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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销?传销的危害是什么? 1
什么是直销?直销与传销的区别是什么? 4
什么是网络传销? 9
什么是传销的组织者?应受到什么处罚? 11
什么是传销骨干分子?应受到什么处罚? 12
参加传销人员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3
什么是传销?传销的危害是什么?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主要特征是:
(一)发展人员
发展人员即介绍加入,是指加入组织或者成为经营者招募的人员必须通过组织内或者经营者已招募的人员介绍,才能加入组织,取得成为组织一员的资格;只要成为组织的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二)组成网络
通过介绍加入组成网络,组织内部形成推荐者、被推荐者的上下线隶属关系和层层推荐形成的人际组织网络,采用这种上、下线间的人际关系来达到组织在管理、发展、牟取利益等方面的目的。
(三)复式计酬
参加者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得报酬,也可以其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其发展的下线介绍加入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这是维系其人际网络存在的基础。
所以,识别传销只需看3个特征:是否交纳“入门费”;是否需要发展下线而不论是谁发展;是否按发展下线的人数和业绩计酬瓜分资金。只要符合这3个条件,就肯定是传销。
传销是市场经济社会里的一个“毒瘤”,其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寻机敛财的把戏。传销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一)危害社会稳定
传销侵害的多是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和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复转军人等特殊群体,绝大多数参加者血本无归,有的被逼无奈,引发偷盗、抢劫、械斗、内讧等刑事案件。一些传销组织形成黑势力犯罪团伙,实施暴力胁迫、控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抗执法机关的检查,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暴力抗法。
(二)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传销组织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组织发展人际网络,骗取入门费,聚敛财产,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在组织传销的同时或利用传销为手段,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个人存款、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多种违法行为,触犯了国家多部法律。
(三)侵害群众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传销组织者诱骗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对参加人员实施人身、经济、精神多重控制。
(四)破坏精神文明建设
传销发展人员多从亲戚、朋友人手,在给传销者本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破坏了人与人之间正常的信任关系,严重背离社会伦理道德,破坏精神文明建设。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强制“洗脑”,灌输传销理论,使人沉溺于一夜暴富的发财梦想,长期不能自拔。
什么是直销?直销与传销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的主要特征是:
(一)直销是一种“无固定地点销售”经销方式
与传统商业在固定营业场所进行销售的方式不同,直销是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实现向消费者销售。与自动贩卖、媒体行销、邮购行销等其他无店铺销售方式不同,直销是通过人员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
(二)直销是直销员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方式
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员面对最终消费者。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不允许团队计酬。
(三)直销是销售有形商品的方式
直销必须是有商品的销售,直销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商品退换制度。直销的商品应当是物化的有形商品,不得是虚拟的商品。
(四)直销是需要事先得到许可的销售方式
未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直销方式开展活动。
直销作为一种经营模式起源于美国,后传入欧洲、日本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因其同时具有交易上的隐蔽性、参与人员的分散性、交易对象的不确定性及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在其逐步发展的同时,很快衍生出一些欺诈违法行为,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被称为“金字塔诈骗”、“老鼠会”、“无限连锁链”、“层压式销售”等,在我国被称为传销。但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直销与传销具有明显的区别。
(一)合法性方面
直销是一种合法的销售商品的经营活动,传销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是一种欺诈活动。直销活动主要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范,传销活动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二)招募人员方面
直销招募的对象是有条件限制的,不得招募未满18周岁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等“七种人”不得召募为直销员。传销招募的对象一般没有身份和年龄条件的限制。
(三)培训方面
一是在培训内容上,直销培训的内容包括两个《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提示、直销业务知识,客观介绍企业的情况和报酬制度。传销培训多数打着“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名义,宣传快速发财致富,许诺能够获得高额回报,传授发展下线的方法。二是在培训形式上,直销培训是公开的活动,直销企业将事先在公司网站公布培训信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购买商品为条件。传销培训一般是暗中、私下进行(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诱骗参加人员交纳入门费,或以购买商品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三是在培训场所上,直销培训有场所限制,如不得在政府机关、军事管理区、学校、医院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传销培训的场所很多选在民宅。四是在授课人员上,直销培训的授课人员不得从事直销销售,其培训员身份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直销企业网站公布,在培训时将佩戴所属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培训员证》。传销培训的授课人员一般都从事销售活动,是传销网络组织的一员,有的甚至可能是传销网络的上线、传销团队的头目,没有培训员身份证明。
(四)计酬方面
一是形式上,直销企业的报酬计算方式是公开的,可以通过该企业网站查询。传销组织的报酬计算方式是不公开的,是暗自运作的。二是在报酬计算上,这是直销与传销的根本区别。直销计酬是单层次,即直销员卖产品给终端消费者,以直销员个人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直销员个人销售商品越多,获取报酬越多,其他任何人的销售业绩都不与其报酬挂钩。传销计酬为多层次,以发展团队人员的数量或以团队人员的业绩,即以“个人发展人员数量+下线发展人员数量”或“个人销售业绩+下线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五)商品销售方面
直销企业以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获得报酬的前提。“团队计酬”传销虽然销售商品,但在报酬中含有其下线人员销售业绩的提成。“拉人头”传销和骗取“人门费”传销,不销售商品或只是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发展人员越多,获取的报酬越多。
(六)退换货方面
直销活动进行商品销售活动,有完备的退换货制度和办法。传销活动因大多无商品销售,不提供售货凭证,不办理退换货。
什么是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一个娘胎里的双胞胎,是继传统传销受到公安、工商部门的严厉打击后,兴起的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新形态。
网络传销具有四大显著特点:
(一)具有一般传销所具有的两大特征。一是“交纳入门费”即让你交纳一定的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才能获得“入门”的资格;二是“拉人头”即加入后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和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二)具有很强的欺骗性。网络传销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旗号传销网站的宣传不再出现上线、下线、“入会费”等字眼取而代之的是网络管理员、金牌会员、银牌会员等网络流行称谓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三)发展下线有不确定性。网络传销主要针对中国近5亿网民而网民的成分复杂有在校大学生、待业青年、农村青年等网络传销的组织者们针对网络青年急于创业打出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声称加盟后可以事业、财富双丰收进而发展其成为网络传销成员。相对于一般传销“杀熟”式的定向发展下线网络传销发展下线有不确定性。
(四)具有极大的隐蔽性。网络传销经常靠QQ、MSN、YY等聊天工具或者微博、论坛等方式与要发展的对象进行沟通联络、“洗脑”、“培训”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完成资金交易具有极大的隐蔽性。
如果你在网上看到购买某商品还能提成,或者交纳一定的会员费成为会员,就可以获取高额回报的信息,千万不要以为自己碰上了好运,这很可能是诱惑你参与网络传销,一旦你投入资金,就会越陷越深,根本不可能得到期待中的回报。
由于网上传销隐蔽性强、虚拟性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更具欺骗性,在网络上看见如“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宣传,务必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的组织者?应受到什么处罚?
传销的组织者是负责组织、策划传销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组织。对传销组织者的惩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罚。
什么是传销骨干分子?应受到什么处罚?
传销的骨干分子是指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在传销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员。对传销骨干分子的惩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加传销人员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参加传销的人员是违法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剥开传销画皮 识破骗人把戏
所谓传销,不管它的形式多么冠冕堂皇,理由多么合情合理;也不管它是有产品也好,无产品也罢。只要它是以“拉人头”、交纳“入门费”的方式,以人际关系链的形式发展下去而牟取非法利益的,它就是传销。而所谓的产品物无所值,只是一个符号,一个道具而已。
现在国内的“多层次直销”就是彻头彻尾的传销。几乎所有的传销组织,都把自己乔装打扮成直销!
传销分为“传人传销”和“传物传销”两种根本形式。
传人传销——采取的形式是“拉人头”、骗取“入门费”两种。传销组织是“金字塔”式放射状的网络架构,人头拉得越多,个人级别越高,而获取报酬的形式则是从发展的下线交纳的费用中包括直接和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层层盘剥,梯级计算,牟取非法利益。
传物传销——亦称“团队计酬”。它是以商品直销为幌子,用偏离了商品的实际价格来进行“多层次直销”。参与者以认购商品的方式,取得加入的条件,并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这样形成上下级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包括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依据付给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的三大基本特征:发展人员;组成网络;复式计酬。
传销的构成要件:由组织要件和计酬要件两部分构成。
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一定的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加入后,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他人,形成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人际链”。
计酬要件:即复式计酬。组织者或经营者以参加者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以其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并给付报酬,形成“资金链”。
传销活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1.介绍加入(邀约);2.封闭培训(洗脑);3.打款上线;4.组成网络;5.复式计酬。
传销组织里一般分五个级别: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或称E、D、C、B、A级。要想做大,要想发财,必须大力发展下线,然后让下线接着发展下线,这样所发展的下线,就是这个传销组织的网络。
首先,传销网络的建立是以介绍人员加入为基础的,即邀约。邀约是按照“五同”法则进行的,即介绍同学、同事、同乡、同亲、同好加入。目前在传销人群中,父子、母女、夫妻、恋人、兄弟姐妹这些亲属关系为数不少。因为这种关系对一个人来说非常信任,容易骗。传销组织者通过“杀熟”的伎俩和“善意的谎言”,把亲朋好友骗至异地他乡,所以其结局往往是好友反目,亲朋成仇,不仅让本不富裕的参与者蒙受经济损失,而且从根本上瓦解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冲击社会道德伦理底线,引发社会道德危机。
其次,这个骗子网络要将各种不同文化背景、生活经历的人聚合在一起,必然需要一种强大的力量来控制,这种强大的力量就是精神控制,又称“洗脑”。
传销活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要对新发展的对象进行“洗脑”,从而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所以人们把它称为“经济邪教”。传销参与者被层层“洗脑”后往往会义无反顾,锲而不舍。在这一点上,传销与邪教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很多从未吸过毒的人,第一次吸毒以前会说,我肯定能够控制得住,但是一旦吸上以后,他可能一生都戒不了。
再是传销组织在进行精神控制的过程中,会运用各种情感手段来消磨其发展对象的理智。他们通过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讲课、交流、聚会等一系列群体性的活动,营造所谓的情感氛围,参与者不论实际能力如何,都会在其中得到充分的肯定和赞赏,从而使其产生情绪的亢奋和自我评价的错觉。这一系列活动产生的效力会很快摧毁参与者原来形成的价值观,个人的意识就会立即被覆盖,而传销组织所鼓吹的理念成了参与者思维、行为的价值标准。所以说,像传销组织这种形式,它的核心就在于对人的精神控制。
传销组织进行精神控制(洗脑)一般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1.树立一种信念
首先就是树立一种信念,或者说灌输一种理念。这个信念告诉你,你所从事的是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伟大事业”,是不可多得的创业机会,把握住这个机会对自己、对家庭都是好事。你去邀约说服别人参加,是在为别人提供赚钱的机会,即使手段上可能有欺骗,但目的是好的。传销对骗有一个美丽的解释:“你现在埋怨我,不要紧,我是为你好,等你将来发了财,你会感激我的”“只要结果好,过程无所谓。”
传销的制度里面有“三不谈”:不谈公司、不谈产品、不谈传销。只讲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理念,其他的不讲。还有“三肯定”:第一,这个事肯定合法;第二,肯定适合于你;第三,肯定能赚钱。通过不断地灌输,消除加入者的心理障碍,尤其是罪恶感。
2.鼓吹一种精神
传销组织讲:“创业是艰苦的,艰苦的生活是对精神的磨练,必须丰富人生的经历。”“凡成大业者必须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必须要有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叫磨砺意志训练。他们运用成功学、心理学、营销学等方面的知识,炮制了一整套“励志理论”。他们甚至拿革命先辈艰苦创业的故事教育传销人员,宣扬“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今天吃菜叶,明天开奔驰”等“快速致富”谬论,鼓吹捡菜叶可以培养艰苦朴素的精神,睡地铺是创业阶段磨练意志的好方法等,通过对意志的磨砺,坚定传销参与者的信心。
3.制造一种氛围
一是感情氛围。一个新人的到来,会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甚至是你与生俱来未曾感受过的温暖。有人为你端饭菜、有人给你端洗脚水、有人帮你挤牙膏……他们让每一个参加者体会到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得到的情感。用温情去打动你、融化你,让你忽视温情背后其贪婪自私的目的。
二是互相激励的氛围。“鲜花送给你,掌声属于你”。不论你的实际能力如何,所有的人都给予你充分的肯定和赞赏,激发你、调动你,让你感到无比兴奋。传销当中的互相鼓励,对人的自信心是一种激励,让你似乎找到了成功的感觉,织就了一个虚幻的梦想。
小时候,我们学过这样一则寓言故事——《乌鸦与狐狸》。乌鸦得到一块肉,非常得意,站在树梢上。狐狸在树下对乌鸦说,乌鸦太太,您的歌声太美妙了,您一唱歌全世界的鸟儿都得闭嘴了。乌鸦被狐狸的马屁拍昏了头,一张嘴,哇,肉就落在狐狸的口中了。
三是共同努力和参与的情感氛围。每一个人都无比热爱这一“光彩”事业,你是这个“光彩”团队中的一员,理应为此而感到骄傲,让你在群体气氛中体验到奋斗的快乐。
那么传销分子真的在这个群体当中得到了自信心的提升,得到了能力的强化吗?不是每个人都在不断地捧你赞你,过分地夸大你的能力,让你达到一种精神上的通货膨胀。事实上,这种提升和强化完全是别人对你设计的一种虚拟的假象。比如,满屋子几十个人都夸你唱歌唱得好,说你是刘德华第二,你会觉得很虚荣。同时你又觉得,噢,我还有这两下子呀导致你飘飘然。这是假象,因为其他人对你的赞赏不是由衷的,不是真实的,其最终目的就是想骗你钱包里的钱。
4.设立一种目标
一是通过对榜样的宣传,灌输成功的范例,强化学习榜样的自觉性。他们经常会用特别时髦的、特别时尚的方式来包装自己。让你觉得我过去就是个穷光蛋,还不如你,从我的身上你能够看到自己的将来,凸显榜样的宣传效果。通过对榜样的宣传,加速新人对“快速致富”理论的认同,在动机上、态度上,更加坚定地迷途不返。其实,他们所标榜的榜样子虚乌有,谁也没见过。
传销组织有一个“ABC法则”,即:A把B邀约来之后,A不能做B的工作,而是让C来做B的工作。A负责把C神化,由C对B进行思想灌输。
二是设立递进的心理陷阱,告诉你离成功只差一步,需要的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坚持坚持再坚持。
我们知道驴拉磨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给驴戴上眼罩,让驴一条道走到黑。另一种是在驴的前面吊一个胡萝卜,让驴感觉那胡萝卜就在眼前,马上就能吃到它而不停地走下去。这种方法告诉你,成功离你只有一步,你不能停止,更不能退却。对于绝大多数的传销人员,他们就像那拉磨的驴,希望就在眼前,但终究不会实现。这是一种递进式的心理陷阱,利用人的博弈心理,来激发你的积极性。永远让你看到希望,但是永远是希望渺茫,可望而不可及。
5.建立一种机制
主要表现为惩罚与奖励等制度和措施的综合运用,比如对拉来下线的及时兑现奖金;对怀疑动摇的,实施各种制约措施。目前绝大多数传销组织已发展为对不愿就范者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恐吓、殴打等制约手段。
从当前查处的传销人员的成分来看,有相当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参与其中。一些人会觉得奇怪,大学生应当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为什么会相信传销参与传销呢?
非也,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不等于他没有需要。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智商水平、文化层次高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拒绝传销。对那些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来说,传销组织的一系列精神控制措施往往更容易对他们产生效果,他们一旦被传销组织“洗脑”,因为盲目自信而比普通人更难以自拔。第一,大学生也是有需求的,而且某种需求会非常迫切,非常强烈。比如就业、创业、赚钱等问题。而传销首先给你的就是自信心,以人才招聘、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为招牌,给你提供所谓的就业、创业、赚钱的机会。第二,对刚参加的新成员,传销组织不会直接给你讲工作,而是以聚会、聊天、逛街等途径培养感情,在生活细节上热情为你服务,这是你在日常生活中得不到的东西,从而使你放松警惕,乐在其中。第三,传销组织会举行一系列的讲课活动,对你进行“洗脑”,以传销的巨大利润循循善诱,拉其下水。这个时候你就会由过去的被动的被骗者的角色,很快地变成一个主动的积极的骗人者。
传销是一种“精神邪教”,他们通过一套精心设计的预谋,让你一步一步地自愿地进入到传销的圈套里边来。即使发现可能存在风险,也希望更多的人加入以减少自己的风险。因此,他们会自觉地变成宣传员、播种机,既是受骗者,又是骗人者。
传销又是一种“经济邪教”,它永远高举财富利益这个幌子,成为激励人们盲目博弈的一种动力。所以说,传销充满了虚伪、冷漠、谎言和欺骗传销就是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骗局
传销骗术大曝光
传销的本质就是骗取他人钱财。那么他们是如何进行欺骗的呢?施展的骗术是什么呢?现在,让我们走进它,去认识和甄别传销组织精心编造的谎言和套路吧。
一、发展新人(下线)的骗术剖析
传销组织有一个座右铭:加入不是目的,发展(新人)才是硬道理。从传销分子的讲义中,不难发现,传销组织在寻找适合邀约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A.想挣大钱的人;B.大起大落的人;c.对产品感兴趣的人;D.壮志未酬的人;E.乐于助人和有责任心的人;F.对新兴事物感兴趣的人;G.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人。
比如,农民、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离职的教师、毕业学生、有事业心的人、做生意挫败的人、对金钱有欲望的人、急需改变命运的人、离职干部等。
在邀约时,传销分子以“抓住主要人物,先周边后集中,先把握性大的,后把握性小的”为顺序,采用一系列手段来包装和迷惑对方。如,用电话邀约时,传销分子会在电话中谈你们从前相处的快乐,关心你和你的家人身体及一切情况,让你感觉远在他乡的“亲人”在时刻想着你。其实,在打电话之前,传销分子已经想好了完整的“技巧框架”,主要是设定一个赚钱的机会,告诉新人,他(她)所在的地方是如何地好,生意是如何地好做,将新人深深吸引,这一招叫“调虎离山”。同时,他(她)还会极力夸奖新人的人格和能力,让新人感到自己大材小用很委屈,这一招叫“笑里藏刀”。如果新人心动了,表示可以去看看,而他(她)并不会马上答应新人,这一招叫“欲擒故纵”。传销分子精心设计的骗术,让无辜的群众屡屡中招。
二、迎接新人(下线)的迷惑性手段
为了让新人消除陌生感,掌控新人的情绪,在新人到达前,传销分子已让住在同寝室的人全部了解了新人的基本情况,并告诉他们做好“配合”工作。
接站时,传销分子极其热情,问寒问暖,让新人放松警惕,有到家的感觉。如,在你到达寝室之前,他(她)会提醒你给家里打个平安电话,然后找个几天不接电话的理由,手机由他(她)保管,让你立刻与外界失去联系。如果你身上有现金(一般在千元以上),他(她)会叫你拿到银行里存起来,输密码的时候他她故意不在你身边,让你有安全感。
接着就是在寝室引导新人,传销寝室里面的亲和力很强,好像一家人一样。如,有人给你倒洗脚水、帮你洗衣服,有人帮你倒茶水、打饭夹菜,关怀备至。让你感到其乐融融,也乐于其中,即使有其他想法,也不好意思马上离开。
当新人融入其中,就开始了近乎封闭式的“洗脑”过程,在貌似“温情”的环境中展开了对新人个人及家庭的精神上的摧残和金钱上的洗掠。
三、应对新人(下线)提问的谎言
为了控制新人,让新人自觉就范,传销组织对每一个新人都确定了“培养人”,他们称为“带朋友”。这样,新人的推荐人和“培养人”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对新人厚颜无耻的“围剿”。他们要求对新人“三谈三不谈”,即:谈人生、谈理想、谈未来;不谈亲情、不谈友情、不谈爱情。其目的是花言巧语,故弄玄虚,体现一种神秘感。尤其是在应对新人的提问时,传销分子可谓处心积虑,凭着一个又一个荒唐的借口,一派胡言,混淆视听。
当新人提出,就这样天天坐课堂,能挣钱吗?他们说:小孩老人都能挣钱,何况你这么有能力的人。当新人问,你拿到钱了吗?他们回答:我拿不到钱会在这里吗?我的工资就在黑板上,你没看见吗?明天再看看吧。当新人问,你在这里挣多少钱?他们回答:我说了你也不相信,你自己慢慢就知道了。当新人提出,你们干这个犯法吗?他们说:我们没有倒卖枪支和毒品,也没有涉及国家政治,既不触犯刑法又不触犯宪法,何来犯法之说呢但也不合法,因为直销法律还没有出台,没有什么法律可符合,就像红绿灯之间的黄灯一样。有一点违法就是我们这么多人聚在一起,构成非法集会了。但犯法和违法不同,犯法是要判刑的,而违法的事情大家天天都在做。比如,闯红灯、随地吐痰等。当新人提出,为什么出入总有人跟着?他们说:因为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怕你走丢或出现什么意外的事情,我们对你采取的保护措施。当新人提出,这是不是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他们回答:谎言有善意和恶意之分,我们只不过用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你来看一个赚钱的事业而已。骗你当“百万富翁”,你是不是很高兴,所以善意的谎言不叫骗当新人问,为什么这些人都神神秘秘的?他们回答:只是怕扰民,不能因为我们的到来,打扰别人的正常生活吧。当新人要走时,他们说:再玩两天吧,过两天我帮你买车票。要么表现出生气的样子,对新人说:你听明白了吗?难道我们之间的感情换不来你这几天的时间吗?当新人感觉上当受骗时,他们解释道:我如果骗你钱,还不如直接向你借,借了不还你,不就行了吗,我真的就缺你这几千块钱吗?
传销分子荒唐无稽的谎言,往往会在新人身上产生以假乱真的效果。因此,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彻底揭穿传销组织的阴谋,让广大人民群众识破传销分子的骗术。
传销组织者拉人加入传销的方法步骤
一、揣摩心理列名单
所谓列名单,也就是盘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传销人员的笔记中这样写道:“在这里面包括这样几类对象,亲戚类:兄弟姐妹;朋友类:五同——同学、同事、同乡、同宗、同好;邻居类:前后左右邻居;其他认识的人,如师徒、战友等等。”总之,那些急于改变现状的人,是传销组织网罗的主要人选。
二、巧言邀约设骗局
通过写信或打电话等方式,邀请别人加入。他们深知传销的名声太坏,要求在打电话时“三不谈”,即不谈公司、不谈理念、不谈制度。总之,不谈传销的真相。只是根据对方的心态、特长、背景等特点,给出一个甜蜜的诱惑。为了提高骗人的成功率,连打电话时的语气都规定好了:谈话的时候兴奋度要高,语调要高,比平常要高八度。语速要快,但语言要清晰,语气肯定不含糊,给对方以信任的感觉。说出的话具有一种神秘感,让对方无据可查。不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不具体解释自己的话题等。
由于传销组织现在已经成了过街老鼠,所以在骗人加入时,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比如加盟连锁、人力资源开发、资本运作、消费投资、网络销售、连锁销售,等等。
在上述种种游说和谎言的欺骗下,如果对方被说动了心,愿意加入,下一步就是接站。
三、接站
传销组织对接站的整个程序乃至神态和衣着也有明确规定。传销组织接站人一进车站与对方见面的时候,应该是热情地跑上去几步,要先握手。同时,一定要衣着光鲜,比如打着领带的时候,人家就会感觉到你肯定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者直接叫与你联系的亲戚朋友去接你,经过漫长的车程一下车能看到亲戚朋友,自然会倍感亲切。引导来者上车的时候,说先洗洗尘,然后,到酒店里边或者他们的“家”里边吃点便饭,花一点时间带你参观新城市,使新来的人觉得这个朋友真好,先入为主给一个很温暖的感觉。
四、摊牌翻脸相胁迫
不管说得如何天花乱坠,美丽的谎言总要被揭穿,传销组织把这叫“摊牌”。
他们把摊牌的时间规定为听课前的5分钟。这时候,对方已无法脱身。摊牌后,就有两种情况了,如果对方去听了课,迷迷糊糊,将信将疑时,传销组织就跟进。跟进的具体方式是把你围在屋子里,一大帮人围着你讲他们怎么发了财。
住在一块的时候,他不讲别的,就讲我们每个月要发展多少人,发展到下线后可以有多少奖金,时间长了思想会像着了魔似的。
如果给对方进行了讲课、跟进洗脑工作后,对方头脑仍然清楚,看穿骗局,那么传销组织就会变了一副面孔:进行威胁或跟踪。对方如果不愿加入,传销组织就一直跟着他,上厕所跟着,上街也跟着,而且威胁说,不交钱的话,那么可能出不了这个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受骗上当的人走投无路,就只好交钱投入传销,然后再欺骗别人,形成恶性循环。
传销常用的“三重控制”
“三重控制”即人身控制、经济控制和精神控制。其中,人身控制是基础,是前提;经济控制是手段,是关键;精神控制又称“洗脑”,才是传销组织者的根本目标。传销组织只有实现了精神控制,才能达到源源不断地骗取他人钱财的最终目的。
“三重控制”互相依托,相互关联,配套实施,“珠联璧合”。他们充分利用了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的人们贪婪、自私、爱财、想就业、择好业、急发财、一夜暴富、改变命运的心理,并对人们的这种心理进行深加工。以没收当事人随身财物的经济控制为依托,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人身控制相配合,从而实现精神控制的目标。概括地讲,传销组织的精神控制是在封闭的环境下,通过讲课、交流、跟进、聚会、分享、玩游戏、讲故事等一系列群体性和针对性活动来完成的,而且活动之间环环紧扣,步步为营,让你一步一步地进入到他们精心设计的圈套里边来。因为人一旦受到精神上的控制,立刻沦为虔诚信徒、金钱的奴隶、“邪教”的玩物,就会在追求发财美梦的道路上失去了理智、迷失了方向、抛弃了诚信、忘记了羞耻,甚至撞倒南墙都不回头。
透过现象看本质,传销就是一种“精神邪教”,它充满了虚伪和谎骗、贪婪与邪恶!
传销的洗脑过程
被邀约的人到来的时候,整个组织里的人会行动起来开“会前会”,预先告诉成员″新朋友″的基本情况,和老朋友商量,做好周密安排,密切配合营造温馨的氛围。邀请你来的那个人会包揽你的衣食住行,但不会对你太殷勤,怕你起疑,会叫一堆人陪你吃饭这叫“打配合”,大家对你都客客气气,很有礼貌。
第二天要做的工作就是听课,又叫“走工作”,你的朋友会带你到老朋友那去听,多采用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也有二十人左右的授课方式,讲授的主要内容是:目前传销组织普遍采用的极具诱惑力的“国家发展前景”、“西部开发”、“阳光工程”、“几何倍增”,“五级三阶制”。
课程过后还会有所谓的“成功者”传授经验,主要反复灌输致富观念,描绘美好的前景,所从事的事业是一个投资小、回报大的光辉事业,灌输“要想致富必须抓住这个机遇,是给老百姓最后一次暴富和翻身的机会”。
之后还有所谓的“成功者”来解答新朋友的疑惑,在下午还要有一到两个老朋友带着新朋友到不同的家庭去“转工作”,或者让一两个成功朋友到“家”里来串门,通过问答形式,消除新朋友对这个行业的一些疑虑,消除各种思想障碍。
他们会告诉你,身处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像当年深圳一样,是政府给了很多特殊政策的地方,利用这个所谓的“项目”来吸引外来人来投资,发展当地经济。随着国家的打击力度增大,传销者还伪造政府公文,常常打着国家、政府的旗号来欺骗人。
杨谦教授揭示传销洗脑
著名管理学家、资深企业管理顾问、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杨谦教授在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后,一针见血地指出,传销洗脑是这样发生的:
所谓洗脑,是被人用一种经过设计的方式灌输了一种观念,并使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无论它是否是一种听来荒谬绝伦的说法。在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的人那里,外人都有一种感觉,他们被洗脑了,而他们自己如果反思起来,也会发现有这样一个过程。只是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有人会被洗脑?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心理问题。解剖这种现象,对于社会管理十分重要。他认为,人被洗脑应具备几个基本要素:
第一,对社会或对周边的不满。这是社会环境的问题。因为生活中随时都可能发生不满,通常这种不满可能来自于对改变一种社会现象的无奈而积压成的怨恨。例如,社会分配不公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可能累积不满的要素。因为有这种怨恨,就很容易产生和其他人共同怨恨的共鸣。如果是别有用心的人想让你顺着他的意愿的话,那么他只需要先挑起你的怨恨,很快你就会丧失判断力和意志力。陷入传销组织的人,我想很多人的不满可能都与收入有关。因为社会的确存在严重的分配不公,这种分配不公在很多人看来是社会的顽疾,如果再和腐败联系起来,就可以看见他们的怨恨。其实,他们非常令人同情,收入的问题责任不在他们,地位的问题也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这是社会转型时期遗留的问题。可是,当他们无法摆脱这种情况的时候,当他们在现实中感到无可奈何的时候,当怨恨越积越大的时候,也就是最容易被人诱导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传销组织也正是从收入上做文章的,因为这最容易引起共鸣。社会环境的问题,只能依靠社会的努力。我们无法指望它很快改变,我只是希望人们知道,心中的怨恨越多,越容易被别人利用。
第二,不切实际的梦想。如果说怨恨不一定是人人都有的话,那么不切实际的梦想则可能潜在地存在每个人的心中。不切实际的梦想导致被洗脑,主要表现在两种人身上:一是缺少社会经验的人。由于缺少社会经验,对有些人鼓吹的理论无法正确判断,容易顺着别人的思路去思考。例如说要致富就必须付出,这话很对,但是要付出什么就是问题了。在传销组织中亲情、道德也成为付出的内容。二是弱势群体。越是弱势,越会有梦想。梦想过于强烈了,就会演变为不切实际的幻想。在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收入差别过大,对弱势群体造成了极大的社会生存压力,要改变这种状况,很多人存在幻想。这种幻想太容易被诱导了,因为幻想会让你沿着适应你幻想的思路上去想。你不这样想,心里会有一种焦虑,你沿着别人的思路想,反而心里会轻松一些。这也正是目前在传销组织中农民、大中专学生特别多的一个主要原因。
第三,不对称的信息。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不对称,一是知识缺乏所导致的不对称。例如对营销和直销方面的知识非常缺乏,听什么是什么,这种人是传销组织最喜欢的。因为不懂,就容易把似是而非的东西当成真的。例如,传销组织编造了所谓的教材,虽然那里边充满了虚假、编造、谎言和似是而非的说法,但由于很多人根本不了解营销,无法判断真伪,所以容易轻信。二是信息渠道的利用上产生的不对称。传销组织信息的传递都是通过熟悉的关系进行的,而不是正规的渠道,而中国文化中对熟悉关系的信任是很高的,所以这种传递一开始就具有迷惑性。而由于这种迷惑性,很多人或者不愿意,或者找不到正规的渠道去进一步了解和证实。例如,在传销组织中流传说直销还没有立法,因此他们所从事的活动既不合法也不违法,这个行业是国家暗中支持的,并编造一些领导人的讲话,仿佛他们所做的确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其实这只需要看一下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和公开媒体的报道就可以清楚。
第四,类似气功的场效应。凡是陷进传销组织的人,都会被安排参加各种所谓的课程。这种课程的安排往往是精心设计的,有人讲课,有人做见证,有人敲边鼓,有人造气氛,如果是孤立的几个人参加这样的活动,受到周边这种气氛的渲染.很少有人会有坚强的定力不受影响,这就是场的效应。科学早就证明过,在人际关系之间也存在着这样的场,它会影响到人们的思考和思想。这也是传销组织为什么一定要让你不停上课的原因。而且,由于这种场的存在,使人的思想逐步与原来周边的人产生隔阂,你不到这样的场就不舒服,就会看到、听到他们所谓的负面。其实他们所说的所谓负面都是客观的事实,但由于你在场里已经把它界定为负面,所以你根本就不能接受其他的信息。这就使你离不开这样的场,这也就是为什么传销要群体居住在一起的原因,因为这样可以保留场的影响。
杨谦教授希望接触了传销组织和理论的人应该多了解信息,多请教周边的人;要少一些幻想,少一些怨恨。其实,要改变自我的状况,唯一的途径就是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社会确实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越是这样,我们越应该认清形势,不要错误地用社会的缺点来惩罚自己。
荒谬的几何倍增
我们先来看传销者所极力鼓吹的“几何倍增学”:1变3,3变9,9变27……
上面是“连锁销售”理论上的发展模式,也就是必须保证每个人都能叫3个人,良性发展下去,大家不难看出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发展模式,这里也只列出了20代,因为到第20代已经把全中国人拉进来都不够了,网络总人数已达到17亿多人,而处在金子塔最底层第20代的人数是11亿多人,他们刚加入,一个人还没发展,占到总人数117亿多人的近66%还要多;而处在第19代的人数是3.8亿多人,每个人刚拉到3个下线,按每人只申购一份(3800)算,以“连锁销售”“五级三阶制”的奖金分配方式,每人才能提成1800元,远远拿不回他们的本钱;我们再来看第18代,处在这一代的人数接近1.3亿,他们每人也仅仅产生了12个下线,能拿到3980元的提成(比19代多出6个业务组长的间接提成外加升上业务主任的间接提成380×3),表面上看已经拿回自己的本钱了,实际上也是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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