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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管理的基本常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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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面对面税法宣传手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前 言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地税部门开展税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加强税收管理员税法宣传的责任感,密切其与所管纳税人的联系,省局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广泛开展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面对面税法宣传活动,同时编印《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面对面税法宣传手册》,供广大税收管理员开展活动使用。 本书的编印是省局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沟通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的桥梁,也是优化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权益的一项非常具体的实际工作,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局局长许建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省局总会计师肖厚雄具体指导了本书的编写工作,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本书内容取自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税收基本常识、如何办理涉税事项、怎样计算应缴税收、税收优惠政策、怎样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怎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七个方面内容编辑成书,基本能全面满足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及其相关知识的需求。参加本书编写的有姜玉莲、钟源、孙军、胡东生、刘飞、邱世峰等同志,由姜玉莲、钟源总篡、复审,吴鸿、陈谋新、黄捷、张雪松、钱忠、罗云等同志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查,经局领导最后审定。 由于时间仓促和某些客观条件的限制,虽经努力,但本书中必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若有与现行税收政策相悖之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为准。 希望广大基层地税干部充分领会省局意图,以对这本手册的学习宣传为抓手,加强与纳税人面对面的税法宣传,切实改善税收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为切实把宣传落到实处,省局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宣传后要认真填写本书所附《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面对面税法宣传登记表》,并以县(市、区)局为单位收集汇总,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省局要将每个税收管理员宣传的情况上挂湖北地税网站征纳互动栏目中,以供绩效考核备查,同时供广大纳税人监督。 编 者 2009年4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税收基本常识 1.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2.纳税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3.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什么? 4.税收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5.什么是税法? 6.什么是税收加征? 7.什么是减税、免税? 8.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什么区别? 9.税收优惠的方式有哪几种? 10.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有哪些? 11.我省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有哪些? 12.税务机关有哪些职权?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13.税务代理人可以代为办理哪些涉税事项? 第二章 如何办理涉税事项 一、税务登记 14.纳税人办理哪些事项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15.哪些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16.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17.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包括哪些? 18.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9.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0.如何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21.如何办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22.什么情况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3.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24.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有哪些手续? 25.什么情况下被纳入非正常户管理? 26.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27.税务登记证件丢失如何办理补证手续? 28.纳税人办理完税务登记以后,如何办理下一步涉税事宜? 二、纳税申报 29.办理纳税申报应当报送哪些资料? 30.我省地方税收纳税人可以选择哪些申报方式? 31.直接申报的申报方法有哪几种? 32.如何办理邮寄申报? 33.如何办理电子申报? 34.纳税人没有应纳税款也要办理纳税申报吗? 35.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申报有什么附加条件? 36.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怎么办? 37.实行“双定”征收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38.长假期间申报日期如何调整? 三、账户、账簿、凭证和发票管理 39.账户管理有哪些规定? 40.账簿、凭证管理有哪些规定? 41.印制发票有哪些规定? 42.如何领购发票? 43.如何开具发票? 44.如何保管发票? 45.发票真伪由谁鉴定? 46.可以拆本使用发票和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吗? 47.可以用自行设计的计算机软件开具发票吗? 48.从事电子商务需要开具发票吗? 49.申请代开销售不动产、建筑安装业发票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50.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51.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52.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货运发票? 53.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货运发票? 四、税款征收 54.税款征收有哪些方式? 55.扣缴义务人如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 56.什么情况要加收滞纳金? 57.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如何计算? 58.减税、免税的批准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59.享受减税、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还能继续享受减税、免税优惠吗? 60.税收票证包括哪些种类? 61.纳税人丢失完税凭证能否补办? 62.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63.如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64.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65.核定应纳税额有哪些方法? 66.核定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的程序和方法有哪些? 67.如何委托银行办理税款划缴? 68.定额执行期结束以后如何申报缴纳税款? 69.核定定额有争议怎么办? 70.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71.税收保全措施包括哪些形式? 72.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哪些纳税人? 7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当遵循什么样的法定程序? 74.税务机关查封、扣押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有哪些规定? 75.税务机关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以前,可以变卖已采取税收保全的商品和货物吗? 76.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终止税收保全措施? 77.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7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79.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物的范围有何限制? 80.对未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或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如何征收税款?如何采取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 81.如何提供纳税担保? 82.什么是离境清税制度? 83.离境清税制度的适用条件和执行范围是什么? 84.税款优先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85.什么是欠税公告制度? 86.在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87.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以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吗? 88.纳税人多缴了税款可以退还吗? 89.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多缴税款产生的利息可以退还?如何计算? 90.未缴、少缴税款的追征期限有何规定? 91.如何处理纳税争议? 五、涉税资料报备管理 92.什么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和备案? 93.如何报告存款账户? 94.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如何向税务机关报告? 95.欠缴税款数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纳税人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的,如何向税务机关报告? 96.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9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如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第三章 怎样计算应缴税收 一、营业税 98.营业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99.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有哪些? 100.营业税的税目有多少个?税率是多少? 101.怎样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102.怎样确定营业额? 103.怎样确定娱乐业的营业额? 104.什么情况下可以核定营业额?怎样核定? 105.什么是合法有效凭证? 106.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107. 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怎样规定的? 108.怎样确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09.怎样确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110.怎样确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二、企业所得税 11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112.什么是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113.企业取得的哪些所得应当缴纳所得税? 114.怎样确定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115.怎样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16.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怎样规定的? 117.怎样计算企业收入总额? 118.怎样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119.企业取得的哪些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20.企业的哪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1.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怎样扣除? 122.企业的各类保险和劳动保护支出怎样扣除? 123.企业的借款费用、利息支出怎样扣除? 124.企业的汇兑损失怎样处理? 125.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怎样扣除? 126.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怎样扣除? 127.企业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支出怎样扣除? 128.企业提取的专项资金怎样处理? 129.企业的租赁费支出怎样扣除? 130.企业之间支付的费用怎样处理? 131.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怎样扣除? 132.企业的哪些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 133.企业的亏损怎样处理? 134.企业的清算所得怎样处理? 135.怎样确定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 136.怎样确定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137.怎样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38.怎样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怎样计提折旧? 139.怎样确定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怎样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40.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怎样摊销? 141.企业的投资资产怎样处理? 142.企业的存货成本怎样确定?怎样处理? 143.企业转让资产、财产怎样处理? 144.企业处置资产的所得税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145.关联企业纳税调整有哪些方法? 146.怎样与关联方分摊成本? 147.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怎样处理? 148.什么是预约定价安排? 149.企业及其关联方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材料? 150.企业不提供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与关联方业务往来资料的,怎样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51.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我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低税负国家(地区)的企业,非正常不分配利润或者减少利润分配的,怎样处理?  152.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怎样处理? 153.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时,怎样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 15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155.怎样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56.怎样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157.怎样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158.怎样实行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159.什么情况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60.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核定方法有哪些? 161.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鉴定程序有哪些? 162.核定征收企业怎样办理所得税纳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 163.哪些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64.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应当缴纳所得税? 165.怎样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66.所得为外币、实物和有价证券时怎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67.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168.工资、薪金所得具体包括哪些所得? 169.哪些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70.哪些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71.怎样确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72.工资、薪金所得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173.怎样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74.怎样计算雇主为雇员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75.怎样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76.怎样计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77.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78.个人取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79.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80.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种免税保险以外的保险费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81.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8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具体包括哪些所得? 183.怎样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84.怎样确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85.实行查账征收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有哪些规定? 18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亏损弥补办法有哪些特殊规定? 187.什么情况下应当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188.怎样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89.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90.怎样确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91.怎样计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92.怎样计算单位或者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93.怎样确定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94.怎样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95.怎样计算单位或者个人为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96.怎样确定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97.怎样计算稿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98.怎样确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99.怎样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00.怎样确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怎样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02.怎样确认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03.怎样确定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204.怎样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05.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6.怎样确定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207.怎样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08.怎样确定转让债权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209.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0.个人转让住房所得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1.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2.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的股权转让收入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3.偶然所得具体包括哪些所得? 214.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具体包括哪些所得? 215.怎样确定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216.怎样计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17.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取得的所得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8.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者其他财产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9.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220.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221.哪些个人应当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222.“年所得12万元以上”如何界定? 223.在计算12万元以上年所得时,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内? 224.12万元以上年所得的计算方法是怎样规定的? 225.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226.如何索取纳税申报表? 227.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时需要填报哪些信息? 228.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229.怎样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230.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231.纳税人怎样获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四、土地增值税 23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33.怎样确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234.怎样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235.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有几级? 236.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237.怎样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五、房产税 238.房产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39.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240.怎样计算房产税的应纳税额? 241.地下建筑怎样缴纳房产税? 242.怎样确定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24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4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45.怎样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 246.怎样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七、耕地占用税 247.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48.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249.我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50.怎样计算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 251.怎样确定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八、契税 252.契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53.怎样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254.契税的税率是多少?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255.怎样确定契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九、资源税 256.资源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57.资源税的税目有多少个?税额标准是多少? 258.怎样确定资源税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标准? 259.怎样计算资源税的应纳税额? 260.怎样确定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61.怎样确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262.怎样确定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十、车船税 263.车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64.车船税的税目和税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65.怎样计算车船税的应纳税额? 266.怎样确定车船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十一、印花税 267.印花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68.印花税的税目有多少个?税率(税额标准)是多少? 269.怎样计算印花税的应纳税额? 270.怎样缴纳印花税? 十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27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27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273.怎样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 十三、烟叶税 274.怎样确定烟叶税的纳税人? 275.收购哪些烟叶应当缴纳烟叶税? 276.烟叶税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如何确定其计税依据? 277.怎样计算烟叶税的应纳税额? 278.怎样确定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79.怎样确定烟叶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第四章 税收优惠政策 一、税种税收优惠 280.哪些项目免纳营业税? 281.哪些项目可以减征营业税? 282.企业的哪些收入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283.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农、林、牧、渔业项目有哪些? 284.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285.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286.居民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287.哪些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88.哪些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89.企业的哪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90.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有哪些? 291.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292.企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是怎样规定的? 293.企业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可以享受怎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94.企业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享受怎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95.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怎样处理? 296.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297.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有哪些? 298.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实施以前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怎样过渡? 299.哪些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300.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和救济金具体包括哪些范围? 301.哪些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302.享受免纳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高级专家是指哪些人?其哪些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303.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怎样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304.哪些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305.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以减税的所得项目有哪些? 306.其他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税的所得项目有哪些? 307.哪些项目可以免纳和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 308.房产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309.哪些土地可以免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10.哪些土地可以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11.耕地占用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312.契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313.资源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314.哪些车辆、船舶可以免纳车船税? 315.哪些凭证可以免纳印花税? 316.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有哪些? 二、产业、行业税收优惠 317.农、林、牧、渔业和水利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318.能源、交通、通信产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319.科技、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体育产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320.涉及社会保障、民政、民族方面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321.涉及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322.金融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323.房地产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第五章 怎样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一、税务检查 324.税务检查的对象包括哪些? 325.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的范围包括哪些? 326.税务机关调出查验发票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什么手续? 327.税务机关实施调账检查的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归还期限如何规定? 328.税务机关如何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和储蓄存款? 329.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纳税人是否有权拒绝检查? 330.税务检查中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具体期限有何规定? 331.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可以采取哪些取证手段? 二、举报奖励 332.同一税收违法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如何奖励? 333.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334.哪些举报情况不予奖励? 335.检举人应当在多长时限内领取奖金? 三、税务行政处罚 336.什么情况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337.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338.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339.税务所行政处罚最高限额是多少? 340.税务行政处罚追溯时效有何规定? 341.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哪一级税务机关作出决定? 第六章 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42.对违反税务登记和账簿、凭证管理规定的行为怎样处罚? 343.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和凭证等有关资料的,如何处理? 344.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怎样处罚? 345.对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行为怎样处罚? 346.对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行为怎样处罚? 347.对未按期缴纳税款的行为怎样处罚? 348.对偷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怎样处罚? 349.对逃避追缴欠税行为怎样处罚? 350.对抗税行为怎样处罚? 351.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怎样处罚? 352.对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行为怎样处罚? 353.对有关单位不配合税务机关工作的行为怎样处罚? 354.对税务代理人的违法行为怎样处罚? 355.对违反税法擅自决定税收征免的行为怎样处罚? 356.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怎样处理? 357.税务文书送达有几种方式?什么情况下视为税务文书已送达? 第七章 怎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58.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359.税务机关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360.申请人在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 361.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362.应当向哪一级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363.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有哪些? 364.谁是税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365.怎样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366.哪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367.在税务行政复议中,由谁负责举证? 368.哪些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369.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370.税务行政诉讼包括哪些受案范围? 371.怎样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372.纳税人等原告在税务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373.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374.什么情况可以请求税务行政赔偿? 375.怎样请求侵权赔偿? 主要参考书和资料来源 附录: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面对面税法宣传登记表 第一章 税收基本常识 1.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享有以下权利: 知悉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税权;申请免税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和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检举权;请求回避权;举报权;申请延期申报权;取得代扣、代收手续费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索取完税凭证权;索取收据或者清单权;拒绝检查权;委托税务代理权。 2.纳税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按时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进行核算并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的义务;备案财务会计制度或者办法、会计核算软件的义务;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义务;延期申报必须预缴税款的义务;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依法计价核算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的义务;结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的义务;欠税人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欠税情况的义务;继续纳税和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的义务;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发生纳税争议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的义务。 3.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什么?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体,既是维持国家有效运转的经济基础,又是国家调节经济的有效手段。在宏观上,税收是社会总产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微观上,税收伴随着企业生产产品、提供服务、进行交易和发生其他应税行为而产生。同时,税收对经济也具有反作用。完善的税制会平衡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资源配置的扭曲程度达到最小化,最终通过降低社会成本和税收成本来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 4.税收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税收具有筹集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三大职能作用。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重要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税收的这种特点,使其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 税收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既反应了经济是税收的来源,也体现了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通过增税与减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改变社会财富分配状况,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达到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目的。政府运用税收手段,既可以调节宏观经济总量,也可以对经济结构进行调节。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从总体来说,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从不同税种的功能来看,税收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具有普遍征收、收入高者适用高税率、收入低者适用低税率或者不征税的特点,有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5.什么是税法? 税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公布的征税人与纳税人应当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和纳税人向国家纳税的法律依据,纳税人和征税人都必须遵守,不遵守就是违法,要受到法律制裁。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制定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的税收立法由以下层次和形式构成: (1)法律。税收的基本制度由法律规定。税收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行政法规。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或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3)部门规章。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部门、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其中,有些重要规章要经过国务院批准以后发布,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征税办法》。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下统称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以后施行。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下同)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按照规定报批以后实施。上述条例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是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例如,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本地区实施该条例的具体办法。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央政府不在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征税,这两个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 6.什么是税收加征? 税收加征是指在按照法定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一成即应纳税额的10%,十成即应纳税额的100%)。税收加征实质上是税率的延伸,是在法定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加重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通常适用于所得税,并仅在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定数额的时候使用。 7.什么是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指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给予减征或者全部免征。为了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一定的照顾,各种税法中通常都有减税、免税的规定。 税收减免是税收优惠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对某些征税对象和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措施。非经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减免税收。 税收减免从性质上可以划分为政策性减免、困难性减免和一般性减免。政策性减免是指配合国家有关政策(如鼓励科技创新)所给予的减税、免税;困难性减免是指纳税人因特殊情况(如遭遇自然灾害)纳税有困难而给予的减税、免税;一般性减免是指其他一般性的减税、免税。此外,税收减免从时间上可以划分为定期减免和不定期减免,前者限于在规定的期限以内减税、免税;后者是对特定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在一定范围以内减税、免税,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 8.起征点和免征额有什么区别?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起点。计税依据没有达到起征点的,免予征税;达到起征点的,按照全部计税依据征税。如我省营业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也就是说,纳税人月营业额达到5000元以上,应当全额计算纳税;月营业额达不到5000元,则不用纳税。 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免予征税的数额,纳税人可以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免征额以后计算纳税。如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为每月2000元,也就是说,月工资、薪金超过2000元,就超过2000元的部分纳税;月工资、薪金不足2000元,不用纳税。 9.税收优惠的方式有哪几种? 税收优惠按照目的不同可以分为鼓励性税收优惠和照顾性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按照形式不同可以分为税基式优惠、税率式优惠、税额式优惠。 税基式优惠是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来减少税收。常见的具体方式有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税率式优惠是指税法针对某些情形规定低于正常水平的税率。如增值税的13%税率、出口货物零税率。 税额式优惠是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优惠方式。具体方式有规定税额减征比例(如稿酬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减征30%)、退税(如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 10.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有哪些? 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有19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经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 11.我省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有哪些? 目前,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有14个,包括营业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含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不含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经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自2002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从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但其中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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