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要點
97年3月20日修正
95年9月25日經建會第1268次委員會議通過
一、目的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建會)與承貸銀行為鼓勵服務業者提升服務能力或擴充營運規模,以提高服務業之附加價值,強化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提供營運發展計畫之貸款,特訂定本貸款要點。
二、推動期間
自95年11月至100年10月,為期5年。
三、核貸總額及資金來源
(一)5年期間,核貸總額以100億元為目標,必要時得檢討調整之。
(二)本項貸款由經建會(國家發展基金)與承貸銀行按1比2之比例共同出資辦理或由承貸銀行以自有資金辦理。
四、適用範圍
本貸款適用之服務業(範圍詳附表)如下:
(一)流通服務業
(二)通訊媒體服務業
(三)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
(四)人才培訓及物業管理服務業
(五)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
(六)文化創意服務業
(七)設計服務業
(八)資訊服務業
(九)研發服務業
(十)環保服務業
(十一)工程顧問服務業
(十二)其他經承貸銀行及經建會認可之服務業。
五、貸款對象
以從事本項貸款要點第四點適用範圍所列服務業,並依法登記之民營事業為限。
六、承貸銀行
台灣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高雄銀行及其他經經建會認可之承貸銀行。
七、用途
(一)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品牌、後勤支援、廣告、行銷等計畫。
(二)無形資產(指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智慧財產權)之投資計畫。
(三)購置土地、營業場所(房屋)、機器設備及營運所需之資金。
八、貸款金額
最高以申請計畫實際需要之八成核貸,且每一申請計畫之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億元。
九、貸款利率
本項貸款之利率,以不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75%浮動計息。
十、貸款期限
依企業財務狀況核定之,最長以5年為原則,惟經承貸銀行同意者,得延長貸款期限至7年。
十一、償還方式
本貸款以定期方式(一次撥貸)辦理,寬限期最長2年,寬限期間按月付息,寬限期滿按月攤還本息,惟經承貸銀行同意者,得酌予延長寬限期。
十二、手續
(一)申請人應備妥貸款計畫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承貸銀行提出申請,並依承貸銀行授信及擔保有關作業之規定辦理。
(二)申請人委請經經濟部工業局合格登錄之無形資產評價機構所為之資產評價報告,得作為承貸之參考。
(三)必要時得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政策性貸款信用保證要點之規定,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最高八成之信用保證。
十三、使用監督
(一)本貸款由承貸銀行負責監督動用,並將核貸情形作成紀錄。
(二)經建會得派員會同承貸銀行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前往各借款事業瞭解貸款運用情形。
(三)借款事業非經承貸銀行及經建會書面同意不得變更貸款用途,違反者承貸銀行可即行收回全部貸款。其已動支之資金,不適用本項優惠貸款之利率,並應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6.275%追溯補繳利息。追溯補繳利息,由經建會與承貸銀行依出資比例分配。
十四、本要點由經建會與承貸銀行共同研商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
「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要點」適用範圍
服務業
範 圍
1
流通服務業
n連結商品與服務自生產者移轉至最終使用者的商流與物流活動,而與資訊流與金流活動有相關之產業則為流通相關產業。
n產業範圍包括批發業、零售業、物流業(除客運外之運輸倉儲業)。
2
通訊媒體
服務業
n利用各種網路,傳送或接收文字、影像、聲音、數據及其他訊號所提供之服務。
n產業範疇包括電信服務(固定通信、行動通信、衛星通信及網際網路接取)等服務,與廣電服務(廣播、有線電視、無線電視及衛星電視)等服務。
3
醫療保健及
照顧服務業
n預防健康服務:成人健診、預防保健服務、健康食品、健身休閒。
n國際化特色醫療:中醫、中藥及民俗療法行銷國際化。
n醫療國際行銷:結合外交與媒體共同行銷國內強項及罕見疾病醫療技術。
n醫療資訊科技:電子化病歷、預防保健知識通訊化、遠距居家照護服務、建立全國整合性醫療健康資訊網。
n健康產業知識庫:建立健康知識資料庫規範。
n本土化輔具:獎勵本土輔具研發,建立各類輔具標準認證系統,輔具供需資訊與物流或租賃中心。
n無障礙空間:結合建築、科技、醫療及運輸等,規劃公共空間及居家無障礙環境。
n照顧服務:醫院病患照顧、居家照顧、社區臨托中心、失智中心。
n老人住宅:老人住宅並帶動其他相關產業,包括交通、觀光、信託、娛樂、保險。
n臨終醫療服務:安寧照顧企業化。
4
人才培訓及物業管理 服務業
n人才培訓服務業:高等教育、回流教育及職業訓練,訓練機構可能包括提供高等教育、回流教育的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終身教育的社區大學等,及提供職訓教育之純粹公共職訓機構(公、民營)、企業附設(登記有案)、政府機構、各級學校之附設職訓、部分短期補習班及學校推廣班(部)推廣教育的學分班等。
n物業管理服務業:針對建築物硬體及服務其社群與生活環境之軟體,作維護管理與全方位之經營。
n物業管理服務業依其服務項目可分為三類:
1.第一類:建築物與環境的使用管理與維護
提供建築物與環境管理維護、清潔、保全、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設備及附屬設施設備檢修等服務。
2.第二類: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
提供物業代辦及諮詢行業、事務管理、物業生活服務(社區網路、照顧服務、保母、宅配物流)、生活產品(食衣住行育樂)及商業支援等服務。
3.第三類:資產管理
提供不動產經營顧問、開發租賃及投資管理等服務。
5
觀光及運動 休閒服務業
n觀光服務業:提供觀光旅客旅遊、食宿服務與便利及提供舉辦各類型國際會議、展覽相關之旅遊服務。
n運動休閒服務業:運動用品批發零售業、體育表演業、運動比賽業、競技及休閒體育場館業、運動訓練業、登山嚮導業、高爾夫球場業、運動傳播媒體業、運動管理顧問業等。
6
文化創意
服務業
n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
n產業範圍包括: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數位休閒娛樂產業等。
7
設計服務業
n產品設計:工業產品設計、機構設計、模具設計、IC設計、電腦輔助設計、包裝設計、流行時尚設計、工藝產品設計。
n服務設計:CIS企業識別系統設計、品牌視覺設計、平面視覺設計、廣告設計、網頁多媒體設計、產品企劃、遊戲軟體設計、動畫設計。
8
資訊服務業
n提供產業專業知識及資訊技術,使企業能夠創造、管理、存取作業流程中所牽涉之營運資訊,並予以最佳化之服務是為資訊服務。
n產業範圍包括:
1.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凡從事電腦軟體服務、電腦系統整合服務及其他電腦系統設計服務之行業均屬之。
2.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凡從事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等服務之行業均屬之(含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ISP))。
9
研發服務業
n研發服務業係指以自然、工程、社會及人文科學等專門性知識或技能,提供研究發展服務之產業。
n產業範圍包括:
1.提供研發策略之規劃服務:業務內容包括市場分析研究、技術預測、風險評估、技術發展規劃、智慧財產檢索、智慧財產趨勢分析、智慧財產佈局與研發成果產出之策略規劃等。
2.提供專門技術之服務:業務內容包括產業別或領域別技術及軟硬體技術服務、實驗模擬檢測服務及量產服務等。
3.提供研發成果運用之規劃服務:研發成果投資評估、創新創業育成、研發成果組合與行銷、研發成果評價、研發成果移轉與授權、研發成果保護與侵權鑑定、研發成果獲利模式規劃等。
10
環保
服務業
n環境保護服務業包括空氣污染防制類、水污染防治類、廢棄物防治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類、噪音及振動防制類、環境檢測、監視及評估類、環保研究及發展類、環境教育、訓練及資訊類及病媒防治類等九大類。
11
工程顧問
服務業
n工程顧問服務業係以從事各類工程及建築之測量、鑽探、勘測、規劃、設計、監造、驗收及相關問題之諮詢與顧問等技術服務為專業者之行業,目前分為建築師、專業技師、顧問機構三種不同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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