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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2186.3-2012 微生物农药毒理学试验准则第3部分:急性注射毒性∕致病性试验(农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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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20.01 B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2186.3-2012 微生物农药毒理学试验准则第3部分:急性注射毒性/致病性试验Microbial pesticide toxicological test guidelines-Part 3: Acute injection toxicity/pathogenicity study 2012-06-06发布2012-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前NYj T 2186微生物农药毒理学试验准则分为以下几部分:一一第l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致病性试验;第2部分z急性经呼吸道毒性/致病性试验;第3部分:急性注射毒性/

2、致病性试验,第4部分:细胞培养试验;第5部分:亚慢性毒性/致病性试验,第6部分:繁殖/生育影响试验。本部分为微生物农药毒理学试验准则!)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j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丽英、陶传江、李敏、孟宇晰、闰艺舟、叶纪明。NY/T 2186.3-2012 I 微生物农药毒理学试验准则第3部分:急性注射毒性/致病性试验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急性注射毒性/致病性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为微生物农药登记而进行的急性注射毒性/致病性试验.2 术语和定义2.1

3、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急性注射毒性/致病性acute ill.ectioo toxicity/ pathogenicity 经静脉或腹腔注射给予微生物农药产生的有害效应.3 试验目的NY/ T 2186.3-2012 通过注射给药和给药后适当时间的观察,提供微生物农药毒性、感染性和致病性的初步信息,了解微生物越过皮肤屏障后引起的健康损害作用。4 试验概述实验动物经静脉或经腹腔注射给予一定剂量的微生物农药,给药后观察引起的效应和死亡情况。对静脉注射给药试验,还要估计微生物农药的消除情况。试验中死亡和试验结束时处死的动物应进行大体解剖检查.一般情况下,较小的微生物(声日细菌、病毒)采用静脉注

4、射方式给药,较大的微生物(如真菌、原生动物)采用腹腔注射方式给药.5 受试物5. 1 I豆全丽了解受试微生物农药的基本情况和特征.受试物的形态应该与申请登记产品的形态相同。此外,受试物的生长阶段、包含的细胞器和附属物以及表型特征(包括引入基因的表达产物)等,也应尽可能与申请登记产品的相同。如果有文献表明可能暴露于微生物农药的其他形态,或微生物农药在宿主内可能会发生形态变化,也可用这些形态进行试验。5.2某些受试物园物理性质而元法进行注射给药时,可以用微生物的纯感染性形态进行试验,但是必须说明相应的理由。6 试验步骤6.1 动物选择6. l. 1 种属和品系首选大鼠或小鼠,应选择常用的实验Ifl

5、,系.选用其他种属动物应说明理由.实验动物体内应无特定微生物或寄生虫存在。6.1. 2 年龄和性别选择初成年;/J物,大鼠7周9周,小鼠6周8用。使用雌雄两种性别,每种性别的动物敖相同。NY! T 2186.3-2012 雌性动物应是未孕和I未经产的.实验动物体重差异不超过同性别动物平均体重的土20%06. 1.3 数量试验组至少用10只动物(雌雄各5只)0此外,还需要提供足够数量的动物用于试验中期检查以及设立对照组.6.2 对照组6.2.1 需要设一个平行的未经处理的对照组,雌雄动物各2只,不需要设环境对照组。6.2.2 一般不需要设立单独的溶剂或介质对照组,除非溶剂或介质的毒性未知。6.2

6、.3 必要时,设立给予灭活受试物(如丧失繁殖、发育或脱抱囊的能力)的对照组,可有助于评价受试物的毒性。采用的灭活方式应能保持微生物结构的完整性.6.3 给药方案6.3. 1 给药剂量试验组动物给药剂量至少为1.0X10单位/只。如剂量达不到1.0XlO单位/只,应说明理由-6.3. 2 J 试验所用溶剂应能保持微生物的生存、发育或脱包囊能力,以及在合适宿主内寄生和对宿主的感染能力。6.3.3 给药容量注射给药容量一般为每100g体重0.5mL- l mLo应尽量减少实验动物间给药容量的差异。6.3.4 剂量定量根据受试物的微生物种类选择测定给药单位数的定量技术.如果可能,每次给药都要对有活力、

7、有潜在活力或有感染性的受试物的单位数进行定量.与生物数量相关的代谢测定可作为菌丝体形态定量的首选技术。剂量定量宜和试验同步进行.6.4 给药方式受试物经静脉或腹腔一次性注射给药.如果一次无法完成注射给药,可在24h内分几次给予-6.5 观察期给药后至少观察21d。根据受试物给药类型、消除情况、毒性和致病性体征出现和消失时间以及动物死亡时间,可适当延长观察时间.6.6 实验动物的观察6.6. I 每天对所有实验动物至少进行一次详细的临床观察。每天应进行必要的额外观察,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死亡动物的解剖检查和体内受试物的定量,虚弱或濒死7;IJ物的隔离检查,以尽量减少实验动物信息的丢失。6.6

8、.2 笼旁观察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变化.a) 皮肤和被毛3b) 眼睛和教膜sc) I呼吸系统,d) 循环系统ae) 自主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f) 身体活动性sg) 行为方式。应特别注意观察震颤、抽馆、腹泻、无力、流涎、睡眠平11昏迷等体征。6.6.3 给药前、给药后每周、死亡和处死时称量每只动物体室。尽量准确记录实验动物的死亡时间。6. 7 大体病理学检查NY/T 2186.3-2012 试验中死亡和处死的动物应进行大体解剖检查,记录所有观察到的大体病理学改变。如大体病理学检查有明显改变,应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分离、检测损伤部位的受试微生物。6.8 体内受试物的定量检测(仅对静脉注射)

9、6.8.1 采用敏感的定量检测技术,如免疫学方法、核酸检测方法等,评价动物体内受试微生物的消除情况、感染性或持久性。应测定并报告检测方法的囚收率、检测限和灵敏度。如可能,所用定量检测方法应能检测微生物的复制情况。腹腔注射给药不需要进行实验动物体内受试物的定量检测。6.8.2 给药后采集实验动物的血液,并检测受试物的含量,估计受试物的清除情况。于给药后立即进行第一次分析,每性别3只动物。6.8.3 给药后第3d和给药后每隔一周,处死雌雄动物各3只,定量检测组织、器官和体液中的受试物的量,评价感染性和清除情况。定量检测的范围一般包括肾、脑、肝、肺、牌、血液、有代表性的淋巴结、盲肠内容物等,必要时也

10、包括损伤部位和注射部位。根据观察到的毒性和致病性效应的性质,可能需要进行其他组织、器官和体液的检测。6.8.4试验过程中处死的次数取决于受试物的性质,并能确定合理的清除方式。在最后处死时,也要对环境对照组动物的组织、器官和体液中的受试物进行定量检测。7 数据和报告7.1 结果评估结果评估应该包括暴露于受试物与所有异常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性之间的联系。包指a) 行为异常;b) 临床反应异常50 肉眼损伤,d) 体重变化Be) 死亡率;f) 毒性;g) 感染性sh) 致病性。7.2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试验名称、试验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报告编号3b) 试验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样品受理日期

11、和封样情况,c) 试验开始和结束日期、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日期3d) 试验摘要se) 受试物基本信息;f) 实验动物情况sg) 剂量和组别、受试微生物农药一个单位的定义以及每只动物接受的受试物的单位数;h) 试验条件和方法,。试验结果21) 每只动物死亡的时间;2) 出现毒性和致病性体征的动物数53) 毒性和致病性,4) 体重及其称量时间$5) 大体解剖检查结果s3 NY/T 2186.3-2012 4 6) 病理学检查结果(如有), 7) 感染性结果(只限于静脉注射h8) 估计受试物的清除率(只限于静脉注射), 9) 用于受试物的检测和定量的所有计数方法;10) 为保证每种计数方法的灵敏度可适合进行组织、器官和体液中受试微生物的定量检测,对其所进行的相关验证等。j) 试验结论,k) 原始记录保存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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