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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广宇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建筑安装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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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 建筑安装施工 招标编号: HXJT-12060-GC 招标人名称: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2012年7月目 录 招标公告 3 第一卷 投标须知 5 前附表 5 1 定义 7 2 工程概况 7 2.1工程依据 7 2.2资金来源 7 2.3工程规模 8 2.4工程地址 8 2.5工程计划进度 8 3 招标范围 8 4投标人资质 8 5 招标文件 9 5.1招标文件的组成 9 5.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9 5.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0 6投标文件 10 6.1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6.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6.5 无效投标 21 7 开标 22 8 评标 22 9 资格审查 23 10 定标 23 11 授予合同 24 11.1 预中标通知 24 11.2 签约与中标通知 24 11.3 合同生效 24 12 纪律与保密 24 13 招标投标费用 25 13.1 投标费用 25 13.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25 14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25 第二卷 合同条款 27 第三卷 附件 43 附件1工程概况 44 附件2报价总表 53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 54 附件4授权委托书 55 附件5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56 附件6项目经理委任书 57 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8 附件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60 附件9主要人员简历 62 附件10劳动力来源及组成表 64 附件11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任务表 65 附件12近三年承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66 附件13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67 附件1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68 附件15履约保函(格式) 69 附件16差异表 70 附件17其它资料 71 附件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71 第四卷 评分方法及说明 72 招标公告 招标标题: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招标 招标单位: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性质:工程招标 招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7月27日 有效期限:2012年8月2日 招标内容: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忻州市忻府区东北的符村西南侧,南距忻州市忻府区中心约5km,厂址西侧有北同蒲铁路通过,南侧约670m处有忻州至五台山公路通过。 2、工程内容及相关要求: 2.1工程内容: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施工。 2.2工期要求: 见招标文件。 2.3 其他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4 投标人要求: 2.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4.2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安工程专业总承包甲级资质。 2.4.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2.4.4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近5年,具有两项(含)以上已运行项目)。 2.4.5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无经济行为受到起诉。 2.5报名时实行资格预审。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报价方式:固定综合费率。 3、资金安排:企业自筹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格预审与标书发售     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到招标代理单位机构报名(截至时间2012年8月2日17时,节假日除外),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资格预审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的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近5年内,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类似及以上规模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预审资料装订成册。 路途遥远者可先电话告知,然后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单位邮箱进行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资料。 6、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以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7、发售标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产业路5号科宇创业园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四层 标书费可打入公司帐户,开户行、帐号如下: 公司名称: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太原市建设银行并州北路支行 帐 号: 14001825408050013564 纳税号: 140106110046122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投标网 招标代理单位: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晓方 联系电话:0351-7036210 传真:0351-7036210 电子邮件:wdnebyz@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产业路5号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四层415房间, 邮编:030006 第一卷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建筑安装施工 2 建设地点 忻州市忻府区东北的符村西南侧 3 建设规模 全部建筑安装施工 4 承包方式 批准概算建安费固定下浮系数 5 质量标准 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的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率100%。 6 招标范围 建筑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7 工期要求 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 8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安工程专业总承包甲级资质。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4、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近5年,具有两项(含)以上已运行项目)。 10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1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U盘)。 1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路5号科宇创业园北楼2楼会议室 时间: 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4 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路5号科宇创业园北楼2楼会议室 时间: 2012年 8 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5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收费标准 (详见附件15),并结合本工程初步估算(约1000万元),一次性向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6.5万元整。 17 踏勘现场 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 1 定义 1.1招标人:即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称为“招标人”。 1.2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资质,受招标人委托,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即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投标人:经过资质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可以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 1.4中标候选人: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 1.5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6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 1.7评标委员会: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工作。 1.8工程设计单位:负责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对其设计的图纸及文件负责。 1.9监标人:由招标人委托的纪律监察部门、组织或机构,负责开标、评标的监督工作。 2 工程概况 2.1工程依据 企业所需及施工图。 2.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3工程规模 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施工,本工程初步估算约1000万元。 2.4工程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东北的符村西南侧。 2.5工程计划进度 本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8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0月31日 3 招标范围 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4投标人资质 4.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安工程专业总承包甲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4.4、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近5年,具有两项(含)以上已运行项目)。 4.5、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无经济行为受到起诉。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9、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 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的组成 5.1.l招标文件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第三卷《附件》、第四卷《评分方法及说明》组成。 5.1.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5.2.1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 5.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完成。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5.2.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应传真或递交至下述地址: 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立栋 邮 编:030006 电 话:0351-7022832 传 真:0351-7022832 5.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5.3.1 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所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将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 5.3.2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前3天,不再发布招标补充文件。在此之前发布的招标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的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的组成 6.1.1投标文件由三卷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1卷 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简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体系认证证明(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经营状况;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近5年内,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类似及以上规模工程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荣誉证或其它文件和资料。 4.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仅需、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自附图表。 5. 投标保证金 第2卷 合同条款(投标书此部分应注明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条款) 1. 工程概况 2. 工期 3. 合同价款 4. 工程质量 5. 设计文件与图纸 6. 驻工地机构与代表 7. 甲方工作 8. 乙方人工作 9. 进度计划 10. 开工 11. 暂停施工 12. 工期延误 13. 工期提前 14. 质量检查 15. 隐蔽工程检查与签证 16. 设计变更 17. 材料 18. 合同价款 19. 工程款的支付 20. 竣工验收 21. 竣工结算 22. 工程分包 23. 环境保护及质量保证 24. 安全文明施工 25. 项目人员的更换 26. 不可抗力 27. 工程停建或缓建 28. 违约 29. 争议解决 30. 合同生效与终止 31. 补充协议 32. 合同附件 33. 合同份数 第3卷 附件 附件1工程施工条件概况 附件2报价总表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 附件4授权委托书 附件5投标人承诺函 附件6项目经理委任书 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附件9主要人员简历 附件10劳动力来源及组成表 附件11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任务表 附件12近三年承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附件13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附件1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15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16差异表 附件17其他资料 附件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6.2 投标文件的编制 6.2.1 一般要求 6.2.1.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须知》和第三卷《附件》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不得更改,字体要工整。若有添字、删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添、改处盖章。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6.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三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6.2.1.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18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一旦中标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提出附加条件。 6.2.1.3 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招标人的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与内容。 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投标人应对中文译文的准确性负责。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2.3 投标有效期 6.2.3.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招标文件,不得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 6.2.3.2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并及时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6.2.3.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或电子汇款。请于开标前三天汇到如下开户行、帐号: 公司名称: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太原市建行并州北路支行 帐 号: 14001825408050013564 6.2.4.1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30天。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相应延长有效期,直至投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按合同要求递交履约保函为止。 6.2.4.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2.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6.2.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4.3.3 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6.2.4.3.4 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6.2.4.3.5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第一卷6.3.3的规定。 6.2.4.3.6 投标人违反本卷12款规定的投标人纪律中任何一条的。 6.2.4.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无息退还。 6.2.4.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无息退还。 6.2.5 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11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6.2.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2.6.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电汇回单)一份和附件2、3价格表及报价说明三份(一正两副)及附件6授权委托书,应分别单独密封提交。 注: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中,应有附件2、3价格表(格式与工程量),但不应出现报价。 6.2.6.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书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6.2.6.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完整的电子版1套(256M以上U盘,恕不收其他介质。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两部分),电子版应单独密封递交。 6.3 投标报价 6.3.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各自的施工方案、管理和施工经验、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在批准概算建安费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 6.3.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应为完成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包括散件设备的现场组装)、单体试运、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试运、工程保修工作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设计变更、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费用、业主供应设备和材料卸车搬运及保管费(如有)、政策性调整、物价变动、价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所有风险、责任,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等费用。 6.3.3投标报价方式 6.3.3.1 本工程采用在批准概算基础上建安费按百分比系数下浮的报价方式。 6.3.3.2 批准概算的定义:设计院根据初步设计编制的,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6.3.4 批准概算下浮的百分比系数是确定价格水平的主导系数,该系数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 6.3.5 工程施工用水、用电 施工用水、用电与主接口的连接及施工期间的运行维护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网络主接口由业主提供,投标人在指定地点自行引接,接点后全部供水、配电、通讯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按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缴纳相关费用。 6.3.6 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经验、市场情况,完成承包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当期价格水平。投标人报出的批准概算建安费下浮系数,应充分考虑到电力概算定额本身的不完整性、概算定额计价的粗略性、定额采用的传统施工工艺与施工图设计工艺要求的差别以及施工期间的各种风险因素,以上差异和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本工程的报价应充分考虑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因设备、图纸、材料短期迟供等原因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机械现场留置等发生的费用,以及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工程计划调整而增加的各种赶工费用。 (2)承包商采购材料、设备的运杂费(包括过桥、过路、运费等)、保管费和涨价费用。 (3)现场情况可能导致的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供货的部分设备以散件形式提供时所发生的二次组装费;设备现场解体、一般性缺陷消除(一般性缺陷是指经确认现场可以消除、修改的设备缺陷)及设备缺损原因暂时无法认定但应急需修补的费用。 (4)施工、生活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维护费。 (5)材料的到场检验试验费以及成品、半成品(如: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等)的检验、检测费用。 (6)为满足正常施工而进行施工临时道路、场地铺垫等措施费用、道路与绿化的恢复、垃圾清理等费用。 (7)取土、弃土(含泥浆)清理及外运费用。 (8)施工区域、施工通道清扫及文明施工要求(包括路面保洁、洒水等)发生的费用。招标人对工程现场的总体策划和形象宣传而发生的临时设施建设增加的费用。根据《华电集团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手册》要求配置的安全文明标示牌等费用。因安全设施不符合《火力发电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改造费用,如:钢制楼梯、竖梯、平台、走道、栏杆、设备围栏等。 (9)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用,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对已完工设施在移交给业主之前的保管、维护所发生的费用。 (10)与厂内其他施工单位的接口交叉作业、配合、停工等费用支出。 (11)由于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厂区内土方二次倒运费,以及临建场地内的挖、填平整费用。 (12)厂内施工生产生活用地在施工结束后拆除相关设施并恢复场地原貌的相关费用。 (13)施工过程的各项自检及配合业主或上级的各项检查费用。 (14)防范一般性自然灾害(洪水、台风等)而采取的临时措施费用。 (15)投标人办理施工手续的费用、政府部门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 (16)压力容器(锅炉锅检除外)、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电梯等)的检验及取证费用。 (17)建构筑物本体或设备基础混凝土中根据施工图要求或施工需要而采用防冻剂、早强剂、微膨胀剂及其它添加剂所需费用。 (18)由于施工场地狭小,土建安装交叉作业影响带来的打洞、零星土石方挖填、基坑排水等费用。 (19)为实现工程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20)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赶工费、施工损耗、施工材料、消耗性材料的价差及施工中一般的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 (21)招标人采购的设备物资,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时的配合费用(含提供电源、气源及必要的大型机械吊装就位等)。 (22)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噪声、粉尘、废弃物及油污废水等影响环保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 (23)承包商所发生的相关咨询服务费用(如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吹管方案而发生的费用)。 (24)政策性调整发生的费用。 (25)其他(如有)。 6.3.7 其他有关说明: 6.3.7.1除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以外的其余设备、材料均含在投标人的总报价中。 6.3.7.2在分系统调试、整套调试阶段,设备及系统的维护、检修、消缺以及调试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配合特殊调试、配合性能试验(如安装测点等工作)、消缺维护等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3.7.3投标人负责采购的安装工程中的装置性材料,应签订招标人、投标人、供货商三方采购协议,由供货商直接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投标人责任,供货商未能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的增值税款。 6.3.8 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3.9 投标货币 投标人的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 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包装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6.4.1.2投标保函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银行保函”和“保密”字样。 6.4.1.3报价书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报价书”和“保密”字样。 6.4.1.4电子版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投标电子版”和“保密”字样。 6.4.2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以前送达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4.3.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5 无效投标 开标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6.5.1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4.1的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6.5.2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3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2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6.5.4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6.5.5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7 开标 7.1 开标日期: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与开标工作人员一起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投标文件正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 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 监标人将对开标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8 评标 8.1 评标对象和依据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配套法规和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进行。 8.2 评标办法;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组成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分技术、价格及商务对投标文件分别做出评价及排序,并在技术、价格及商务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及排序。 9 资格审查 9.1 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2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4款。 9.3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企业简介; 体系认证证明(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近三年经审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 基本帐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近5年内,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类似及以上规模工程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10 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情况,提出中标候选人顺序,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与招标人同意后定标。 11 授予合同 11.1 预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候选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11.2 签约与中标通知 中标候选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招标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经招标人同意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1.3 合同生效 合同草签后,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12 纪律与保密 12.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12.2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12.3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2.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2.5 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12.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2.7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13 招标投标费用 13.1 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13.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13.2.1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收费标准 (详见附件15),并结合本工程初步估算(约1000万元),一次性向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6.5万元整。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但须计入投标总价中。 13.2.2 招标代理服务费将以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单位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机构将从其投标保证金扣除。 14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第二卷 合同条款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执行日期: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 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承包合同 本工程由发包方经招标选定 为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 节能改造工程建筑安装施工 1.2 工程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东北的符村西南侧 1.3 承包范围: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施工 1.4 工程内容: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乏汽回收供热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2条 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8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0月31日 第3条 合同价款 建筑、安装工程:批准概算建安费下浮后的工程造价(含税) 第4条 工程质量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对所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4.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及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争创优质工程。 4.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工期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5条 设计文件和图纸 5.1 甲方须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3套设计文件和图纸。 5.2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由乙方负责复制。 5.3 非经甲方同意的设计文件,不能作为乙方施工依据。 5.4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5.5 设计变更文件按本合同第16条办理。 第6条 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6.1 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委托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6.3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 乙方项目经理姓名: 甲方驻工地代表和乙方项目经理需换人时,经双方协商后,应在新任到达岗位后3天内通知对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依据合同工期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提供所需建设资金。 7.2 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工作。 7.3 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将监理合同副本抄送乙方。 7.4 审查乙方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实施。 7.5 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6 按权限审批变更设计。 7.7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7.8 按规定办理开工前审核、进度计划审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和竣工后竣工决算的审计手续。 7.9 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编制开工报告并提请甲方批准。 8.2 按本合同约定,负责本工程开工准备工作。 8.3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4 按投标承诺,如期配备足够的工程所需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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