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 东 金 融 学 院
学 年 论 文
论文题目 论企业费用支出中的所得税筹划
学生姓名 袁晓红 学号 091554333
专业班级 会计系财务管理3班
指导教师 王媚莎 职称
2012年 6 月 16日
摘要
在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是企业的一项重大资金流出,这对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负担。因此加强企业成本费用的管理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源泉。而本文是站在如何合理安排企业费用支出的角度,来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达到在合法前提下少缴企业所得税,目的是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关键词:费用支出 法律允许范围 所得税 税务筹划
Abstract
In the company , there are so much expense which will have great influence on company . In the same time , the expense also do some great impact before company paying for the Corporate income tax . So we should improve the managing on the expense and this is a good way to improve company’s benefit. This passage is standing on the point of the view that how to arrange the expense reasonably to less the Corporate income tax lawfully . Our purpose is to increase the profit of the company .
Key words: expense lawful Corporate income tax tax planning
目 录
一、 费用支出与税务筹划的含义…………………………………………
二、 利用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进行所得税筹划…………………
三、 利用利息支出进行所得税筹划……………………………………
四、 利用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进行所得税筹划………………………
五、 利用企业的“三新”技术研究开发进行所得税筹划………………
六、 利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进行所得税筹划…………………………
七、 利用业务招待费进行所得税筹划…………………………………
八、 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
九、 在企业合理合法的避税中,常常都会用到的几种手法…………
一、 费用支出与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所重视。税务筹划已经成为有关中介机构一项特别有前景的业务。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和单位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避税。
费用支出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的总和。费用支出具体包括生产费用,期间费用,业务成本以及各种的营业外支出。对企业来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准予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外,还规定了某些准予列支的具体项目。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一些抵扣项目来进行税务筹划。
二、 利用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进行所得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偿,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支出。从 2008 年开始,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时,将不再受计税工资或工资挂钩限额的限制,可以全额据实扣除 因此,企业在安排工资薪金支出时,一方面应当根据员工的年度工资薪金总额,合理安排月度工资奖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从而让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充分享受低税率;另一方面,企业每安排职工工资 100 元,就会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25 元(假如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25%),只要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最高税率不超过25%,多发工资就不会增加额外的税收负担,企业应充分考虑工资薪金支出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做好事前筹划。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因此,企业在前面工资薪金筹划的基础上,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如残疾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 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尽可能实现税负最小和总收益最大。
1. 纳税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吸收残疾人员在本企业就业,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负。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单位支付给残疾人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实际工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2. 税前列支工资和税后分配股利。企业投资者从企业取得收入的途径有税前列支工资和税后分配股利两种途径。由于每发放100元工资可减少25元的企业所得税负担,而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分配的股息,红利还要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只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最高税率未达到45%,领取工资均比分配股利更有利。如果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25%,只要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与20%之和,大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税前列支工资就比税后分配股利更有利。
三、 利用利息支出进行所得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规定:(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可见,利息支出并非无条件地全部扣除,,因此进行税务筹划十分必要。
1. 注意利息支出的合法性
第一,应该取得合法凭证。如支付金融企业利息的结算单或证明书,支付其他债权人的收据。第二,借入款项应于帐内载明债权人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否则,如查无此人,或虚报费用处理。
2. 应该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
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借款,如果利率超过金融机构的相应利息,则无法得到认定和抵扣。
3. 纳税人相互之间拆借的利息支出可以列支
企业之间可以相互融通资金,既保证资金周转,又可以就利息支出列支扣除,减轻所得税负担。
四、 利用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进行所得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按照规定,公益性捐赠没有全额扣除的规定只有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而且,企业的公益性捐赠行为必须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才能扣除,自行捐赠或直接捐赠的都不得扣除。
企业在发生公益性捐赠业务时,应该先预估一下当年的会计利润额,尽量把捐赠额度控制在抵扣额之内,或者把超出抵扣部分的捐赠安排在下一年度进行,以最大限度享受抵扣应纳税索德额的优惠。
这里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必须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1. 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 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3. 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
4. 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5.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6. 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 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五、 利用企业的“三新”技术研究开发进行所得税筹划
为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积极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研究开发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等。
六、 利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进行所得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显瘦(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09]72号文件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当年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所称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由于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营业费用,直接减少本年利润,广告宣传支出应适度,由于税法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不同,应在确保广告宣传效果的前提下,正确选择广告形式,依据销售计划合理安排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支出预算,合理安排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比例和金额,确保税前扣除最大化。尽管广告费超出比例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但是过度的广告费支出,不仅会抵减年度利润,而且会因超出比例而进行纳税调整,从而加大当期税收的负担。因此企业应正确选择广告形式,优化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支出,注意控制其支出,最好不要超过其限额,因为超过限额的广告费支出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意味着提前纳税。
例题一:
甲企业从事生产电动车,为了在某地区打开市场,制定了两种宣传方案,年度销售计划为2200万元。
方案一:通过当地电视台在每天新闻联播前后播出两次,连续播出360天,需广告费支出360万元。
方案二:通过当地电视台在每天新闻联播前后播出两次,连续播出300天,需广告费支出300万元;通过到当地居民区现场悬挂横幅,需要宣传费支出30万元。通过这两种方案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分析:方案一中,该企业广告费超出扣除标准2200*15%=330万元,当年需要纳税调整360-330=30万元,但可在以后年度补扣回来。
方案二广告费支出300+30万元正好在扣除限额内,不需要纳税调整。方案一多交纳所得税30*25%=7.5万元,可见方案二比方法一要更优。
七、 利用业务招待费进行所得税筹划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较常见的,金额较大的业务支出,如何用足,用够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往往是税务筹划的一个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例题二:
假设企业 2008 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2008年业务招待费为Y,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Y *0.06≤X* 0.005 ,只有在 Y*0.06=X*0.005的情况下,即 Y=X*0.00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0.0083的临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我们假定2008年企业销售(营业)收入X=100 00万元,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10 000*0.005 =50 万元,那么财务预算全年业务招待费 Y=50万元 /60%=83 万元,其他销售(营业)收入可以依此类推。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 100万元 >计划83 万元,即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 0.0083 ,则业务招待费的 60%可以扣除,纳税调整增加100-60=40万元 但是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只有50万元,还要进一步纳税调整增加 10 万元,按照两方面限制孰低的原则进行比较,取其低值直接纳税调整,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50 万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2.50 万元,即实际消费 100万元则要付出 112.50 万元的代价。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 40 万元 < 计划83 万元,即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0.0083 ,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全部扣除,纳税调整增加40-24=16 万元 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0.005 为50万元,不需要再纳税调整,只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 万元(16 万*25%),即实际消费 40 万元则要付出 44 万元的代价。因此,企业应该积极进行筹划,使业务招待费正好为收入的 8.3 这个临界点上,充分用足用够这个扣除限额。
八、 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方法
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会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从而影响企业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进行费用的分摊。
对于分摊期限和分摊方法都不能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只能按法规所规定的分摊方法和分摊期限进行分摊,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等,参考固定资产折旧的选择方法进行筹划。
分摊期限可适当选择的成本费用,如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税法通常只规定最短的摊销期限。分摊方法可自主选择的成本费用,如低值易耗品价值可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等。有多种分摊方法可供选择的成本费用,在采用不同的分摊方法下 ,其每期应分摊的成本费用额不同,对利润和应纳所得税额产生的影响也就不同。
在盈利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快得到分摊的分摊方法,推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如盈利企业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一次摊销法。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亏损的税前弥补程度。在其亏损额预计不能或不能全部在未来年度里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应选使成本费用尽可能地摊入亏损能全部得到税前弥补或盈利的年度,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年度,选能避免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被优惠政策抵消的分摊方法。例如,在享受免税和正常纳税的交替年度,应选择能使减免税年度摊销额最小和正常纳税年度摊销最大的分摊方法。
企业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国家里,应采用平均分摊方法,使企业的获利相对平稳,从而使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处于低位上,是减少纳税的最佳方法。
九、 在企业合理合法的避税中,常常都会用到的几种手法:
转让定价:通过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的压低定价策略,达到整体最大限度的逃避纳税义务对产品、劳务的交易不按市场价格进行,在税率高地区采用高进低出,在低税率地区采用低进高出以达到整体的避税。在跨国企业中甚至还存在开票公司这种形式。
企业存货计价避税:利用企业内部具体的核算方法和存货的市场价格变动,采用高转成本,低转利润的办法。
折旧:采用税法允许而对企业有利的折旧方法。
资产摊销法: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材料的摊销尽可能保持成本最大化,税前利润最小化。
筹资租赁法:以支付租金的方法降低企业利润和税基。
信托手段:通过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置信托机构,让非优惠地区的财产挂靠在优惠地区的信托机构名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挂靠避税:例如挂靠在科研、福利、教育、老少边穷地区。
在开发区、保税区设立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香港公司
参考文献
1. 牟建国 杨淑媛 《税法》 2010年6月第一版
2. 盖地 《税务筹划》第三版 2009年7月第三版
3. 张芳梅 张红轶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商场现代化》2010年10月总1543期
4. 李丹 《广告费支出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选择》 《现代会计》2003年第六期
5. 洪雁 《新企业所得税影响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现代经济信息》第1001-828X(2012)02-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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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红芬 《浅谈对税务筹划的认识》 《金融天地》第1001-828X(2012)02-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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