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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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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 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第一 安慧菩萨糅 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一 诸会真净究竟理 超圣行海升彼岸 证得一切法自在 善权化导不思议 无量希有胜功德 自他并利所依止 敬礼如是大觉尊 无等妙法诸圣众 敬礼开演本论师 亲承圣旨分别者 由悟契经及解释 爰发正勤乃参综 今此颂中无倒称赞最胜功德敬申顶礼,以供养三宝及造此论经释二师,随其所应。所以者何?此论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是契经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无师自悟诸法实性,一分教起所依处故。从此无间,圣弟子众依法随学,法为依者,法界所流故。经释二师亦契如来所说正法,一分无倒闻思修行,为依止故,随而造论。初二颂显示如来应正等觉胜德六义:所谓自性、因、果、业、相应、差别义。“诸会真净究竟理”者,显自性义,谓诸佛法身以一切种转依真如为体性故。“超圣行海升彼岸”者,显因义,谓佛菩提从一切种极喜等十地圣行无量无数大劫,圆满修习因所生故。“证得一切法自在”者,显果义,谓永断一切烦恼障、所知障及彼余习,证得无边希有功德无上三菩提果,于一切法自在转故。“善权化导不思议”者,显业义,谓以超非一切智境,神通、记说、教诫、变现等无量调伏方便,导引可化有情令心界清净故。“无量希有胜功德”者,显相应义,谓超寻思数量,无边种种难行苦行,所生无上大悲、力、无畏等功德法宝相应故。“自他并利所依止”者,显差别义,谓如来受用、变化、自性身,如其次第,自他并利所依故。所依者,身义、体义,无差别也。自他并利所依者,就胜而说,谓受用身自利最胜,处大会中,能受第一广大甚深法圣财故;变化身者,他利最胜,十方一切世界能起无间,犹工巧业等诸变化事,建立有情所应作故;自性身者,谓诸善逝共有法身,最极微细一切障转依真如为体故,于自他利并为最胜,由证此身得余身故。此三佛身是差别义。当知此中亦赞法、僧功德。法宝者,自性因果等义所摄故;僧宝者,随此修学所生故。庶令学者无诸怖畏,方造论端建兹体性。 本事与决择 是各有四种 三法摄应成 谛法得论议 几何因取相 建立与次第 义喻广分别 集总颂应知 问:何故论端先辩蕴等?答:欲令学者于几、何因等诸思择处得善巧故。所以者何?由此善巧能得二种称赞利益:所谓作意称赞利益,论议决择称赞利益。作意称赞利益者,谓善顺增长奢摩他、毘钵舍那故。善顺增长奢摩他者,谓于如是诸思择处已作善巧,得无疑故,随其所乐,于一境界正观现前,心易定故。善顺增长毘钵舍那者,以无量门观察一切所知境界,速令正慧究竟满故。论议决择称赞利益者,由于如是诸思择处善通达故,成就一切问答自在,于诸异论得无所畏。 问:蕴、界、处各有几种?答:蕴有五种,谓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界有十八,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处有十二,谓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 问:何因蕴唯有五?答:为显五种我事故。谓为显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说我事,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体事。于此五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言身具者,谓内外色蕴所摄。受等诸蕴受用等义,相中当说。彼所依止我自体事者,谓识蕴,是身具等所依我相事义。所以者何?世间有情多于识蕴计执为我,于余蕴计执我所。 问:何因界唯十八?答:由身具等能持过、现六行受用性故。身者,谓眼等六根。具者,谓色等六境。过、现六行受用者,谓六识。能持者,谓六根、六境、能持六识,所依、所缘故。过、现六识能持受用者,不舍自相故。当知十八以能持义故说名界。 问:何因处唯十二?答:唯身及具能与未来六行受用为生长门故。谓如过现六行受用相为眼等所持,未来六行受用相,以根及义为生长门亦尔。所言唯者,谓唯依根境立十二处,不依六种受用相识。 问:云何名取蕴?答:以取合故,名为取。蕴取者,谓诸蕴中所有欲贪。何故欲贪说名为取?谓于未来、现在诸蕴能引不舍故,希求未来,染着现在,欲贪名取。欲者希求相,贪者染着相,由欲希求未来自体为方便故,引取当蕴令起现前,由贪染着现在自体为方便故,执取现蕴令不舍离,是故此二说名为取。 问:何故界、处说有取法?答:应如蕴说。当知界、处与取合故,名有取法。 问:色蕴何相?答:变现相是色相。此有二种:一触对变坏;二方所示现。触对变坏者,谓由手足乃至蚊蛇所触对时即便变坏。方所示现者,谓由方所可相示现如此如此色,如是如是色或由定心,或由不定,寻思相应种种构画。方所者,谓现前处所。如此如此色者,谓骨锁等所知事,同类影像。如是如是色者,谓形、显差别。种种构画者,谓如相而想。 问:受蕴何相?答:领纳相是受相。谓由受故,领纳种种净、不净业所得异熟。若清净业受乐异熟,不清净业受苦异熟,净不净业受不苦不乐异熟。所以者何?由净、不净业感得异熟阿赖耶识,恒与舍受相应,唯此舍受是实异熟体,苦乐两受从异熟生故,假说名异熟。 问:想蕴何相?答:构了相是想相。由此想故,构画种种诸法像类。随所见、闻、觉、知之义,起诸言说。见闻觉知义者,眼所受是见义,耳所受是闻义,自然思构“应如是如是”是觉义,自内所受是知义。诸言说者,谓诠辩义。 问:行蕴何相?答: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谓于善、恶、无记品中驱役心故。又于种种苦乐等位驱役心故。 问:识蕴何相?答:了别相是识相。由此识故,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等种种境界。 问:眼界何相?答:谓眼曾、现见色,及此种子积集异熟阿赖耶识是眼界相。眼曾见色者,谓能持过去识受用义以显界性。现见色者,谓能持现在识受用义以显界性。“及此种子积集异熟阿赖耶识”者,谓眼种子。或唯积集,为引当来眼根故;或已成熟,为生现在眼根故。此二种名眼界者,眼生因故。 如眼界相,耳、鼻、舌、身、意、界相亦尔。 问:色界何相?答:诸色,眼曾、现见,及眼界于此增上,是色界相。眼界于此增上者,谓依色根增上力,外境生故。 如色界相,声、香、味、触、法界相亦尔。 问:眼识界何相?答:谓依眼、缘色、似色了别,及此种子积集异熟阿赖耶识是眼识界相。 如眼识界,耳、鼻、舌、身、意识界相亦尔。 问:处何相?答:如界应知,随其所应。谓眼当见色,及此种子等,随义应说。 云何建立色蕴?谓诸所有色,若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所造者,谓以四大种为生、依、立、持、养因义,即依五因说名为造。生因者,即是起因,谓离大种,色不起故。依因者,即是转因,谓舍大种,诸所造色无有功能,据别处故。立因者,即随转因,由大变异,能依造色随变异故。持因者,即是住因,谓由大种,诸所造色,相似相续生,持令不绝故。养因者,即是长因,谓由大种,养彼造色,令增长故。 四大种者,谓地、水、火、风界。地界者坚劲性,水界者流湿性,火界者温热性,风界者轻动性。 所造色者,谓眼等五根,色、声、香、味、所触一分,及法处所摄色。 眼根者,谓四大种所造,眼识所依,清净色为体。耳根者,谓四大种所造,耳识所依,清净色为体。鼻根者,谓四大种所造,鼻识所依,清净色为体。舌根者,谓四大种所造,舌识所依,清净色为体。身根者,谓四大种所造,身识所依,清净色为体。 色者,四大种所造,眼根所行义。谓青、黄、赤、白;长、短、方、圆、麁、细、高、下、若正、不正;光、影、明、闇;云、烟、尘、雾;逈色、表色、空一显色。此复三种,谓妙、不妙、俱相违色。此青等二十五色建立,由六种因。谓相故、安立故、损益故、作所依故、作相故、庄严故。如其次第,四、十、八、一、一、一。逈色者,谓离余碍触,方所可得。空一显色者,谓上所见青等显色。 声者,四大种所造,耳根所取义。若可意,若不可意,若俱相违;若因受大种,若因不受大种,若因俱大种;若世所共成,若成所引,若遍计所执;若圣言所摄,若非圣言所摄。如是十一种声,由五种因所建立:谓相故、损益故、因差别故、说差别故、言差别故。相者,谓耳根所取义。说差别者,谓世所共成等三。余如其所应。因受大种者,谓语等声。因不受大种者,谓树等声。因俱者,谓手鼓等声。世所共成者,谓世俗语所摄。成所引者,谓诸圣所说。遍计所执者,谓外道所说。圣非圣言所摄者,谓依见等八种言说。 香者,四大种所造,鼻根所取义。谓好香、恶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变异香。当知此香三因建立:谓相故、损益故、差别故。俱生香者,旃檀那等。和合香者,谓和香等。变异香者,谓熟果等。 味者,四大种所造,舌根所取义。谓苦、酢、甘、辛、醎、淡;若可意,若不可意,若俱相违;若俱生,若和合,若变异。建立此味,应如香说。 所触一分者,四大种所造,身根所取义。谓滑、涩、轻、重、软、缓、急、冷、饥、渴、饱、力、劣、闷、痒、黏、病、老、死、疲、息、勇。此所触一分由八因建立:谓相故、摩故、称故、触故、执故、杂故、界不平等故、界平等故。水风杂故冷;地水杂故黏;界平等故息、力、勇,勇者无畏。饱由二种。界不平等故有饥等余触。 法处所摄色者,略有五种:谓极略色、极逈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极略色者,谓极微色。极逈色者,谓即此离余碍触色。受所引色者,谓无表色。遍计所起色者,谓影像色。自在所生色者,谓解脱静虑所行境色。 云何建立受蕴?谓六受身,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若乐、若苦、若不苦不乐。复有乐身受、苦身受、不苦不乐身受;乐心受、苦心受、不苦不乐心受。复有乐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乐有味受;乐无味受、苦无味受、不苦不乐无味受。复有乐依耽嗜受、苦依耽嗜受、不苦不乐依耽嗜受;乐依出离受、苦依出离受、不苦不乐依出离受。 身受者,谓五识相应受。心受者,谓意识相应受。有味受者,谓自体爱相应受。无味受者,谓此爱不相应受。依耽嗜受者,谓妙五欲爱相应受。依出离受者,谓此爱不相应受。如是建立由四种因:谓所依故、自体故、集所依故、杂染清净故。集色所依建立身受,集无色所依建立心受,由杂染故建立有味等,由清净故建立无味等。此爱不相应者,谓离系及随顺离系。 云何建立想蕴?谓六想身。眼触所生想乃至意触所生想。由此想故,或了有相,或了无相,或了小大无量,或了无少所有、无所有处。有相想者,谓除不善言说、无相界定及有顶定想所余想。无相想者,谓前所除想。小想者,谓能了欲界想。大想者,谓能了色界想。无量想者,谓能了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想。无所有处想者,谓能了无所有处想。不善言说想者,谓未学语言故,虽于色起想而不能了,此名为色,故名无相想。无相界定想者,谓离色等一切相。无相涅盘想,故名无相想。有顶定想者,谓彼想不明利,不能于境图种种相故,名无相想。小者,谓欲界,下劣故。大者,谓色界,增上故。无量者,谓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边际故。是故缘彼诸想亦名小、大无量。 云何建立行蕴?谓六思身。眼触所生思乃至意触所生思。由此思故,思作诸善,思作杂染,思作分位差别。又即此思,除受及想,与余心所有法,并心不相应行,总名行蕴。虽除受、想、一切心所有法及心不相应行,皆行蕴相,然思最胜,与一切行为导首,是故偏说。为显此义故,说由思造善法等。善者,谓当说“信”等。杂染者,谓当说“贪”等根本烦恼及贪等烦恼分少分烦恼。分位差别者,谓于思所发种种行位,假设心不相应行。 问:何等名余心所有法?答:所谓作意、触、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勤、安、不放逸、舍、不害、贪、瞋、慢、无明、疑、萨迦耶见、边执见、见取、戒禁取、邪见、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憍、害、无惭、无愧、惛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正知、散乱、睡眠、恶作、寻、伺。如是思等五十五法,若遍行,若别境,若善,若烦恼,若随烦恼,若不定,如其次第,五、五、十一、十、二十、四应知。又,此诸心所有法,若相,若业,当广分别。 思者,于心造作,意业为体,于善、不善、无记品中役心为业。“于心造作,意业为体”者,此辩其相,“于善等品中役心为业”者,此辩其业。以于所作善等法中发起心故。 作意者,发动心为体,于所缘境持心为业。于所缘境持心者,谓即于此境,数数引心,是故心得定者,名得“作意”。 触者,依三和合,诸根变异分别为体,受所依为业。谓识生时,所依诸根随顺生起苦乐等受变异行相,随此行相,分别触生。 欲者,于所乐事,彼彼引发所作希望为体,正勤所依为业。“彼彼引发所作希望”者,谓欲引摄见、闻等一切作用故。 胜解者,于决定事,随所决定印持为体,不可引转为业。随所决定印持者,谓是事必尔,非余,决了胜解。由胜解故,所有胜缘不能引转。 念者,于串习事,令心明记不忘为体,不散乱为业。串习事者,谓先所受。不散乱业者,由念于境明记忆,故令心不散。 三摩地者,于所观事,令心专一为体,智所依止为业。令心专一者,于一境界,令心不散故。智所依者,心处静定,知如实故。 慧者,于所观事,择法为体,断疑为业。断疑者,谓由慧择法,得决定故。 信者,于有体、有德、有能,忍可清净希望为体,乐欲所依为业。谓于实有体起忍可行信,于实有德起清净行信,于实有能起希望行信,谓我有力、能得、能成。 惭者,于诸过恶,自羞为体,恶行止息所依为业。 愧者,于诸过恶,羞他为体,业如惭说。 无贪者,于有、有具,无着为体,恶行不转所依为业。 无瞋者,于诸有情,苦及苦具,无恚为体,恶行不转所依为业。 无痴者,由报教证智,决择为体,恶行不转所依为业。惭等易了,故不再释。报教证智者,谓生得闻、思、修所生慧,如次应知。决择者,谓慧勇勤俱。 勤者,被甲、方便、无下、无退、无足,心勇为体,成满善品为业。谓如经说。有势、有勤、有勇、坚猛、不舍善轭,如其次第,应配释被甲心勇等诸句。满善品者,谓能圆满随初所入根本静虑。成善品者,谓即于此极善修治。 安者,止息身心麁重,身心调畅为体,除遣一切障碍为业。除遣一切障碍者,谓由此势力依止转故。 不放逸者,依止正勤,无贪、瞋、痴,修诸善法,于心防护诸有漏法为体,成满一切世出世福为业。谓由正勤等为先,能修一切善法及防有漏,是故依此四法,假立不放逸体。有漏法者,谓诸漏及漏处所境界。 舍者,依止正勤,无贪、瞋、痴,与杂染住相违,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无功用住性为体,不容杂染所依为业。心平等性等者,谓以初、中、后位辩舍差别。所以者何?由舍与心相应,离沉没等不平等性故。最初证得心平等性,由心平等,远离加行自然相续故,次复证得心正直性。由心正直,于诸杂染无怯虑故,最后证得心无功用住性。 不害者,无瞋善根一分,心悲愍为体,不损恼为业。当知不害不离无瞋,故亦是假。 贪者,三界爱为体,生众苦为业。生众苦者,谓由爱力五取蕴生故。 瞋者,于诸有情苦及苦具,心憎恚为体,不安隐住,恶行所依为业,不安隐住者,谓心怀憎恚,多住苦故。 慢者,依止萨迦耶见,心高举为体,不敬、苦生所依为业。不敬者,谓于师长及有德所而生憍傲。苦生者,谓生后有故。 无明者,谓三界无智为体,于诸法中邪决定、疑、杂染生起所依为业。邪决定者,谓颠倒智。疑者犹豫。杂染生起者,谓贪等烦恼现行。彼所依者,谓由愚痴起诸烦恼。 疑者,于谛犹豫为体,善品不生依止为业。于谛犹豫者,亦摄于实犹豫,如其所应,灭、道谛摄故。善品不生者,谓由不决不造修故。 萨迦耶见者,于五取蕴等,随观执我及我所,诸忍、欲、觉、观、见为体。一切见趣所依为业。 边执见者,于五取蕴等,随观执若常、若断,诸忍、欲、觉、观、见为体,障处中行出离为业。处中行者,谓离断、常缘起正智。 见取者,谓于诸见及见所依五取蕴等,随观执为最、为胜、为上、为妙,诸忍、欲、觉、观、见为体,执不正见所依为业。 戒禁取者,于诸戒禁及戒禁所依五取蕴等,随观执为清净、为解脱、为出离,诸忍、欲、觉、观、见为体,劳而无果所依为业。戒禁者,谓恶见为先。劳无果者,由此不能得出离故。 邪见者,谤因,谤果,或谤作用,或坏实事,或邪分别,诸忍、欲、觉、观、见为体,断善根为业,及不善根坚固所依为业,不善生起为业,善不生起为业。谤因者,谓无施与、无爱乐、无祠祀、无妙行、无恶行等。谤果者,谓无妙行及恶行业所招异熟等。谤作用者,谓无此世间、无彼世间、无母、无父、无化生有情等,诽谤异世往来作用故,诽谤任持种子作用故,诽谤相续作用故。坏实事者,谓无世间阿罗汉等。邪分别者,谓余一切分别倒见。断善根者,谓由增上邪见,非一切种。 问:如是五见,几增益见,几损减见?答:四是增益见,于所知境,增益自性及差别故,于诸见中增益第一及清净故。谓于五取蕴所知无我境,增益我、我所自性是萨迦耶见。增益我常、无常差别是边执见。于诸恶见增益第一是见取。即于此见增益清净。是戒禁取。一多分是损减见。一多分者,由邪分别不必损减故。 问:计前后际所有诸见,彼于此五,几见所摄?答:或二,或一切。问:于不可记事所有诸见,彼于此五,几见所摄?答:或二,或一切。二者,谓边执见及邪见自相故。一切者,谓五见眷属故。 问:薄伽梵观何过失故,于蕴、界、处,以五种相,诽毁计我?答:观彼摄受萨迦耶见者,有五种过失故:谓异相过失、无常过失、不自在过失、无身过失、不由功用解脱过失。异相过失者,谓色蕴等非我体性,异我相故。无常过失者,谓非我处色蕴等中,我应无常故。所以者何?非所依无,能依有故。不自在过失者,谓不应观我有色等,我应不自在故。所以者何?我于色等不能自在转故。无身过失者,谓非离色等异处有我,我应无身故。所以者何?离身计我不可得故。不由功用解脱过失者,设有如是分别我相亦不应理,无色等我,不由功用应解脱故。所以者何?身缚若无,我应任运解脱。 问:于五取蕴有二十句萨迦耶见:谓计色是我,我有诸色,色属于我,我在色中;如是计受、想、行、识是我,我有识等,识等属我,我在识等中。于此诸见,几是我见,几我所见?答:五是我见,十五是我所见。谓计色是我,计受、想、行、识是我,此五是我见。余十五是我所见。何因十五是我所见?相应我所故,随转我所故,不离我所故。相应我所者,谓我有色,乃至我有识。所以者何?由我与彼相应,说有彼故。随转我所者,谓色属我,乃至识属我,所以者何?若彼由此自在力转,或舍、或役,世间说彼是我所故。不离我所者,谓我在色中,乃至我在识中。所以者何?彼计实我处在蕴中,遍体随行故。 问:萨迦耶见当言于事了不了耶?答:当言于事不得决了,如于绳上妄起蛇解。于事不决了者,若能决了色等实相,必不应起虚妄我见,譬如有人欻尔见绳遂执为蛇,不了绳相,而起蛇执。 忿者,依止现前不饶益相,瞋之一分,心怒为体,执仗、愤发所依为业。当知忿等是假建立,离瞋等外无别性故。 恨者,自此已后,即瞋一分,怀怨不舍为体,不忍所依为业。自此后者,谓从忿后。不忍者,谓不堪忍不饶益事。 覆者,于所作罪他正举时,痴之一分,隐藏为体,悔、不安住所依为业。法尔覆藏所作罪者心必忧悔,由此不得安隐而住。 恼者,忿、恨居先,瞋之一分,心戾为体,高暴麁言所依为业,生起非福为业,不安隐住为业。高暴麁言者,谓语现凶踈,切人心腑。 嫉者,耽着利养,不耐他荣,瞋之一分,心妬为体,令心忧戚,不安隐住为业。 悭者,耽着利养,于资生具,贪之一分,心悋为体,不舍所依为业。不舍者,由悭悋故,非所用具亦恒聚积。 诳者,耽着利养,贪痴一分,诈现不实功德为体,邪命所依为业。 谄者,耽着利养,贪痴一分,矫设方便,隐实过恶为体,障正教授为业。矫设方便,隐实过恶者,谓托余事以避余事。障正教授者,由不如实发露所犯,不任教授故。 憍者,或依少年、无病、长寿之相,或得随一有漏荣利之事,贪之一分,令心悦豫为体,一切烦恼及随烦恼所依为业。长寿相者,谓不死觉为先,分别此相,由此能生寿命憍逸。随一有漏荣利事者,谓族姓、色力、聪叡、财富、自在等事。悦豫者,谓染喜差别 害者,瞋之一分,无哀、无悲、无愍为体,损恼有情为业。 无惭者,贪、瞋、痴分,于诸过恶,不自耻为体,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无愧者,贪、瞋、痴分,于诸过恶,不羞他为体,业如无惭说。 惛沈者,谓愚痴分,心无堪任为体,障毘钵舍那为业。 掉举者,谓贪欲分,随念净相,心不寂静为体,障奢摩他为业。随念净相者,谓追忆往昔,随顺贪欲、戏笑等故,心不寂静。 不信者,谓愚痴分,于诸善法心不忍可,心不清净,心不悕望为体,懈怠所依为业。懈怠所依者,由不信故,无有方便加行乐欲。 懈怠者,谓愚痴分,依着睡眠倚卧为乐,心不策励为体,障修方便善品为业。 放逸者,依止懈怠及贪、瞋、痴,不修善法,于有漏法,心不防护为体,增恶损善所依为业。 忘念者,烦恼相应念为体,散乱所依为业。 不正知者,烦恼相应慧为体,由此慧故,起不正知身、语、心行,毁犯所依为业。不正知身语心行者,谓于往来等事不正观察,以不了知应作不应作故,多所毁犯。 散乱者,谓贪、瞋、痴分,心流散为体。此复六种:谓自性散乱、外散乱、内散乱、相散乱、麁重散乱、作意散乱。自性散乱者,谓五识身。由彼自性于内静定无功能故。外散乱者,正修善时,于五妙欲,其心驰散。谓方便修闻等善法,舍彼所缘,心外驰散,处妙欲中。内散乱者,正修善时,沈掉味着。谓修定者发起沈掉及味着故,退失静定。相散乱者,为他归信,矫示修善。谓欲令他信己有德,故现此相,由此因缘,所修善法渐更退失。麁重散乱者,依我、我所执及我慢品麁重力故,修善法时,于已生起所有诸受,起我、我所及与我慢执受间杂取相。谓由我执等麁重力故,于已生起乐等受中,或执为我,或执我所,或起我慢,由此所修善品,永不清净。执受者,谓初执着。间杂者,从此已后,由此间杂,诸心相续。取相者,谓即于此受,数执异相。作意散乱者,谓于余乘、余定,若依、若入,所有流散。谓依余乘或入余定,舍先所习,发起散乱。当知能障离欲为业。谓依随烦恼性散乱说。 睡眠者,依睡因缘,是愚痴分,心略为体,或善、或不善、或无记;或时、或非时;或应尔、或不应尔,越失所作依止为业。睡因缘者,谓羸瘦、疲倦、身分沉重,思惟闇相,舍诸所作曾数此时串习睡眠,或他呪术神力所引,或因动扇凉风吹等。愚痴分,言为别于定。又,善等言,为显此睡非定痴分。时者,谓夜中分。非时者,谓所余分。应尔者,谓所许时,设复非时,或因病患,或为调适。不应尔者,谓所余分。越失所作依止为业者,谓依随烦恼性睡眠说。 恶作者,依乐作、不乐作,应作、不应作,是愚痴分,心追悔为体,或善、或不善、或无记,或时、或非时,或应尔、或不应尔,能障心住为业。乐作者,乐欲为先,造善恶行。不乐作者,由他势力及诸烦恼之所驱逼,令有所作,如其所应。愚痴分者,随烦恼所摄。时者,乃至未出离。非时者,出离已后。应尔者,于是处。不应尔者,于非处。 寻者,或依思、或依慧,寻求意言,令心麁为体。依思依慧者,于推度不推度位,如其依第,追求行相,意言分别。 伺者,或依思、或依慧、伺察意言,令心细为体。依思依慧者,于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第,伺察行相,意言分别。如是二种,安不安住所依为业。寻、伺二种行相相类,故以麁细建立差别。 复次,诸善心所,断自所治为业。烦恼、随烦恼,障自能治为业。如信、惭等,能断不信及无惭等,贪等烦恼,能障无贪对治等法,谓障碍彼,令不生故。当知忿等诸随烦恼能障慈等。各别对治亦尔。 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第一 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第二 安慧菩萨糅 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二 何等名为心不相应行?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众同分、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异生性、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时、方、数、和合等。如是心不相应行,应以五门建立差别:谓依处故、自体故、假立故、作意故、地故。二无心定具足五门,无想天异熟除作意,余唯初三。 得者,谓于善、不善、无记法,若增、若减,假立获得、成就。善、不善、无记法者,显依处。若增若减者,显自体。何以故?由有增故说名成就上品信等,由有减故说名成就下品信等。假立获得成就者,显假立。如是于余,随其所应,建立当知。 无想定者,谓已离遍净欲,未离上欲,出离想作意为先故,于不恒行心心所灭,假立无想定。已离遍净欲者,已离第三静虑贪;未离上欲者,未离第四静虑已上贪;出离想作意为先者,解脱想作意为前方便;不恒行者,转识所摄;灭者,谓定心所引,不恒现行,诸心、心所暂时间灭,所依位差别,以能灭,故名灭。 灭尽定者,谓已离无所有处欲,超过有顶,暂息想作意为先故,于不恒行诸心、心所,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假立灭尽定。此中所以不言未离上欲者,为显离有顶欲,阿罗汉等亦得此定故。一分恒行者,谓染污意所摄。 无想异熟者,谓已生无想有情天,于不恒行心、心所灭,假立无想异熟。 命根者,谓于众同分,先业所感,住时决定,假立寿命。众同分者,于一生中诸蕴相续。住时决定者,齐尔所时,令众同分常得安住,或经百年,或千年等,由业所引功能差别。 众同分者,谓如是如是有情,于种种类,自体相似,假立众同分。于种种类者,于人天等种类差别。于自体相似者,于一种类性。 生者, 谓于众同分诸行,本无今有性,假立为生。问:外诸色等亦有生相,何故唯举众同分耶?答:为于有情相续建立有为相故。所以者何?外诸色等有为相,成、坏所显;内诸行有为相,生、老等所显故。 老者,谓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异性,假立为老。 住者,谓于众同分诸行,相续不变坏性,假立为住。 无常者,谓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坏性,假立无常。相续变坏者,谓舍寿时。当知此中依相续位建立生等,不依剎那。 名身者,谓于诸法自性增言,假立名身。自性增言者,谓说天人眼耳等事。 句身者,谓于诸法差别增言,假立句身。差别增言者,谓说“诸行无常”、“一切有情当死”等义。 文身者,谓于彼二所依诸字,假立文身。彼二所依诸字者,谓自性差别增言所依诸字,如 、壹、邬等。又自性、差别及此二言总摄一切。如是一切由此三种之所诠表。是故建立此三为名、句、文身。此言文者,能彰彼二故。此又名显,能显义故。此复名字,无异转故。所以者何?如眼名眼,异此名外,更有照、了、导等异名改转,由彼同显此想故。非 、壹等字,离 、壹等差别外更有差别能显此字,故无异转,说名为字。无异转者。谓不流变。 异生性者,谓于圣法不得,假立异生性。 流转者,谓于因果相续不断,假立流转。所以唯于相续不断立流转者,于一剎那,或于间断,无此言故。 定异者,谓于因果种种差别,假立定异。因果种种差别者,谓可爱果,妙行为因;不可爱果,恶行为因,诸如是等种种因果展转差别。 相应者,谓于因果相称,假立相应。因果相称者,虽复异类,因果相顺,亦名相称,由如布施感富财等。 势速者,谓于因果迅疾流转,假立势速。 次第者,谓于因果一一流转,假立次第。因果一一流转者,谓不俱转。 时者。谓于因果相续流转。假立为时。何以故?由有因果相续转故。若此因果已生已灭,立过去时;此若未生,立未来时;已生未灭,立现在时。 方者。谓即于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因果差别假立为方。何以故?即于十方因果遍满,假说方故。当知此中唯说色法所摄因果,无色之法,遍布处所,无功能故。 数者,谓于诸行一一差别,假立为数。一一差别者,于一无别,二三等数,不应理故。 和合者,谓于因果众缘集会,假立和合。因果众缘集会者,且如识法,因果相续,必假众缘和会,谓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此识作意正起。如是于余一切,如理应知。 如是等心不相应行法,唯依分位差别而建立故,当知皆是假有。谓于善、不善等增减分位差别,建立一种(得);于心、心所分位差别,建立三种(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报);于住分位差别,建立一种(命根);于相似分位差别,建立一种(众同分);于相分位差别,建立四种(生、住、老、无常);于言说分位差别,建立三种(名、句、文身);于不得分位差别,建立一种(异生性);于因果分位差别,建立余种(流转等九)。因果者,谓一切有为法,能生余故名因,从余生故名果。 云何建立识蕴?谓心、意、识差别。 心者,谓蕴、界、处习气所熏,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亦名异熟识,亦名阿陀那识,以能积集诸习气故。习气者,谓由现行蕴等,令彼种子皆得增益。一切种子识者,谓能生蕴等诸法种子所积集故。阿赖耶识者,谓能摄藏诸法种子故;又,诸有情取为我故。异熟识者,先业所生故。阿陀那识者,谓能数数令生相续,持诸根等令不坏故。又,言心者,谓能积集一切法习气故。 云何知有阿赖耶识?若无此识,执受、初、明了、种子、业、身受、无心定、命终,[无]皆不应理。释此伽他,如《摄决择分》说。由八种相,证阿赖耶识决定是有。谓:若离阿赖耶识,(1)依止执受不可得故;(2)最初生起不可得故;(3)明了生起不可得故;(4)种子体性不可得故;(5)业用体性不可得故;(6)身受体性不可得故;(7)处无心定不可得故;(8)命终之识不可得故。 云何依止执受不可得耶?由五因故。谓阿赖耶识先行因感眼等转识现缘因发,如说根境作意力故诸转识生,乃至广说,是名初因。又六识身,善恶可得。是第二因。又六识身一类异熟无记性摄必不可得,是第三因。又六识身各别依转,随所依止,彼识生时,即应彼识执所依止,余无执受,不应道理;设许执受,亦不应理,以离识故。是第四因。又所依止应成数数执受过失。所以者何?由彼眼识,于一时转,一时不转。余识亦尔。是第五因。 云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谓设有难言:若有阿赖耶识,应一有情二识俱起!应告彼曰:汝于非过,妄生过想。容有二识俱时转故。所以者何?犹如有一俱时欲见,乃至欲识,随有一识,最初生起不应道理。何以故?尔时作意无有差别,根及境界不坏现前,何因缘故识不俱转。 云何明了生起不可得耶?谓若有定执识不俱生,与眼等识俱行一境,明了意识应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时随忆曾所受境,尔时意识不明了生,非于现境所生意识,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应信诸识俱转,或应许彼第六意识[无](不)明了性。 云何种子体性不可得耶?谓六转识身各各异故。所以者何?此六转识从善无间不善性生,不善无间善性复生,从二无间无记性生,下界无间中界生,中界无间妙界生,妙界无间乃至下界生,有漏无间无漏生,无漏无间有漏生,世间无间出世生,出世无间世间生,非如是相识为种子体,应正道理。又心相续长时间断,经久流转不息。(此句疑有误,瑜伽云“又彼诸识长时间断,不因相续长时流转”)。是故转识能持种子不应道理。 云何业用不可得耶?谓若无诸识同时生起,业用俱转不应道理。所以者何?略说识业,有四种:谓了别外器、了别依止、能了别我、了别境界。如是四种识了别业,一一剎那俱现可得。非于一识一剎那中有如是等差别业用,是故必有诸识俱起。 云何身受体性不可得耶?谓如有一,或如理思,或不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复推寻,若心在定,若不在定,身受生起非一众多,若无阿赖耶识,如是身受应不可得。既现可得,是故定有阿赖耶识。 云何处无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说:入无想定,及灭尽定,当知尔时识不离身。若无阿赖耶识,尔时识应离身,识若离身,便应舍命,非谓处定。 云何命终之识不可得耶?谓临命终时,识渐舍离所依身分,发起冷触,或上或下,非彼意识,有时不转。故知唯有阿赖耶识,能执持身,随于身分。若舍此识,冷触可得,身无觉受,意识不然。是故若无阿赖耶识,命终之识必不可得。 意者,谓一切时缘阿赖耶识,思度为性。与四烦恼恒相应,谓我见、我爱、我慢、无明。又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无记位。唯除圣道现前,若处灭尽定,及在无学地。又复六识以无间灭识为意。当知此中由所缘故,释义故,相应故,生起时故,显了于意。何故圣道现前无染污意耶?由胜义智与我见现行极相违故。出圣道后,从阿赖耶识复更现起,以有学位未永断故。又灭尽定望无想定,极寂静故,此染污意不得现行。无间灭意者,由随觉故。无间觉义是意义。当知此中随显相说。 识者,谓六识身,眼识乃至意识。眼识者,谓依眼、缘色,了别为性;耳识者,谓依耳、缘声,了别为性;鼻识者,谓依鼻、缘香,了别为性;舌识者,谓依舌、缘味,了别为性;身识者,谓依身、缘触,了别为性;意识者,谓依意、缘法,了别为性。当知此中由所依故,所缘故,自性故,建立于识。 云何建立界?谓色蕴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蕴即法界一分。识蕴即七识界:谓眼等六识界及意界。何故建立界处无别相耶?建立蕴中已说眼等各别相故,是故从诸蕴中,出界建立,从诸界中,出处建立。 何等界法蕴不摄耶?法界中无为法,蕴所不摄。此无为法复有八种:谓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虚空,非择灭,择灭,不动,及想受灭。如是建立八无为中,当知所依差别故,分析真如假立三种,不由自性故。 善法真如者,谓无我性、空性、无相、实际、胜义、法界。何故真如说名真如?由彼自性无变异故。谓一切时无我实性无改转故,说无变异。当知此则是无我性,离二我故。何故复说此名空性?一切杂染所不行故。所以者何?由缘此故,能令一切诸杂染事悉皆空寂。虽复有时说有杂染,当知但是客尘烦恼之所染污。何等名为客尘染污?谓由未拔所取、能取种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转,非法性心,以诸法法性自性清净故。何故复说此名无相?诸相寂静故。诸相者,谓色、受等乃至菩提,诸所戏论,真如性中彼相寂灭,故名无相。何故复说此名实际?无倒所缘故。实者,谓无颠倒。此处究竟,故名为实际。过无我性,更无所求故。何故复说此名胜义?最胜圣智所行处故。何故复说此名法界?一切声闻独觉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当知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亦尔。 虚空者,谓无色性,容受一切所作业故。无色性者,谓唯违于色,无性相法,意识境界,是名虚空。意识境界者,谓法界摄故。唯违色言,为别受等共有真如、择灭、非择灭、无常性等。虽兔角等亦是无性,然彼不与诸法相违,以彼唯是毕竟无故。又兔角等非唯违色,由与受等诸法共故。是故唯说与色相违。无性相言,为别受等无色之法。何以故?受等自体是有性相,非无性相故。 非择灭者,谓是灭,非离系。不永害随眠故。 择灭者,谓是灭,是离系。永害随眠故。 不动者,谓已离遍净欲,未离上欲,苦乐灭无为。 想受灭者,谓已离无所有处欲,止息想作意为先故,诸不恒行心心所,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无为。 当知此中有二种应断法,谓诸烦恼及此所依受。受有二种,谓变异及不变异,如其次第,苦乐,非苦乐。当知烦恼断故,建立择灭,二受断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动,及受想灭。烦恼断者,谓除此品麁重所得转依。受断者,谓除此能治定障所得转依。是故得第二静虑时,虽证苦灭,而不建立无为,以变异受未尽断故。 又若五种色(法处所摄色),若受想行蕴,及此所说八无为法,如是十六,总名法界。 云何建立处?谓十色界即十色处,七识界即意处,法界即法处。 由此道理,诸蕴、界、处三法所摄,谓色蕴、法界、及与意处。由色蕴摄十色界,法界即摄法界,意处摄七识界,是故三法摄一切法。 如是建立蕴界处已,今乘此义应更分别。 问:眼、耳与鼻各有二种,云何不立二十一界?答:彼虽有二,然界不别。所以者何?其相相似,俱眼相故;所作相似,俱于眼境、眼识,一所作故。如是耳、鼻随理应知。为身端严,各生二种。何以故?如是分布一界二所,身得端严。不由余故。 问:为常依一,一眼故眼识得生,为亦依二耶?答:亦得依二,明了取故。所以者何?若俱开二眼,取色明了,非如开一。譬如一室俱然二灯,同发一光,照极明了,如是一光依二灯转。当知此中道理亦尔。 问:于一一根门,种种境界俱现在前,于此多境,为有多识次第而起,为俱起耶?答:唯有一识种种行相俱时而起。若诸段食与舌根合,当知身舌二识恒俱时起。又声间断故。不从异处展转生起相续往趣余方,然譬于灯置在自处,能于一时随其势力遍发光明,声顿遍发,理亦如是。问:何故于近障声闻不明了?答:声有对故,于障细隙,微少而生,故不明了。 问:于六识中,几有分别?答:唯一意识,由三分别,故有分别。三分别者。谓自性分别,随念分别,计度分别。自性分别者,谓于现在所受诸行自相行分别。随念分别者,谓于昔曾所受诸行追念行分别。计度分别者,谓于去、来、今不现见事思构行分别。复有七种分别:谓于所缘任运分别、有相分别、无相分别、寻求分别、伺察分别、染污分别、不染污分别。初分别者,谓五识身,如所缘相,无异分别,于自境界,任运转故。有相分别者,谓自性、随念二种分别,取过、现境种种相故。无相分别者,谓希求未来境行分别。所余分别,皆用计度分别以为自性。所以者何?以思度故,或时寻求,或时伺察,或时染污,或不染污,种种分别。 问:若了别色等故名为识,何故但名眼等识,不名色等识耶?答:以依眼等五种解释道理成就,非于色等。何以故?眼中之识故名眼识,依眼处所,识得生故。又由有眼,识得有故。所以者何?若有眼根,眼识定生。,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见故。不由有色,眼识定生,以盲瞑者不能见故。又,眼所发识,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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