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阿玛蒂亚·森 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当代最杰出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之一,关于社会选择、福利分配和贫困研究领域的突出贡献者;人类发展与可行能力视角的理论奠基人;也是一位始终关注
并肯定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重要学术领袖。1933年11月出生于印度的桑蒂尼喀坦(Santiniketan)。1953年和1955年分别在加尔各答Presidency学院和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59年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获得博士学位。此后,曾分别在印度德里大学、德里经济学院、伦敦经济学院、牛津大学任教。1987至1998年担任哈佛大学经济学和哲学教授。1998至2003年出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2003至今重返哈佛大学任经济学和哲学教授。
主要论著:
《技术选择》《集体选择与社会福利》《论经济不公平》《就业、技术与发展》《贫穷和饥荒》《选择、福利和量度》《资源、价值和发展》《商品和能力》《伦理学与经济学》《生活标准》《饥饿与公共行为》《饥饿政治经济学》《再论不平等》《生活质量》《以自由看待发展》《理性与自由》《身份与暴力》
阿玛蒂亚·森1933年出生于印度桑蒂尼喀坦的一个教育世家。幼年时期,森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文化熏陶,并接受了注重启发性教育的初等教育。随后,森进入了印度加尔各答的Presidency学院接受系统的经济学本科教育。1953年,森游学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继续在经济学领域进行深造,并于1959年获得博士学位。之后,森曾先后担任印度德里大学和伦敦经济学院的经济学教授、牛津大学Drummond政治经济学教授和万灵学院(All Souls College)的研究员。在1987到1998年期间,森接受了哈佛大学的聘请,担任其经济学和哲学教授。1998年,森应邀返回母校剑桥大学,出任三一学院院长。2003年,他重返哈佛大学并执教至今。
森的研究跨越经济学和道德哲学两大重要学术领域。研究重点涉及社会选择、道德伦理、自由与理性、社会公正、福利经济学,以及发展经济学中几乎所有的重要课题,包括饥荒、贫困、社会保障、健康、性别、农村剩余劳动力与工业化、集体农业、技术选择、社会成本-效益分析等等。他的大量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目前已经被翻译成多种语言流行于世界各地,成为多个领域的标志性成就,并对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革命性影响。
由于森在福利经济学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其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殊荣。根据瑞典皇家科学院发布的公告,“森在经济科学的中心领域做出了一系列可贵的贡献,开拓了供后来好几代研究者进行研究的新领域”。
早年经历:对身份与暴力的最初认识
森出生于印度桑迪尼克坦地区由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创建的维斯瓦巴拉蒂大学。他的外祖父曾在这所享誉盛名的大学教授梵文以及古代和中世纪印度文化,他的母亲也曾是那里的学生。实际上,森的名字阿玛蒂亚正是泰戈尔为其所取的。
森的教育观念正式成型于泰戈尔的维斯瓦巴拉蒂大学。这所学校注重激发和培养学生的求知欲,而不是对考试成绩的强调。这为森在日后建立自发的研究兴趣和研究热忱起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该学校开设的课程既保留了印度自身文化、分析与科学方面的优秀遗产,同时也包容了世界其他国家的文化多样性,包括西方社会和非西方社会(例如中国、日本、印度尼西亚、韩国,以及西亚和非洲国家)的文化。这种对世界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对森在成年后的学术研究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在森的青少年时期,也即整个20世纪40年代,印度遭受了一场由宗教政治家煽动的大屠杀。人们的身份突然之间从印度人、亚洲人和不同种族转变为印度教徒、穆斯林教徒和印度锡克教徒,并伴随着大范围的屠杀和非理性行为。这种由种族分裂造成的不安记忆使森对身份的理解有了最初的感性认识。而一位闯入森家中求救的穆斯林男子给年幼的森留下的记忆不仅是惊慌,更有关于身份与暴力的最初的理性思考。
这名穆斯林男子虽然一再受到其妻的告诫,在公众骚乱期间不要去动乱的地方,但是,由于家人已经没有任何可吃的,他不得不到印度教徒居住的地区寻找工作以赚取收入,但不幸遇刺并最终身亡。这一深刻的亲身经历使森意识到狭隘定义的身份所具有的危害。极端贫困下的经济不自由可以使一个人成为其他形式不自由的无助的牺牲者:如果那名穆斯林男子的家计能够维持的话,他就不必为了寻求收入而在那骚乱的日子去动乱地区。这一幼年时的经历很快成为一种警觉,并进而成为激发森为之思考与探索的生活积淀。
求学历程:在经济学与哲学领域的自由穿行
离开维斯瓦巴拉蒂大学,森于1951年来到加尔各答的Presidency学院求学。这是他进入令其“异常着迷”的经济学领域的第一站,在这之前于三岁到十七岁之间,他先后对梵文、数学和物理产生过极大的兴趣。在Presidency学院,森有幸与一批优秀的老师与同学在一起,并从根本上拓宽了他的视野。虽然森并没有热衷于当时的学生社团政治活动,但是“左翼”激进主义的观点引发了森更深的思考。
当瑞典皇家科学院将1998年诺贝尔奖项颁于森时,森曾回忆起他一生中最专注的学术工作领域已经在他于加尔各答的本科学习阶段就开始考虑了,这些领域一方面包括福利经济、经济不平等以及贫困(包括饥荒这一极端贫困形式);另一方面还包括理性、容忍和民主的社会选择的范围与可能性(包括选举过程及对民主与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
1953年,在加尔各答Presidency学院获得学士学位(主修经济学,辅修数学)后,森前往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继续深造,并在两年之内迅速攻取了另一个学士学位(理论经济学)。对于森而言,当时的剑桥如同战场。凯恩斯的追随者对凯恩斯经济学的捍卫与对凯恩斯经济学持怀疑态度的新古典经济学家之间的激烈争论是剑桥学术争鸣的一个重要音符。而森则幸运地与两边的经济学家都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同时,森所在的三一学院因为拥有民主与容忍的社会选择惯例而成为一片远离不和的绿洲。不过,遗憾的是,由于当时人们对社会选择理论的认识局限,森没有能够在博士学习期间就在这片绿洲上开始对社会选择的研究,而是不得不选择了一个当时看来更具有吸引力的题目“技术选择”。
在博士的第二年,森获得了回印度的两年假期,并幸运地得到了当时在印度贝拿勒斯执教的著名经济学方法论学者达斯噶普塔(A.K.Dasgupta)的指导,并深受启发。由于森的博士论文获得了三一学院的优秀奖学金,他因此得到了四年自由支配的时间,可以在此期间从事他所喜欢的事情。正是在这个时期,森做出了一个为他后期研究带来重大帮助的决定:选择学习哲学。
森这样阐述学习哲学对他的意义:“在哲学方面的深入研究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经济学中使我感兴趣的主要领域都与哲学联系密切(比如,社会选择理论大量利用数据逻辑,也利用了伦理哲学,对不公平以及剥夺的研究也是如此),另外,我发现哲学研究本身也是很有益的,因此,在哲学方面的深入研究对我来说很重要。”
森从经济学领域穿行到哲学领域,并连续发表了很多关于哲学,尤其是方法论、道德和政治哲学方面的论文。并且,他对经济学与哲学两个领域的兴趣远远胜于对两者交叉点的兴趣。这为许多年之后他与一些重要的哲学家合作与共事奠定了基础。
学术首选:对社会选择理论的开拓性研究
1963年,森离开剑桥回到印度。在这之后到1971年,森一直都在德里经济学院和德里大学任经济学教授。这是森的学术生涯最具挑战性的时期。德里大学活跃的研究气氛使森全心投入了关于社会选择理论的研究。
当意见一致时,社会选择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当意见不一致时,将每个人的决策集合到一起就出现了问题。社会选择理论正是关于个人价值与集体选择之间的联系的探讨。其根本问题在于,社会作为整体的偏好是否能够与其成员的偏好相一致,如果能够,那么如何可以实现。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对不同社会的排序或评估至关重要,并因此对建立有意义的社会福利指标至关重要。
1970年,得益于在德里的研究,以及在哈佛大学与KennethArrow和JohnRawls共同开设的“社会公正”联合课程,森关于社会选择领域的重要著作《公共选择与社会福利》出版发行,并即刻产生巨大影响,引起了研究者们对基本福利问题的重新认识,并为关于规范性问题的经济学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
在该书中,森讨论了多数规则、个人权利,以及个人福利的信息可获得性等问题。关于个人权利,集体决策规则的一个不言而喻的先决条件是它必须是“非独裁性的”,也就是它不能反映任何单个人的价值取向。保护个人权利的最低要求是集体决策法则必须起码尊重一部分人在某些方面的个人偏好。对此,森指出了一个根本的困境,即没有集体决策能够既实现对个人权利的这一最低要求,同时也满足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中所列的条件。这一发现开启了关于集体决策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与个人权利相一致的广泛的讨论。
1971年森回到英国,先后任教于伦敦经济学院和牛津大学。在这个时期,他引导了一批对社会选择理论有浓厚兴趣的优秀学生,包括Siddiq Osmani、Ben Fine、Ravi Kanbur、Carl Hamilton、John Wriglesworth、David Kelsey、Yasumi Matsumoto和Jonathan Riley等。这些学生的博士论文大多是关于经济和社会选择问题的。并且,后期许多社会选择理论和福利经济学方面的权威理论,最初都是在这些博士论文中出现的。
同一时期,森还与一批研究社会选择问题的学者一起共事、合作,并与大量其他领域的研究者充分交流。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正式与非正式的观点,打破了“不可能定理”占据的垄断地位。因而,20世纪70年代的世界也许可以被称为社会选择理论研究的黄金时期。这正是使森大为欣喜的地方。
根本兴趣:社会分配与贫困的研究基线
森的研究贡献跨越社会选择理论、福利、贫困指数,以及对饥荒的经验研究,但是,他们都由一个共同的兴趣所联结,那就是森对分配问题的关注,尤其是对社会最贫困群体的分配问题的关注。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受到Antony Atkinson与Partha Dasgupta等人的启发与激励,以及在妻子的支持下,森关于社会选择理论的思考进一步向更为“实际”的问题迈进,即用宽泛的社会选择框架来解决一些应用型问题,包括对各种经济和社会的评价,例如衡量经济不平等、判断贫困、评价项目、分析失业、评价性别不平等,以及研究自由和权利的意义及含义,等等。
为了比较不同国家的福利分配,以及国家内部的分配的变化,需要建立合适的指数来度量福利或收入方面的差异。这样的指数就是社会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应用。森与Serge Kolm、Anthony Atkinson一起最先得出了这一领域的重要结论。森后来所定义的贫困指数和其他福利指标为该方面的研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1981年,森的著作《贫困与饥荒》问世。瑞典皇家科学院认为,该书无疑是对发展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贡献。在传统观点中,对饥荒的最重要的解释是粮食匮乏,但是,《贫困与饥荒》对此提出了挑战。基于对印度、孟加拉和撒哈拉非洲的研究,森发现饥荒曾经发生在粮食供应并不很低的时期,并且,遭受饥荒的地区有时甚至还在出口粮食。因此,森认为,对饥荒的理解需要建立在深入研究不同的社会经济因素如何影响社会中不同群体并决定他们的实际机会的基础上。作为对该研究的延续,森与比利时经济学家Dreze在1989年的合作研究《饥饿与公共行为》进一步探讨了防止饥荒,以及如何缩小饥荒影响的问题。
基础贡献:以可行能力衡量人类福祉
比较不同社会福祉的一个最常使用的指标是收入。与此相对比,森在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和亚当·斯密等古典思想家的遗产之上,建立起了以追求人的自由为核心并强调社会公平的新的发展理论范畴,即“可行能力”理论视角。
狭隘的发展观认为发展就是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个人收入的提高、工业化、技术进步或社会现代化等观点;而可行能力视角则雄辩地提出并深入阐述了发展的目的在于人本身,是使人更有可行能力去追求他们自己认为是有价值的生活。故发展的评估焦点在于考察能够允许每个人去追求他们自己所认为的有价值的生活的可行能力是否得到扩展,其中,最基本的可行能力包括健康与长寿、教育水平,以及体面的生活。
这种从可行能力的视角对发展进行评价的方法重申了经济学学科的本来动机,并再次将人置于经济学分析和评价的中心位置。对于那种流行的以物质财富增长为核心的发展观,森一再强调,财富、收入、技术进步、社会现代化等固然可以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具有工具性价值,是为人的发展、人的福祉服务的。1999年,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发表。该书所传递的以可行能力/实质自由扩展为首要目的的发展观引起了发展理念的一次意义深远的革命。
在可行能力视角被系统化提出后,这一分析视角迅速引起了学术界和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1990年,在已故巴基斯坦经济学家哈克的带领下,联合国计划开发署(UNDP)发表了第一个《人类发展报告》,以可行能力视角为指导评价世界各国的发展。此后,沿袭这一重要理论思想的年度《人类发展报告》成为最受重视的全球性报告之一,并对世界各国的发展理念和发展范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情系中国: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森的学术生涯还充分展现了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浓厚学术兴趣。森的最初成名作之一就是关于以中国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为代表的集体农业的研究。此外,森还围绕中国的农业、农村改革进行过一系列深入的研究,并发表过专门的学术文章《粮食与自由》,论述他对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就以及出现的问题的看法。除此之外,他还在其他的一系列学术研究中一再提到中国近半个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各种经验与教训,并对中国政府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所做的有益尝试给予充分的肯定。
正是出于这种对中国的友好感情,森曾于上个世纪80年代访问过中国,并得到当时中国总理的接见。2002年,在森的划时代巨著《以自由看待发展》的中译本在中国首度发行时,森再度访问中国,并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作了严复讲座,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目前,《以自由看待发展》已经成为很多高校关于发展理论的一本重要教科书。
最近,森对即将在中国召开的“健康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以及“北京论坛”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与支持。当得到盛情邀请后,森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与早有预约的多个组织进行协调,得到允许推迟了相关预约,最终应允参加两个会议。在他答复“健康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发起单位北京大学经济与人类发展研究中心的信函中,森提到,他将“非常高兴地参加这个意义重大的会议,并从中受益”。森如此谦逊的人生态度让人肃然起敬,也使人们为即将有机会与大师进行交流而感到激动与兴奋!
关注社会最底层的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的学术贡献(姚洋) ( 2007-7-24 9:32 )
一九九八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将授予了现任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教授,以表彰他在福利经济学方面的贡献。森虽长期居住于英美两国,但从未放弃他的印度国籍。因此,他成为第一位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亚洲人。他得奖的消息传至印度,总统和总理分别给他发去贺电,称他为印度的骄傲。值得一提的是,森出生在印度的Bengal邦,与印度第一位获诺贝尔奖的大诗人泰戈尔同乡;而且,森一家与泰戈尔过往从密,森本人在一九三三年出生时便是由泰戈尔施的洗礼。这种关系或许为森日后得奖埋下了伏笔。
森从师于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于一九五九年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在三一学院继续停留四年之后,他回到了印度德里经济学院任教,直至一九七一年再次赴英,在牛津大学任教十七年。一九八八年,森应聘到哈佛大学担任经济学与哲学教授,直至一九九八年回到他的母校任三一学院院长。
森对经济学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属于现今为数不多的几个横跨多学科的经济学家。不仅如此,由于对社会底层人民以及道德的关切,他被誉为“经济学良心的肩负者”。概括地说,森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是对社会选择理论的深入研究及拓展。在森之前,社会选择理论由于阿罗不可能定理而几乎被逼入了死胡同。森在多方面提出了走出阿罗不可能定理的可能途径,并由此为社会选择理论开辟了新的天地。因此,森的名字几乎成为七十年代后社会选择理论的代名词。他的第二贡献是揭示了帕累托最优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冲突。帕累托最优一向被经济学家奉为圭皋,被认为是在容纳个人自由的前提下对社会最优的最佳描述。森反其道而行之,证明在满足少数几个公理的前提下,帕累托最优和个人自由是不相容的。和阿罗不可能定理一样,此结论的影响远远超出了经济学的范畴,得到了政治学、哲学和社会学方面的广泛反响。森的第三个贡献是提出了全新的福利和贫困指数。以往衡量一国福利的指数仅仅是人均国民收入一项。森指出,国民收入不是衡量一国福利的终极指标,只有创造这些收入的能力的集合才是这样的指标。他不仅在理论上澄清了这个问题,而且积极参与了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的编制,使其成为多个国际组织衡量各国发展水平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他由为数不多的公理出发,推导出一个反映一国贫困水平的合理指数。他在这方面的研究开创了发展经济学的一个新领域。第四,森的突出贡献还反映在他对饥荒的研究上。前面的几项研究奠定了森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但是,如果不是因为对饥荒的研究,森的名字可能永远不会被传播到经济学的象牙塔之外。森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权利假说(Entitlement hypothesis)。根据这个假说,饥荒可能不是因为食物的总体短缺造成的,而是因为获取食物的权利的不平等分配造成的。处于社会底层的贫民由于相对收入的急剧下降而失去换取食物的权利,从而成为饥荒的主要受害者。他的这一假说对世界范围内的反饥荒努力提出了挑战,其影响广泛而深远。最后,森还非常关注伦理问题,对主流经济学对伦理的忽视提出了强烈的批评。这一点虽然没有被诺贝尔奖所提及,但却是森本人的终极关怀之一。
总结起来,森的研究以对社会公正及道德的关怀为主线,从社会选择的纯理论到发展经济学的经验研究,在一系列重大的经济问题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是当之无愧的。下面我就森的上述主要贡献做进一步的介绍。
逃脱不可能性现代社会选择理论肇始于肯尼斯·阿罗(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于一九五一年发表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一书。那么,什么是社会选择呢?简单地说,社会选择就是将个人意见集合成集体意见的过程。比如,一个民主的社会里对执政者的选举、一个委员会的决策、以及议会中对一项法案的决定,都是可以被看成社会选择的例子。经济学意义的社会选择同政治学所研究的政治过程不同。前者注重研究将个人偏好汇总到集体偏好的可能性和方法,注重规范层面上的研究;后者则注重政治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作用。在《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这本薄薄的小书里,阿罗用严谨的数学语言向人们证明,在满足四个合理的公理的条件下,社会选择不可能产生理性的社会排序。所谓理性的排序,指的是社会必须对任意两个社会结果给出孰好孰坏的评判;同时,该排序不应该出现逻辑循环。理性排序是经济学对个人偏好的最起码要求。在这一点上,经济学招致来自一些经济学家以及其它社会科学家的批评。比如,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另一得主西蒙就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认为人不可能对所有的可能选择做出精确的利益计算,人在做决策时采用的是由局部到整体的实验方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要求集体选择具有个体都可能无法达到的理性就更是不可能的事了。当代对阿罗不可能定理的诠释也正是从这方面做出的,即集体行动不可能达到个体行动所具有的理性。
阿罗定理的结论似乎意味着集体选择的不可能性。阿罗本人(稍早些时候还有布莱克)指出,对于多数原则来说,对个人偏好进行限制是逃脱不可能性的路径之一。事实上,这也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见到的:每个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套伦理和习俗的基础之上的;而伦理和习俗实际上是一套戒律,排除社会所不认同的思想。从这个角度来看,伦理和习俗为社会的存在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基穿
后人在阿罗的基础上继续提出了其它逃脱不可能性的途径,以使多数原则满足理性原则。森的贡献在于,他和他人合作,找到了使得多数原则得以运作的充分和必要条件。与前人的最大不同在于,森认识到,对于多数原则来说,重要的不是对所有可能的社会结果进行完备的排序,也不要求社会排序完全符合逻辑,而是要找到一个多数人认为最好的结果。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森找到了使多数原则运作的充分和必要条件。
森的贡献不仅表现在对多数原则的研究上,更重要的是,他对阿罗、乃至三十年代之后经济学界对个人间效用比较的排斥进行了彻底的反思。这种排斥显然是和现代社会基于相对主义的价值观相一致的。譬如说,一万元钱对一个普通人的效用和对深山里的一个修行者的效用完全是不可比的:普通人视一万元钱为一大笔收入,而修行者可能视之为粪土。现代经济学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基于这种个人之间效用不可比的观念的,阿罗不可能定理也不例外。
但是,如果不允许个人间效用的比较,社会选择在多大程度上还具有现实意义呢?森用下面的分饼的例子来说明他的看法。假设三个人分别拥有一张饼的一部分。在第一种情况下,A拥有饼的三分之二,B和C各拥有六分之一。在第二种情况下,A拥有七分之一,B和C各拥有七分之三。现在,在两种情况下,均将A所拥有的饼的一半平均地分给B和C。问题是,两种情况下的再分配一样吗?在阿罗的框架中,回答不得不是肯定的,因为在两种情况下A的效用都降低了,B和C的效用都上升了,但上升或下降多少在序数效用假设下是没有意义的。但是,普通人一定会觉得第一种情况下的再分配比第二种情况下的好,因为第一种情况是将饼从富人那里分给穷人,而第二种情况是将穷人的饼分给富人。然而,要区分穷人和富人,我们就必须进行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在这个例子里,饼的多少代表效用的高低)。因此,当效用不能在个人之间进行比较时,我们对上述两种情况下的再分配只能保持沉默;只有当允许这种比较时,我们才能进行社会判断。事实上,当允许个人间的效用比较时,阿罗不可能定理就不再成立了。用森的话来说:“如果允许个人间的效用比较,阿罗不可能定理不再成立;如果不允许个人间的效用比较,阿罗不可能定理就变得空洞无物。”森对个人间效用比较的重视,实际上是对社会公正的重视。个人间效用不可比的思想,是价值相对主义的反映。在这种相对主义的氛围中,我们失去了对社会进行评判的能力。这正是森所要纠正的。
个人自由与帕累托最优的冲突
帕累托最优是实证经济学家衡量社会效率最常用、甚至是唯一的指标。它指的是这样的一种境界,即没有一个人的福利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福利的前提下得到改善。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境界无疑是完美无缺的,同时也是经济分析中非常有用的一个工具。比如,两个人分三个苹果,如果一个人一个,另一个因为谁也不愿对方得到而被丢掉,则这种情况不是帕累托最优,因为第三个苹果给任何一个人都会在不降低另一个人福利的条件下增加得到者的福利。
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个人和企业基于个人效用和利润最大化的选择结果一定是帕累托最优的。又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当社会初始资源可以做适当的再分配时,任何一个帕累托最优状态都可以由市场中个体的最大化行为达到。因此,帕累托原则完全是和个人自由相容的。问题在于,上述两个定理是在被森称为预测经济学的的范围内被证明的,在社会选择的框架中,帕累托原则与起码的个人自由相容吗?
这里首先涉及一个如何定义个人自由的问题。在森那里,个人自由原则意味着,对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至少在某一选择上有被社会认同的自由。比如,张三想趴着而不是躺着睡觉,社会应该认可他的选择。森采用这样一个对自由的定义的本意在于给每个人一定的个人空间,使得他在此空间内所做的选择得到社会的认同。那么,如此定义的自由原则能否和帕累托原则相容呢?森证明,在个人偏好不受任何限制的条件下,答案是否定的。换言之,帕累托原则剥夺了存在私人空间的可能性。
森的这个结论大概是他所有贡献中最受挑战的一个。多数学者对他对个人自由的定义有疑问。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人自由指的是在一定范围内个人有选择自己思想或行动而不受社会阻挠的自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一定要赞同个人的思想或行动,而只要求社会对这些思想和行动保持沉默。在上面有关张三睡觉的例子中,个人自由以为着,张三愿意趴着而不是躺着睡觉,社会应该对他的选择保持沉默。如果采用这一定义,则个人自由与帕累托原则之间不会再有冲突。但是,无论如何,森的工作无疑促使学术界对个人自由与社会最优之间的关系进行又一次的检讨,并由此产生了一批非常有价值的学术成果。
贫困、福利与公平的度量
与一般的理论经济学家不同的是,森非常关心经济学的经验研究。他每年都要回一次Bengal邦,除参加由泰戈尔发起的一个节日而外,还与当地的长期合作者一起到印度农村实地考察农民的生活,由此可见他对社会底层民众的关怀。在学术上,这体现在他对贫困指数、福利指数以及福利比较的研究上。
先看他对贫困指数的研究。一般地,人们用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来衡量一国的贫困程度。但是,这种计算人头的方法不能反映贫困人口的实际贫困程度。譬如,我们无法知道他们的收入离贫困线的距离。更要紧的是,由穷人到富人的收入转移(比如,将最穷的人的收入转移给最富有的人。)可能不会增加贫困人口的数量,从而不改变一国的贫困指数。这样一来,单纯基于贫困人口的社会政策就失去了对真正贫困的敏感。为了设计一个敏感的贫困指数,森首先确定了这个指数必须满足的几个公理。比如,贫困线下的某个人的收入下降时,该指数必须上升;再比如,当贫困线之下的某个人的收入被转移到比他富有的人的手中时,该指数也应该上升。然后,森找到了一个唯一符合所有这些公理的简单的贫困指数。这个指数将贫困人口的数量、收入以及收入分布结合在一起,全面地反映了一国的贫困程度。
对平等的关注引导森对国与国之间的福利比较产生了兴趣。以往对各国的福利比较主要建立在单纯的人均收入比较上,而忽视一国收入的分配状况。与对贫困指数的推导一样,森从几个公理出发,推导出一个简单的同时考虑一国人均收入和收入分配的指数。森进一步指出,形成一国福利的不是收入本身,而是创造这些收入的活动。收入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只是因为它代表了存在于一国的活动机会或能力的多少。但是,能力的分布与大小与其它一些指标有关,如健康、教育等等。这些指标应在衡量一国福利时予以考虑。森所参与编制的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正反映了这种精神。
与福利度量相关的是平等问题。森指出,任何完整的道德体系都包含着平等原则。那么,福利经济学是如何反映平等原则的呢?森分析了三种平等原则,认为它们各有缺陷,并提出了他自己认为合理的平等原则。
森分析的第一个原则是功利主义原则。根据这个原则,社会的目标是使个人效用的总和最大化。此时,每个人的边际效用—即从最后一单位收入所获得的效用—相等。因此,功利主义的平等是基于效用单位的比较之上的。当每个人拥有相同的效用函数时,效用单位比较与总效用比较的结果是一致的,因为此时边际效用相等意味着总效用相等。但是,社会中每个人的效用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比如,一个瘸子从每一单位的额外收入中所获得的效用就比一个花花公子所能得到的低得多,因为前者即使有了钱也不可能尽情享受,而后者则可以在每个铜板中玩出新花样。这样的话,根据功利主义原则,花花公子应该得到比瘸子多得多的收入。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功利主义不是一个好的平等原则。
既然基于单位的比较不是一个好办法,那么,基于个人效用值的比较又如何呢?但是,基于效用的比较有两个问题。一是效用完全是对个人感觉的度量。这种度量是重要的,但每个人对同样的物品有不同的享用感觉;这样,以效用为基础的比较总是落入个人效用是否可比的争论之中。二是效用远不是个人和社会关注的唯一满足标准,沉湎于对效用的比较只可能犯以偏盖全的错误。
美国哲学家饶尔斯(Rawls)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差异原则(Difference principle)。根据这个原则,社会福利的比较可以基于一组基本的权利和物品之上进行,考察社会最差成员对这组权利和物品的拥有量。这个原则的好处是摆脱了效用这个无法衡量的东西;但是,与效用函数一样,它需要一套将不同权利和物品加总的办法。这些权重由谁、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这里同样涉及一个效用判断问题,只不过这个判断可以由社会来做。另一个问题是,怎样定义基本的权利和物品的范围?比如,对正常人来说,台阶足以使他们方便地上下楼;但对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来说,台阶对他毫无用处。
森指出,基于效用的比较只注意到人们对物品消费的感觉,而饶尔斯的差异原则则只考虑物品本身。如果社会中的个人是相近的话,这两种方法都不失是好的方法,因为此时人们的效用函数相近,对物品权重的判断也比较一致。但是,社会中的个人千差万别,偏好各异,使得以上两种方法都失去了意义。由此,森提出了自己对平等的看法,这就是基于基本能力(Basic capacities)的平等。所谓基本能力,指的是一个人赖以进行某些基本活动的能力。再举瘸子的例子。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能够象常人一样自由移动。基于效用单位的公平可以完全忽视他的这种要求,因为他从每一个新单位收入中获得的效用都可能比别人低(因为他无法自由移动)。基于总效用的比较也可能忽略他的要求,因为,也许是因为对其它目标的追求或者信念,他可能拥有很高的效用水平。最后,基于基本物品的比较也会忽略他的需求,因为四处走动是常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不必包括在基本物品中。一个好的平等原则应该关注能否赋予不同的人起码的从事某些活动的能力。这正是体现在森参与编制的《人类发展指数》中的思想。
但是,森自己也意识到,基于基本能力的比较同样具备饶尔斯比较的弱点,即确定基本能力的范围和不同能力的权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然而,重要的是,森所提出的基于能力的平等原则比基于效用和物品的平等原则更接近对人的价值的肯定:毕竟,每个人都想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仅仅看重自己所拥有的物品的数量或从这些物品中得到的快乐。一个人可以因为富有而空虚,但大概不会因为创造而空虚。
饥荒的成因
也许是因为对童年时代Bengal邦大饥荒的记忆,森在七十年代后期开始转向对饥荒的研究,并于一九八一年出版《贫困与饥荒》一书,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权利假说。一般的认识是,饥荒是由于食品的短缺造成的。森的权利假说却认为,饥荒更可能是由于权利分配不均造成的。森这里所指的权利是一个人可以用以换取食品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来自四个基本方面。第一是以交换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物品与他人交换以换取食品。第二是以生产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可以将自己或雇佣来的资源用于生产,以取得换取食品的能力。第三是以自身劳动能力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可以将自己的劳动能力用于自己组织的生产,或把它出卖给别人以换得报酬。最后是以继承或转让为基础的权利。一个人可以继承去世的人的财产,也可接受他人,包括政府的赠予。当然,形成一个人权利的基础不局限于以上四个方面。比如,基于市场交换的权利常常被政府的配额所限制。这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更为重要的是,那时政府通过对农产品收购和销售的控制,最大可能地保障城市居民的粮食供应,而农村居民则或多或少地被忽略掉了。
森在分析饥荒的成因时,强调交换性权利的变化对社会底层人民的打击。他具体分析了近现代的几次大饥荒,以证明他的假说的正确性。以他对自己家乡Bengal发生于一九四三至一九四四年的大饥荒为例。在这次大饥荒中,大约一百五十万人死于食物短缺。关于这次大饥荒的触发原因,众说不一。但是,数据表明,随着战争的迫近,Bengal地区的粮食价格开始上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粮食供应的短缺。森发现,Bengal在饥荒开始的一九四三年的粮食总产比一九四一年实际上高11%,即使是扣除人口增长因素,人均粮食占有量也增加了9%。因此,粮食供应下降不可能是解释Bengal大饥荒的原因。森认为,此次大饥荒产生的原因是社会底层人民,特别是无地农民和小手工业者所拥有的能够换取食物的权利相对于粮食价格的上涨而急剧下降。假设1940年100百卢布可以换取100公斤粮食,则到了1943年,100卢布只能换取32公斤的粮食。这种对比意味着以出卖劳动力为生、且生活本来就处于饥饿边缘的穷人将无法维持生计。事实上,Bengal大饥荒基本上是个农村现象,Bengal的首府卡尔塔尔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因为那里的居民可以得到受政府补贴的低价粮食。
森关于饥荒的权利假说对我们理解中国1959—1962年间的饥荒的某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与Bengal饥荒一样,中国的这次饥荒也基本上是一个农村现象,而且人口非正常死亡最多的也是诸如安徽、河南和四川这样的农业大施城市之所以受波及较小,完全是因为政府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低价的补贴粮食。在这里,对食物权利的不平等分配来自政府分配机制中对农村的歧视和对城市的保护。森进一步指出,中国虽然在各方面都比印度发展水平高,其之所以会发生比Bengal饥荒严重得的多的饥荒,是因为当时的中国没有顺畅的信息传递渠道。比如,当饥荒达到高峰时,中国政府对全国粮食存量的估计超过实际数一亿吨。这完全是因为地方政府谎报产量的结果。因此,森指出,象印度这样以选举为基础的国家,舆论和选民的监督可以防止突发的重大饥荒(印度自Bengal大饥荒以来再没有发生饥荒),但是,农民却可能会陷入慢性的贫困之中;而象中国这样中央集权的国家,尽管人民生活在正常情况下比印度好,但由于缺少舆论和民众的监督,却可能使信息无法正确地传递到中央政府,从而导致突发的重大饥荒。
森对饥荒的研究使他的名字传播到学术的高墙之外。他的权利假说对世界的反饥荒措施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挑战。对待饥荒,国际上总是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援助总是在饥荒兴起时的暂时行动;一旦援助撤走,饥荒便如同幽灵一般回来了。根据森的理论,重要的是培养当地居民创造换取食物的能力。我国的扶贫工作正努力由输血型转变为造血型,正是对森的思想的一个映证。
森的权利假说还有另一个发达国家不愿提及的现实意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非洲的大批难民正处于生死线上时,少数富有的农业大国却在极力压制粮食产量,以防国际粮价下跌。而过高的粮价降低了不发达国家的相对购买力,或用森的语言来说,使得这些国家换取食物的权利相对缩小了。这正是导致许多不发达国家存在慢性饥荒的原因之一。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凭借其军事实力大规模地移民美洲和澳洲。当一批新兴国家建立之后,它们转而对新移民,特别是亚洲移民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从而使它们的人口密度保持在远低于亚洲的水平,而其人均资源丰度又远远超过非洲,更不用说亚洲了。这正是形成当今世界上不平等的资源占有格局的根本原因。但是,地球是全人类共有的家园;少数国家对资源的垄断以及对世界市场的操纵是不公平的。打破这种不公平的格局需要世界各国、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源大国拿出勇气来,从地球村的高度考虑问题。只有这样,象饥荒这样具有世界影响的灾难才能被尽快地消灭掉。
伦理与经济学
除了上述几方面的贡献之外,森还在伦理与经济学的关系方面有独到的见解。事实上,道德关怀是贯穿森学术生涯的主线,并成为他八十年代之后学术活动的主要内容。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哈佛大学同时担任经济学和哲学两个学科的教授的原因。他对伦理与经济学的看法集中体现在他于1987年出版的《伦理与经济学》一书中。
除了进一步说明他在过去学术活动中强调的平等问题之外,森在这本书中还对经济学对伦理问题的忽视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的这种批判在主流经济学家中是极为罕见的。他的中心思想是,任何人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的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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