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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经典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00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2001年)
A.5.13万 B.6万元. C.6.60万元 D.7.72万元
答案:C
解析:77.22/(1+17%)*10%=6.60万元
2.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2002年)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答案:B
解析: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规定:A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当天;D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货当天。故A、C、D选项均不对。
3.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法有关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规定的是()。(2003年)
A.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药酒
B.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C.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巧克力
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答案:B
解析:自2001年5月1日起,生产领用的外购已税酒和酒精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巧克力为非应税消费品,不交消费税;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无扣税问题。
4.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2004年)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核算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已征的消费税,也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答案:B
解析:A选项中,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故A选项不对;C选项中,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不是支付加工费的当天,故C选项不对;D选项因质量原因购买者退回应税消费品的,可退已征消费税,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故D选项也不对。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有()。(2000年)
A.受托方代垫原料,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
B.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
C.受托方负责采购委托方所需原材料的
D.委托方提供原料、材料和全部辅助材料的
答案:BD
2.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2001年)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
C.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支机构应回总机构申报缴
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申报缴纳
答案:BD
3.某白酒生产企业与某商贸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一家白酒销售公司,并且以低于正常出厂价的价格向销售公司提供其生产的白酒用于销售。根据消费税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调整其计税收入额。调整计税收入额时可以采用的方法有( )。(2003年考题)
A.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
B.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C.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的第三者的价格
D.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业务活动的价格
答案:BCD
解析:酒类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可由税务机关核定,核定方法为上述三种。
4.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2004年)
A.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奖励代理商销售业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本企业生产性基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捐助国家指定的慈善机构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BCD
解析:A选项中,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不交消费税,为的是避免重复征税。
5.某商场委托某工业加工企业加工消费税应税货物一批,该加工企业将加工好的应税货物交付商场时,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后经查出,主管税务机关对该项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有( )。(2005年)
A.加工企业应按规定补税
B.商场应按规定补税
C.对加工企业应给予处罚
D.对商场应给予处罚
答案:BC
解析: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受托方不再重复补税,但要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判断题
1.从其他工、商企业购进的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在计征消费税时,生产耗用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扣除。( )(2000年)
答案:×
2.消费税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直接抵减其应纳消费税税额。( )(2000年)
答案:×
3.纳税人除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外,其余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2002年)
答案:√
4.在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除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之外,其他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方法。()(2004年)
答案:√
5.纳税人委托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2005年)
答案:×
解析: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纳税人委托私营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四、计算题
1.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同作业题)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
(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
要求:
(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2003年考题)
答案:
(1)增值税:
①外购烟丝和加工烟丝进项税额=68+1.36=69.36(万元)
②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2×13%+3×7%=5.67(万元)
③销售卷烟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6120-(5.67+69.36)=6044.97(万元)
(2)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的烟丝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应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公式,补缴消费税。
收回加工烟丝应纳消费税=〔42×(1-13%)+3×(1-7%)+8〕÷(1-30%)×30%=20.28(万元)
②销售卷烟消费税=36000×45%+18000×0.015=16470(万元)
③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应抵扣的消费税=150×2×30%=90(万元)
④应缴纳消费税=20.28+16470-90=16400.28(万元)
其他计算、综合题见后续《跨章计算、综合题》
课后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消费税纳税环节不应包括( )。
A.生产环节 B.进口环节 C.批发环节 D.零售环节
答案:C
解析:消费税属一次性课征的税种,其纳税环节只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时或进口或委托加工时,以后的流通环节均不再缴纳消费税。但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在了零售环节征收。
2.某汽车救援公司向甲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2辆,每一辆支付货款250800元(含税)、设计改装费30000元(含税)。该汽车厂税务处理方法是( )。(消费税税率为5%)
A.应纳消费税24000,应纳增值税0
B.应纳消费税15080,应纳增值税81600
C.应纳消费税24000,应纳增值税81600
D.应纳消费税24000,应纳增值税85272
答案:C
解析: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需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则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250800+30000)÷(1+17%)×2=480000元。应纳消费税=480000×5%=24000元;应纳增值税=480000×17%=81600元。
3.某具有珠宝经营资质的工业企业,从皇中皇珠宝股份公司购进其生产的经打磨过的翡翠石(消费税率 10%),取得增值税发票,支付不含税价款15万元;将其直接销售给一家生产厂家,取得含税收入20.55万元。除此外,再无其他的购销业务,该工业企业 本月应纳消费税( )。
A.应纳消费税0.256万元 B.应纳消费税 1.76万 元
C.应纳增值税2.99万元 D.不缴消费税
答案:A
解析: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本规定中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应纳消费税=[20.55/(1+17%)-15 ]×10%=0.256(万元)。
4.下列情形不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用于广告宣传的样品白酒
B.用于本企业招待的卷烟
C.自其他企业委托加工收回以后直接销售的粮食白酒
D.抵偿债务的汽车轮胎
答案:C
解析: 税法规定: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是指:①生产非应税消费品;②在建工程;③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④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对于C委托加工收回以后直接销售的粮食白酒不缴纳消费税的。
5.某黄酒厂将自产黄酒1000箱(每箱24KG)移送到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出厂价每箱100元,当期门市部以每箱120元的价格销售给顾客800箱,则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
A.4608元 B.5760元 C.6480元 D.14400元
答案:A
解析:24/1000×800×240=4608(元)。
6.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越野车(2400毫升)20辆投资入股某电视传媒公司,计600万元,20%股份。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越野车售价分别40万元/辆、35万元/辆,30万元/辆,则用作投资入股的越野车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消费税率5%)
A.0 B.40万元 C.35万元 D.30万元
答案:B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40×20×5%=40(万元)
7.红星果啤厂本月销售果啤10吨,售价2500元/吨,同时包装物收押金5000元(均为不含税),则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该厂应纳消费2200元
B.该厂的应纳消费税金2500元
C.确定税率时押金不作考虑
D.果啤押金并入计税价格一同计税
答案:B
解析:确认税率的出厂价=2500+5000/10=3000(元/吨),故果啤率适用250元/吨, 则本题应纳消费税= 10×250=2500(元)。因为果啤消费税是从量计征的,计算税金时计税依据是数量,与金额没有关系,所以不考虑押金问题。
8.米林轮胎有限公司系生产轮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5月销售轮胎,价税合计为100万元,生产销售矿山车辆专用轮胎,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50万元,将成本价各为30万元的农用拖拉机专用轮胎和通用轮胎转给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当月全部出 售,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58.5和60万元。已知轮胎的消费税率10%,则该厂本月应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7.95 B.15 C.17.27 D.19.27
答案:A
解析: 该厂本月应纳的消费税=[ 100÷(1+17% )+50÷(1+17%)+60÷(1+17% )]×10%=17.95(万元)。消费税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它机动车上的内外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 用轮胎,对于其通用轮胎是要征消费税的。
9.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 甲企业提供原材料,实际成本为7000元(不含税),支付加工费不含税2000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代垫材料款500元,适用税率10%,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则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
A.1055.56 B.1047.48 C.1050 D.1054.59
答案:B
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000+2000+500/(1+17%)〕/(1-10%)×10% =1047.48(元)。
10.消费税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至10日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答案:A
解析:消费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纳税并结缴上月应纳税款。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卷烟厂2005年12月18日销售卷烟200箱,每箱不含税价14000元,22日又销售同牌卷烟100箱,每箱不含税价16000元,假设税务总局核定的同牌卷烟计税价格为150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18日销售卷烟,消费税的计税单价为14000元
B.18日销售卷烟,消费税的计税单价为15000元
C.22日销售卷烟,消费税的计税单价为16000元
D.本月销售卷烟,消费税的计税单价为15000元
答案:BC
解析: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实际售价高于核定价格的,按实际售价计算消费税;实际售价低于核定价格的,按核定价格计算消费税。
2.某工艺品厂既加工金银首饰,又加工珠宝玉石,因加工需要,外购以下货物用于加工,其中,允许从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外购已纳消费税额的有( )。
A.外购已税钻石用于镶嵌白金钻戒
B.外购已税珍珠用于加工珍珠项链
C.外购已税玉石用于镶嵌镀金手链
D.外购已税玉石用于镶嵌纯金戒指
答案: BC
解析: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
3.在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时,对连同销售的包装物,其处理正确的有( )。
A.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税
B.如果包装物单独作价核算,则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C.对既作价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在规定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税
D.除酒类产品外,如果包装物不作价而是收取押金,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包装物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答案: AD
解析: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无论是否单独作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对于酒类产品的包装物,已经单独计价的,又收取押金的,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包装物作价款和押金收入计算消费税。
4.下列经营业务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大型超市零售的卷烟 B.日化厂将自产化妆品用于广告样品
C.汽车厂将自产小客车用于投资 D.日化厂将化妆品用于促销赠送
答案:BCD
解析: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为:生产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对于零售环节一般不缴纳消费税。将自产的消费品用于广告、投资和赠送的都是属于自用的情形,应该缴纳消费税。
5.某汽车制造厂本月生产排放达到欧洲低污染标准的越野车(消费税税率为8%)100辆,当月售出90辆,2辆作为样品宣传,每辆不含税价格为12万元,本月购进可抵扣进项税78万元,下列处理方法正确的有( )。
A.应纳消费税61.824万元 B.应纳消费税 60.48万 元
C.应纳增值税 109.68万元 D.应纳增值税 105.60 万 元
答案:AC
解析:低污染排放小汽车,享受国家消费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应纳消费税 = 92×12×8%×(1-30%)= 61.824(万元),应纳增值税 = 92×12×17% -78= 109.68(万元)
6.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以同期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有( )。
A.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ACD
解析: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目前教材规定就这4类情况。
7.与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规定的计税依据有关的是( )。
A.卷烟核定价 B.卷烟调拨价 C.卷烟市场零售价 D.卷烟组成计税价
答案:ABCD
解析: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卷烟以调拨价和核定价为依据,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和各省烟草交易(定货)会(以下简称交易会)2000年各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确定,并作为卷烟计税价格对外公布。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8.某啤酒厂自产特制啤酒5吨用于某地啤酒节,已知其成本为20万元,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吨220元,则其纳税情况为( )。
A.消费税220元 B.消费税1100元 C.增值税37400元 D.增值税37587元
答案:BD
解析:啤酒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税额=220×5=1100元;而增值税一律从价定率征收,组价中应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200000×(1+10%)+1100]×17%=37587(元)。
9.纳税人自产自用的下列应税消费品,应同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的有( )。
A.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B.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C.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 D.用于对外投资
答案:CD
解析: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和增值税都不交;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但不交增值税。
10.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用于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奖励代理商销售业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本企业生产性基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捐助国家指定的慈善机构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ABCD
解析: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应税项目、赠送、奖励的,都应在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
三、判断题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均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
答案:×
解析: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2.通常情况下,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中从价部分用于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
答案:√
解析:通常情况下,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就是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中从价部分用于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
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由于受托方未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看作自制应税消费品补交消费税。( )
答案:×
解析: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未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补纳消费税时按委托加工处理,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
4.凡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
答案: ×
解析: 啤酒和黄酒除外。
5.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答案:√
解析: 免税商店指的是免关税,并不免消费税。
6.对不符合委托加工限定条件的,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照销售自制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
答案:√
解析:由于委托加工的税负相对低,税法规定了严格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由受托方按照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7.某油脂厂自己不生产化妆品,从某化妆品店购入化妆品,加工后外销,则外购化妆品的已纳消费税额允许在计税时扣除。( )
答案:×
解析:按规定,对于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从其他工业企业购进后再进一步加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允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限于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本题是从化妆品店(商业企业)购进,故不允许扣除。
8.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于销售实现后,回纳税人核算或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而不是在销售地缴纳消费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9.某烟花厂(小规模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以出厂价销售一批自产礼花炮,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5000元,成本3000元,消费税率15%,其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应为3000×(1+10%)÷(1一15%)=3382元。( )
答案:×
解析: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售价计算消费税,计税销售额=5000÷(1+6%)=4717(元)。
10.果啤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果啤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答案:×
解析:果酒属于“啤酒”,消费税从量计征,计税依据与销售额没有关系,自然品牌使用费也与计税依据无关。
四、计算题
1.某首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金银首饰及金银镶嵌首饰。2005年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⑴销售纯金首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万元。 ⑵销售宝石饰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万元,随产品销售的包装物与所售货物分别核算,取得含税销售额1万元。
⑶将自产黄金项链5条作为礼品赠送国外前来参观的客户,每条成本0.2万元,无同类产品售价(成本利润率为6%)
⑷购进已税宝石一批,取得已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8万元,本月有60%用于连续加工宝石饰品并销售,另有30%用于连续加工金银镶嵌首饰,还有10%库存待用。
⑸购进标准黄金一批,取得已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28万元,增值税4.76万元,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0.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其中注明的保险费为0.3万元)。
要求:
⑴计算该企业2005年6月应纳消费税。
⑵计算该企业2005年6月应纳增值税。(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首饰消费税税率为10%)
答案:
⑴应纳消费税:
金银及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交消费税,生产销售不交消费税;但作为礼品赠送的金银首饰,视同零售,无售价需要组价计税;宝石饰品在生产环节消费税,对外购已税珠宝、玉石连续加工宝石饰品的已纳消费税可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⑴应纳消费税=20×10%+1÷1.17×10%+0.2×5×(1+6%)÷(1-5%)×5%-18×60%×10%=2+0.09+0.06-1.08=1.07(万元)。
⑵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30+12+20+1÷1.17)×17%+0.2×5×(1+6%)÷(1-5%)×17%=10.69+0.19=10.88(万元)。
进项税=18×17%+4.76+(0.5-0.3)×7%=3.06+4.76+0.014=7.83(万元)。
应纳增值税=10.88-7.83=3.05(万元)。
2.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
⑴本月销售给一汽车修理厂(小规模纳税人)汽车轮胎,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3.4万元;
⑵销售农用拖拉机专用轮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0万元;
⑶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取得价税合计价款40万元;
⑷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30万元,门市部当月收得含税收入39.78万元。 ⑸本月外购汽车轮胎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发票本月已认证。
要求: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轮胎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
答案:
⑴应纳消费税:
①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23.4÷(1+17%)×10%=2(万元)。
②农用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消费税征收范围。
③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应纳消费税:40÷(1+17%)×10%=3.42(万元)。
④门市部当月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39.78÷(1+17%)×10%=3.4(万元)。
⑤外购汽车轮胎准予抵扣的消费税:20×10%×80%=1.6(万元)。
本月共纳消费税=2+3.42+3.4-1.6=7.22(万元)。
⑵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3.4÷(1+17%)×17%+10×17%+40÷(1+17%)×17%+39.78÷(1+17%)×17%=16.69(万元)。
进项税额=20×17%=3.4(万元)。
应纳增值税=16.69-3.4=13.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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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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