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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学年会第八届会议征文
2008年11月15至16日重庆大学
研究领域:政治经济学
生产劳动理论的一个全新研究
摘要: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生产劳动是最基本的经济学范畴。在本文中,我们提出了以下全新的观点:
1、马克思有两个生产劳动定义:第一个生产劳动定义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资本的劳动,也即资本主义劳动;第二个生产劳动定义是在资本主义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生产资本的劳动,也即物质产品生产领域中的资本主义劳动。
2、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划分的前提和基础是雇佣劳动,无论是生产劳动还是非生产劳动都是雇佣劳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划分的前提和基础是劳动的买卖而不是产品的买卖。
3、马克思没有提出所谓的“一般生产劳动”范畴,我们对于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多年误解都是源于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误读。
关键词:第一种生产劳动、第二种生产劳动、雇佣劳动、一般生产劳动
A Completely-New Study on Productive Labor Theory
Abstract:Productive Labor is one of the most fundamental economic categories in Marxist Political Economy.In this paper,we hold the following innovative ideas:
1. Marx has two definitions for Productive Labor. The first one is the labor for producing capital under the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 that is, Capitalist Labor. The second definition refers to the labor for producing capital in the capitalist sphere of production of material objects, which can be regarded as Capitalist Labor in the sphere of production of material objects.
2. Employed Labor is the key to Marxist division of Productive Labor and Unproductive Labor. Both Productive Labor and Unproductive Labor are employed labor. The division of the two lies in the selling of labor rather than that of commodities.
3. Marx did not put forward the so-called “General Productive Labor” category. Our misunderstandings for Marx’s Productive Labor Theory over the years are the consequences of this misreading.
Keywords:First Type Productive Labor、Second Type Productive Labor 、Employed Labor、General Productive Labor
生产劳动理论的一个全新研究
生产劳动理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这一伟大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在他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生产劳动如同剩余价值一样,是最基本的经济学范畴。围绕生产劳动理论,我国学术界曾在五、六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进行过极其热烈的讨论,当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应该如何划分上,主要形成了所谓宽派、中派、窄派等学术派别。在生产劳动问题上,分歧之大,争论之烈,观点之异,论文之多,都是众多政治经济学问题上所罕见的,致使生产劳动理论成为国内外经济学界长期讨论和争辩不休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论者,无论是宽派、中派和窄派等都认为: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提出了研究了脱离一切社会关系、适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所谓一般生产劳动问题。他们认为,马克思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角度为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就是生产劳动一般的定义,这个定义对于任何社会形态都是适用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一直坚持的传统观点和权威观点。但是,这种传统观点和权威观点是完全错误的,这种一直统治政治经济学的错误观点导致了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对于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长期的、重大的误解以及多年来没完没了、但又没有结果的学术争论。这里,我们对于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读和观点,以就教于经济学界同仁。
一、马克思对亚·斯密生产劳动理论的继承和改造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主要是从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发展过来的,因此,下面我们重点研究马克思是如何批判、继承和发展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的。
(一)、马克思在1857-1858年对亚·斯密生产劳动理论的见解
在1857-1858年,马克思完成了《资本论》的第一个手稿,这些内容被编辑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中,在这里,马克思第一次研究了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
马克思指出:“能够成为资本的对立面的唯一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而且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即生产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28-229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是与资本对立的、创造价值的劳动。马克思对于这里的生产劳动概念又做出了进一步的“附带说明”:“劳动作为满足直接需要的单纯劳役,同资本毫无关系,因为资本寻求的不是这种劳动。如果有一个资本家为了烤羊肉而让别人替他砍柴,那么不仅砍柴者对他的关系,而且他对砍柴者的关系都是简单交换的关系。砍柴者向资本家提供自己的服务,即一种没有使资本增殖反而使资本消费掉的使用价值;而资本家给砍柴者以另一种货币形式的商品作为报酬。劳动者用来直接同他人的货币相交换并且被这些人所消费的一切劳役,都是这样。这是收入的消费,不是资本的消费,而收入本身总是属于简单流通的事情。由于当事人 的一方不是作为资本家同另一方相对立,这种服务者的工作就不能属于生产劳动的范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29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与非生产劳动对应的是收入的消费,这是简单流通领域的事情;而与生产劳动对应的是资本的消费,这是资本生产领域的事情。如果当事人一方作为消费者同另一方的劳动相对立,这种劳动就属于非生产劳动的范畴;当事人一方作为资本家同另一方的劳动相对立,这种劳动就属于生产劳动的范畴。
对于把劳动区别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马克思认为这是亚·斯密在政治经济学上的伟大功绩:“亚·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见解在本质上是正确的,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是正确的。其他的经济学家对这个见解提出的反驳,要么纯属胡说八道(如施托尔希,更卑鄙的是西尼耳,等等),他们硬说,任何行动总会产生某种结果,这样他们就把自然意义上的产品同经济意义上的产品混为一谈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29-230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总是把自然意义上的产品同经济意义上的产品混为一谈,他们硬说,任何行动总会产生某种结果。自然意义上的产品反映的只是人的劳动与产品之间的关系,而经济意义上的产品不仅反映了人的劳动与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肤浅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总是只见物不见人,深刻的经济学家总是在物与物的关系背后看见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生产劳动范畴反映的是社会的生产关系,不能脱离具体的生产关系来谈论生产劳动问题。肤浅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懂得这些道理,他们从自然意义上来解释生产劳动范畴而不是像马克思那样从经济意义上来解释生产劳动范畴。
马克思认为,“什么是生产劳动或非生产劳动,自从亚当·斯密作出这一区别以来反复争论过多次的这个问题,必须从对资本本身的不同各方的分析中得出结论。生产劳动只是生产资本的劳动。例如西尼耳先生问道(至少是有类似的意思),钢琴制造者要算是生产劳动者,而钢琴演奏者倒不算,虽然没有钢琴演奏者,钢琴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东西,这不是岂有此理吗?但事实的确如此。钢琴制造者再生产了资本;钢琴演奏者只是用自己的劳动同收入相交换。但钢琴演奏者生产了音乐,满足了我们的音乐感,不是也在某种意义上生产了音乐感吗?事实上他是这样做了:他的劳动是生产了某种东西;但他的劳动并不因此就是经济意义上的生产劳动;就象生产了幻觉的疯子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一样。劳动只有在它生产了它自己的对立面时才是生产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64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虽然钢琴演奏者生产了音乐,满足了我们的音乐感,他的劳动是生产了某种东西,但他的劳动生产的只是自然意义上的产品而不是经济意义上的产品,因此他的劳动就不是生产劳动 马克思这里显然假定钢琴演奏者是在非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演奏音乐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劳动就不是生产劳动。但是,如果他是在资本家雇佣他的情况下为资本家进行商业演出,他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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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非生产劳动者辩解,为了把非生产劳动者也解释为某种生产劳动者,一些经济学家“把所谓非生产劳动者说成是间接生产劳动者。例如,钢琴演奏者刺激生产;部分地是由于他使我们的个性更加精力充沛,更加生气勃勃,或者在通常的意义上说,他唤起了新的需要,而为了满足这种需要,就要用更大的努力来从事直接的物质生产。这种说法已经承认:只有生产资本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此,没有做到这一点的劳动,无论怎样有用,——它也可能有害,——对于资本家来说,不是生产劳动,因而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64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这里,马克思明确的指出,只有生产资本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生产(动词)资本是生产劳动的唯一标志和本质特征。在马克思的时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主要表现在物质生产领域,在非物质生产领域使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还很少,马克思有时是用物质生产指代资本主义生产,有时谈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就是在物质生产领域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也是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关键所在。这里,我们就碰到了这种情况,马克思用直接的物质生产指代物质生产领域的资本主义生产。
另一些经济学家说,“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别不应当同生产相联系,而应当同消费相联系。完全相反。烟草的生产者是生产的,而烟草的消费是非生产的。为非生产消费进行的生产和为生产消费进行的生产同样都是生产的;这两种生产总是要以它们生产或再生产资本为条件。因此,马尔萨斯说得很对:‘生产劳动直接增加自己主人财富的人。’这至少从一方面来看是对的。但这种说法太抽象,因为这种说法对于奴隶也同样适用。与工人相对的‘主人的财富’,是与劳动相对的财富形式本身,即资本。生产工人是直接增加资本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64-265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别是与生产相联系,而不是与消费相联系的;它也不是与一般的生产相联系,而是与资本的生产相联系的。马尔萨斯的“生产劳动者是直接增加自己主人财富的人”的说法明显太一般、太抽象了,因为它无法区别为奴隶主劳动的人和为资本家劳动的人。与雇佣劳动相对的财富形式是资本,生产工人就是直接增加资本的人。
马克思明确指出,“演员所以是生产劳动者,并不是因为他们生产戏剧,而是因为他们增加自己老板的财富。但是,进行的是何种劳动,从而劳动以什么形式物化,——这对这种关系是无关紧要的。但是从以后的观点来看,这又不是无关紧要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91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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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实际上马克思已经暗示了他的两种生产劳动概念,一个是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完全无关、完全是由劳动的社会规定性决定的第一种生产劳动概念,例如这里的演员只要增加着他们老板的财富,他们就是生产劳动者;另一个是由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共同决定的第二种生产劳动概念,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但是从以后的观点来看,这又不是无关紧要的”的含义,关于第二种生产劳动是什么,我们下面会看到马克思的定义。
马克思按照他当时的了解和认识,对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做了如下的评论:“亚·斯密把劳动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有道理的。而布鲁姆男爵对此的穷极无聊的嘲弄,萨伊、施托尔希、麦克库洛赫等人的一本正经的反驳,都无济于事。亚·斯密的缺点只是多少过于草率地把劳动的物化理解为劳动固定在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中。但是,这在他那里是次要的事情,只是表达不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375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因此,在马克思眼里,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的缺点和不足就是“多少过于草率地把劳动的物化理解为劳动固定在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中”。看来,马克思只须改正亚·斯密的这个错误就可以完善生产劳动理论了。事实也确实如此!
(二)、马克思在1861-1863年对亚·斯密生产劳动理论的看法
在1861-1863年完成的《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里,马克思用一章的篇幅专门讨论了生产劳动问题,这就是第四章《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下面,我们来仔细研究这些论述。
1、马克思对亚·斯密第一种生产劳动定义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把亚·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所谓“正确的定义”归结为如下的定义:“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说, 生产劳动是这样一种雇佣劳动,它同资本的可变部分(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相交换,不仅把这部分资本(也就是自己劳动能力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而且,除此之外,还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仅仅由于这一点,商品或货币才转化为资本,才作为 资本生产出来。只有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4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马克思对这种生产劳动定义大加赞赏:“这里,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给生产劳动下了定义,亚·斯密在这里触及了问题的本质,抓住了要领。他的巨大科学功绩之一(如马尔萨斯正确指出的,斯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仍然是全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就在于,他下了生产劳动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样一个定义,也就是说,他根据这样一种交换来给生产劳动下定义,只有通过这种交换,劳动的生产条件和一般价值即货币或商品,才转化为资本(而劳动则转化为科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4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因此,一方面,这种生产劳动定义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出发的,是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出发的,在不存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场合,就没有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问题。另一方面,这种生产劳动定义“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生产关系得出来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4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既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在一种情况下劳动同资本交换,在另一种情况下劳动同收入交换。在一种情况下,劳动转化为资本,并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在另一种情况下,它是一种支出,是花费收入的一个项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5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2、马克思对亚·斯密第二种生产劳动定义的批评和改造
马克思指出,“如果亚·斯密完全自觉地、始终一贯地坚持他实质上已有的那种对剩余价值的分析,即认为剩余价值只有在资本同雇佣劳动的交换中才会创造出来,那末,他就会发现,只有同资本交换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而同收入本身交换的劳动决不是生产劳动。为了同生产劳动交换,收入必须先转化为资本。
但斯密同时又从片面的传统观点出发,认为生产劳动就是一般直接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并且把自己的区分(根据资本同劳动交换还是收入同劳动交换作出的区分)同这种观点结合起来,所以在他看来,下面这样的定义是可能的:同资本交换的那种劳动始终是生产劳动(始终创造物质财富等等);而同收入交换的那种劳动既可能是生产劳动,也可能是非生产劳动,但是,花费自己收入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宁愿使用某种直接的非生产劳动,而不愿使用生产劳动。这里可以看出,亚·斯密由于把自己的两种区分混在一起,就把主要的区分大大削弱并冲淡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264—26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马克思认为,亚·斯密在研究生产劳动问题时,一方面他提出了生产资本的劳动是生产劳动这个第一种正确的生产劳动观点,另一方面他又与片面的传统的生产劳动观点——即生产劳动就是直接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 这个片面的传统的生产劳动定义是当时人们的普遍观点,例如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穆勒就认为,所谓生产性劳动,是指产生固定和体现在物体中的效用的劳动,当我们使用生产性这个词时,其含义便是指生产财富,讲到财富时,指的仅仅是物质财富,生产性劳动指的仅仅是这样的努力,这种努力产生了体现在物质对象中的效用。与生产性劳动相反,非生产性劳动是指不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无论多么大规模地或成功地从事这种劳动,它都不会给整个社会和整个世界带来更丰富的物质产品,反而会使物质产品减少,减少额等于被雇用来从事这种劳动的人消费的物质产品额。(参见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第12—16页,商务印书馆)
——相互妥协。亚·斯密又提出了把第一种正确的生产劳动观点和片面的传统的生产劳动观点混合在一起的第二种错误的生产劳动观点。
马克思分析了亚·斯密为什么会给生产劳动下第二种定义的经济原因:“随着资本掌握全部生产,——因而一切商品的生产都是为了出卖,而不是为了直接消费,劳动生产率也相应地增长,——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之间的物质差别也就愈来愈明显地表现出来,因为前一种人,除极少数以外,将仅仅生产商品,而后一种人,也是除极少数以外,将仅仅从事个人服务。因此,第一种人将生产直接的、物质的、由商品构成的财富,生产一切不是由劳动能力本身构成的商品。这就是促使亚·斯密除了作为基本定义的第一种特征以外,又加上另一些特征的理由之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5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那么,马克思所理解的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的第二个见解到底是什么呢?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的第二个见解实际上是一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这显然是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的第一个见解和生产劳动的传统的、片面的见解的一个没有原则的混合。这就完全丢弃了生产剩余价值这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按照亚·斯密的生产劳动的第二个见解,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雇佣工人只要把相当于他们工资部分的价值加到物质财富(物质产品)中去,他们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这就是亚·斯密的第二种生产劳动的确切定义。
亚·斯密的第二种生产劳动的确切涵义,我们也可以通过马克思对庸俗经济学家生产劳动理论的批判来得到进一步的验证。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对亚·斯密生产劳动的反对主要集中在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解释上。“亚·斯密的反对者无视他的第一种解释即符合问题本质的解释,而抓住第二种解释,并强调这里不可避免的矛盾和不一贯的地方。而且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劳动的物质内容,特别是集中在劳动必须固定在一个比较耐久的产品中那个定义,用这个办法为自己的论战制造方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6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这里“比较耐久的产品”也就是亚·斯密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解释中的商品,正如我们前面指出的那样,亚·斯密对于商品等概念有一种偏颇的理解,他把耐久性等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商品的特征。
加尔涅反对亚·斯密下面的观点:“生产劳动是这样的劳动,它物化在某种对象中,把自己活动的痕迹留下来,它的产品能够出卖或交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7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加尔涅发现,亚·斯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区分是建立在物品制造者和物品消费者之间是否有一个中介人存在,生产劳动者生产的商品必须经过中介人才能转到消费者手中,非生产劳动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必然是直接的、没有中介的。这种认识当然是非常肤浅的。
对于加尔涅这种仅仅从劳动的物质内容来认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通病,马克思做了严厉的批判:
“加尔涅无意中用后面几句话表明,在斯密的第一种区分(同资本交换的劳动和同收入交换的劳动)和第二种区分(固定在物质的可以出卖的商品上的劳动和不固定在这种商品上的劳动)之间,存在着多么隐蔽的思想联系。不固定在商品上的种种劳动,按其性质来说,大多数不能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他各种劳动,则可能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更不用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大部分物质商品,即‘物质的、可以感觉的物品’,是在资本的支配下由雇佣工人生产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8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不固定在商品上的种种劳动,按其性质来说,大多数不能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大部分物质商品,是在资本的支配下由雇佣工人生产的”这样的说法,在斯密的时代也许是一个事实,这在马克思的时代也大体是正确的。但在当代,非物质生产领域越来越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上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第三产业的从业劳动者已经占到了全体劳动者的50%以上,这样的判断就不再正确了。
马克思的这一段话非常重要,它再次强调指出了亚·斯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区分完全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的。亚·斯密之所以在做出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一种区分后又提出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区分,这是因为在斯密的时代,不固定在商品上的种种劳动,按其性质来说,大多数不能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大部分物质商品,是在资本的支配下由雇佣工人生产的。这就是亚·斯密的第一种区分(同资本交换的劳动和同收入交换的劳动)和第二种区分(固定在物质的可以出卖的商品上的劳动和不固定在这种商品上的劳动)之间的隐蔽的思想联系。
斯密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是建立在物质财富的生产上,而且是这种生产的一定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有非常明确的说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对于斯密所考察的东西——物质财富的生产,而且是这种生产的一定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精神生产中,表现为生产劳动的是另一种劳动,但斯密没有考察它。最后,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也不在斯密的考察范围之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29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佩·罗西在他1842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程》中举例指出,“无论是向裁缝买一件现成的衣服,还是把材料和工钱给裁缝工人,要他缝一件衣服,这两种情况从结果来看始终是一样的。谁也不会说第一种劳动是生产劳动,第二种劳动是非生产劳动;区别只是,在第二种情况下,想要得到衣服的人是他自己的雇主。但是,从生产力方面来看,您叫到家里来的裁缝工人和您的仆人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任何区别。”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3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马克思批判道:“这位妄自尊大的空谈家,他的全部假聪明的精华就在这里!如果亚·斯密根据他的第二个比较浅薄的见解,即根据劳动是否直接物化在劳动的买者可以出卖的商品中这一点,来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那末,他就会把这两种情况下的裁缝都叫做生产劳动者。但是按照他的较为深刻的见解来看,上述第二种情况下的裁缝就是‘非生产劳动者’。”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3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这里,马克思再一次强调了亚·斯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第二个区别也完全是建立在直接劳动交换的基础上,建立在雇佣劳动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产品交换的基础上,不是建立在商品买卖的基础上。亚·斯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个区别的特征之一就在于劳动是否直接物化在劳动的买者“可以出卖的商品”中。
亚·斯密的第二种生产劳动定义显然是不正确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不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而只是维持雇佣工人的工资的生产活动是不能进行的,资本家是不会同意进行这种不给他们带来剩余价值的生产物质财富的活动的。因此,亚·斯密给出的第二种生产劳动定义是非常天真的,它在现实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几乎就不可能发生。
马克思指出,“如果一个工作日只够维持一个劳动者的生活,也就是说,只够把他的劳动能力再生产出来,那末,绝对地说,这一劳动是生产的,因为它能够再生产即不断补偿它所消费的价值(这个价值额等于它自己的劳动能力的价值)。但是,从资本主义意义上来说,这种劳动就不是生产的,因为它不生产任何剩余价值。(它实际上不生产任何新价值,而只补偿原有价值;它以一种形式消费价值,为的是以另一种形式把价值再生产出来。有人说,一个劳动者,如果他的产品等于他自己的消费,他就是生产劳动者,如果他消费的东西多于他再生产的东西,他就是非生产劳动者,也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4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这里,从绝对意义上来讲的生产劳动,实际上就是亚·斯密的第二种生产劳动定义;从资本主义意义上来说的生产劳动,实际上就是亚·斯密的第一种生产劳动。这里的“有人说”,就包括亚·斯密。
亚·斯密的第二种生产劳动是一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生产物质财富(物质产品)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条件下,物质财富(物质产品)一定表现为商品,生产物质财富(物质产品)的劳动实际上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亚·斯密对“生 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见解可归结如下: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就是不生产“任何商品”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6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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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商品”一词,指的是亚·斯密的商品概念,要把亚·斯密的商品概念与马克思的商品概念严格区别开来。亚·斯密认为,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固定和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而这个对象或商品在劳动结束后,至少还存在若干时候。相反,家仆的劳动不固定或不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他的服务通常一经提供随即消失,很少留下某种痕迹。亚·斯密的第二个生产劳动定义“集中在劳动的物质内容,特别是集中在劳动必须固定在一个比较耐久的产品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6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但是,亚·斯密对于劳动的物化、商品、物质产品等概念有一种直观的、肤浅的看法,他认为这些东西都是指某种“耐久的对象”,可以在劳动结束后,至少还存在若干时候。马克思早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就已经指出了亚·斯密的劳动的物化理论的不足:“亚·斯密的缺点只是多少过于草率地把劳动的物化理解为劳动固定在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375页,人民出版社1980年
。在下面,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亚·斯密关于“劳动的物化”等等概念的不正确理解又提出了批评。
马克思推论说,按照亚·斯密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见解,斯密本应承认,“生产劳动或者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或者是直接把劳动能力本身生产、训练、发展、维持、再生产出来的劳动。亚·斯密把后一种劳动从他的生产劳动项目中除去了;他是任意这样做的,但他受某种正确的本能支配,意识到,如果他在这里把后一种劳动包括进去,那他就为各种冒充生产劳动的谬论敞开了大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6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虽然整个商品世界包括劳动能力和不同于劳动能力本身的商品,但是,亚·斯密把生产劳动能力的劳动排除在生产劳动概念之外,他认为,只有生产不同于劳动能力本身的商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他是任意这样做的,但他受某种正确的本能支配。
马克思继续推论说,按照亚·斯密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见解,“如果我们把劳动能力本身撇开不谈,生产劳动就可以归结为生产商品、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商品、物质产品的生产,要花费一定量的劳动或劳动时间。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但是,其次,劳动产品必须是这种意义上的商品:它是‘可以出卖的商品’,也就是还需要通过形态变化的第一种形式的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64-16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所谓“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 是马克思按照亚·斯密劳动的物化、商品、物质产品等概念推断出来的,这绝对不是马克思本人的主张,这一点必须牢牢把握。亚·斯密 认为生产劳动“固定和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而这个对象或商品在劳动结束后,至少还存在若干时候”。按照这个观点,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当然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但是,“对劳动的物化等等,不应当象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6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物质产品的概念严格限制在物质生产领域,因此,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即使它们表现为物,也不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同样,生产劳动“包括一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既包括肉,也包括书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6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也是亚·斯密的不正确的观点,是马克思按照亚·斯密的物质产品概念推理出来的,这绝对不是马克思本人的主张,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精神财富不包括在物质产品里。 马克思有时也按照亚·斯密的商品观来使用“商品”一词,例如,“在非物质生产中,甚至当这种生产纯粹为交换而进行,因而纯粹生产商品的时候,也可能有两种情况:(1)生产的结果是商品,是使用价值,它们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并能在这段时间内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而流通,如书、画以及一切脱离艺术家的艺术活动而单独存在的艺术作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442-443页)这里的“商品”一词就是按照亚·斯密的意义来使用的。又如,“在非物质生产的场合,即使非物质生产纯粹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的,即使生产商品,也还可能出现两种情况:(1)非物质生产的结果是这样一种商品,这种商品脱离生产者而存在,因而可以在生产与消费当中作为商品来流通,如书籍、绘画,以及所有与艺术家所进行的艺术活动相分离的艺术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109页)这里的“商品”一词也是按照亚·斯密的意义来使用的。
尽管如此,马克思也不是简单地抛弃亚·斯密生产劳动的第二种解释,依然认为这个定义也有存在的价值。
“商品是资产阶级财富的最基本的元素形式。因此,把‘生产劳动’解释为生产‘商品’的劳动,比起把生产劳动解释为生产资本的劳动来,符合更基本得多的观点。”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165-16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马克思对于亚·斯密生产劳动的第二个定义进行了改造,形成了他的生产劳动的第二个定义。“生产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这是亚·斯密生产劳动的第二个定义。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这个定义中的劳动依然是雇佣劳动,商品依然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出来的。亚·斯密只是认为,即使商品的价值仅够补偿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和劳动者的工资,而不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依然是生产劳动,当然能够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就更是生产劳动了。马克思反对亚·斯密对于生产劳动的第二个定义就在于亚·斯密把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这个重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完全忽视了,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但马克思本人并不反对再从生产商品的角度为生产劳动下第二个定义,他反对的是不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质的生产劳动定义。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第二个定义是:生产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更确切地说是生产商品资本的劳动,是生产含有剩余价值的商品的劳动。
“生产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和“生产劳动是生产资本的劳动”并不是两个独立的、无关的生产劳动定义,前者实际上是后者在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表现形式。在资本主义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生产资本的劳动”也就表现为“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劳动是生产资本的劳动”是一个宽泛的定义,而“生产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是一个狭窄的定义。但是,
无论是“生产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还是“生产劳动是生产资本的劳动”,反映的都是劳动的社会规定性,而不是劳动的物质规定性。在资本主义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前提下,生产劳动也可以用劳动的物质规定性这个特征来说明。马克思后面提出的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的生产劳动,实际上就是在资本主义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限定内判断的生产劳动,即生产商品的劳动,这是正确理解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的关键。
马克思认为,亚·斯密的第一种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直接同资本交换,后者直接同收入交换,——这一区别的意义,只是在琼斯那里才得到充分的阐明 :
“琼斯正确地把斯密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还原为它们的本质,即还原为资本主义劳动和非资本主义劳动,因为他正确地运用了斯密关于由资本支付的劳动者和由收入支付的劳动者的区分。……靠资本生活的劳动者和靠收入生活的劳动者之间的区别,同劳动的形式有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区别就在这里”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三册,第476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
“相反,如果从较狭窄的意义上来理解生产劳动者和非生产劳动者,那末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从首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就是不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是不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劳动。这种区分决不可忽视,而这样一种情况,即其他一切种类的活动都对物质生产发生影响,物质生产也对其他一切种类的活动发生影响,——也丝毫不能改变这种区分的必要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三册,第476-477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
二、马克思在1863-1865年关于生产劳动问题的论述
在1863-1865年间,马克思在他的经济学手稿中进一步论述了生产劳动问题,这就是《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附录(这部分内容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8卷里又重复了,我们将不涉及48卷的内容)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的内容。我们依次研究马克思在这两篇文献中关于生产劳动问题的论述。
(一)、马克思在第26卷第一册附录中关于生产劳动问题的论述
马克思总结性地指出,“生产劳动不过是对劳动能力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整个关系和方式的简称。但是,把生产劳动同其他种类的劳动区分开来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种区分恰恰表现了那种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资本本身的基础的劳动的形式规定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一册,第42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反映的是劳动的社会性质,如果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同一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表现。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对我来说,甚至生产工人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者。例如,如果我请人来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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