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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生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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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生法 范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XX$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总则职责义务和权利法官的条件任免任职回避法官的等级考核培训奖励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法官考评委员会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立法目的"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X加强对法官。 的管理X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X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X保障司法公正X根据宪法X制定本法$ 法官"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 员X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的宗旨"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X。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护$对法官的保护"法官依法履行职责X受法律保。第三条第二条 第二章 第五条职责法官的职责"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院长%庭长等的其他职责"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X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三章 第七条义务和权利法官的义务"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X。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 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八条。法官的权利"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 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 或者处分 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参加培训$ 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章 第九条 件X法官的条件担任法官的条件"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 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 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位’ 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第十条不得担任法官"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X。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章 第十一条任免法官的任免"法官职务的任免X依照宪法和。 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X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X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X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X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X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X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 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X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参见法组第’(条) 第十二条。法官与院长的选任"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法院的院长X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法官职务的免除%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法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八(因违纪X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法官任命的撤销%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 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有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项任命。或者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该项任命" 禁止法官兼职%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X检察机关以及企业X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第十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六章 第十六条任职回避法官在职时的相互回避"法官之间有夫妻关。 系X直系血亲关系X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X副院长X审判委员会委员X庭 长X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X副院长和审判员X助理审判 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X副庭长X审判员X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X副院长) 法官离任后及近亲属的回避"法官从人民法。 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X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十七条 第七章 第十八条法官的等级法官级别"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X高级法官X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法官等级的确定依据"法官的等级的确定X。 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法官等级编制评定办法"法官的等级编制$。 评定和晋升办法X由国家另行规定%第二十条第十九条 第八章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考核法官考核的组织实施者"对法官的考核X。由所在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者考核原则"对法官的考核X应。 当客观公正X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X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内容"对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 思想品德X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X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 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 第二十四条 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对法官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 考核异议"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 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X可以申请复议%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九章 第二十六条培训培训内容及原则"对法官应当有计划地进。 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法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培训机构"国家法官院校和其他法官培训。 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培训法官的任务 培训的成绩和鉴定"法官在培训期间的学。 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X习成绩和鉴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七条 第十章 第二十九条奖励法官的奖励事由和原则"法官在审判工作。 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当给予奖励 对法官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X第三十条 予奖励 一(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 二(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 用的) 三(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四(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奖励事项"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迹突出的。 五X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六X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 调解委员会工作$效果显著的。 七X保护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 八X有其他功绩的" 奖励等级%权限和程序(奖励分为)嘉奖$’ 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一条 第十一章 第三十二条惩戒法官的禁止行为(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X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 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反对国家的集会% 二X贪污受贿。" 三X徇私枉法。" 四X刑讯逼供。" 五X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X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X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 八X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X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X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X。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 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法官的法律责任’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X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 第三十五条 照有关规定办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按处分等级’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 第十二章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工资保险福利法官的工资’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定期增资制度’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X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 法官的津贴等待遇’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 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三章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辞退%辞职辞退法官的辞职"法官要求辞职X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X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法官的辞退"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X予以。 一’在年度考核中X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X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三’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X 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X或 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法官义务X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一条。被辞退法官的免职"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第十四章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退休法官的退休制度"法官的退休制度X根据。审判工作特点X由国家另行规定$法官的退休待遇"法官退休后X享受国家。 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五章 第四十四条申诉控告法官的复议与申诉"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 本人的处分X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X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原处分X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X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法官处分X处理决定的执行% 法官的控告权"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法官有权提出控员侵犯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法官权利的行为$ 告% 行政机关X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干涉法官依法审判案件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申诉和控告应实事求是"法官提出申诉和。 控告$应当实事求是%对捏造事实X诬告陷害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错误处分法官的补救"对法官处分或者处。 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X消除影响X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第十六章 第四十八条法官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人民法院设法官考评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会。 法官考评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考评委员会的组成$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 成人员为五至九人。 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由本院院长担任。 第十七章 第五十条附则制定各级法院员额比例$最高人民法院根据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人审判工作需要% 员编制内员额比例的办法。 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国家对初任法 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人民法院的执行 员%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的管理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十三条 行。生效日期$本法自X’’(年)月日起施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XX$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总则职责义务和权利法官的条件任免任职回避法官的等级考核培训奖励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法官考评委员会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立法目的"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X加强对法官。 的管理X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X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X保障司法公正X根据宪法X制定本法$ 法官"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 员X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的宗旨"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X。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护$对法官的保护"法官依法履行职责X受法律保。第三条第二条 第二章 第五条职责法官的职责"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院长%庭长等的其他职责"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X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三章 第七条义务和权利法官的义务"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X。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 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八条。法官的权利"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 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 或者处分 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参加培训$ 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章 第九条 件X法官的条件担任法官的条件"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 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 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位’ 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法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第十条不得担任法官"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X。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章 第十一条任免法官的任免"法官职务的任免X依照宪法和。 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X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X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X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X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X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X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 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X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参见法组第’(条) 第十二条。法官与院长的选任"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人民法院的院长X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法官职务的免除%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法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八(因违纪X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法官任命的撤销%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 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有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项任命。或者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该项任命" 禁止法官兼职%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X检察机关以及企业X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第十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六章 第十六条任职回避法官在职时的相互回避"法官之间有夫妻关。 系X直系血亲关系X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X副院长X审判委员会委员X庭 长X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X副院长和审判员X助理审判 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X副庭长X审判员X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X副院长) 法官离任后及近亲属的回避"法官从人民法。 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X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十七条 第七章 第十八条法官的等级法官级别"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X高级法官X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法官等级的确定依据"法官的等级的确定X。 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法官等级编制评定办法"法官的等级编制$。 评定和晋升办法X由国家另行规定%第二十条第十九条 第八章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考核法官考核的组织实施者"对法官的考核X。由所在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者考核原则"对法官的考核X应。 当客观公正X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X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内容"对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 思想品德X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X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 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 第二十四条 不称职三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对法官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 考核异议"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 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X可以申请复议%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九章 第二十六条培训培训内容及原则"对法官应当有计划地进。 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法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培训机构"国家法官院校和其他法官培训。 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培训法官的任务 培训的成绩和鉴定"法官在培训期间的学。 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X习成绩和鉴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七条 第十章 第二十九条奖励法官的奖励事由和原则"法官在审判工作。 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当给予奖励 对法官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X第三十条 予奖励 一(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 二(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 用的) 三(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四(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奖励事项"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迹突出的。 五X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六X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 调解委员会工作$效果显著的。 七X保护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 八X有其他功绩的" 奖励等级%权限和程序(奖励分为)嘉奖$’ 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一条 第十一章 第三十二条惩戒法官的禁止行为(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X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 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反对国家的集会% 二X贪污受贿。" 三X徇私枉法。" 四X刑讯逼供。" 五X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X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X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 八X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X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X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X。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 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法官的法律责任’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X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和等级% 第三十五条 照有关规定办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按处分等级’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 第十二章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工资保险福利法官的工资’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定期增资制度’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X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 法官的津贴等待遇’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 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三章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辞退%辞职辞退法官的辞职"法官要求辞职X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X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法官的辞退"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X予以。 一’在年度考核中X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X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三’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X 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X或 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法官义务X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一条。被辞退法官的免职"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第十四章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退休法官的退休制度"法官的退休制度X根据。审判工作特点X由国家另行规定$法官的退休待遇"法官退休后X享受国家。 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五章 第四十四条申诉控告法官的复议与申诉"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 本人的处分X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X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原处分X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X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法官处分X处理决定的执行% 法官的控告权"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法官有权提出控员侵犯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法官权利的行为$ 告% 行政机关X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干涉法官依法审判案件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申诉和控告应实事求是"法官提出申诉和。 控告$应当实事求是%对捏造事实X诬告陷害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错误处分法官的补救"对法官处分或者处。 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X消除影响X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第十六章 第四十八条法官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人民法院设法官考评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会。 法官考评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考评委员会的组成$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 成人员为五至九人。 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由本院院长担任。 第十七章 第五十条附则制定各级法院员额比例$最高人民法院根据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人审判工作需要% 员编制内员额比例的办法。 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国家对初任法 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人民法院的执行 员%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的管理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十三条 行。生效日期$本法自X’’(年)月日起施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范文二:0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 第三章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法官的条件 第五章任免 第六章任职回避 第七章法官的等级 第八章考核 第九章培训 第十章奖励 第十一章惩戒 第十二章工资保险福利 第十三章辞职辞退 第十四章退休 第十五章申诉控告 第十六章法官考评委员会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第三条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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