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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烯的危害特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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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氯乙烯   化学品英文名称: chloroethylene   中文名称2: 乙烯基氯 英文名称2: vinyl chlor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64 CAS No.: 75-01-4   分子式: C2H3Cl   分子量: 62.50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氯乙烯 ≥99.99% 75-01-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表现为麻醉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氯乙烯病。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病人出现眩晕、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严重中毒可发生昏迷、抽搐,甚至造成死亡。皮肤接触氯乙烯液体可致红斑、水肿或坏死。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肝功能异常、消化功能障碍、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皮肤可出现干燥、皲裂、脱屑、湿疹等。本品为致癌物,可致肝血管肉瘤。   环境危害: 氯乙烯在环境中能参与光化学烟雾反应。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为致癌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燃烧或无抑制剂时可发生剧烈聚合。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30 前苏联MAC(mg/m3): 5/1 TLVTN: ACGIH 5ppm,13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 纯度≥99.99%。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醚样气味的气体。 pH:   熔点(℃): -159.8 沸点(℃): -13.4 相对密度(水=1): 0.9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15 饱和蒸气压(kPa): 346.53(25℃)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142 临界压力(MPa): 5.60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1.38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415 爆炸上限%(V/V): 31.0 爆炸下限%(V/V): 3.6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用作塑料原料及用于有机合成,也用作冷冻剂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500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氯乙烯在环境中能参与光化学烟雾反应,由于其挥发性强,在大气中易被光解,也可被生物降解和化学降解,即能被特异的菌丛所破坏,亦能被空气中的氧所氧化成苯甲醚、甲醛及少量苯乙醇。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21037   UN编号: 1086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    二、 乙炔法   在氯化汞催化剂存在下,乙炔与氯化氢加成直接合成氯乙烯: CH呏CH HCL→CH2=CHCL 其过程可分为乙炔的制取和精制,氯乙烯的合成以及产物精制三部分。 在乙炔发生器中,电石与水反应产生乙炔,经精制并与氯化氢混合、干燥后进入列管式反应器。管内装有以活性炭为载体的氯化汞(含量一般为载体质量的10%)催化剂。反应在常压下进行,管外用加压循环热水(97~105℃)冷却,以除去反应热,并使床层温度控制在180~200℃。乙炔转化率达99%,氯乙烯收率在95%以上。副产物是1,1-二氯乙烷(约1%),也有少量乙烯基乙炔、二氯乙烯、三氯乙烷等。此法工艺和设备简单,投资低,收率高;但能耗大,原料成本高,催化剂汞盐毒性大,并受到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条件限制,不宜大规模生产。 三维模型 氯乙烯 chloroethylene   氯乙烯又名乙烯基氯(Vinyl chloride)是一种应用于高分子化工的重要的单体,可由乙烯或乙炔制得。为无色、易液化气体,沸点-13.9℃,临界温度142℃,临界压力5.22MPa。氯乙烯是有毒物质,肝癌与长期吸入和接触氯乙烯有关。它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爆炸极限4%~22%(体积),在压力下更易爆炸,贮运时必须注意容器的密闭及氮封,并应添加少量阻聚剂。   技术说明书编码: 64   CAS No.: 75-01-4   分子式: C2H3Cl   结构式: CHCl=CH2   分子量: 62.5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氯乙烯 ≥99.99% 75-01-4   主要成分: 含量: 纯度≥99.99%。   外观与性状: 无色、有醚样气味的气体。   pH:无意义   熔点(℃): -159.8   沸点(℃): -13.4   相对密度(水=1): 0.9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15   饱和蒸气压(kPa): 346.53(25℃)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142   临界压力(MPa): 5.60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1.38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415   爆炸上限%(V/V): 31.0   爆炸下限%(V/V): 3.6 [编辑本段] 健康危害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500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急性毒性表现为麻醉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氯乙烯病。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病人出现眩晕、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严重中毒可发生昏迷、抽搐,甚至造成死亡。皮肤接触氯乙烯液体可致红斑、水肿或坏死。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肝功能异常、消化功能障碍、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皮肤可出现干燥、皲裂、脱屑、湿疹等。   刺激性:无资料   致敏性: 无资料   致突变性: 无资料   致畸性: 无资料   致癌性:本品为致癌物,可致肝血管肉瘤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无资料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21037   UN编号: 1086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接触限制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30   前苏联MAC(mg/m3): 5/1   TLVTN: ACGIH 5ppm,13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编辑本段] 环境危害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 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氯乙烯在环境中能参与光化学烟雾反应,由于其挥发性强,在大气中易被光解,也可被生物降解和化学降解,即能被特异的菌丛所破坏,亦能被空气中的氧所氧化成苯甲醚、甲醛及少量苯乙醇。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无资料 [编辑本段] 消防措施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编辑本段] 法规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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