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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与本我
前言
我在《超越唯乐原则》一文中已揭示了一系列思想,而这里的讨论则是这些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我对这些思想的态度,正如我已说过的,1是属于一种有几分仁慈的好奇心。在本书的一些章节中,这些思想同分析观察到的各种事实相联系,并且,我试图从这种联系中得出新的结论。但是,本书并没有从生物学那里借来新的东西,因此它比《超越唯乐原则》更接近精神分析学。在性质上,它的综合多于思辨,而且似乎怀有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但是,我意识到它只是最粗略的概述,而我也十分满足于这样的粗略概述。
书中论及了一些还未成为精神分析学研究课题的问题,并且不可避免地要触犯那些由非分析学者们或以前的分析学者们在他们退出分析学时所提出的一些理论。在别的地方,我总是准备承认我的某些成就应归功于其他一些工作者;但此刻我感到并没有这种感激的债务压在我身上。如果迄今为止,精神分析学还没有对某些事情作出正确评价,这决不是因为它忽视了它们所达到的成就,或者企图否认它们的重要性,而是因为它遵循着一条独特的道路,而这条道路还没有到达足以评价这些事情的地步。最后,当这条道路到达它们那里时,事情已经以截然不同于它们在别人看来所具有的面目出现在精神分析学面前了.
1 《标准版全集》第18卷第59页。
第一章 意识与什么是无意识
在这导言性的一章里并没有什么新东西要讲,而且不可能避免重复以前多次讲过的东西。
将心理区分为意识与无意识,这是精神分析学的基本前提;而且只有这个前提才使精神分析学有可能解释心理生活中的病理过程——这些病理过程的普遍性象它们的重要性那样值得重视——并把它们安置在科学的结构之中。换句话说,精神分析学不能把心理的主体置于意识中,但是必须把意识看作心理的一种性质。这种性质可能和其他性质一起出现,也可能不出现。
如果我可以设想所有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人都阅读这本书的话,那我就应该难备好看到我的一些读者会在此停顿下来,不再读下去;因为在这里我们遇到了精神分析学的第一句行话。对于大多数受过哲学教育的人来说,关于有不是意识的心理的东西的思想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以致在他们看来这种思想是荒谬的,仅用逻辑就可驳倒的。我相信这只是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对使这种观念成为必要的催眠和梦的有关现象——除了病理现象以外一—加以研究。他们的意识心理学在解释梦和催眠的各种问题时显得无能为力。
“被意识”(“being conscious”)1首先是一个纯粹描述性的术语,它基于具有最直接、最确定的性质的知觉(perception)。经验不断表明,一种精神要素(例如:一种观念)通常并不是在时间上延续了一定长度的意识。相反,一个意识状态在特性上是特别短暂的;此刻作为意识的观念不一会儿就变了样,虽然在某些容易出现的条件具备以后它还会恢复原样。在这问隔当中,我们并不知道这种观念是什么。我们可以说它是“潜伏的”(1atent),这样说是意味着它在任何时候都能变成意识。或者,如果我们说它是无意识(unconscious),我们也应当对它作出正确的描述。这里,“无意识”与“潜伏的并且能够变成意识的”是一致的。毫无疑问,哲学家们会反对说:“不对,‘无意识’这个术语在这里不适用;只要观念处于潜伏状态,那它就全然不是任何心理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反驳他们只会把我们引向无益的措词上的争辩。
但是,我们沿着另外一条途径得出无意识这个术语或概念,即在研究某些经验中发现心理动力学起了一部分作用。我们发现——也就是说,我们不得不这样想——有非常之强有力的心理过程或观念存在着(这里,数量的或经济的[economic]因素首次成为要考虑的问题),虽然它们自己并不是意识的,但却能够在心理生活中产生普通观念所产生的一切结果(包括那些本身能够变成意识的观念所产生的结果)。这里不必再重复以前多次解释过的那些细节,2而只要指出这样一点就够了,即精神分析理论在这一点上断言:这样的观念之所以不能变成意识,是因为有某种力量与其对抗,否则它们就能够变成意识,随后必将显示出它们与其他为人们所公认的心理要素间的差异是多么微小。一个事实已使这个理论成为不可辩驳的,这个事实就是,在精神分析学的技术中,已经找到一种方法可以消除那种对抗力量从而能使前述那些观念成为意识。我们把观念在成为意识之前所处的状态称为压抑。在分析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实行压抑和保持压抑的力理解为抗拒。
这样,我们从压抑的理论中获得了无意识概念。对我们来说,被压抑的东西(the repressed)是无意识的原型。但是,我们看到,我们有两种无意识——一种是潜伏的,但能够变成意识;另一种被压抑的,在实质上干脆说,是不能变成意识的。这一对心理动力学理解不能不影响到术语和描述。仅仅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是无意识的而不是在动力意义上是无意识的那种潜伏,我们称之为前意识(preconscious);我们把术语无意识限制在动力意义上无意识的被压抑上;这样,我们现在就有了三个术语了:意识(Cs)、前意识(Pcs)和无意识(Ucs),它们的意义不再是纯粹描述性的了,与其说前意识接近无意识,大概不如说它更接近意识,并且,既然我们称无意识为心理的,那我们就应该更不犹豫地称潜伏的前意识为心理的。但是我们为什么不与哲学家们取得一致意见,循着习惯的道路,把前意识,也把无意识都与意识心理区别开来,以代替我们的说法呢?哲学家们会提议:应该把前意识和无意识描述为“类心理”(psychoid)的两个种类或两个阶段,这样也就可以达到协调一致。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说明上的困难;而一个重要的事实——这两种“类心理”在几乎所有其他方面都与公认的心理相一致——就会由于某一时期(这个时期对这些类心理或它们之中的最重要的部分还一无所知)的偏见强而被置于不突出的地位。
现在我们就可以很自如地使用我们的三个术语——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只要我们不忘记在描述性的意义上有两种无意识,但在动力的意义上只有一种。3就阐述问题上的不同目的而言,这个区别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忽视,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我们或多或少已习惯于无意识这个模棱两可的词,并且运用得也不坏。就我看来,要避免这种模棱两可是不可能的;意识与无意识的区别最终是一个知觉的问题,对它必须回答“是”或“不是”,知觉行为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一件事物可以被知觉到或不被知觉到。谁也不能因为实际现象摸棱两可地表现了动力的因素而有权发出抱怨。4
但是,在精神分析工作未来的过程中,甚至这些区别也会被证明是不恰当的,从实践角度来讲也是不够的。在许多方面,这一点已经变得很清楚了;但决定性的例证还在下面。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观念:每个个人都有一个心理过程的连贯组织;我们称之为他的自我。意识就隶属于这个自我;自我控制着活动的方法——就是说,控制着进入外部世界的兴奋发射,自我是管理着它自己所有的形成过程的心理力量,在夜间入睡,虽然它即使在入睡的时候也对梦进行稽察。压抑也是从这个自我发生的。通过压抑,自我试图把心理中的某些倾向不仅从意识中排斥出去,而且从其他效应和活动的形式中排斥出去。在分析中,这些被排斥的倾向处在自我的对立面。分析面临着一个任务,就是去掉抗拒,自我正是用它来表示自己与被压抑的东西无关。现在我们在分析中发现,当我们把某些任务摆在一个病人的面前,他会陷入困境;在他的联想接近被压抑的东西时,联想就会消失。然后我们告诉他,他已经被某种抗拒所控制;但他对这一事实还是一无所知,即使他从不舒服的感觉中猜测那个抗拒现在还在他身上起作用,他仍不知道抗拒是什么或者如何来描绘它。但是,因为毫无疑问这个抗拒是来自他的自我并且属于这个自我,所以我们发现我们处在一个毫无预见的境地。我们接触到了自我本身中的一些事情,它们也是无意识,它们的行动象被压抑一样——就是说,它们在本身不被意识到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些强大的影响,它们需要经过特殊的工作才能成为意识。从分析实践的观点来看,这一发现的结果是,如果我们坚持我们习惯的表达方式,例如,如果我们试图从意识和无意识的冲突中追溯神经症的根源,我们就会处于一片朦胧和无穷无尽的困难之中。我们将不得不用另一种对立——它来自我们对心理结构状态的洞察,即用现实清晰的自我与由自我分裂出来的被压抑的部分之间的对立来取代这个冲突。5
但是,对于我们的无意识概念,我们的发现结果尤为重要。动力学考察使我们做了第一个修正;我们对心理结构的洞察则引导我们做出第二个修正。我们认识了无意识与被压抑的东西并不一致;所有被压抑的东西都是无意识的,这仍然是正确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无意识都是被压抑的。自我的一个部分——多么重要的一个部分啊——也可能是无意识,毫无疑问是无意识。6属于自我的这个无意识不象前意识那样是潜伏的;因为如果它是潜伏的话,那么它不变成意识就不能活动,而且使它成为意识的过程也不会遭到这样巨大的困难。当我们发现我们面对着假设第三个不是被压抑的无意识的必要性时,我们必须承认“处于无意识中”这个特征对于我们开始丧失了意义。它变成一种能有许多意思的性质,我们无法象我们应该希望做的那样把这种性质作为一个影响深远的、不可避免的结论的基础。然而我们必须提防忽视掉这个特性,因为处于还是不处于意识中这个属性乃是我们在深蕴心理学的黑暗中最终依凭的一盏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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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① [原若为“Bewusst sein”(由两个词组成)。在《非专业的分析学》(1926年)第二章中有类似的提法(《标准版全集》第20卷第197页)。“Bewu sstsein”是正规的德文单词,指“意识”,用二个字来指意识强调了“bewusst”的词形是一个被动分词这一事实——“被意识”(“being conscioused)。英文中的“意识”可以是主动的又可以是被动的;但在这些讨论中它总是作为被动的被使用的。见弗洛伊德关于元心理学的文章《无意识》(“The Unconscious”,《标准版全集》第14卷第165页)中编者按语的结尾处的注释。]
2 [例如,参考《精神分析中的无意识说明》1912年,《标准版全集》第32卷第262和264页)。]
3 ① [对这句话的一些评论见于附录(一)(第210页)。]
4 迄今为止,这一点可以与我的《精神分听中的无意识说明》(1912年)相比较。[参照元心理学方面的论文《无意识》(1915年)的第1和第2章。]对无意识的批评引起的一个新的转变这一点值得考虑。那些不拒绝认识输神分析学事实但又不愿意接受无意识的研究者在这个事实中找到了一条没有人会反驳的逃避困难的出路,在意识(作为一个现象)中强度或清晰度可能区分为许多不同的等级。正象有一些可以非常生动、鲜明积确实地意识到的过程一样,我们也同样经历了其他一些只是摸糊地甚至很难意识到的过程。然而,人们争辩说,那些最模糊的意识到的过程是——精神分析学希望给它们一个不大合适的名字——“无意识”的过程;但是,它仍也是有意识的或“在意识中的”,如果对这样的过程加以足够的注意,它们也能转变成充分而又强烈的意识。
至于争论可能影响对依靠惯例还是依靠感情因素这类问题的决定,我们可以作如下评论。对意识的清晰程度的参考意见决不是结沦性的,也并不比下面类似的论述有更明确的价值,“农亮度中有这么众多的等级——从最明亮,最耀眼的闪电到最昏暗的微光——所以这里完全没有黑暗之类的事情”;或者说:“有这么多活力的等级,所以完全没有死亡之类的事情。”这样的叙述在某种方式上可能具有意义,但对于一些实践的目的,它们毫无价值。如果有人试图从中得出特别的结论,如:“所出,这里不需要打火,”或者,“所以所有的有机体都是不死的,”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叙述的毫无价值。进一步,把“不被注意的东西”归入“有意识的东西”这个概念之中,只是容易捣乱我们关于心理的直接、确切的唯一的一点知识。总之,还不为人所知的意识对我来说比无意识的一些心理现象更不合理。 最后,把不被注意的东西和无意识的东西等同起来的企图显然不重视有关的动力条件,而这些动力条件又是构成精神分析思想的决定因素。因为这种企图忽视两个事实:一个是集中足够的注意力在这类不引人注意的事情上是极端困难和需要作巨大努力的;二是当这一点达到了,先前不被注意的思想并不被意识认识到,它的思想并不被意识认识到,它们反而常常对意识是完全异己和敌对的,并且被意识果断地招绝。这样,在什么是很难被注意或不被注意到的问题上设法躲避无意识,终究仅是一个预想的信条的派生物,这个信条把精神和意识的同一性看作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的事情。
5 见《超越难乐原则》(1920年,《标准版全集》第18卷第19页)。
6 [这不仅在《超越唯乐原则》中巳按表述过(部分引文),更早出现在《无意识》中(1915年《标准版全集》第14卷第192—193页)。实际上在题为《防御机制的精神神经症》(1896年)的第二篇文章的开始的论述中巳经透露了这一点。]
第二章 自我和本我
病理学的探索使我们的兴趣全部集中于被压抑的东西上面。既然我们知道,就自我这个词的适当含义而言,它也可以是无意识的,那么我们就想对自我知道得更多一些。迄今,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我们所具有的唯一的向导是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区分标志;最终我们会看到这个区分标志的意义是多么含混不清。
现在我们所有的知识一律都与意识密切相关。只有通过使无意识成为意识,我们才能知道无意识。但是,等一等,这怎么可能呢?当我们说“使某物成为意识”,这意味着什么呢2这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在这个关系中的出发点。我们已经说过,意识是心理结构的外表(surface);这就是说,我们已经把它作为一个功能归于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在空间上是第一个被外部世界接触到的一所谓在空间上不仅仅指功能的意义,在这个场合,也指解剖结构的意义。1我们的调查也必须以这个知觉外表为出发点。
所有知觉,不论从外部(感官知觉)还是内部——我们称之为感觉和感情——接受的知觉,一开始都是意识。但是那些我们能够(粗略地、不确切地)以思想过程的名称来概括的内心过程是怎么样的呢?它们代表了心理能量在通往行动的道路时,在器官内部某处发生的转移。它们是向着产生意识的表面前进的吗?或者是意识通向它们?当人们开始严肃地采用心理生活的空间的或“地域学的”观念时,很清楚,这就产生了一个困难。这两种可能性同样不可想象;这里肯定存在着第三种选择。2
在另一个地方,3我已经提出过,一种无意识与一种前意识观念(思想thought)之间的真正区别在于:前者靠一些未知的材料进行,而后者(前意识)另外还与词表象(word—Presentations)有关。除了前意识和无意识与意识的关系外,这是表明这两个系统的区分标志的第一个企图。“某物怎样变成意识呢?”这个问题这样提出会更有利:“某物怎样变成前意识?”回答将是:“通过相应于该物的词表象而变成前意识。”
这些词表象是记忆的残余(residues of memories);它们曾经一度是知觉,它们象所有的记忆残余(mnemic residues)一样还会再度变成意识。在我们进一步关心它们的本质之前,我们渐渐认识到一个似乎是新的发现:只有曾经一度是意识知觉的某物才能够变成意识,任何产生于内部的某物(除开感情)要想成为意识,必须试图把自身变成外部知觉——这只有依靠记忆痕迹(memory—traces),才有可能。
我们把记忆残余看作是包含于那些直接与知觉意识系统(PcPt.Cs.)毗邻的系统之中,所以,这些残余的精力贯注可以随时从内部延伸到知觉意识系统的要素中去。4这里,我们马上会想到幻觉(hallucination),想到员生动的记亿总是和来自幻觉与来自外部的知觉有区别这一事实;5但是,我们马上也会发现,当记忆复活时,精力贯注留在记忆系统中,当精力贯注不仅仅蔓过记忆痕迹通向知觉因素,而是全部穿过它时,那个与知觉无法区别的幻觉就能够产生。
词语的(verbal)残余首先从听知觉(auditory perception)中得到,6所以前意识系统可以说有一个特别的感觉来源。词表象的视觉成分是第二位的,是通过阅读得到的,可以首先放在一边;同样,除聋哑人以外,语词(words)的运动印象(motorimages)也可以起辅助的指示作用。实质上, 一个词毕竞是一个曾经听到过的词的记忆残余。
当视觉记忆残余是某些事物时,我们千万不要由于喜欢简单化而忘记这些视觉记忆残余的重要性,或者否认思想过程通过问视觉残余的回复而变成意识的可能性;否认在许多人看来,是一个优惠的方式。对梦和前意识幻想(Phantasies)的研究就象在瓦伦东克(Varendonck)的观察中7显示的那样能为我们提供关于这个视觉思维(visual thinking)特性的观念。我们知道,在视觉思维中成为意识的东西通常仅是思想的具体题材(subjectmatter)。我们还知道,对这个题材的各种因素——它们乃是具体标志思想特征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不能提供视觉表达。因此,形象思维(thinking in pictures)只是一种变成意识的很不完全的形式。在某些方面,它也比语词思维(thinking in words)更接近无意识过程,也毫无疑问地在个体发生和种系发生方面早于语词思维。
再回到我们的争论上来:本身无意识的某物变成前意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怎样使被压抑的某物变成(前)意识的问题就应该这样回答:是由于在分析工作中提供了前意识中间环节。因此,意识留在原地;但另一方面,无意识不会上升为意识。
由于外部知觉与自我的关系说得非常清楚,内部知觉与自我的关系就需要特殊的调查研究。它再一次提出一个疑问:我们把整个意识归于单一的知觉意识表层系统是否真是正确的。
内部知觉产生了对各种各样的过程的感觉,当然也包括对来自心理器官的最深层的过程的感觉。对这些感觉和感情我们知道得很少;那些属于愉快与不愉快系列的感觉和感情仍然可以被看作是它们的最好的例子。它们比产生于外部的知觉更原始、更基本,而且,甚至当意识处于朦胧状态,它们也能够发生我在其他地方8说明了我对它们的较大的经济意义和在这一点上的元心理学理由的观点。这些感觉是多室的(multilocular),象外部知觉一样;它们可以同时来自不同的地方,因而可以有不同的、甚至互相对抗的性质。
具有愉快性质的感觉没有一点儿内在的推动力,而不愉快的感觉却高度地拥有这推动力。后面的这种推动力趋向变化,趋向发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不愉快解释为精力贯注的增高,而把愉快解释为精力贯注的减弱。9让我们把变成象愉快和不愉快那样的意识的东西叫作心理事件进程中量的和质的“某物”,于是问题变成,这个“某物”在它所在的地方是否能够变成意识,或者它是否首先必须被发送到知觉系统中去。
临床经验决定了后者。它显示给我们,这个“某物”的活动就象一个被压抑的冲动(impulse)。它能够在自我没注意到强迫时发挥出推动力。直到出现对强迫的抗拒,出现发泄反应(discharge—reaction)的阻滞,才使得这个“某物”立刻变成象不愉快那样的意识。同样,来自肉体需要的紧张可以处于无意识,处于外部知觉与内部知觉中间的事物——疼痛(Pain)也能够这样,甚至当这个疼痛源自外部世界时,它的行为却好象是一个内部知觉。因此,感觉和感情也只有通过接触知觉系统才能变成意识,这是正确的;如果这条前进的道路受到阻碍,它们就不会变成感觉,尽管在兴奋过程中与它们相应的“某物”还是一样,就象它们会变成感觉那样。然后,我们以简约的、不完全恰当的方式来谈论“无意识感情”,将它与并非无懈可击的无意识观念相类比。实际上,区别在于与无意识观念相关的环节在无意识观念能够被带入意识之前必须被创造出来,而感情则自己直接发送。换句话说: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区别在涉及感情时便没有什么意义了。这里,前意识退出了——而感情或是有意识的,或是无意识的。甚至当感情依附于词表象时,它们变成意识也不是由于这个依附关系。它们是直接变成意识的。10
现在,词表象所起的那份作用变得非常清楚了。由于它们的插入,内部的思想过程进入了知觉。这就象所有的知识都来源于外部知觉这一原理所证明的那样。当思想进程的高度精力贯注发生时,思想实际上已被知觉到——好象它们来自外部一样——因而被认为是真实的。
澄清了外部知觉、内部知觉与知觉意识的表面系统之间的关系之后,我们就能够继续研究自我这一观念。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自我源自知觉系统,这个知觉系统是它的核心(nucleus),自我由领悟到前意识开始,这个前意识与记忆的残余相毗邻。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自我也是无意识的。
现在我想我们遵从一位作家的提议将获得很大的成果,这位作家出于私人的动机徒劳地断言,他与纯科学的精确性毫不相干。我说的是乔治·格罗代克(Georg Groddeck)。他一直不懈地坚持说,我们称之为自我的那个东西在生命中基本上是被动地行动着的;他还坚持说,我们“活着”依靠的是来知的和无法控制的力。11我们全都有过这一类的印象,即使它们不能强使我们排斥所有其他的印象。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为格罗代克的发现在科学结构中找到一席地位。我建议重视这个发现,因此我们称呼出自知觉系统,并由前意识开始的统一体为“自我”,并且按照格罗代克的方法称呼心理的另一个部分为“本我”12,统一体会延伸到这个部分中去,这个部分的行为好象它曾是无意识的。
我们很快就将看到,为了描写或理解,我们是否能够从这个观点中获得一些好处。现在,我们将把一个个体看作未知的和无意识的心理的本我,自我依托在它的表层,知觉系统从它的内核中发展出来。如果我们努力对它进行形象化的描述,我们可以补充说自我并不全部包住本我,而只是包住了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里知觉系统构成了它的[自我的]表层,多少有些象胚盘依托在卵细胞上一样。自我并不与本我明显地分开;它的较低级的部分并入本我。
但是被压抑的东西也并入本我,并且仅仅作为它的一个部分。被压抑的东西只是由于压抑的抗拒而与自我截然分开;它能够通过本我与自我相通。我们立刻了解到,几乎所有我们在病理学的教唆下所划定的分界线仅仅与心理器官的表层——我们唯一知道的那些部分——有关。我们已描述过了的这些东西的状态可以用图表述如下13;虽然必须承认我们选择的这个形式并不打算到处套用,它只不过是用来说明问题而已。
我们大概可以补充说——仅从一个方面——自我戴着一顶“听觉的帽子”14,就象我们从大脑解剖中知道的那样。人们可以说这顶帽子是歪戴着的。
很容易看到自我是通过知觉意识的中介而为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所改变的本我的一个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表面分化的扩展。而且,自我企图用外部世界的影响对本我和它的趋向施加压力,努力用现实原则代替在本我中自由地占支配地位的快乐原则。知觉在自我中所起的作用,在本我中由本能来承担。自我代表可以称作理性和常识的东西,它们与含有感情的本我形成对比。这个全都与我们大家熟悉的普遍特征相符合;但是,这仅仅被认为适用于一般水平或“理想的情况”。
自我功能的重要性表现在下面这一事实上,即在正常情况下,对能动性的控制移归自我掌握。这样,在它与本我的关系中,它就象骑在马背上的人,他必须牵制着马的优势力量;所不同的是:骑手试图用自己的力量努力去牵制,而自我则使用借来的力量。这个类比还可以进一步引申。假如骑手没有被马甩掉,他常常是不得不引它定向它所要去的地方;15同样,自我习惯于把本我的欲望转变为行动,好象这种欲望是它自己的欲望似的。
除了知觉系统的影响以外,另一个因素好象在形成自我和造成它从本我分化出来中起着作用。一个人自己的躯体,首先是它的外表,是一个可以产生外部知觉和内部知觉的地方。它象任何其他对象那样被看到,但是对于触觉,它产生两种感觉,其中一个可能与内部知觉相等。心理生理学已经充分讨论了一个人自己的躯体在知觉世界的其他对象中获得它特殊位置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疼痛好象也起了作用,在疼痛中我们获得我们器官的新知识,这个方式也许是一般我们得到我们躯体观念的典型方法。
自我首要地是躯体的自我(bodi1y ego);它不仅仅是一个表面的实体,而且本身即是表面的投影。16如果我们希望找出它在解剖上的类比,我们最好能使它和解剖学者们的“大脑皮层人象”(cortical homunculus)等同起来,这个“大脑皮层人象”倒立于皮质之中,脚踵上举,面孔朝后,就象我们所知道的,他的言语区域在左手那边。
自我与意识的关系已被再三讨论过了;在这一方面还有一些重要的事实需要在这里阐述。虽然我们无论到哪儿都带着我们的社会的或伦理的价值标准,但是,当听到较低级的感情的行动舞台是在无意识之中,我们并不感到惊讶;而且我们希望在我们的价值标准中排列得越高的心理功能,能够越容易地找到通向意识的道路,从而得到保证。但是,这里,精神分析的经验使我们失望。一方面我们确实发现:甚至通常要求强烈反思的微妙的和困难的智力操作同样能够前意识地进行而不进入意识。这类例子相当确凿;例如,它们可以在睡眠状态中发生,就象事实表明的,某人醒后立刻发现他知道了某个困难的数学题或其他问题的答案,对这个答案,他前一天苫苦思索而徒劳无效。17
但是,有另外一个现象,一个更为奇怪的现象。在分析中我们发现有一些人的自我批评和良心的官能——这是一些极高级的心理活动——是无意识的而且无意识地产生最重要的结果;因此在分析中抗拒属于无意识的例子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但是这个新发现不顾我们良好的批评判断,迫使我们谈论一种“无意识罪恶感”,18它比其他发现更加使我们感到困惑:并给我们提出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当我们逐渐看到了在大量的神经症病例中这一类无意识罪恶感起了决定性的经济作用,并且在复原的道路上设置了最强有力的障碍。19如果我们再次回到我们的价值标准上,我们将不得不说在自我中,不仅最低级的东西,而且最高级的东西都可以是无意识的。就象我们对我们刚刚说过的意识自我(conscious ego)拥有一种证据一样:自我首要地是一种躯体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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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超越唯乐原则》(《标准版全集》第18卷第26页).
2 这一点在《无意识》(1915年)一书的第二节中有着较充分的论述(《标准版全集》第18卷第173—176页)
3 《无意识》(同上书第201页)
4 见《释梦》第七章(1900年,《标准版全集》第5卷第538页)
5 ① [布罗伊尔曾在他为《歇斯底里研究》所作的理论贡献中表述过这个观点(1895年,《标准版全集》第2卷第188页)
6 [弗洛伊德在他关于失语症(aphasia)的专题著作中(1891年),在病理学发现的基础上得到了这个结论。(同上书第92—94页)这一点在论文《无意识》附录三的重作的那部著作的图解中表述出来(《标准版全策》第14卷第214页)
7 [见瓦伦东克的著作(Varendonck,1921年)弗洛伊德为它写了一篇序言(1921年)
8 《超越唯乐原则》(1920年《标准版全集》第18卷第29页o)
9 同上书,第8页,同上书,第2页
10 见《无意识》第三节(1915年《标准版全集》第14卷第177—178页)
11 见格罗代克的著作(Groddeck,1923年)。
12 毫无疑问,格罗代克以尼采为校样,他习惯于使用这个语法术语表达我们本性中的非人格的以及——可以这么说——隶属于自然法则的东西。
13 [此图与《引论新讲》(1933年)第31讲将近结尾处的图仅有微小的区别,《释梦》(1900年)《标推版全集》第5卷第541页中有一个完全不同的图——它的前身出现于1896年12月6日给弗莱期(f1iess)的一封信中(弗洛伊德,1950年第52封信——这个图同样涉及了功能和结构.
14 "H?rkappe"(德文:听觉的帽子)即听叶(auditory lobe)
15 这个类比作为对弗治伊德的一个梦的联想出现于《释梦》中(《标准版全集》第4卷第231页)
16 即自我最终来源于身体的感觉,主要来自身体表面发出的感觉.可以把自我看作身体表面的心理投影,另外。如我们在就面看到的,它代衷心理结构的表面。——此注首次出现于1927年的英译本中,在该译本中还说此注是经弗洛伊德认可的。在憾文版中没有这个注释。
17 我最近才听说这样的例子,实际上,对于我的“梦工作”的描述来说,达倒是一个异议。[见《释梦》《标准版全集》第4卷第64页;第5卷第564页。
18 这个词语在弗洛伊德题为《强迫行为和宗教实践》的论文中出现过(1907年,《标准版全集》第9卷第123页)。但是,这一概念的最早的前身在第一篇题为《防御性精神神经症》(1894年)的论文的第二部分中就出现了。)
19 进一步的论述在第66—67页
第三章 自我和超我(自我典范)
如果自我仅仅是受知觉系统的影响而改变了的本我的一个部分,即在心理中代表现实的外部世界,我们就应该论述一下事情的一般状态。不过还有一个更复杂的问题。
在自我中存在着一个等级,在自我内部存在着不同的东西,可以把它称作“自我典范”或者“超我”。引导我们作出这个假说的考虑曾在别处叙述过。1它们仍旧适用。2自我的这个部分与意识的关系不太牢固这一事实十分新奇,需要解释。
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稍许扩大一下我们的范围。由于我们假定了[在那些受忧郁症折磨的人中]一个失去的对象被重新安置在自我之中——就是说一种向对象的精力贯注被一种自居作用代替了,3我们才成功地说明了忧郁症患者的痛苦。但是那时,我们没有正确评价这个过程的全部意义,也不知道它是多么普遍、多么典型。从那以后,我们开始理解这类替换在决定自我采取的形式中起了很大作用,并且这类替换在建立人们叫作自我的“性格”(character)上作出了必要的贡献。4
最初,在个人的原始性口欲阶段,向对象的精力贯注和自居作用毫无疑问是难以互相区别的。5我们只能假定以后向对象的精力贯注源自本我,本我感到性的需要。一开始还处于软弱状态的自我开始感觉到向对象的精力贯注,它或者默许它们,或者用压抑过程挡住它们。6
当一个人不得不放弃性对象时,他的自我常常发生一个变化,这个变化只熊被描写为在自我内部的一个对象的建立,就象在忧郁症中所发生的一样;我们对于这个替换的确切的本质还一无所知。它可能是一种内向投射——这是一种向口欲阶段机制的退行——使对象更容易被抛弃,或者使这个过程成为可能。也可能是这样:这种自居作用是使本我能够放弃它的对象的唯一条件。至少这个过程,特别是在发展的早期阶段,是经常发生的,这就使我们有可能假设自我的性格是被放弃了的对象的精力贯注留下的,并且包含着选择这些对象的历史。当然,从一开始就必须承认抗拒有着程度不同的能力,它们决定着一个人的性格是挡住还是接受他的性对象选择(erotic object—choices)的历史影响的程度。在那些在爱的方面有着许多经历的妇女中寻找她们性格特征中的对象精力贯注的痕迹似乎并不困难。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同时发生对象精力贯注和自居作用的情况——就是说,在这些情况中,性格中的改变发生在对象被放弃以前。在这种情况下,性格中的改变已经能够超越对象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改变已经能够保留对象关系。
从另一个观点来看,可以这样说,从性对象选择到自我改变的转变也是一种方法,用这方法自我能够获得对本我的控制,并加深与本我的关系。确实,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默认本我的经验为代价的。当自我采取对象的特征时,可以这样说,它是把自己作为一个爱对象(1ove—ohject)强加于本我,并用这样的说法试图赔偿本我的损失:“瞧,你也能爱我——我是多么象那对象。”
这种从对象力比多(object—1ibido)向自恋力比多的转化明显地暗示了性目的的放弃,暗示了失去性欲——所以这是一种升华作用。确实,问题出现了,需要仔细地考虑:这个转化不是通往升华作用的一般道路吗?所有的升华作用不都是通过自我这一媒介而发生的吗?这些升华作用开始于性对象力比多改变为自恋力比多,之后,可能继续给自恋力比多另外一个目的。7在后面我们将不得不考虑本能的其他变化是否也是这个转化的结果,例如,这个转化会不会造成熔合在一起的各种本能的解脱(defusion)。8
虽然这是题外话,但是暂时我们不能避免把注意力集中到自我的对象自居作用(object—identificatioos)上去。如果它们占了上风,变得数量很大,并且过分强大以致彼此不相容,那么一种病理上的结果就已经为期不远了。在不同的自居作用相互间被抵抗切断的情况下,自我的分裂也会到来;可能被描写为“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的病例的秘密就是不同的自居作用依次占有意识。甚至在并非这样严重的时候,各种自居作用之间的矛盾冲突还是存在,在这些矛盾中使自我功能开始分离,但这矛盾毕竞不能全部被描写成病理性的。
但是不管性格抵抗被放弃的对象精力贯注的影响的新能力是什么样的,在最早的童年时期产生的第一个自居作用的影响将是普遍的和持久的。这一点把我们带回到了自我典范的起源;因为在它后面隐藏着个人的第—个、也是最重要的自居作用,即在他的个人的前历史中他与父亲的自居作用。9首先,这个自届作用显然不是向对象精力贯注的结果或成果;.它是一个直接和瞬间的自居作用,并且发生在任何对象精力投入之前。10但是性爱对象选择属于第一个性阶段、并且与父母有关,好象完全正常地在一个这样的自居作用中寻找它们的结果,而且这样来加强最初的这个自居作用。
但是,整个题目是如此复杂以至于必需深入细节去探究它。问题纠缠在两个因素上:奥狄帕司情结的三边特性和每个个人在结构上的双性倾向。
在这个问题的简化形式中,一个男性儿童的情况可以作如下描写。在他幼小的时候,小男孩发展对自己母亲的对象精力贯注,这个对象精力贯注最初是与母亲的乳房相关联的,并且在性欲依附的模型上是性爱对象选择的原型;11男孩用把自己与其父亲等同起来的方法来对待他的父亲。有一段时间,这两种关系并肩进行着,直到男孩对他母亲的性的欲望变得更强烈,并且发现他的父亲成为他们之间的障碍时为止;从这开始,奥狄帕司情结才产生。12然后他与他父亲的自居作用染上了敌对的色彩,并且为了取代父亲在父母关系中的地位,这个自居作用变为一种摆脱其父亲的愿望。从此以后他与他父亲的关系就充满着矛盾冲突,看上去好象自居作用中固有的矛盾冲突从一开始就变得明显了。对父亲的态度充满矛盾冲突和对母亲专一的充满深情的对象关系在一个男婴身上构成了简单明确的奥狄帕司情结的内容。
随着奥狄帕司情结的破坏,男孩对他母亲的对象精力贯注必被抛弃。这个位置可能被以下两者之一所代替:或者是产生与他母亲的自居作用,或者是与他父亲的自居作用增强了。我们已习惯于认为后面的结果更为正常,它允许对母亲充满深情的关系在一个限度内保留下来。这样,奥狄帕司情绪的分解13就会加强男孩性格中的男子气。与此完全相似,14一个小女孩的奥狄帕司态度的结果可能是她与她母亲的自居作用的增强(或者首次建立起这样一个自居作用)——这个结果将会使小孩的女性性格固定下来。
这些自居作用不是我们本该期望的(来自上面第177页的理由),因为它们没有把被抛弃的对象引进自我;但是这个可供选择的结果也会发生,这个结果在女孩身上比在男孩身上更容易观察到。分析常常表明一个女孩在她不得不放弃把父亲作为爱对象以后,她的男子气会变得显著突出,并用以父亲(也既是与已失去的对象)自居来代替与她母亲的自居作用。这将明显地取决于在她的性情——不管由什么组成——中的男子气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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