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35家省级机关和部门就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作出公开承诺.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8842691 上传时间:2025-03-04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43.0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35家省级机关和部门就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作出公开承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35家省级机关和部门就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作出公开承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35家省级机关和部门就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进行公开承诺是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化和拓展。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103家省级机关和部门围绕服务市场主体、服务项目建设、服务基层群众,结合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确定了公开承诺事项。经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研究,确定将省法院等35家省级机关和部门的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其他单位的承诺事项在本系统公布,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及时审查立案。对当事人的起诉、申诉或申请再审,符合条件的当天办理立案手续;情况特殊的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方便当事人起诉。基层法院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立案;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上门立案。 三、完善服务设施。在立案大厅设立多媒体电子导诉指南或导诉台,向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提示书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提供笔、墨、纸张、桌椅、饮用水、老花镜等。 四、做到一次性告知。立案大厅的接待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事项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对材料不全的告知需补办事项,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告知到相关部门办理。 五、进行诉前调解。在立案庭设立调解室,配备经验丰富的调解法官,做好立案阶段的调解工作。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和行政调解窗口,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大调解优势。 六、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严格依法做好诉讼费用减缓免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七、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对于符合旁听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旁听证或凭身份证直接参加旁听。有条件的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对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 八、完善小额诉讼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标的额纠纷,以及家庭邻里纠纷等,实施简审速裁程序,帮助当事人尽快平息纠纷。 九、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对于边远地区或者纠纷集中地区,应当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 十、加大调解力度。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力度,推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结案和行政案件的协调结案,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十一、开展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解释和阐明,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含义。案件审结后,当事人首次来访的,由原审判法官或专职设立的答疑法官接访,耐心答疑,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十二、依法调查收集取证。对当事人申请的调查取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法院应当及时调查取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告知并指导当事人依法自行调查取证。对于确实没有能力调查取证的当事人,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法院可以调查收集证据。 十三、公开生效的裁判文书,积极推行全省各级法院各类裁判文书在《河北法院网》上依法公布。 十四、推行执行公开。各级法院执行部门每个工作日安排专人接待当事人,并公开值班电话。积极推行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凡涉及执行中止、终结、和解,以及处理被执行财产等重大事项,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情形外,一律向当事人公开。 十五、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凡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对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判无法执行的,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十六、建立执行协助网络。加强与公安、工商、海关、金融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执行协助网络,尽力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七、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法实行先执行后收费,案款执行到位后及时发还给权利人。 十八、强化信访责任制。各级法院要根据信访工作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对属于本级法院负责的信访,做到有诉必理,有访必接,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十九、实行院长接待和挂账督办制度。落实院长接待日,由院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对重大复杂、人数较多的集体访案件,挂账督办,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直到问题最后解决。 二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畅通人民群众反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渠道。对控告、检举法官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办结后,用信函或约谈方式回复举报人。 监督电话:0311-83031059 省人民检察院 一、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个严禁”要求和“禁酒令”、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对违反者,凡有举报,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经查属实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实名举报,每一件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三、对反映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由上一级检察院调查处理;对其他检察人员的举报,由所在院调查处理,处理意见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上级检察院认为本院调查处理更为适宜的,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四、每个检察院设立一部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电话号码,24小时专人值守,受理公民举报和申诉。 五、实行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项目管理制和主办责任制,打防并举,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实行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辖区有农村的基层检察院都要组建农村检察工作队,深入到乡镇和重点村宣传法制、接待信访、受理举报、查办案件。 七、实行办理涉检访案件责任制。对反映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问题的涉检访,由县级检察院依法受理和办理;对反映县级机关问题的涉检访,由市级检察院依法受理和办理;对反映市级和省直机关问题的涉检访,由省检察院依法受理和办理。各级检察院都要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每一起涉检访案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八、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严禁超期羁押、刑讯逼供。如有违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九、对办案中扣押、冻结的依法应当返还给当事人的涉案款物,在撤案、不起诉或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一个月内返还。逾期不返还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十、各级检察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举措、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 监督电话:0311-85186028 省总工会 一、促进就业援助行动,努力实现年内召开各类招聘会100场、举办培训班1000期,职业介绍6万人次、培训8万人次、实现就业3万人。 二、构建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确保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年内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全部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达标验收合格。 三、继续开展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确保参加活动的工会会员及时得到医疗补助。 四、拓展“金秋助学”范围,确保当年考入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的救助全覆盖。 五、保障农民工权益,确保工会帮扶中心所有窗口都对农民工开放。 六、畅通职工信访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职工维权热线24小时有人接听。咨询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当日内予以答复。进行劳动争议投诉且事实清楚的,当即告知解决渠道和办法,并根据投诉职工需要,当日内协调当地地方工会处理;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当日内交劳动争议发生地市总工会调查核实,7日内给投诉职工答复。 七、推行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实现维权关口下移。对职工(含农民工)个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法律援助,事实清楚的,3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援助的决定;事实不清的,当即告知予以补全材料;不属于职工法律援助范围的,当即告知诉求渠道。 监督电话:0311-87688639、87688623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利用5月份开展集中调研活动,提出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措施;研究提出冀东经济区统筹协调发展指导意见、渤海新区加快发展指导意见和加快产业聚集发展促进城镇化建设进程的若干意见;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促第一批728项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计划投资1989亿元;第二季度筛选下达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时衔接下达中央投资项目计划,按项目下达的5日内转发下达,“打捆”下达的10日内细化到项目并正式下达;每月调度一次,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及中央投资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万亿元以上。 三、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组织落实我省钢铁、汽车、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含船舶)、电子信息、物流等8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强化举措,突出抓好51个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和32个省级产业聚集区建设。 四、扎实推进节能降耗。突出抓好30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探索县域、园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实施“双百企业”节能工程,实现年节能力300万吨标准煤;加快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等十大节能工程实施步伐,年内竣工节能项目100项;开展国家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活动,在居民社区、农村及企业推广节能灯300万只;帮助节能工作重点市完善节能措施,示范带动全省节能降耗,确保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目标任务。 五、抓好运行调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落实“五了解五帮扶”,帮助企业及时化解项目、技术、资金等要素制约;定期调度21家省联系企业运行情况,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并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协调结果。对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的问题,积极帮助联系,并做好解释工作;加强煤电油运气等要素保障,在供需矛盾突出时,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重点用户需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协调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保障物资供应。 六、完善“窗口”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一日备案”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和追究问责制等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网上审批通道,年底前,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许可。 监督电话:0311-88600100 省教育厅 一、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推进农村学区建设,推广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盟”等模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行将公办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今年,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配比例达到70%。进一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特教学校建设和明德小学建设等工程,完成对189所农村初中项目学校的改造任务,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舍90万平方米,建设特教学校12所。 三、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取消农村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继续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 四、全面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力度;落实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扩大贷款覆盖面;完善和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安排资金8000万元,建设60个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的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完成49.2万人的招生任务,巩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1∶1的招生比例。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0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培训120万人次。 六、进一步规范办学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禁止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或招收高中毕业插班复读。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 监督电话:0311-66005064 省科学技术厅 一、构建高效的机关行政行为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岗位AB角制、超时默许制等七项制度。 二、在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业务工作中,实行服务“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办事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 三、社会力量设奖的审批、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工作中,在收到申请材料当日,向申请人发出受理告知书或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出国团组审批事项,在所需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结。 四、加快推进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对符合保密要求的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公示、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及时向申报人公开申报项目办理情况。 五、接待单位或群众来访,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热情耐心、文明用语,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积极主动帮助联系,搞好衔接。 六、通过实施公开承诺、阳光热线、听众质询、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定期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措施,扩大人民群众对科技管理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监督电话:0311-85872974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积极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大力推进22项投资超10亿元重大项目建设,筛选20项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项目上报国家有关部委,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做好产品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发布,建立预警机制,提出规避行业风险的指导意见。 二、实施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做大做强太阳能电池、通信设备、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安防电子、医疗电子等六大优势产业链(群)。 大力抓好开放引进,建设一批大基地大园区、引进一批大项目、培育一批大企业,促进信息产业集群化发展。 三、加快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打造产业发展新增长极,重点发展信息内容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业,承接京津产业转移,构建京东软件与信息服务核心区。 四、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步伐。重点抓好钢铁、石化、建材、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信息化示范,促进节能减排。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三农”中的应用,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程。 五、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广泛推进社会信息化。 六、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服务。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审批事项通过河北军工网站()进行公开。对材料齐全、资料合格的申请,受理后20日内办结,办理情况可通过电话查询(0311-88623675)。 七、全力推进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新建创业辅导基地50个,培育一批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力争全省担保资本金达到90亿元;抓好200个远程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完成培训200万人次;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启动“千家成长型企业帮扶工程”,筛选1000家民营企业,逐级给予重点帮扶,培育壮大50个特色产业集群。 八、加强无线电管理和服务。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15日内限时办结制。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办理情况可直接从窗口或者通过电话(0311-87904157)、河北省网上审批系统()查询。 九、加强盐务管理和服务。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20日内限时办结制。对于应急行政许可事项,特事特办,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情况可直接从窗口或者通过电话(0311-85213818)、河北盐业网站()查询。 监督电话:0311-87908732(工作时间) 0311-87908738(非工作时间) 省公安厅 一、维护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秩序,对国家及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建立警务室,派驻专门警力指导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实行治安预警制度,对涉及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实行接报案件首接责任制和轻伤害案件调解制。 二、对各市、县评选出的农民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农民工中的高级技工、技师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可凭相关证书资料、用工主管部门证明等材料,到就业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落户手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在就业地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双方父母迁入城市落户;在省内办理户口迁移的,不需提供户籍证明;在省内对迁移证件丢失或申请落户地点变更的,取消未落户证明;派出所免费提供新生婴儿重名查询服务。 三、对公民申请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60日内完成发放;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20日;对急需使用的,可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3日内办结;对因病、残疾常年卧床不能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四、实行小型汽车(进口机动车除外)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2009年6月底前,由设区市车管所下放到条件成熟的60个县级车管所,年底前全部下发到县级车管所;在全省90个县建立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线,实行就近检车;在石家庄、保定、邯郸、衡水市开展试点,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公民,可直接到所在市车管所报名参加考试。 五、2009年内,全省实现道路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理、缴纳罚款;在省境内安装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设置提示、告知标志。 六、自2009年4月1日起,公民可就近在受理机关领取出国(境)证件,对申领加急证件、跨市团队境外旅游等情况的,可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直接领取;除特殊情况外,出国(境)证件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5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七、实行消防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提前介入制度,开辟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一般建设项目由消防行政审批改为备案;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和消防服务热线电话,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八、对出海船民凭公安边防部门签发的有效《出海船民证》,可在省内各港口随本省籍船舶出海作业,无需随船更换;本省船舶及其人员除可向原发证地申请办理证件年审外,还可向省内经常停靠地边防派出所申请办理;边检站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和出入境船舶边防检查网上预报预检制度;实行证件预约办理制度,船员家属可凭船长介绍信复印件或传真件,在船舶代理人员陪同下,于船舶靠港前办理《登轮证》。 九、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出入境通行证受理、审批签发等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省级公安机关下放到设区市公安机关。 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出国(境)证件受理,机动车驾驶证补证、换证、审验以及行驶证补证、换证业务等3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市级公安消防机构下放到有专(兼)职建审人员的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监督电话:0311-66622200 省民政厅 一、优化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态度诚恳,耐心解答来电来访及办事人员的问题。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缺位、查处谁”。 二、提高优抚群体服务保障水平。抓好《河北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的宣传落实。足额兑现35万多名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2009年10月1日前所有县(市区)全部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三、努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把服役十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和荣获个人二等功、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作为重点安置对象,优先安置到效益较好的用人单位。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使城镇退役士兵能够得到一次免费的实用技能培训。 四、加强灾害救助工作。坚持做到有灾必查,有灾必救,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程度,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救灾,确保灾民应急生活需求。下拨应急救灾资金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城市人均245元/月、农村人均1000元/年。按程序和标准确定低保对象,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六、落实五保政策,指导各地提高分散供养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鼓励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保证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 七、严格婚姻登记办理程序,明确婚姻登记证件工本费9元收费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做到“随来随办,立等可取”。 监督电话:0311-88615500 省司法厅 一、开设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专线,有话必接,预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二、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要热情接待,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每位律师、公证员年内至少要办理两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 三、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证的,可预约公证员上门服务。 四、开通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查询专线,适时公布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个人信息档案,可随个人流动。 五、在监狱罪犯、劳教人员会见场所设立狱务(所务)公开栏及饮水桶等设施,方便亲属会见;监狱、劳教所内部开设法律咨询电话,做到有问必答。 六、罪犯收监、劳教人员收容后,自收监、收容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其亲属,告之会见等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预约会见时间。 七、全省各监狱和劳教场所面向社会开通法律咨询和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八、各监狱、劳教场所设置亲情电话,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可按规定与亲友通话。 九、司法厅、监狱局、劳教局机关实行“首接责任制”,热情为民服务;每周一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信访接待日,由领导干部直接办理人民来信来访。 十、省厅律师行政许可由法定时限10日缩短为7日;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工作者、市局律师行政许可初审等事项由法定时限20日缩短为10日。 监督电话:0311-83034813。 省财政厅 一、努力增加政府投资,筹措资金162.8亿元,支持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拉动内需的主导产业项目;筹措资金6.4亿元,支持“三年大变样”工程。筹措资金12.1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筹措资金7.9亿元,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筹措资金13.5亿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大重点社会事业投入,筹措资金33.3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筹措资金9.3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3.6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社保投入,筹措资金93亿元,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城镇低保提高到月人均245元,农村低保提高到年人均1000元。 三、设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严格按法定时限向项目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对需转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保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转报有关部门。对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指标,凡明确具体项目的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指标文件,未明确的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每月25日下达月度用款计划,追加专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复。 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扩大省级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试点范围,资金覆盖面达到省级发展性支出资金总量的70%以上。组织实施对2008年省级重点发展性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量占同类发展性支出预算的比例达到50%。 五、对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动态”公开,将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申报方式、项目金额等有关政策及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确定等程序面向社会实时公布,接受监督。 六、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依法治税管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编制预算草案;严格依法批复和执行预算;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七、认真履行“语言文明、待人热情、服务主动、办事公开、办文快捷”5项服务承诺,坚持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超时默认、责任追究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监督电话:0311-8789202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对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保管人事档案,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免收摊位费、免收门票。将农民工创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帮扶范围,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二、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减免部分医疗保险费,增加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减轻企业负担。 三、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年内实现省级统筹。全省11个设区市全面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年内参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从有基层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公务员的比例。实行以能力、业绩、创新为导向的职称评聘制度。军转安置实行考核选调、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制度。年内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五、开展“三年大变样城镇建设专家行”活动。年内组织10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基层“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建立100家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安排1万名毕业生到基地见习。选拔50名优秀中青年专家赴国外深造,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家。 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对举报案件做到及时查处,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七、提高服务效率。对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一门受理、内部运行、公示告知、限时办结、主动跟进”制度。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制度,扩大网上报名、审批、公开、监督的范围。经办窗口做到服务内容、设置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五公开”。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24小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0311-88616678 省国土资源厅 一、全面实行“一领双责三到位”制度。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主办处长领办责任制;行政审批人员要承担破解难题促发展、规避风险保廉洁双重责任;做到审批环节协调到位、指导报件及时到位、全程服务到位、全面提高服务效能。 二、建立项目用地快速审批通道。对于重点项目用地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项目用地,凡不占用基本农田的,调整规划不再进行论证;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调规论证工作,一律下放设区市进行;在用地批报上,不受批次限制,可单独组卷报批。 三、简化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省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由27件减少到9件,其他资料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实质性审查。凡列入审批快速通道的项目,省厅审批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四、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区片价及时足额补偿被征地农民。严格执行统一征地制度,做到土地征收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实施、征地费用由市县财政统一支付。 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完善省、市、县、乡地质灾害实时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采用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申请,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通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申请。 七、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高度重视、详细登记、随时接办、妥善处理。通过阳光热线、96115服务专线,解疑释惑、方便群众。 监督电话:0311-83015388(白天)、83032468(晚上) 省环境保护厅 一、全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3.33万吨和6.73万吨,削减比例分别为5.5%和5.0%。“双三十”单位完成削减化学需氧量1.85万吨、二氧化硫4.62万吨,比上年度分别削减9.8%和6.2%。 二、全省设区城市大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全年天数的90%(328天),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年均值比2008年下降9%。 三、全省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平均浓度值比上年下降16%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三类和好于三类水质的比例提高6个百分点,劣于五类水质的比例下降3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四、对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民生工程、节能减排项目、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其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间由法定的60、30、15天缩短为30、15、5天。服务电话:0311-87908330。 五、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限期治理,严重违法的停产整顿,直至关停。对恶意排污、偷排偷放的企业,一律按法律规定上限值予以处罚。对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定期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健全环境违法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监督电话:0311-87908448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督导落实,确保削减、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落实到位。 二、积极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加强对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年内三年大变样“五项基本目标”完成三分之二以上,城镇建设品质有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有明显改善,解决群众住房难、出行难、休憩难等实际问题有新成效。 三、进一步提高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筹集廉租住房2万套以上,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8.5万户;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5万套、150万平方米;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达到80%以上,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到45%以上。 四、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指导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520亿元,重点抓好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改造、园林绿化、供气供热等项目建设。所有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部开工,确保年底建成50座污水处理厂、65座垃圾处理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75%和65%。 五、加快危旧住宅改建改善进度。指导完成旧住宅小区改善40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达到5万户;棚户区改建完成拆迁400万平方米,解决3.6万个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六、严格执行办事公开制、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行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部分事项即来即办;对重大特殊事项,开辟绿色通道。 监督电话:0311-87801335、87902703 省交通运输厅 一、加快16条段、1464.4公里续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年内确保完成投资322亿元。 二、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路网服务水平。一般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年底投资40亿元,建成通车315.1公里。 三、农村公路建设年底完成投资35亿元、新改建8700公里,危桥改造15000延米,新增通油(水泥)路行政村510个,实现全省98%行政村通油(水泥)路。 四、加快以黄骅港综合港区为重点的港口建设。完成投资76.7亿元,年内全省新增生产泊位7个,通过能力1601万吨。 五、地方铁路建设投资17亿元,确保司曹地方铁路开通运营。 六、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中全面实行“十公开”制度,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全面实行“七公开”制度,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合格率100%,高速公路建设质量优良率达到100%。严格按计量拨付工程款项,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征地拆迁补偿费。 七、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发生道路运输行政责任事故,保障重点物资及旅客公路运输安全、及时。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新通农村公路的行政村确保路通车通,到年底全省村村通客车率力争达到99%。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建设城乡客运站165个,候车亭4724个,招呼站牌5200个。 八、将“确需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车辆审批”许可办理时限由20个法定工作日压缩为当日办结(需要路线勘测或者公路加固的除外),确保行政许可文书在做出后最迟次日送达。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时间由法定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九、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严防反弹。基本实现无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监督电话:0311-83035123(工作时间) 0311-83035013(非工作时间) 省水利厅 一、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做好汛情、旱情预报,科学调度水资源和雨洪资源,适时组织抗旱、抗洪和抢险救灾,努力把洪涝和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优先发展民生水利。年内解决373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国家批复的8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开工建设,4个县项目区内的1500户山区农民实现小水电代燃料,全省81万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每人600元的扶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统筹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要,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用水,努力改善城乡水环境。 四、加强永久性引黄河水工程建设,持续增加外流域调水补给。组建河北水务集团,搭建筹融资平台,积极推进南水北调主体及配套工程建设。 五、实行审批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受理,手续齐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的,一次告知;需报水利部审批的,实行专人盯办。 六、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岗位AB角制、黄牌警告制。对反映或投诉的违规违纪违诺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11-86045732 省农业厅 一、抓好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完善办法,严格程序,加强监管,确保良种、奶牛、农机购置、渔船燃油等各项惠农补贴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开展科技培训,培育新型农民。在30个县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进行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对返乡农民工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共培训新型农民10万人。 三、大力发展奶牛规模化养殖,推进散养奶牛进区饲养,年内奶牛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80%以上。全部取缔不合格奶站。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抓好100家重点龙头企业和30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建设,集中培育20个品牌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完成410亿元项目建设投资。 五、支持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专家群体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