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卖方:[ ]
[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
买方: 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卖方:[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用于[ ]的设备(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和服务。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等,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价格
2.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价格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设备的费用。
(2)卖方应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督导、调测、优化、开通等工程终验前的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3)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要求完成设备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费用。
(4)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为连接本合同设备及系统与其它厂商供应的设备及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
(5)使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适于空运等多种方式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6)卖方负责运送合同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7)卖方将合同设备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8)由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
(9)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2.2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三条 支付
3.1买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营业税/其他]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2)分期支付
买方分期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
3.2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八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3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2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3.2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3.4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以[ ](银行转账或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汇票、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
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3.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发货和运输
4.1货物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在发货前[ ]小时联系买方人员确认,方可发货。发货清单列于附件[ ]。
4.2卖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买方。
第五条 包装
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第八条违约责任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验收
6.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开箱检验后卖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通过,则检测服务费由采购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通过,则检测服务费由卖方承担。
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3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第七条 保修
7.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 ]个月(“保修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2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7.3 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和技术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应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买方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周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2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8.3 如货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货物,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损失。
8.4 卖方保证出售给买方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条 保密
10.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10.2 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方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10.3 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10.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买方与卖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买方与卖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买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卖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11.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1.5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6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除外,该等银行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转让给四大国有银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方。
11.7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附件一 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交货时间、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和保险费
附件二 检测标准及方案
附件三 交付履约标准及方案
附件四 各类产品包装要求
附件五 供应商绿色环保承诺书
附件六 廉洁承诺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修改第五条 包装
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第八条违约责任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和/或最终用户有权不接收未按本合同规定包装的合同设备。
修改8.1
工作进度迟延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因卖方原因使得工作延误的,卖方应就该等延误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卖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买方均有权要求卖方按照下列比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天),则迟延履行的第[1至2]周,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延迟订单下单时间前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延迟订单下单时间前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卖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延迟订单下单时间前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延迟订单下单时间前一个月内的采购订单总价的[10]%时,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解除当期采购订单和解除本协议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对于买方在合同期内已经停产或周期偏长的特殊物料,卖方可与买方进行沟通提供替代产品或按照实际供货周期供货,如买方接受,卖方可申请酌情减免违约金。
买方: 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卖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一 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交货时间、包装费、服务费、运输费和保险费
附件二 检测标准及方案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检测标准及方案
版本号:[FA-GD-XXXX-20XXXXXX]
1. 检测标准
1.1 检测标准依据
1.1.1《[XX年XX]物资技术规范》;
1.1.2《YD/T [XXXX] 》;
1.1.3《GB/[XXXX] 》;
1.2 检测项目及指标要求
1.2.1[XX](填质量管理策略,与采购目录一致)检测标准(版本号:[BZ-GD-XXXX-20XXXXXX])。
1.2.2驻厂检测、运行期质量监督检测、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等检测模式检测标准参考入库检/在库检检测标准执行。
1.2.3以上检测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技术规范书和卖方应答文件所定义的技术规范指标范围、要求。
2. 检测方案
1.
2.
2.1 检测目的
为满足[20XX]年度广东公司网络建设的需求,保证[XX]物资的质量符合要求,从设备源头上保障网络运营的质量,[广东公司采购部]根据[XX]物资技术指标要求,组织对[XX]物资进行抽样检测。
2.2 检测组织
广东公司成立以[省公司采购部]为组织单位,[XXX部、XXX部、XXX中心和XXX分公司]为配合单位的检测项目组。检测项目组具体工作委托检测服务平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公司)执行。
2.3 受检测单位
受检测单位为[XXX供应商]。
2.4 检测安排
2.
2.1
2.2
2.3
2.4
2.4.1检测单位:[XXX(尤其是选型检测,需写明检测单位名称)
检测单位依据检测资质及检测能力,分为A、B、C三类。
A类检测单位要求CNAS认可实验室,CNAS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电信运营商有长期合作经验、具有成熟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及保密机制;
B类检测单位为具备部分项目检测能力的质量支撑单位;
C类检测单位要求具备部分项目检测能力,能够迅速响应检测工作,基本实现与A、B类检测单位的资源互补。
到货快检工作由C类检测单位承担,其余检测工作由A、B类检测单位承担。]
2.4.2检测模式
根据采购目录,检测模式包括选型检测/产品验证/驻厂检测/到货检测(入库检/到货快检/在库检)/运行期质量监督检测/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
本合同采取[XXX(填质量管理策略,与采购目录一致)]。针对低于平均质量水平的供应商/产品,启动差异化检测机制(如飞行检测),对经常出现问题的,可增加检测模式。
2.4.3检测样品抽取范围及抽检频次
(一) 选型检测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送样。
(二) 到货检测等检测模式:
在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在生产现场/接收现场/建设现场供应的每个规格型号产品均为抽样的对象。其中,到货快检抽样频次为每批次一次;入库检/在库检实施不定期抽样检测。具体抽样频次可根据质量检测合格率、阳光网差评情况、投诉情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2.4.4送样/抽样方案
(一) 选型检测
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
(二) 到货检测(到货快检)
根据《GB/T 2828-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要求确定抽样方案如下:
批量
抽检样品组数
每组样品的具体配置要求
[1~500]
[2]
[XXX]
[501~3200]
[3]
[3201~10000]
[5]
[10001~35000]
[8]
[35001~150000]
[13]
[150001~500000]
[20]
[500000以上]
[32]
(三) 到货检测(入库检/在库检)等其余检测模式
根据《GB/T 2828-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要求确定抽样方案如下:
批量
抽检样品组数
每组样品的具体配置要求
[1~500]
[2]
[XXX]
[501~3200]
[3]
[3201~10000]
[5]
[10001~35000]
[8]
[35001~150000]
[13]
[150001~500000]
[20]
[500000以上]
[32]
如集团对本合同供应商及产品有质量检测计划,广东公司按不低于集团计划要求执行。具体抽样组数可根据合同执行进度、质量检测合格率、阳光网差评情况、投诉情况等进行调整。同一季度实施超过两批次以上(不含两批次)实施入库检/在库检破坏性测试的,第三次及以上批次样品成本由广东公司承担。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的抽样比例原则上在常规抽样比例的基础上加倍抽样。
2.4.5抽样方法
随机抽样:遵循随机抽样原则。例如,采用一次抽样,用掷骰子法随机抽取:第一次色面点数为货品排号,第二次色面点数为货品列号,从而抽取一个样品,以此类推,直到抽取到够要求数量的样品。
2.4.6抽样相关原则
抽样分突击抽样和通知抽样。
突击抽样(飞行检测)无需通知供应商参加。通知抽样如果供应商因故未能及时到现场监督的,应提交抽样工作确认函(模板见附件一)。如未能现场监督且不提交抽样工作确认函,广东公司有权暂停本合同物资发货,直至完成抽样工作。因暂停发货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7检测周期
本项目预计检测周期[XX天],具体需依据与检测单位沟通的实际情况确定。
2.4.8保密原则
样品管理保密负责人为检测服务平台,检测报告数据保密负责人为检测单位。需建立保密防范机制,严禁供应商违规接触检测单位。
2.5 检测合格标准
2.5
2.5.1检测指标类别
检测指标分三类,A类指标定义为关键性指标,B类指标定义为非关键性指标,C类指标定义为参考性指标。A类指标若出现1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通过; B类指标若出现[2]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通过。C类指标不参与检测结果的判定。
2.5.2合格标准
(一)选型检测:以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二)到货快检
到货快检项目均为关键项目(A类指标),出现某项目不合格则该样品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通过。
(三)入库检/在库检等其余检测模式
某品类产品的到货质量抽检首先以卖方对所有供货区域所供该品类产品为核查总体进行判定,若结果判定不通过,则视卖方在所有供货区域所供该品类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若结果判定通过再以卖方在每个供货地市所供该品类产品为核查总体进行判定,若结果判定不通过,则视卖方在该地市所供该品类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l 样本组数1<=n<13,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0,即不合格组数>0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l 样本组数13<=n<20,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1,即不合格组数>1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l 样本组数20<=n<32,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2,即不合格组数>2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l 样本组数32<=n,则不合格品限定数为3,即不合格组数>3即判定该核查总体质量抽检结果不通过。
2.6 检测结果应用
2.6
2.6.1选型检测:以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2.6.2产品验证
(一)检测通过:可供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暂停发货;
2.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产品验证结果正式通知后,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产品验证;
3.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并提交重新验证的,视同两次验证不通过,同时视作交货延时违约,按合同延迟违约条款处理;
4.验证次数原则不超过3次,非经买方因客观原因事先确认增加验证次数,如经过3次验证仍未通过,买方可终止合同执行,并有权追究卖方质量违约责任,对卖方处以3次产品验证检测总费用2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产品验证全部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
2.6.3驻厂检测
(一)检测通过:可供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暂停发货;
2.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检测结果正式通知后,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检测;
3.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视作逾期交货处理。如逾期时间5个或以上工作日,且卖方无事先提交书面合理解释并经买方审核认可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6.4入库检
(一)检测通过:可安排入库并根据需求发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首次检测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必须全部退货,同时卖方承担退货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检测不通过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处理,按合同到货延迟条款进行处罚。
(2)卖方在接到买方首次检测结果正式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整改并按原订单数量全部交货至买方仓库(或买方指定地点)进行复检,同时承担更换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并到货完毕的,或到货数量少于原订单数量的,可视为卖方因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须处以检测总费用1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卖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整改复检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必须全部退货,同时卖方承担退货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检测不通过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处理,按合同到货延迟违约条款进行罚款。
(2)整改复检不通过视为卖方质量违约,须处以首次及整改复检总费用1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买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3. 第二次或以上检测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必须全部退货,同时卖方承担退货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检测不通过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处理,按合同到货延迟违约条款进行罚款。
(2)视为卖方质量违约,须处以首次及本次检测总费用3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买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6.5到货快检
(一)检测通过,安排入库或发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首次检测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不安排入库,退返卖方;
(2)对卖方处以相关到货快检总费用1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
(3)卖方必须在接收到首次检测结果正式通知后,在合同要求交货期内完成整改并按原订单数量全部交货至买方仓库进行复检;因检测不通过导致无法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内完成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处理,根据到货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4)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并到货完毕,或到货数量少于原订单数量的,则视为卖方因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第二次检测不通过
(1)同批次设备不安排入库,对供应商进行警告,暂停该类不合格型号设备的入库及发货使用。
(2)该批次物资由物流服务商暂存,转由检测服务平台送至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通过,则安排入库及发货使用;如检测不通过,则终止该不合格型号设备的入库及发货使用,同时视作卖方因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处以到货快检总费用2倍及第三方检测总费用1倍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买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2.6.6在库检
(一)检测通过:继续发货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首次检测不通过
(1)买方及时向卖方通报检测结果,予以警告,全省该型号检测不通过的产品库存物资暂停出库,严禁发货使用。同时,买方保留要求卖方对已发货出库物资整改、召回等的权利。
(2)卖方接到检测不通过结果通知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签字确认;若有异议,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正式书面申诉函。买方组织检测专家对卖方申诉进行审核,后续处理以该审核意见为根据。如卖方已确认检测结果或经检测专家审核其申诉后维持原检测结果通知的要求,则安排以下(3)、(4)项处理工作。
(3)卖方必须在接买方首次检测结果正式通知后[XX]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并按退货通知单数量全部交货至买方仓库进行复检,同时承担更换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并到货完毕,或到货数量少于退货通知单数量的,则视为卖方因产品质量违反合同约定,自行放弃后续合同执行;
(4)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1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3%。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2、整改复检不通过
(1)终止本合同产品供货,全省该类检测不通过产品库存物资必须全部退货并暂停出库,保留对已发货出库物资要求整改、召回等的权利;
(2)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2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6%。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3)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3、第二次或以上检测不通过
(1)终止本合同产品供货,全省该类检测不通过产品库存物资必须全部退货并暂停出库,保留对已发货出库物资要求整改、召回等的权利;
(2)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2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6%。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3) 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6.7运行期质量监督检测
(一)检测通过:确认继续使用
(二)检测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卖方必须在接买方整改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承担整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卖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处以合同总额10%的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
2.6.8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
(一)通过:确认继续使用
(二)不通过,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经核实为卖方责任的A级质量投诉
(1)予以警告,A级质量投诉物资必须全部退货;
(2)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2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6%。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3)卖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整改是否完成需由买方投诉部门确认),承担整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投诉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服务费)。
2.经核实为卖方责任的B级质量投诉
(1)予以警告,B级质量投诉物资必须全部退货;
(2)核算抽检样品所在订单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型号总金额的100%作为卖方质量处罚金,并承担抽样检测总费用,此两部分构成总的质量违约金。其中质量处罚金上限不超过截至本次检测最终的检测报告签发日期止(含当天)的该产品采购合同已执行总金额的3%。如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3)卖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整改是否完成需由买方投诉部门确认),承担整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投诉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服务费)。
3.经核实为卖方责任的C级质量投诉
(1)予以警告,C级质量投诉物资必须全部退货;
(2)卖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整改是否完成需由买方投诉部门确认),承担整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投诉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服务费)。
4.合同有效期内,卖方被投诉次数达到3次及级以上的,买方和/或最终用户有权视情况解除当期采购订单直至解除本合同。解除当期采购订单和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备注】采购质量投诉按问题的影响程度、范围分为三级:重大质量投诉(A级)、较大质量投诉(B级)、一般质量投诉(C级)。
一、A级:是指出现严重采购质量问题,对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或企业权益造成重大影响,采购质量投诉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A级投诉:
(一)出现问题批次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1、采购物资或服务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关键技术指标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2、采购物资或服务设计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后续使用或存在故障隐患;
3、提供服务或物资到货比合同约定预计延迟20天以上,导致工期延误;
4、同等采购条件及规模情况下,采购金额高于市场平均价50%(含50%)以上。
(二)重点项目工程物资采购中,虽未达到上述批次采购金额,但出现违反合同、可能延误重点工程整体实施进度20天以上的情况;
(三)全省市场营销推广项目或方案中,虽未达到上述批次采购金额,但出现违反合同、可能延误市场推广计划20天以上的情况;
(四)出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质量投诉;
(五)出现县级以上媒体、网站曝光的质量投诉。
二、 B级:是指出现较严重的采购质量问题,对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或企业权益造成一定影响的投诉。采购质量投诉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B级投诉:
(一)出现问题批次采购金额在100-300万元之间,且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1、采购物质或服务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关键技术指标或存在较大质量缺陷;
2、采购物资或服务设计存在较大缺陷,直接影响后续使用或存在故障隐患;
3、提供服务或物资到货比合同约定预计延迟15天以上,导致工期延误;同等采购条件及规模情况下,采购金额高于市场平均价20%(含20%)以上。
(二)重点项目工程物资采购中,虽未达到上述批次采购金额,但出现违反合同、可能延误重点工程5天以上建设点实施进度15天以上的情况;
(三)市场营销推广项目或方案中,虽未达到上述批次采购金额,但出现违反合同、可能延误市场营销推广计划15天以上的情况。
三、C级:是指出现采购质量问题,对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或企业权益未造成明显影响,但需相关单位及供应商进行整改的投诉。A、B级投诉范围之外的均属于C级投诉。
四、投诉等级由投诉部门在提起投诉时预估,经相应采购实施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再根据确认后的投诉等级进行相应处理。
2.7 检测结果的发布
卖方在收到结果及处理意见三个工作日应及时确认,未能及时确认的视为同意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如供应商有异议,可提出正式函件,交由检测项目组裁定。
2.8 样品补货及退样
2.8.1样品补货
如需补货,卖方应按要求及时完成(补货期与合同交货期一致)。
2.8.2样品退样
本项目检测完成后,原则上所有样品不退样。如需退样,由检测服务平台向卖方发出退样通知,卖方在退样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领回样品。若超过规定期限送检卖方仍未领回样品,视同送检卖方放弃领回样品,由检测服务平台按规定统一处置。
2.9 检测服务费说明
2.9.1选型检测等检测模式
(一)检测服务费由物资检测费、综合服务费组成,其中物资检测费是检测单位收取的物资检测费用。综合服务费是广东电信检测服务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用和样品物流费。
1、选型检测检测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物资检测费约为[XX元/组];如出现检测指标的调整,以检测单位实际报价为准。
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1956元/次/供应商;如出现服务细项的调整,以检测服务平台实际报价为准。
2、产品验证检测服务费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物资检测费约为[XX元/组];如出现检测指标的调整,以检测单位实际报价为准。
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2390元/次/供应商;如出现服务细项的调整,以检测服务平台实际报价为准。
3、驻厂检测服务费由广东公司承担。
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25000元/次/供应商(省外),18000元/次/供应商(省内)。
4、入库检/在库检所发生的检测服务费用,如供应商抽检物资判定通过,则由广东公司承担;如供应商抽检物资判定不通过,则由供应商承担。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物资检测费约为[XX元/组];如出现检测指标的调整,以检测单位实际报价为准。
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2266元/组;如出现服务细项的调整,以检测服务平台实际报价为准。
5、运行期质量监督检测,检测通过的,由广东公司承担检测服务费用,否则由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15000元/组。
6、经检测核实为供应商质量问题的质量投诉及问题反馈检测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否则由广东公司承担。本项目样品综合服务费为15000元/组。
2.9.2到货快检
到货快检所发生的检测服务费用,如判定通过,则由广东公司承担;否则,则由供应商承担。
到货快检服务费单价按照每批次订单(备货/定制)金额的0.5%进行结算。
2.9.3 检测服务框架协议
检测开始前,供应商应与检测服务平台签订检测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为年度协议,模板见附件二),在如需供应商支付检测服务费时(如选型检测、产品验证等),供应商按照检测订单支付给检测服务平台。
2.10 质量违约金支付方式
质量违约金包括质量处罚金和检测服务费(因质量检测不通过而由供应商承担的总检测服务费,将被视作质量违约金的组成部分)。
原则上,质量违约金采取从采购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的方式执行。如以后该供应商不再供货,则从质保函中扣除违约金;如质保函少于违约金,则该供应商在收到广东公司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应将违约金差额电汇至广东公司账户。
因供应商内部原因,供应商可在接到质量违约处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整违约金支付方式的书面申请,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与广东公司进行确认。否则,广东公司将执行上述从采购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质量违约金的处罚方式。
2.11 附件
附件1:抽样工作确认函模板
抽样工作确认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收悉贵公司在 [仓库] 抽检我公司供应物资 [XXX] ,由于我公司代表因故无法到抽样现场进行监督,现同意 [XXX] 全权处理本次抽样工作。
我公司确认本次待抽检物资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满足样品要求。
我公司认可本次抽样过程及检测结果。
[XXX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2:检测服务框架协议模板
协议编号 :
检测服务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物资检测项目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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