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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业•沃野千里鱼米乡
洞庭湖区地处长江中游平原,河网稠密,灌溉便利,气候温和,土地肥沃,是发展农业生产的一块宝地。自秦汉以来,农业生产一直是洞庭湖区一项重要的支柱产业,并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第一节 农业的兴起与发展
一、稻花飘香八千年
世界农业起源于何时?国内外学者一直十分关注。有史志记载,国外最早的农耕文化遗迹是在埃及尼罗河泛滥平原上发现的距今约17000~18300年的小麦、裸麦碳化壳粒,经鉴定为栽培种属,时当旧石器时代晚期。洞庭湖区的农业起源时间,学术界曾有争论。有的认为是几千年前从印度传过来的,
有的认为是从中原传过来的,还有的认为是从江浙传过来的。但据近几年洞庭湖区出土文物分析,洞庭湖区应是我国稻作农业最主要的发源地。新石器时代(约10000年前)的洞庭湖区先民已跨入现代人的行列,经济主要为农业,农业的主要生产工具为磨制石器,有刀、斧、锛、镰、锄、犁,还有木耒,从中耕、除草到收割的生产工具基本上具备。农业的初步发展,又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猪、牛等化石随处可见,表明这些动物已作为家畜来饲养。在澧县的彭头山、八十垱等遗址均发现了距今8000年左右的水稻。特别是八十垱发现的稻谷数量更是惊人,在数平方米的范围内竟收集1.5万粒,这不仅是世界上已发现的稻谷稻米中最早的一批,而且数量远远超过了国内其他地方已收集的总和。根据其形态,农业学家认为多是栽培稻。城头山稻田遗址应属于汤家岗文化时期,距今约6500年。稻田原生地面由东南向西北略呈倾斜走向的凹槽地形,采取与凹槽两边平行人工垒筑田埂形成田丘,现已揭露出三丘。这三丘古稻田平行排列着,长度在30米以上,最大的一丘宽4米多,田埂之间是平整的厚30厘米的纯净的灰色田土,为静水沉积。田丘平面整平,显出稻田所特有的龟裂纹,剖面可清晰见到水稻根须。田土中含有不少稻叶、稻茎、稻谷,稻谷硅质体含量很高,接近于现代稻田。稻田旁边有蓄水坑、流水沟等灌溉设施。该处稻田遗址,是目前已揭露出来的世界上最早、形状最好、保存最完整的水稻田。澧县梦溪三元宫、安乡县汤家岗、华容县车鼓山等大溪文化遗址中,也发现有谷壳、稻杆(三元宫、汤家岗)和米粒(车鼓山)的印痕,并发现有陶片和牛、猪、羊的骨骼,说明此时的洞庭湖区已有人类聚居,并通过千百次观察,认识到野生植物有荣有枯的现象,乃以其种籽试种之,便逐渐由采集野果、渔猎及山伐,逐渐向农作物栽培过渡。这些发现,最终使“中国水稻是由南亚传来的”传统观点暗然失色,确证了洞庭湖区先民在驯化和栽培稻谷这一伟大事业中的历史功绩。
夏、商、周代,洞庭湖区先民农具中砍伐用的斧,挖土用的锸、铲,收割用的刀、镰,均以石器为主,以青铜器为辅。耕作方法开始从刀耕、耒耜耕到犁耕,从烧田法、休耕法到岁耕法,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西周时,包括洞庭湖区在内的荆楚之地的农业生产水平,已接近中原地区和其他邻近地区。特别是楚人到达洞庭湖区后,带来了冶炼技术,因而铁制农具迅速取代石器,农业生产工具发生质的变化。常德德山、华容丰家山、岳阳蛇形山等楚墓中出土的铁锸和铁削即是物证。同时,楚国贵族为了“量入修赋”,以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还进行了中国最早的农业资源调查与土地规划。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正式跨入铁器时代,生产力由此产生了一个质的飞跃。北方铁犁牛耕开始普遍使用,《孟子•滕文公(上)》中提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开沟引水工程开始进行,深耕与绿肥也已使用,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有了增加,但许多地方还保留着原始森林或沼泽状态,地方卑湿,草木茂密,夏季酷热,多有虫蛇。《史记•货殖列传》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汉书•地理志》也载:“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隋蠃蛤,食物常足。故啙窳偷生,而亡积聚,饮食还给,不忧冻饿。”这些记载都说明,在公元前5~4世纪,洞庭湖区一带的农业虽仍有火耕水耨,但绝大部分地方已处于“无饥馑之患”、“不忧冻饿”的状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载:“雠、庞、长沙,楚之粟也。”说明那些富饶的平原之地,已成为楚国主要的粮食产区。
秦汉时代,全国农业生产技术有了更大的发展。从汉武帝时期开始,农业发展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形势,其主要表现:一是生产工具的改良。过去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是耒耜。到汉武帝末年,极力奖励农业,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并重用赵过为搜粟都尉。赵过推行代田法,首先创制了耕地用的耦犁和播种用的耧车等新式农具,遂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①。洞庭湖区在西汉后期,落后的耒耕得到改变。《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载:“荆州连年久旱,百姓饥穷……(州牧)费兴到部……假贷犁牛种食,阔其租赋,几可以解释安辑。”犁牛种食关系到“安辑”,表明牛耕在生产中已经非常重要且十分普遍。东汉后期,洞庭湖区人口发生了显著变化。据《太平御览》引《广志》载:魏时,关中“顷遭兵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后汉书•郡国志》载,从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到东汉永和五年(140年),武陵郡人口净增7万,长沙郡(西汉为长沙国)增人口82万,当时洞庭湖区的东部和南部都属长沙郡,净增的人口应是不少。人口的增加,意味着农业生产有新的发展。
三国、南北朝时,亦承东汉的传统而推广牛耕。《三国志•吴志》卷一《孙权传》载,孙权报陆逊书曰:“今孤父子,亲自受田,车中八牛以为四耦”,自东吴至东晋、南北朝,皆牛、田相连而叙述,又创造了水田以牛耙的耖,是洞庭湖区牛耕之盛的具体表现。加上社会比较安定,四方士民“避地江南者甚众”,土著之人与南流的侨人共同劳动,地广野辟,民勤本业,一岁或稔,数郡忘饥,洞庭湖区农业已非昔日火耕水耨的旧观。《宋书》卷二四《孔季恭等传末“史臣论”》载:“会土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值一金。樗杜之间,不能比也。……荆(州)城跨南土之富,扬(州)郡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仞八方;丝棉帛之饶,覆衣天下”。
唐代,南北方的农业继续发展。南方的农器、水具不断进步,如在犁耙的改进、耖的应用、简车的发明以及水利灌溉网的形成等,不但赶上北方,而且开始占据优势地位。韩愈在《送陆歙州诗序》中称:“当今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这个“江南”,包括洞庭湖区的整个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元和二年(807年),李吉甫撰《元和园计簿》,谈到当时唐朝23道中,有凤翔、河东、范阳、淮西等15道,不申户口。“每岁赋入催办,止于浙东西、宣翕、淮南、江西、岳鄂、福建、湖南等八道。”当时洞庭湖区占有岳鄂道的大部分,湖南道的一部分,共有4州(岳州、潭州、朗州、澧州),约占唐朝赋入的1/12。《旧唐书•刘晏传》载:“漕引潇湘、洞庭,万里几日,沧波挂席,西指长安,三泰之人,待此而饱;六军之众,待此而强。”可见,到了唐代后期,洞庭湖区的漕粮,对全国政治、军事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傅筑夫、王毓瑚编:《中国经济史资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81页。
宋代,洞庭湖区农业发展较快,其主要原因,一是政府的劝导和鼓励。宋代历朝,特别是北宋各朝,都注意奖励农桑,有关这一类的诏令,在《宋史》里是连篇累牍。二是垦辟荒田。宋承唐末五代大乱之后,除了号召人户返回农村,垦辟荒田外,又将所没收的大量无主荒田以屯田或营田方式,召人佃耕,由官家供给耕牛、种粮和必要的农舍耕具等,收成后,照各地私人地主收租办法收取地租。三是讲求种植方法,引进优良品种;四是改良生产工具;五是兴修水利。据英国科学家李约瑟的估计,“在宋代至少有496项水利工程收到了效果,而唐代只有91项”①。这样,宋代的农业不仅获得了迅速恢复,而且达到了历史上最高发展水平,成为“四方无事,百姓康乐,户口蕃庶,田野日辟。” ② 朝廷每年从东南六路(荆湖北路、荆湖南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淮南路、两浙路),漕运米麦六百万担至京师(今河南开封市), 湖南约占1/7。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二有一条具体记载,这六百万担漕粮中,“淮南一百三十万担,江南东路九十九万一千一百担,江南西路一百二十万零九千九百担,荆湖南路六十五万担,荆湖北路三十五万担,两浙路一百五十万担。”当时荆湖北路(今湖北江汉平原一带),由于屡遭金兵入侵,破坏严重,弄得“户田稀少”,上述“三十五万担”中,主要由洞庭湖区鼎(今常德鼎城、武陵区和桃源、汉寿县一带)、澧(今津市、安乡、澧县、临澧、石门一带)等州承担,加上荆湖南路承担的部分,估计洞庭湖区约占40万担,占到当时全部漕粮的1/15。
①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一卷,第一分册,科学出版社版,第278页。
②《宋史》卷一百七十三,《食货志上一》,《农田》。
元代,是中国封建经济一个缓慢发展阶段。这是因为元人原是一个经济社会比较落后的部族,它统一中国时,还停滞在奴隶占有制的阶段上,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元朝建立后,加上天灾与人祸相随而至,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伴生的饥馑疾疫,对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大动荡、大混乱起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到元代末叶,大破坏的范围已越过长江,而蔓延到洞庭湖区,不少地方曾一度成为“千里为虚”、“荆棘没人”的荒凉无人之境。
明初,朱元璋出于对曾为陈友谅粮秣后方的洞庭湖区的报复,在湖区各县普遍加赋。《明会典》载:洪武年间,全国征收秋粮共320多万担,其中岳州一地的秋税粮就有22.8万担,占到全国的1/15,另征丝织绢2930匹,农桑丝织绢730匹。
明末清初,由于战乱连绵,洞庭湖区农业生产出现很大的萎缩。康熙年间,清政府减轻赋税,洞庭湖区水稻生产有较大发展,成为著名产米区之一。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湖南历届巡抚在每年水稻收成奏折中,都将洞庭湖区各县早、中、晚稻收成各作一季分别呈览。冯桂芬《通道大江运米运盐议》:“闻往岁(约1850年前),以楚米(湖南米)接济江浙,实不过三、四千万担”,当时的湖南大米,除销售江浙之外,还运到两广、湖北和贵州等地,商品粮的数量是很大的。晚清,帝国主义入侵,战乱不止,咸丰同治后,水旱灾害加剧,农业生产又出现衰退。
民国以来,洞庭湖农业生产较清代有发展。如常德,在民国25年(1936年),水稻种植面积达到62170万亩,总产2612.5万石,亩平产粮4.2石。境内平均每年输出稻谷约300万石,占到湖南全省的30%以上,如若加上益阳、岳阳滨湖各县,外销量当在50%以上。1946~1949年,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到处抽丁括粮,饥荒遍及全省,素称鱼米之乡的洞庭湖区,饿死或因饿自杀的屡见不鲜,加上连年水灾,造成洞庭湖区农业萎缩。1949年,洞庭湖区粮食产量大大减少,仅为171.27万吨。
二、新中国农业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洞庭湖区农业获得了较大发展,大致经历了六个发展阶段:
(一)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恢复时期(1949~1952年)
在旧中国,农村贫富两极分化,占农村总人口10%以下的地主、富农,占有50%以上的土地,而占总人口50%以上的贫、雇农,所占土地不到10%,土地占有的悬殊性,严重束缚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全国解放以后,党和政府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除台湾、西藏和新疆等少数地区外,基本上完成了土改任务,3亿多无地或少地农民分得7亿多亩土地,免除了每年约3.5亿公斤粮食的地租。土地改革后,洞庭湖区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大致与常德专区土改后各阶层占有土地情况相似(见表3-2、表3-3)。
(见表3-1)。
表3-1 安化、汉寿、湘阴县土地改革前农村各阶层占地情况
单位:%
县别 地主 富农 中农 贫雇农 其他
人口 土地 人口 土地 人口 土地 人口 土地 人口 土地
安化 3.3 33 2.2 22 29 22.1 60 16.9 5 6
汉寿 3.97 32.47 5.19 12.65※ 33.51 30.26 43.87 9.96 13.46 14.63
湘阴 4.80 40.90 5.95 17.70※ 34.36 29.40 50.03 9.80 4.86 2.2
资料来源:根据《益阳地区志》第818页、《汉寿县志》第67页、《湘阴县志》第
190页综合编制。※为修正后数据。
表3-2 常德专区6县40个乡土改前后各阶层占有土地比例
单位:个、亩
阶层 户数 人口 土改前 土改后
人口数 占总人口的% 占有土地 人平 占总土地的% 占有土地 人平 占总土地的%
地主 930 5951 6.8 70149 11.7 46.5 8768 1.4 4.7
富农 826 4815 5.5 22736 4.7 16.5 15968 3.3 3.7
中农 6540 30824 35.0 32324 1.01 21.0 73276 2.3 10.4
贫农 9069 35314 41.0 17152 0.4 11.7 63409 2.8 35.5
雇农 2494 7685 8.7 528 0.06 0.3 13432 1.7 8.3
小土地 395 1082 1.2 4351 4.0 2.3 3169 2.9 1.7
其他 690 2367 2.7 2719 1.1 1.8 5399 2.2 3.7
总计 20944 88038 100.9 149959 1.7 100 183422 2.1 100
资料来源:常德市志编委会:《常德市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15页。
表3-3 常德专区327个乡土改前后各阶层生产生活资料占有
单位:%
阶层 占总户数 占总人口 占总土地 占总山林 占总房屋 占总农具
土改前 土改后 土改前 土改后 土改前 土改后 土改前 土改后 土改前 土改后 土改前 土改后
地主 4.63 4.85 4.65 4.82 41.37 4.01 38.49 3.87 19.57 0.24 8.42 0.59
富农 2.32 2.79 2.26 2.77 9.11 7.55 15.83 13.9 8.94 8.89 7.89 7.42
中农 31.09 31.93 31.1 31.96 29.11 41.2 21.62 28.18 38.81 39.12 54.58 54.27
贫农 43.31 42.95 43.34 42.97 11.92 35.6 15.23 37.12 37.12 37.13 25.59 31.34
雇农 15.66 15.34 15.59 15.35 0.41 7.44 0.58 9.94 9.94 12.91 0.48 4.88
小土地 2.47 1.63 2.56 1.62 4.55 2.8 5.87 5.54 5.54 0.49 1.81 1.36
其他 0.61 0.52 0.6 0.51 3.17 1.4 1.93 1.39 1.39 1.22 1.41 0.14
总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资料来源: 常德市志编委会:《常德市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15页。
统计资料表明,常德地区通过两年多的土改运动,没收地主土地326万亩,山林300万亩,房屋35万多间,耕牛3.44万头,农具56万件,家具144万件。没收的这些财产,重点分配给了雇农、贫农和佃中农,使农村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占有的情况发生根本的变化,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洞庭湖区农业总产值为66316万元,比1949年的41426万元,增长60.08%;粮食总产量为258.64万吨,比1949年的171.27万吨,增长51%;其他农副产品亦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稳定发展时期(1953~1957年)
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和自耕农制度。但随后不久,党和政府又开始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1950年3~4月,常德地委、专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决议》,两次发出指示,要求建立换工、变工、人牛换工等形式的互助组。1951年春,常德县聚宝乡创立了第一个互助组—李寿光互助组。同年冬,出席全省第一次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的南县代表田启发,组成益阳专区最早的常年互助组。到1954年底,常德、益阳农村,分别有60%、53.6%的农户加入了互助组。同时,根据中共中央的精神,从1952年底起,开始着手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常德地区试办5个合作社;1954年,共建921个合作社;1955年秋至1956年春,新建合作社13000个,基本实现初级农业合作化。适度的生产关系的变革,带来了生产力的提高。据对参加合作社的37400户社员调查,增加收入的有35300户,增加幅度为10%~30%。1954年2月,全省第一批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洞庭湖区成立。其中,成立最早的有南县安福高级农业社,全社有89户、402人、1100多亩耕地;湘阴县洞庭围农业生产合作社,有127户、469人、1577亩耕地。次年5月,常德地区建立838个高级社,年底发展到7468个,96.96%的农户入社。到1956年底,洞庭湖区基本上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
但是,从1955年8月以后,从中央到地方滋长了“左”的情绪,在批判合作化运动中的所谓“右”倾思想的政治氛围下,合作化运动形成一哄而起的局面,并在很短的时间内由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1956年春,益阳地区共有高级社354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19.5%;到1957年底,高级社达到3173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9.8%;常德1956年10月,高级社2931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77.80%。到1957年底,高级社即发展到4869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8.32%。岳阳的情况大体相当,1957年亦全部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洞庭湖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据常德专区10个县、市统计(含当时已并入的益阳专区各县和华容县),1957年,全区农业总产值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为40113万元,比1952年增长25.19%,年均递增4.6%;粮食总产量达到143.03万吨,比1952年增长11.02%;棉花产量达到1.29万吨,比1952年增长35.86%;工业总产值达到7182万元,比1952年增长205.06%;原煤产量1.2万吨,比1952年增长16倍;发电量488万千瓦小时,比1952年增长22倍;木材74600立方米,比1952年增长14.77%;棉布产量701万米,比1952年增长181.53%;卷烟产量0.47万箱,比1952年增长80.77%。
(三)人民公社化和农业生产剧烈波动时期(1958~1965年)
1958年,党在农村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并不断地批判反冒进、批判右倾保守主义。在这种形势下,农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兴修水利和大办农村工业的群众运动。1958年3月,毛泽东提出把小型农业合作社并为大社的建议。从4月份开始,洞庭湖区各地纷纷并社、并乡。7月1日,《红旗》杂志发表了《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的文章,第一次公开提出“人民公社”的概念。7月16日,《红旗》杂志发表了《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的文章,转述了毛泽东关于创办人民公社的意见:“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正式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接着,全国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展开,并逐步形成高潮。常德专区及时部署全区的公社化运动,9月8日,建立了洞庭湖区第一个人民公社——常德县红旗人民公社。10月底,全区农村全部建立人民公社,共计117个,入社农户945000户。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后,“大跃进”的群众运动又在洞庭湖区各条战线全面展开,“卫星月”、“卫星旬”、“卫星日”等形式主义的活动不断。在组织农业“大跃进”的同时,城乡还贯彻“以钢为纲”的工业方针,开展了大炼钢铁运动。常德地区组织干部、工人、农民、学生等50余万人,组成钢铁生产大军,共建“小洋炉”10座、小土炉8127座,产铁5.7万吨、土钢1790吨。在炼铁过程中,许多地方的树木被砍伐作燃料,青山变为秃岭;大批劳力调出,田里的粮食无劳动力收割,造成严重浪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最终导致生产秩序的混乱、强迫命令、瞎指挥,给群众生活带来了一系列困难。加上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终于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整个洞庭湖区农业总产值,1959年比1958年减少4%左右,1960年又比1959年减少10%以上,特别是粮食产量大大减少,人民生活极端困难,以致造成几万人因饥饿而非正常死亡。
面对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严峻国民经济形势,国家被迫从1960年开始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安排经济发展计划,调整工农业比例关系,恢复综合平衡,使农业生产得以迅速恢复。常德地区196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8926万元,比1957年、1962年,分别增长21.97%、27.11%;轻工业总产值达到4657万元,比1957年、1962年分别增长134.18%、156.3%;重工业总产值达到4728万元,比1957年、1962年,分别增长37.68%、67.36%。主要工农业产品中,粮食总产量达到162.89万吨,比1957年增长13.89%;棉花总产量达到3.05万吨,比1957年增长36.17%;原煤产量达到5.85万吨,比1957年增长387.5%;发电量2748万千瓦小时,比1957年增长468.12%;卷烟产量1.54万箱,比1957年增长227.66%。
(四)农业生产低速增长和徘徊时期(1966~1978年)
这个时期,主要包括10年动乱和两年的拨乱反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政治上,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无产阶级的全面专政”理论,大搞阶级斗争;在农业体制上,继续坚持“一大二公”,使人民公社体制固定化和规范化,“农业学大寨”演变成搞“穷过渡”,长期关闭自由市场,“割资本主义尾巴”,收回社员自留地,抑制家庭副业,使广大农村干部和社员受到严重摧残;在农业发展政策上,强调“以粮为纲”,使本来单一经营的农业发展路子更加狭窄,同时不切实际地提出并反复强调全国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这12年间,洞庭湖区农业生产一直处于徘徊状态,农产品供应短缺,低标准凭票供应的紧张状况未能得到根本好转。
(五)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和农业高速增长时期(1979~1984年)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国农业的落后状况,认真地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农业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要求各地认真纠正农村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加强劳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对农民自发的包产到户,中共中央经历了从不允许、允许例外、允许小范围到全面推广的过程。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作了肯定,为推动“双包”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了主要作用。
与此同时,国家对农业政策也作了调整。大幅度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仅1979年一年18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就提高了22.4%;大幅度增加化肥、柴油和农电投入量;进口大批粮食,减少征购量,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大力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农业基本建设长期积蓄的潜在能量得以释放。这6年间,国民经济发展比较协调,农业出现高速增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洞庭湖区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精耕细作的传统优势进一步发挥,农业效益显著提高。
(六)农业在波动中增长时期(1985~1996年)
1984年农业大丰收以后,我国开始对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1985年,开始实行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合同收购,定购以外的可以自由上市。从1992年4月1日起实行“购销同价”政策。1993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该通知提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放开经营,增强粮食企业活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进一步向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方向推进”,到1993底,绝大多数县、市放开粮食价格。在粮食大丰收的情况下,市场粮食价格突然大幅上涨,国家出于对城市粮食供应的担心,再次提出对收购市场进行管制。1994年强调必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国有粮食部门要掌握市场粮源的70%~80%,并建立和完善中央、地方粮食储备制度。这实际上又回到了“双轨制”。1995年,国家提出“‘米袋子’首长负责制”。这期间,粮食产量起伏波动,农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在波动中有所下降。洞庭湖区粮食总产量1985年达到760.16万吨,从1986年开始陷入徘徊状况,1989年实现恢复性增长,1990年达到最高纪录的834.17万吨,1991年又开始上下波动,2000年粮食总产量为725.16万吨,比1990年下降13.51%。在粮食总产量发生波动的同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比较大,各种经济作物、肉产品以及水产品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第二节 新时期农业的变化特征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的时期,是我国农业结构进入加速调整的时期,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时期,是农产品供给最充裕的时期,同时也是农民增收最困难的时期。这一时期洞庭湖区农业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严峻的挑战。其发展变化特征表现在: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在新的历史时期,由于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洞庭湖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新的提高,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据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报告显示,2001~2003年,洞庭湖区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含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为420.39亿元,其中2003年达到了438.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3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26%,其中:农业产值年均为206.62亿元、林业产值年均为11.69亿元、牧业产值年均为147.63亿元、渔业产值年均为51.97亿元,3年间年均分别增长5.03%、20.4%、1.39%和6.43%,均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产量,也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粮食产量已连续稳定在每年623万吨~647万吨的水平,棉花产量稳定在13万吨~17万吨的水平,油料产量稳定在45万吨~60万吨的水平,出栏牲猪稳定在1400万头~1560万头的水平,水果产量稳定在120万吨~150万吨的水平,水产品产量稳定在67万吨~76万吨水平,均大大超过了“八五”、“九五”期间的年产量。如岳阳市的粮食、棉花和油料产量,1949年分别为59.76万吨、0.20万吨和0.69万吨,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粮、棉、油产量成倍增加。粮食产量自1985年突破239.45万吨以后,虽然由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减少了粮食种植面积,但产量一直稳定在220万吨以上的水平。2003年,粮、棉、油已分别达到227.14万吨、4.62万吨和10.76万吨。粮食产量比1949年提高了2.8倍,比改革开放前的1975年提高了34.5%;棉花产量比1949年提高了21.1倍,比1975年提高了1.79倍;油料产量比1949年提高了13.59倍,比1975年提高了6.12倍。所有这些,充分表明洞庭湖区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已经登上一个新台阶(见表3-4)。
表3-4 岳阳市粮棉油产量发展变化表 单位:万吨
年份 粮食总产量 其中稻谷产量 棉花总产量 油料总产量
1949 59.76 54.65 0.20 0.69
1952 85.10 76.77 0.39 0.75
1957 94.25 81.05 0.36 0.97
1962 94.03 77.37 0.31 0.50
1965 107.64 91.08 1.06 1.29
1970 136.66 123.14 1.11 0.77
1975 168.88 156.21 1.67 1.51
1980 185.99 172.78 2.15 1.27
1985 239.45 225.12 2.60 4.11
2000 250.72 222.62 3.51 12.85
2001 224.6 198.18 4.74 11.7
2002 224.57 195.79 3.63 9.55
2003 227.14 200.38 4.62 10.76
资料来源:根据《岳阳市社会经济统计资料1949—1988》第154--165页和2000~2003年岳阳市统计年报综合编制。
2003年湖南省农产品产量“排行榜”上,洞庭湖区的粮食、棉花、油料、牲猪、水果、水产品产量,都排在重要位置(见表3-5)。
表3-5 2003年洞庭湖区与全省主要农产品产量 单位:万吨
项别 全省 三市合计 岳阳 常德 益阳
粮食 产量 2442.73 628.94 227.14 245.11 156.69
占% 100 25.74 9.3 10.00 6.40
棉花 产量 20.9 16.52 4.62 8.81 3.09
占% 100 79.0 22.1 42.20 14.70
油料 产量 125.7 54.28 10.76 33.73 9.79
占% 100 43.2 8.5 26.80 7.80
牲猪出栏 产量 6660.19 1556.83 722.54 513.25 321.04
占% 100 23.4 10.80 7.70 4.80
水产品 产量 156.59 76.28 30.39 27.28 18.61
占% 100 48.7 19.40 17.40 11.90
水果 产量 512.38 153.76 62.62 71.72 19.42
占% 100 30.0 12.20 14.00 3.80
资料来源:湖南省统计局2003年统计年报。全省棉花产量在2003年统计年报中为16.31万吨,少于常德、益阳、岳阳三市年报总数,故采用全省2001年19万吨,再按两年10%增长率得出2003年估算数。
在农产品总量增加的同时,品种增多,品质改善,均衡供给能力大大增强,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据初步估算,目前洞庭湖区100多种农副产品中,供过于求的占30%,供求基本平衡的占60%,多少代人梦寐以求并为之不懈奋斗的“但愿苍生得温饱”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这一根本性的变化,是新的历史时期洞庭湖区农业最基本的特征。
二、农业在经济总量中比重下降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大多数国家的工业化建设都是以农业的发展为基础和起点的。但是,随着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和总体经济的不断进步,农业经济在总体经济中的地位也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即从原来最重要的支柱产业蜕变为最受冷遇的边缘弱势产业,农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洞庭湖区曾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棉基地,农业曾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2001~2003年,洞庭湖区国民经济总量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GDP年均增长11.27%,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3.36%和14.85%,而同期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增加值年均仅增长3.92%,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宏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27.34%下降为2003年的22.84%,下降了4.5个百分点(见表3-6)。
表3-6 洞庭湖区国内生产总值各业所占比重表 单位:万元
项别 2 0 0 0年 2 0 0 3年
GDP 一产业 二产业 三产业 GDP 一产业 二产业 三产业
岳阳 363.83 91.62 146.21 125.70 493.66 104.66 209.35 179.65
常德 356.35 104.6 136.62 114.76 486.58 115.71 197.68 173.19
益阳 191.61 53.07 57.32 81.22 239.87 58.25 69.45 112.17
合计数 911.79 249.29 340.15 321.68 1220.11 278.62 476.48 465.01
总比率 100 27.34 37.30 35.33 100 22.84 39.05 38.11
资料来源:据2000~2003年岳阳、常德、益阳市统计年报和有关资料编制。
据有关统计资料统计,洞庭湖区主要农产品在全省的比重,也多呈下降趋势。如民国24年(1935年),常德每年生产稻谷67万吨,占全省的11%,安乡居第一;棉花近1500吨,占全省80%以上,常德县居第一;湘莲1500吨,占全省90%,常德、安乡、汉寿居前;年产鲜鱼14万担,占全省1/3,常德县居前;家禽1亿多只,蛋20余亿枚,分别占全省1/5、1/4,澧县居前。但到2003年,这些产品在全省所占比重,都已大大下降。
三、农业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从某种意义上讲,农业现代化就是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在过去10年间,洞庭湖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种植业结构由以粮食为主,转变为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全面发展;农业内部结构由以种植业为主,转变为种植业和林牧渔业共同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由以农业为主,转变为农业与非农产业协调发展,农业的区域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逐步得到发挥。
在农林牧渔总产值构成中,农业份额一直呈下降趋势,而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比重不断上升。1949年以来,岳阳市农业总产值构成情况的变化,就充分说明洞庭湖区农业,加速了从传统型向现代化转变的过程(见表3-7)。
表3-7 岳阳市农业总业值构成情况变化表(一)
(1990年不变价) 单位:万元
年份 农业总产值 种植业(含副业)
产值 占总产值比例 其中粮食
产值 占总产值比例
1949 60399 46599 77.2 31525 52.2
续表3-7 岳阳市农业总业值构成情况变化表(一)
(1990年不变价) 单位:万元
年份 农业总产值 种植业(含副业)
产值 占总产值比例 其中粮食
产值 占总产值比例
1952 83047 67636 81.4 46830 56.4
1957 101232 77983 77.0 53633 53.0
1962 94325 75973 80.5 52695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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