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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事业“十一五”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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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事业“十一五”专项规划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05年12月 目 录 一、“十五”期间厦门市建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4 (一)“十五”期间建设事业的工作为“十一五”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 1、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4 2、建筑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5 3、建设科技取得可喜成绩-----------------------------------5 4、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有新的开端-------------------7 5、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8 6、市政园林工作开创新局面---------------------------------9 7、质量与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证-----------------------------9 (二)“十五”时期建设事业存在的问题----------------------10 1、技术应用水平较低--------------------------------------10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11 3、以建筑业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11 4、高层次人才严重不足------------------------------------11 5、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有待完善------------------------11 6、建设管理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协调--------------------------12 7、资源和环境因素的制约作用不断加大----------------------12 二、“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目标--12 (一)指导思想-------------------------------------------12 (二)基本原则-------------------------------------------13 (三)具体目标-------------------------------------------13 三、“十一五”期间建设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18 (一)主要任务-------------------------------------------18 1、统筹规划,加快城市化建设------------------------------18 2、理念更新,做强做大建筑业------------------------------20 3、加强调控,促使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3 4、强化监管,开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新局面------------------24 5、鼓励创新,实现建设科技跨越式发展-----------------------26 6、示范引导,大力推进节能建设和墙体改革-------------------27 7、重点先行,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29 8、总量控制,建设节水型城市-------------------------------30 9、防管结合,构筑城市防灾减灾应急体系---------------------32 10、主动协作,推动厦漳泉一体化进程------------------------33 11、协调各方,构筑高效建设管理服务系统--------------------34 (二)厦门市建设事业“十一五”重大项目建议----------------36 四、保障措施----------------------------------------------38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38 (二)加强建设与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完善组织保障体系------38 (三)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合理布局城市空间--------------40 (四)实施建设科技人才积聚战略----------------------------41 (五)完善建设行业法律法规--------------------------------42 (六)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协作,整合区域资源------------------43 (七)开拓投融资渠道,确保重点示范工程及项目顺利实施------44 (八)健全建设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45 一、“十五”期间厦门市建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十五”期间建设事业的工作为“十一五”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厦门市按照“居住社区化、职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资产股份化”的思路,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把农村城市化建设融合到厦门城市整体发展的大框架内,促进城乡全面发展,城市化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建成区从“十五”期初的81.89平方公里扩展为“十五”期末的126.5平方公里。随着城市化加快,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也扩展至全市范围,加快了村镇规划编制,完成了22.47平方公里镇区规划,基本完成全市19个镇303个村庄的工程地形图测绘和规划编制,全市的村镇建设逐步纳入按规划有序建设的轨道。莲坂、洪山柄、潘宅、刘厝、祥店等城中村改造顺利完成,岛内禾山镇改为江头、禾山、金山三个街道,标志着岛内全面实现“镇改街”。截止2005年,岛外15个镇的镇区建成面积达14.39平方公里,镇域总人口达 93.1万人,镇区人口达39.56万人,镇区非农人口已达42.5%,城市化水平综合测算为62%。 结合总体规划修编及行政区划调整,厦门市对城镇定位进行了调整,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集美灌口、翔安马巷、大嶝三个重点镇作为特区卫星城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分别成为工业主导型、交通枢纽型、旅游服务型三种发展模式典型,其特色进一步显现。全市初步形成“中心城——次中心城——中心镇(集镇)”的城乡发展新体系框架。 此外,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水、电、路、通信等设施逐步完善。2004年全市80个行政村和342个自然村的自来水管道铺设基本完成,2005年预计供水管道总长度达1468公里,全年供水总量20377万吨,用水普及率达94%。城镇道路(含村庄道路)总长1329公里、排水设施长1273.4公里。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电、通讯、有线电视等基本齐全,还开通8条农村客运线路。 2、建筑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五”期间,厦门市建筑业处于平稳增长态势,建筑业总产值从2001年的89.01亿元上升至2005年的199亿元,年均递增24.7%。房屋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分别从2001年的485.6万平方米、476.1万平方米上升到900万平方米和650万平方米,增长85.34%和36.53%。在建筑业平稳发展的同时,建筑业在体制创新和结构调整方面迈出较大步伐,建安企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同时,包括勘察、设计、咨询、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监理等中介咨询服务业有所发展,并对周边起到了辐射作用。 “十五”期间,厦门市房地产投资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商品房市场处于产销两旺的态势。五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74.49亿元,竣工商品房面积达1445.68万平方米,销售1301.3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目标,房地产开发投资平均占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30%,平均拉动GDP增长6个百分点。建设经济适用房15.7万平方米, 建成住宅1502套,投入5703万元建设总建筑面积29797平方米的小学、幼儿园等配套项目,小区配套不断完善。 3、建设科技取得可喜成绩 “十五”期间,厦门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努力贯彻实施《建筑事业技术政策纲要》、《建筑业10项新技术》等文件要求,加大投资力度,五年中厦门市建设科技资金总投入达1500多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科研开发约600万元。所支持项目的内容涉及面广,并且绝大多数取得成功,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其中,获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10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8项。同时,五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新的突破,完成建设部“全国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2项,建设工程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完成省级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2项,综合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生态建筑和智能化建筑迅速发展。中国人居环境金牌建设试点(蓝湾国际)正在建设中,人居环境试点小区的建设突出 “生态、人文、运动、科技” 的主题,广泛采用了先进的住宅科技产品,如:低密度高容积率规划、建筑节能技术、建筑智能化技术、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窗、外墙隔热保温技术、新风系统、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直饮水等。厦门市已建成和在建的智能大厦15项,智能化小区5项,其中祥店刘厝住宅小区为建设部智能化小区示范工程。目前,厦门市智能建筑(含智能大厦和智能化小区和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已进入同类城市先进水平,建筑智能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丰富了建筑功能,提升了建筑品位。 “十五”期间,厦门市还实施了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至2005年6月已完成第一期工程。该项目的整体技术成果和项目管理经验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项目成果和经验已在建设部和全国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等全国会议上介绍和推广。 4、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有新的开端 自中央提出“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 (下文简称为“四节一环保”)的建筑行业发展方针以来,厦门市“四节一环保”工作在已有的基础上全面展开,部分领域已取得良好成绩。 建筑材料节能方面,2003年厦门市开始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粘土空心砖,推广使用砼空心砌块、加气砼、GRC板、膨胀珍珠岩保温板等新型材料。目前,我市房屋建筑内隔墙已部分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内隔墙板,有3家企业正在筹建加气砼生产线,其中2条砂加气生产线,1条粉煤灰加气生产线。新墙材的发展,有效的节约了土地和能源资源,从2000年到2005年,共节约耕地4100亩、节约能源(标煤)10.2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废渣110万吨。在推广节能型化学建材方面,厦门市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提高新建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厦门新型建材的产业规模逐步形成,多种新型高效保温材料的产品被引进使用或在本地投产推广,市建设与管理局及时组织编制了有关新型墙材的设计施工规程,指导设计和施工。 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逐步展开,完成美国能源基金项目第一期工作,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第二期项目已经开始,确定了2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认真贯彻实施《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组织编制了《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该《要点》针对厦门的气候特点,有重点地控制门窗、遮阳及建筑通风采光等节能措施的落实,对门窗的设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建立了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进行专项审查,审查意见报送市节能办备案。 为了有序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制定建筑节能配套政策和法规,市建设与管理局开展了大量的建筑节能现状的调研摸底工作,完成了《厦门市建筑节能工作调研报告》,编制完成了《厦门市建筑节能五年规划(2006-2010)》。制定“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评定指标体系”,对节能居住建筑进行认证和标识。 进行“厦门市建筑节能材料热工性能普测和产品市场调研”,为工程设计提供准确的热工性能参数。对加气砼砌块和轻质隔墙板产品应用中出现的收缩开裂等质量通病进行研究,开发研制配套的专用砂浆,推广保温砂浆等功能型砂浆,使墙体屋面围护结构达到保温节能的效果。 节水方面,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行节约用水工作,该项工作已成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厦门市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水平较高,从目前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来看,厦门市节水在全国、全省处于较先进的水平。 5、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厦门市认真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一是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景观改造和建设,美化市容,改善生态环境;二是实施“畅通工程”,逐步建立现代化交通管理体系;三是落实重点片区的市容综合整治,强化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管理,对片区市容市貌和市政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进行改造和建设;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扰民”项目治理工作,做好居住区餐饮娱乐业油烟噪声、城市“牛皮廯”、洗车场环境专项整治。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厦门城市形象的进一步提升,“十五”期间,我市相继荣获“全国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一等)城市”、“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全国十佳人居城市”、“首届中国人民环境范例奖”“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和“全国文明城市”等诸多称号。 6、市政园林工作开创新局面 “十五”期间,厦门市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共计约113亿元,其中市政道路建设累计投资达31.48亿元,平均每年完成投资6.3亿元;城市园林绿化事业获得快速发展,五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5033万元,到2005年底,预计全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4213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34.6 %、绿化覆盖率达36.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14平方米;厦门市水务资源得到了整合,在14家国有资产的基础上组建了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水务核心竞争力大为提高;实施了农村自来水建设工程,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使厦门供水基本覆盖整个城市和农村;除正在筹建翔安污水厂外,基本完成了厦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布局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8%;完成了员当湖综合整治清淤维护、外湖导流堤加固改造等工程,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使之成为厦门的“城市客厅”。此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煤气设施建设向岛外发展,公交场站建设更趋先进合理,这些都大大提升了厦门的市政基础设施水平。 7、质量与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证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建设厅的指导下,我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3年4月实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以来,各职能部门积极制定各种监督管理和技术措施,出台了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全力以赴应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管力度,克服种种困难,“严防死守”,使得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和保证。在工程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共有60个项目荣获省优质工程(闽江杯)称号,1个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称号,15个工地荣获省级文明工地称号。 同时,厦门市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本着“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建筑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分别制定发布了若干规范性文件,并进一步完善了厦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在各个时期深化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各方主体都纳入监管范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有效遏制了多发性、严重性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形势总体上日趋好转、平稳。 2005年11月,厦门市接受国家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厦门市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受检项目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二)“十五”时期建设事业存在的问题 1、技术应用水平较低 总体上看,厦门市建筑行业的技术研发投入不足,行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建筑业仍以传统技术为主,在管理思维、体制、机制上,都未与国际接轨。建筑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技术装备率较低,主要是靠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维持增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厦门市城市建设在岛内、岛外存在较大落差。然而,由于市级财政对岛外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够,区级财政能力有限,而社会化的投资渠道尚未形成,总体上投入不足导致厦门农村面貌难有大的改观,与国内其他沿海地区相比,厦门市农村城市化水平仍较为落后。 3、以建筑业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 在厦门市经济进入平稳增长阶段之后,建筑业本身不可能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发展技术、咨询等为建筑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并对周边形成辐射,符合厦门经济发展和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目前,厦门市的勘察、设计、咨询、检测、评估、监理、鉴定等中介组织的发展相对滞后,不利于建筑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 4、高层次人才严重不足 总体上看,厦门市建设事业的技术队伍比较薄弱,技术人才和机构的本地化程度较低,同时,与建设科技有关的科技创新人才严重不足,创新能力比较薄弱。此外,由于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制度出现深刻变化,大批未经专业训练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建筑行业,使得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 5、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有待完善 建筑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业主肢解发包工程、压低标价、与承包单位签定“黑白合同”等问题比较突出,市场主体的诚信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拖欠工程款仍待根治。 建筑“四节一环保”工作是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它应该在法规和政策指导下由权威机构统一领导才能实现。但是,目前厦门市的相关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监察、管理机制不健全,建筑“四节一环保”工作尚未纳入法制轨道。此外,建筑“四节一环保”管理体系尚待完善,目前,厦门市已经建立相关管理机构,但各区尚未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全市“四节一环保”管理仍处于分割状态,管理力度不够。 6、建设管理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协调 “十一五”时期,厦门的城市建设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如何保证建设管理方面超常不违规,创新不走样是对建设事业发展的巨大挑战。建设管理既涉及到市直各相关部门,又涉及到区级各相关部门,原有的建设管理体制存在不少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要使市、区两级建设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运转,任务艰巨。同时,由于审批体制改革涉及技术层面、法规层面,更涉及部门权利,因此困难重重。 7、资源和环境因素的制约作用不断加大 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使厦门市,特别是厦门岛内空间环境承受较大压力,大气和声环境控制日趋严峻,水资源紧缺问题日益凸显,公共绿地增加难度加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二、“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厦门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既快又好发展作为主题,把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作为建设事业发展动力,优化经济结构比例,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协调发展。形成能支撑长期发展的建筑业经济结构和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节约型建筑,力促法制化、人性化、综合协调、高效有序的和谐社会,为推进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建设基础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相协调的原则。为全面推进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 2、坚持市场调控与效益驱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重视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坚持政府宏观调控引导与市场机制促进作用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用政策法规标准强制推动建设工程的实施。在建筑市场上通过宣传和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3、坚持创新的原则。通过体制创新、理念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建设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 (三)具体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要求,厦门市“十一五”建设事业的总体战略目标是:通过优化布局,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通过体制创新、理念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大力发展以建筑业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形成功能较完善、布局较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特色较鲜明的城市公园绿地网络;提升厦门市城市管理水平;做强做大建筑业;通过市场导向,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业的稳健发展;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通过技术创新,面向应用,加快建筑行业的科技发展;通过立法,促进节能型建设的发展;通过合理规划与管理,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通过总量控制,合理调配,减缓需水量的增长速度,建设节水型生态城市;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通过区域合作,加快区港联动,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为厦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具体目标如下: 1、全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优化区域城镇空间,完善城镇功能,加快厦门市城镇现代化建设,提高城市化综合水平。到2010年,城市化综合水平达到70%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58.1平方公里,其中岛外建成区40平方公里。经济结构比例优化,主导产业和配套集中,区域分布合理。城市辐射能力增强。重点卫星城镇形成基本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海湾型城市框架。至2010年,全市道路长度达900公里,排水管道长度1800公里。完善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管理机制,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规模逐年加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展,工业园区建设逐步完善,岛外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同时,着重推进建设事业重大项目生成储备工作。至2010年,要不断加大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入,全市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91亿元,年均增速12%以上,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2.1亿元,年均增速11.8%。 2、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建筑市场体系和产业发展体系。 “十一五”期间,要使厦门市建筑业在体制、机制、技术、管理、质量安全和效益等方面步入国内先进行列,到2010年,建筑业产值达260亿元,年均递增率为5%。园林绿地总面积达到6863公顷,实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绿地率达35%。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建成数字城管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至2010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6个和2个百分点。 3、根据和谐发展的理念,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做强做大房地产业。“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预计每年以10-15%增长,2010年达210亿元。房地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比重达到3-5%,其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作用将更加显著。 4、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控制建设工程伤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亿元产值死亡数控制在6人以内;到2010年,万人重伤率在“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再下降20%以上。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到2010年,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岛内岛外地区主干道两侧建筑工程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加强法制、监管体系和支撑体系建设,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5、通过技术创新,面向应用,加快建筑行业的科技发展。 加大建设科技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科技建设和管理;建设全岛地面地下城建基础数据库;推广电子政务,整合信息资源,全面提升建设行业的信息水平,加快建筑及相关产业的诚信系统的投入使用。在“十一五”期间,根据厦门市的实际情况,每年选择5-10项重点攻关项目,其中5-10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80%达到国家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继续加大国家和省、市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到2010年,厦门市建设行业科技创新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新建建筑达到“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保”技术要求;在建筑重要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总体水平进入国家先进行列。 6、促进节能型住宅的建设。“十一五”期间,城市新报建的居住建筑实现全年空调总能耗节能50%的目标;到2010年,力争实现新建居住建筑的空调、通风、照明能耗节能65%的目标。城市新报建的公共建筑实现全年空调、通风、照明总能耗节能50%的目标;到2010年,力争实现新建公共建筑的空调、通风、照明能耗节能65%的目标。对城镇既有建筑,到2010年,全市2005年前已建建筑总量的25%以上实施了节能改造,并达到国家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提出的节能50%的目标。对农村建筑,以低建造成本和低运行成本的方式实现建筑节能50%的目标。对能源使用结构,到2010年,力争使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呈现分布式的合理状态,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的运用得到普及,优化能源使用结构,使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发展,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推进。 7、科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十一五”期间,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加强立法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全面规划和管理,有序、合理、综合、高效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力争使厦门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有一个较大规模的发展,逐步使其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节约土地资源,扩充基础设施容量,疏解中心区高密度,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及保护历史文化景观等有效作用,成为贯彻可持续发展,建设节能型生态城市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8、建设节水型城市。实施总量控制,协调生产,共同建立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与节水型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体系,达到全市区域水资源供需的基本平衡。至2010年,全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8%,比“十五”期末提高4个百分点。根据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加强全市节水的控制力度, 实现工业取水量“适量增长”,农业用水量“负增长”,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逐步下降,至 2010 年,使总用水量控制在8亿 m³以内,节约用水量4068万m³,比“十五”期末提高10%以上。要求未来工业取水量的增长要以做好节水工作为前提,生活用水发展控制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条件相适应的用水标准内,农业发展主要以发展集约型、节水型的现代化农业为主。 9、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当遭受罕遇地震时,重要和骨干建筑基本不发生危及安全的破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和工程设施不发生严重破坏和倒塌,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严重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在台风暴雨条件下或发生基本烈度地震时,力争不发生山体边坡、高挡墙(对象为高度3.5m以上)的失稳,不危及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10、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十一五”期间,根据闽南地区的产业特征和厦、泉、漳三地自身的特色,加强区域协调和资源整合,使区域经济各组成部分的发展形成差异性,并增强互补性,从而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加快制造业发展,加快区港联动、促进厦门湾组合港建设,实现城市从海岛布局向海湾布局的空间形态转型,构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空间体系。 三、“十一五”期间建设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统筹规划,加快城市化建设 完善城镇体系的基本任务是:有重点地发展卫星城镇,积极发展城市副中心,完善区域性城市次中心功能,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采用多种模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1 优化区域城镇空间布局 在完善中心城区功能的基础上,以岛外卫星城、重点镇、特色镇为重点,制定并实施城乡一体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工业布局规划以及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划,并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优化区域城镇空间布局,强化城镇核心主导功能,建立以中心城市、卫星城镇为主体,中心镇为纽带,中心村为基础层面的三级城镇发展体系,形成强大的经济增长和人口聚集中心。 1.2 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辐射力和竞争力 全面提高城镇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城市的中心功能,提高各级城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城镇与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密切城乡联系,促进城乡共同繁荣。重点充实中心城市面向区域的贸易、信息、金融、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建立便捷的交通网络,使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联结为有机的整体,引导中心城市功能的合理疏解和调整,扭转人口过密和交通拥挤的状况,优化布局、改善环境,增强辐射和带动能力。 1.3 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优化小城镇布局,以内涵集约式发展为主,控制小城镇数量,引导过密过近的相临镇区合并。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完善区域内城镇网络,提高小城镇作为一定地域中心的凝聚力。注意区域内城镇间的分工协作,加强地区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与协调。 1.4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逐步推进,分片实施,加快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步伐 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丰富文化内涵,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到统筹规划到位,主要基础设施一步到位,分阶段建设,逐步推进,分片实施。选择具有典型性的村庄集中力量进行改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强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休闲娱乐场所和公园绿地的统筹规划以及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 1.5 理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与管理体系,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加强协调,理顺关系,落实责任,确保重点工程按计划完成。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明确项目业主、代建单位双方的责、权、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适时建立健全代建管理办法,完善代建管理机制,争取重点工程建设向实行“交钥匙”工程的目标方向推进。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湾区开发、安置房建设、旧城改造、农村城市化等项目储备工作,及时、全面了解工程建设信息,为更好地推动建设行业重大项目建设创造条件,推动建设事业重大项目的建设。 2、理念更新,做强做大建筑业 2.1 改善管理与服务,提供良好环境和坚实保障 理念更新,加快发展、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组织和市场,完善建设行业服务体系,采取各类政策措施扶持引导其做强做大,以利于向周边地区辐射。要引导和鼓励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为投资者提供高品质、多样化服务;要切实加强招投标文件编制活动的监管;培育和规范质量检测、保险代理、信息咨询、法律顾问等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探索和建立行业自律的有效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和建筑事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担保制度、严格准入清出制度及执法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监管调节机制、完善工程交易及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竞争机制等现代建筑市场管理体系。推进建筑业管理的信息化、技术化,对“大、强、优”等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建立绿色快速通道,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业务申请、咨询、指导等服务。 2.2 加快行业结构调整 推行企业数量规模调控,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构建合理的专业承包企业群体结构;加快行业所有制结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总承包企业“做强、做大”,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高”方向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建立起合理的建筑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提高用工管理水平。至2010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260亿元。 2.3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围绕一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标准化、工业化、信息化为基础,以科学组织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项目为依托,大力推广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业战略,实现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以大型骨干建筑业企业为建筑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制定企业技术进步战略和科研开发计划,努力培养企业技术带头人。鼓励建筑科研机构与国际接轨。 鼓励施工企业健全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培训体系,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科技贡献率,加快落后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开发和推广具有先进水平的施工实用技术,加大技术装备投入,逐步建立以现场施工机械化为主,手持机具为辅的技术装备结构体系。 以政策和市场为导向,在招标投标中突出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在各项评优活动中,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含量。 2.4 强化基础性建设,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促进企业管理素质的升级换代。通过采取鼓励措施,确保五年内,总承包序列企业全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70%以上通过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50%以上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和外部管理专家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企业总体管理水平的升级换代。 抓好管理层队伍、执业资格队伍以及操作层队伍的建设工作。实施积极的人才战略,带动产业素质的升级换代。通过强化建设主管部门的宏观导向,对企业和从业人员提出明确的资格要求,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动态的执业人员信用管理和准入清出制度,形成以高技能的技术工人为基础、以高素质专业岗位管理人员为骨干、以领先现代企业管理潮流人才为先导的人才梯次结构。 2.5 发挥厦门文化特色与内涵,完善市政园林绿地网络 积极发挥市政园林宏观管理机制,完善市政园林绿化的管理机制,绿化美化城市园林,建设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和居住区、单位庭院等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岛外绿地,形成功能较完善、布局较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特色较鲜明的城市公园绿地网络。 2.6 依托数字城管,提升厦门市城市管理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城市建设的高品位、有序性和效益性。注重城市建设的时代性,树立精品意识,促进自然、人文景观与现代气息相融合。通过体制创新,打破条块分隔的无序状态,实现统一协调指挥,整合城管资源,通过组织集成,完成城管流程再造,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提高综合执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注重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管理技术,提升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为厦门的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3、加强调控,促使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1 加强宏观调控,保持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指导思想上牢固树立产业的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生态环保型的开发建设项目;加大岛外开发建设力度,实行土地有计划供应,实施商住分离,结合旧城改造,规划适当地块建设中、低档商品房,地价给予一定优惠,房价实行政府定价,同时,推行优质优价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要适度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使房地产业的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协调。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加强监管力度,通过政策、税收调节,以达到遏制投机行为、控制投资、抑制房价增长过快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目的,保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0年,房地产增加值达到210亿元。 3.2 加快马銮湾、杏林湾、同安湾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房地产业向岛外发展。 根据建设海峡两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应尽快形成海湾型城市的市政道路设施框架,同时,要完善上述区域的分区详细规划、做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先行,以引导房地产业跟进。并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3.3 适度发展高档写字楼、高档居住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提升厦门品牌和城市竞争力。 根据厦门的区位特点,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在旧城改造规划的商业地块中,通过规划布局的引导,开发建设一批高品质高品位的居住区,完善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人居环境结构的优化,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3.4 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居住条件。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保持一定的发展比例,使其能协调发展。同时,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纳入每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从三个层次完善我市的住房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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