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
申请流程图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
材料补正后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不全的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项目建议书、计划部门意见、红线图、环保部门意见等)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用地科依据辛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审查意见及规划意见书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
市长签批
用地科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或函复卡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属省计划部门立项的项目需经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
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组及主管领导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上级监督部门:辛集市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投诉举报
材料补正后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流程图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一年
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投诉举报
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材料补正后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用地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材料不合格的
局长签批
主管局长签批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一次性告知行政 中心补正材料
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消防部门总平面审核意见、定界图等)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组及主管领导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上级监督部门:辛集市人民政府
用地科依据辛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审查意见
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总平面设计方案申请材料(总平面图、鸟瞰效果图、勘测定界图等)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用地科依据辛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
市长签批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用地科出具审批意见或修改函复卡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设计方案申请登记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合格
申报材料:1、用地许可证,规划意见书
2、已批准的总平面及效果图
3、单体设计方案及土地证
4、环保和消防部门意见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建筑科依据控规提出审查意见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
市长签批
建筑科核发方案审查意见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方案审查
不合格的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申请登记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合格
申报材料:1、计划部门文件2、施工图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建筑科依据控规提出审查意见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建筑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
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 7个工作日内办结
材料齐全的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申请流程图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规划
意见书(条件)申请登记
申报资料:带地下管线的地形图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市政科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
市政科核发规划意见书(条件)或函复卡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设计方案中请登记
申报资料:设计方案,相关部门意见等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
材料齐全的
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投诉举报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市政科提出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登记
申报资料:施工图等
职权依据:《城市规划法》
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
材料齐全的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市政科提出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市政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年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内办结
材料齐全的
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流程图
行使权利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
《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
公开时限:永久公开
公开形式:新闻、网络及宣传材料
承办科室:监察科
监督组织:
纪检监察组
主管领导:纪检组长,
主管执法监察的副局长
相对人的合格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主管领导、执法监督办公室领导或上级监督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上级监督机关:
辛集市人民政府
接上级交办、群众举办、日常巡查
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
登记立案
调查取证
责令停工
处罚审批
听证程序
告知听证
一般程序
告知处罚
听证时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在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
保留使用权
罚 款
建成拆除的
申请强诉
实施处罚
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
行政复议
复议决定
复议诉讼
结案归档
1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批后项目管理核准流程
监察科
测量队
建立档案
现场放线定位
日常巡查
验平板
发现违章或接到投诉举报
现场核实并依据违章情况进行现场处理,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责令改正
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建设单位对工程按要求进行改正
验基础
建设单位于竣工后六个月内向行政中心报送竣工验收资料并申领竣工验收申请表
接到申请后一周内赴现场,依据“一书两证”进行竣工验收
填写竣工验收情况登记表并提出验收意见
主管局长审批
局长审批
发放验收合格证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查检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
公示栏公开半个月
建筑管理科定位通知单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
申请流程图(村镇)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
材料补正后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项目建议书、计划部门意见、红线图、环保部门意见等)
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村镇科依据辛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审查意见及规划意见书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
市长签批
村镇科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或函复卡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属省计划部门立项的项目需经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
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组及主管领导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上级监督部门:辛集市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投诉举报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流程图(村镇)
行政中心规划窗口接收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总平面图、消防部门总平面审核意见、土地资源部门意见,勘测定界图等)
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村镇科拟定审查意见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村镇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可向辛集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7个工作日办结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
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规划局纪检组及主管领导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上级监督部门:辛集市人民政府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流程图(村镇)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设计方案申请登记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合格
申报材料:1、用地许可证,规划意见书
2、已批准的总平面及效果图
3、单体设计方案及土地证
4、环保和消防部门意见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村镇科依据控规提出审查意见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
市长签批
村镇科核发方案审查意见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方案审查
不合格的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申请登记
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合格
申报材料:1、计划部门文件2、施工图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村镇科依据控规提出审查意见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村镇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
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 7个工作日内办结
材料齐全的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规划
意见书(条件)申请登记
申报资料:带地下管线的地形图
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村镇科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主管市长签批
村镇科核发规划意见书(条件)或函复卡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设计方案中请登记
申报资料:设计方案,相关部门意见等
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
材料齐全的
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投诉举报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村镇科提出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接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登记
申报资料:施工图等
职权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申报资料齐全合格
材料齐全的
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的
材料补正后
村镇科提出审查意见
一次性告知行政中心补正材料
材料不合格的
材料补正后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主管局长签批
局长签批
村镇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每周通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一年年
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执法执纪部门投诉举报
规划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或受理投诉
投诉电话:83221830
本阶段属行政许可 7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流程图(村镇)
材料齐全的
干部职工内部调配工作流程
所属单位提出申请
办公室:拟订调整
方案报主管领导
局组委会:作出调整决定
办公室:制作调整通知,
办理行政、组织关系
干部选拔任免流程
基层民主推荐
办公室:
根据《干部选拔工作条例》,
提出具体意见和方案
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
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
办公室系统内公示并具体考核
党组会讨论决定
上报备案
经费收支管理使用监督工作流程
经费收支预算
(财政审批通过)
支出
收入(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统一管理)
有关科室、人员
财务科与财政核对后申请拨付管理
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审批
大宗开支局长办公会审批通知
主管局长审批
财务科审核无误后报销并进行帐务处理
物品采购工作流程
办公室:
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需求物品
项目计划及预算
主管副局长:
对项目计划及预算进行核定
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采购额在财政规定限额的,由政府财政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额在财政规定限额下的,由办公室直接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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