务贸易成为各国在国际贸易中获得实际利益多寡的关键。因此,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已经成为各国长期关注的焦点,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在世界WTO新一轮谈判以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是主要议题。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十一五”期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达到20%以上,届时服务贸易规模将比2006年翻一番。这意味着我国将努力通过发展服务贸易,来获得和货物贸易高速增长带来的同等好处,促进中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3.2 提高我国承接世界服务外包的能力和竞争力 美国著名的管理学者杜洛克曾预言:在未来十年至十五年之内,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将外包出去。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服务外包以其有效降低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特性成为越来越多企业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商业措施。由外国直接投资产生并通过境外商业存在形式、即服务外包形式实现的国际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跨境方式的服务贸易。境外服务外包也叫服务离岸外包,已经成为服务业全球化的重要表现。按照服务内容划分,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和国际商务流程外包BPO,其中信息技术外包占全球服务外包市场的60%。按照服务提供商的地理分布状况划分,服务外包分为境内外包和离岸外包,境内外包更强调核心业务战略、技术、专门知识和规模经济,重视将固定成本转为可变成本即现金流,重视价值增值。 据分析,服务外包对国内增加值的贡献是来料加工的20倍,印度500亿美元软件的出口额,给国内创造的增加值相当于中国制造业1万亿美元创造的价值。两种贸易形态,创造了完全不同的价值量,但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的代价却很小。从2006年开始,商务部组织实施了“千百十工程”,主要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并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和科技部已共同认定大连、西安、成都、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南京、济南、武汉、杭州等11个城市作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在上一轮全球制造业转移中,中国是最大的受益国之一。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的重要性,抓住全球兴起的离岸服务外包的历史机遇,采取综合的、配套的措施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转移的能力,以赢得这一场新的国际竞争。 2.3.3 加快推进工业化发展进程 我国制造业发展到了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到了需要进行设计研发创造、品牌价值创造和营销渠道创造等高端服务环节创造利润、创造附加值的阶段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对提升我国的产业层次和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抓住国际资本向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转移的历史契机,积极吸引优质高效的跨国公司,形成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先进服务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通过服务外包的“溢出效应”,有助于我国进入全球产业链的高端,在利润创造、效率提高和创新方面赶上世界水平。必须抓住国际资本向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转移的历史契机,加快我国制造业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特别要注重发展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贸易,使我国制造业尽快进入全球产业链的高端,在利润创造、效率提高和创新方面赶上和超过世界水平。 3 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3.1 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的排序 服务贸易总量是一个国家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直接体现,尤其是一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市场上占有的份额,即国际市场占有率,能够更直观地体现出其竞争力的强弱。 表1 2005年世界服务贸易的主要出口国家排名(金额单位:亿美元) 排名 国家 出口金额 占世界出口比重(%) 1 美国 3533 14.6 2 英国 1834 7.6 3 德国 1429 5.9 4 法国 1137 4.7 5 日本 1066 4.4 6 意大利 934 3.9 7 西班牙 912 3.8 8 中国 812 3.4 9 荷兰 750 3.1 10 印度 676 2.8 世界总出口额 24147 100 数据来源:wto2006年4月发布的快报 根据WTO的《1997年度报告》,1995年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前三位的国家是美国、法国、德国,分别为1895亿美元、960亿美元、805亿美元,而中国的出口额仅为184亿美元,不及美国的1/10,列居世界第16位。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服务贸易在十年中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其出口额由1995年的184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812亿美元,在世界的排名也由原来的16位上升至第8位,呈现出一种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发达国家美、英、德、法和日本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这几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到世界出口总额的37.2% ,尤其是美国,无疑是当今世界的服务贸易出口大国,无论服务贸易出口额的绝对数量,还是出口额占世界出口额的比重,中国都远远落后于该国。 3.2 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行业结构 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服务贸易可以分为13个行业,分别是:运输、旅游、通讯 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和宣传、电影和音像、其他商业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现将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按行业的进出口情况统计如下: 表2 2003-2006 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按行业的出口额(亿美元) 年份 2003 2004 2005 2006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总计 467.34 100 624.34 100 744.04 100 403.03 100 运输 79.06 16.9 120.67 19.3 154.27 20.7 93.80 23.3 旅游 174.06 37.2 257.39 41.2 292.96 39.4 146.83 36.4 通讯服务 6.38 1.4 4.40 0.7 4.85 0.7 3.53 0.9 建筑服务 12.90 2.8 14.67 2.3 25.93 3.5 13.07 3.2 保险服务 3.13 0.7 3.81 0.6 5.49 0.7 2.84 0.7 金融服务 1.52 0.3 0.94 0.2 1.45 0.2 0.66 0.2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02 2.4 16.37 2.6 18.40 2.5 12.49 3.1 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07 0.2 2.36 0.4 1.57 0.2 0.94 0.2 咨询 18.85 4.0 31.53 5.1 53.22 7.1 34.40 8.5 广告宣传 4.86 1.0 8.49 1.4 10.76 1.4 6.86 1.7 电影音像 0.33 0.0 0.41 0.0 1.34 0.2 0.52 0.1 其他商业服务 150.56 32.2 159.51 25.5 168.85 22.7 84.48 21.0 别处未提及的服务 3.59 0.8 3.78 0.6 4.95 0.7 2.61 0.6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从出口行业结构看。出口额排前三位的一直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运输,其中旅游以绝对优势占据榜首,运输服务所占份额一直处于上升趋势,2006年上半年比2003年增加了6.4个百分比,而其他商业服务则处于下滑状态,且下滑幅度较大,2006年上半年运输服务所占份额超过其他商业服务,跃居第二位。另外,有所增长的是建筑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以及广告宣传, 其中咨询服务上升的幅度最大,保险服务、金融服务 专有权利使用费、特许费和电影音像所占比例一直很低。 从表中我们可以得知,旅游和运输等劳动密集型服务占据了我国服务贸易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而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服务的出口虽有一定的发展,但与进口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处于比较劣势。 3.3 我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 所谓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计算公式为:TC=(出口-进口)/(出口+进口)。其取值范围为[-1,1], 当其值接近0时,说明竞争优势接近平均水平;大于0时,说明竞争优势大,越接近1, 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说明竞争力越小;如果等于-1,则说明该服务没有出口只有进口:如果等于1,则说明该服务只有出口没有进口。 2003-200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整体及其各行业的TC指数显示,我国服务贸易整体TC指数均小于0,处于-0.084至-0.060之间。这说明我国服务贸易总体状况处于比较劣势,同时也说明了我国的服务贸易虽然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其国际竞争力仍然比较弱。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另外, 2006年上半年与2005年的TC指数相比,负数增大。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有下降的趋势。从各行业的TC指数看,我国的传统服务业运输业的情况并不容乐观,其TC指数一直小于0,虽然随着货物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运输服务也飞速发展着,但其国际竞争力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当然,负数在逐渐减小, 这说明我国运输业正向好的方向发展。其国际竞争力在一步步提升。一直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还有保险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尤其是保险服务业以及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的比较劣势特别明显, 这说明了中国在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运输、建筑、计算机及信息服务、广告宣传的TC指数虽然都大于0,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但它们的竞争优势都比较弱小, 需要进一步开发国际市场, 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另外,电影、音像的TC指数在2006年上半年从以前的负数变成了正数, 这说明我国在弱势行业电影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并逐步地具备竞争力。 3.4 服务贸易逆差规模大幅下降         2007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速快于进口增速,逆差规模显著减少。服务贸易逆差31.4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下降44.8%。     分项目来看,有七个服务贸易项目实现贸易顺差,其中其它商业服务、旅游、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建筑服务为顺差规模最大的四个项目。2007年上半年,我国其它商业服务顺差49亿美元,同比增长31.5%;旅游顺差33.4亿美元,增长4.7%;高附加值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大幅增加,实现顺差9.7亿美元,为上年同期的2.6倍;建筑服务实现顺差6.2亿美元,同比增长82.1%。     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仍集中在运输、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等项目上。2007年上半年,运输项目逆差48.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2%;保险服务逆差43.4亿美元,同比增长15.6%;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逆差38.3亿美元,增长20.2%。金融服务逆差2.2亿美元,逆差规模虽小,但为上年同期的5.4倍,增幅最为显著。 3.5 传统行业出口大幅增加,新兴服务行业进出口保持旺盛增长态势         运输、旅游等传统行业保持较快增长,在我国服务贸易中继续占有较高份额。2007年上半年,我国旅游出口179.4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2.1%;进口145.9亿美元,同比增长27%。运输出口大幅增长,2007年上半年,我国运输出口135.5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44.5%;进口184亿美元,同比增长16.1%。旅游和运输进出口总额分别占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8.5%和28%,所占份额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新兴服务行业进出口保持旺盛增长态势,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快速增长,金融服务进口增长迅猛,通讯服务、咨询和其它商业服务进出口均保持较快增长。2007年上半年,我国咨询服务出口49.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7%,进口51.4亿美元,增长44.5%;通讯服务出口5.9亿美元,同比增长67.9%,进口4.7亿美元,增长45%。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出口增长明显快于进口,金融服务进口增速远超出口。2007年上半年,保险服务出口4.8亿美元,同比增长70.1%,进口48.2亿美元,增长19.4%;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19.5亿美元,同比增长55.9%,进口9.8亿美元,增长10.6%。金融服务进口3亿美元,同比增长1.8倍,出口0.8亿美元,增幅为15.2%。 4 中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4.1 出口结构有待调整、升级 出口结构是否合理是影响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中国总的出VI贸易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都以惊人的速度增加,在世界排名也逐渐上升,但服务贸易的绝对值和相对值都较小。1994年,服务出口收入221.04亿美元,占世界份额仅为l%,比总的出口贸易占世界份额2.9%相差50%以上,位居第22位,比总的贸易居第11位也相差甚远。虽然近几年有所上升,但还是在商品贸易之后。世界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是服务出VI的主要国家,他们都在致力改善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主要表现为提高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比重。 1980年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国家的商业性服务出VI占全世界商业性服务出口的比重分别为3%、15%、82%,1998年这一指标分别为4%、16%、80%。可见收入水平与商业服务出口呈较强的正相关。1998年我国商业性服务出口占全世界商业性服务出口的比重仅为1.8%,甚至低于1980年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另外,收入不同的国家整体呈现出运输百分比不断下降,旅游特别是其他类百分比迅速增长的结构调整趋势。而在这一整体趋势下,收入不同国家的出口结构又是大相径庭的,低、中收入国家其他类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比重偏低,而高收入国家的这一比重较高。我国作为低收入国家,国际服务贸易出口中旅游占了半壁江山,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比重偏低,这种过分依赖自然禀赋的出口结构是相当脆弱的,必须抓紧进行调整、升级。 4.2 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相对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台理。在我国服务贸易总进出口结构中所占份额最大的前三位是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2001年~2004年旅游和运输的进出口(除2003年的出口)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均超过60%,扣除其他商业服务其他服务贸易如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服务等出口所占的比重却比较低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的低附加值项目而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产业。发展速度却相对缓慢。2001年~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持续逆差。服务贸易的顺差主要来源于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而服务贸易的逆差则主要集中在运输。保险专利权和特许权服务及咨询服务等领域。近年来保险专利权和特许投资服务及咨询服务进1:3增长比较明显.比重逐年增加成为贸易逆差主要的新增来源,而其他服务行业的进出口变化不大 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主要集中在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或资源密集型服务进口主要集中在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尽管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出口也有所增加)。我国服务贸易无论是从总进出口结构看还是从各服务贸易进口或者出口的结构看,我国在国际竞争中都处于比较劣势,我国服务贸易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进行长期的结构调整。 4.3 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个世纪9O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1998—2000年服务业各行业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比重的3年平均值.超过1O%的只有房地产业.为1 3.2% :超过5% 的只有社会服务业.为6.1% 其他行业都很低 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3.3%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为2.4%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为0.2% 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为0.2% 。从整体上看 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然而于商业性存在方面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限制。尽管运输业中的海运运输和速递业务、会计服务业和分销业中的零售业已有很高的开放程度.但大部分重要的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 4.4 服务贸易立法不健全 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严重滞后。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和《律师法》等法规.但与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现有立法未成体系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仅立法层次较低 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5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分析 5.1 提升宏观经济基础,大力发展中国服务产业 5.1.1 整体推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国加入国际分工,参与国际贸易,应该根据自己的劳动生产率状况或资源禀赋优势来确定国际贸易结构。我们应该充分考虑中国服务业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地位,来确定服务贸易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顺序,发挥中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并根据竞争力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仅仅根据比较优势发展中国服务贸易,并不能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因此,我们应该着眼培养新的竞争优势,以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为导向,确定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重点,使其成为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的亮点。具体地,要改善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实施倾斜优惠政策,鼓励知识型、技术型、附加值高的服务出口,由劳动密集型服务向技术密集型服务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转变,我国要重点发展旅游服务、金融保险、咨询、电信、航空运输、专业服务、工程承包等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服务贸易,并在劳动密集型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充分利用自然垄断因素,增加输出附加值,这一对策也是与我国调整国内产业结构、促使产业升级相适应的。 5.1.2 稳步推进国内服务消费需求的结构升级。提高服务消费的比重 国内服务产业国际服务贸易是在一国服务业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在信息社会,消费需求的导向效应更加强烈。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居民对一般商品消费的比重往往较低,而对高档商品及商业服务的消费比重较高。随着人均收入的大幅提高,尽管中国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已降至50%以下,但中国居民对商业服务的消费需求还不是十分强劲,服务贸易的比重偏低。任何国家产业竞争优势的构建往往都以合理、高级的国内社会消费需求结构为基础,如果一个国家的居民消费是以商品消费为主,服务消费比重过低,或服务消费的层次过低,那么该国的服务贸易根本就不可能形成国家竞争优势。当今世界服务贸易强国的服务产业一般是首先在其国内形成竞争优势,然后才逐步走向世界的。因此,入世后中国企业和政府应依托巨大的市场需求,努力引导居民优化消费需求结构,提高服务消费的比重,为中国服务贸易国家竞争优势的构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2 加强企业管理,做好中国服务业微观层次的工作 服务业的严重滞后,影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波特在其《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国家竞争优势体现在行业竞争优势。要想提高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关键是要提高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就会为服务贸易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提高服务业的竞争力关键是服务企业自身应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培育自己的竞争优势。从波特的观点可以看出,现阶段应进一步推进企业制度改革,深化专业化分工,形成国内生产者服务的大市场,以需求带动生产,同时,还可以加强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在管理服务企业时,我们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综合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尽量实现人、财、物的价值最大化。今后,在对企业业绩进行评价时,要注重企业长远发展潜力、内部流程和外部竞争:建立动态评价指标体系并切实贯彻落实相关指标。另外,必须强调的是,要真正把一个企业做大做强,并成为世界级企业,靠关系、人情这些不正当竞争手段是行不通的。像沃尔玛等世界500强企业,靠的是诚信意识、科学和严格管理、先进的经营理念、正确的经营策略等“关系”之外的东西。 5.3 重视科技水平及人力资本,提高高等要素的水平 国际服务贸易本身是一种资本积累和技术转让的渠道,它可以通过影响技术和其他生产条件改变原来的比较优势,形成新的国际贸易格局,也可以强化原来的比较优势。因此,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而其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一是鼓励发明创新,加大技术投资,改善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提高获取专利、专有技术的能力。首先,建立技术基础设施,为技术创新奠定基础。技术基础设施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主要是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能共同使用的产业技术的组成部分,如基础技术知识、信息高速公路和基础制造技术等共性技术以及经济技术数据库等服务。这也是目前政府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其次,建立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高风险和高技术部门的扩展,鼓励创新。再次,加强服务的专业化协作,扩大供给和需求的规模,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二是加大人力资本和教育的投入,提高劳动力素质,改善人力资源。大力培养服务业人才,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归根到底依赖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目前我国缺乏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如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商企业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这是国际化经营的一个突出矛盾。因此,建议在现有各高校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有条件的院校、科研所要积极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对高校的服务相关专业按照国际服务业发展趋势进行细分和调整,鼓励海外专业人才来华就业,全面提升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让他们尽快了解和熟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的有关条款及我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提高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另外,我国政府要加大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切实改善教育状况,加大教育投入和教育创新等的改革,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改变高等教育的国家垄断局面,形成竞争机制,有利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5.4 合理发挥政府职能,依法促进中国服务贸易 5.4.1 政府的对内职能 充分发挥政府的孵化、激励作用,审慎建立国际服务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波特说:“国家与产业竞争力的关系,也正是国家如何刺激产业改善和创新的关系”。政府对构建国家竞争优势的作用除了体现在对科技进步的孵化上,还体现在对产业创造力的激励上。现阶段我国应继续鼓励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例如旅游、工程承包、劳务输出、海洋运输,以及传统的中医、中药等,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通过政策倾斜和加大扶持力度,完善财政、信贷等优惠措施,辅以积极的产业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力量,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数据服务、电信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因为新兴服务贸易特别是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领域的服务贸易是提高服务贸易档次和结构效益的根本。 5.4.2 政府的对外职能 一方面,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应结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服务业的具体情况,稳妥、慎重、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在既考虑国际惯例,又考虑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国家应有目的地分禁止开放、有限制开放和鼓励开放三种类型。对不同地区也应区别对待,对沿海地区具备条件的可优先发展,特别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银行、保险、咨询、邮电、通讯等,在沿海地区可优先试点、发展,使其逐渐成熟。而内地、中西部等则可待成熟了再行推广。 另一方面,要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在这方面,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自由、半自由、全自由三类不同的政策:(l)凡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极少数部门或项目,应采取明令禁止的政策,不开放,不允许外资进入;(2)凡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生活安定的重要部门或项目,允许开放,允许外资进入,但不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要规定其股价的最高界限;(3)除以上二者外的绝大多数一般部门和项目,要完全开放,实行自由化的政策。但是,应在坚持国民待遇的原则下,采用严格规范的国内政策以限制或推迟外资进入。 5.4.3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一样,其发展和市场都要以严格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而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还很落后,服务业中许多部门都无专项法律法规。因此,为保证服务贸易能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我们应加强对GATT, GATS, WTO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尽快建立建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要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加我们服务贸易的透明度,使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市场准入方面,我们不仅要及时、明确地公布开放行业、开放程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及时公布适用的司法及行政决定,更好地履行GATS透明度义务;制定统一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和政策,致力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配套;要制定和引入与WTO规则相符的竞争政策,保护性立法和主动性法律、法规。作为WTO成员国我们已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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