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5S管理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公司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进行5S监督检查。
2、检查小组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名,原则上每月不定期抽查不少于2次。
3、5S是工作小组负责拟定5S推进管理工作的抽查内容,即《5S检查评分表》(附表1、2),各单位5S管理员负责对照抽查内容,做好5S自查和管理工作。抽查分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两部分。
4、每次抽查时,抽查小组成员认真检查,对照《5S月度检查评分表》进行打分,并将分值汇总,统计出分值前三名和后三名,在公司OA网上公布。
5、5S管理的奖惩:前三名给部门第一负责人和部门5S管理员(按5:5比例)分别给予100元、50元、30元奖励,后三名给部门第一负责人和部门5S管理员(按5:5比例)分别按100元、50元、30元进行罚款。
6、检查小组对检查过程中不符合项应详细记录,要求限期整改,综合办负责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公布验证结果。
7、检查和验证流程(附流程图)
5S检查
YES
不合格项分类汇总
反馈责任部门
责任部门制订整改措施
措施验证
实施整改
持续改进
NO
YES
NO
整改结果验证
效果巩固
五、附则:
本奖惩办法自公司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2010年6月份起正式实施。
后附表
2010年5月21日
综合办
5S月度检查评分表(生产现场)
检查人:
序
号
内 容
部 门
总装
冲焊
配件
电泳
汽配
车身
仓库
试制
成品库
1
现场物品定置摆放(如原物料、成品、半成品、涂料、垃圾等定时清理,区分在用与不在用的)
2
桌面及抽屉定时清理
3
材料或废料、余料等定置摆放
4
模具、夹具、计测器、工具等之正确使用,摆放整齐
5
机器上不摆放不必要的物品、工具或未摆放牢靠
6
茶杯、私人用品及衣物等定位置摆放
7
资料、保养卡、点检表及时记录,定位放置
8
运输车、手推车、小拖车、置料车、架模车等定位放置
9
塑料盒、铁箱、纸箱等搬运箱桶之摆放与定位
10
润滑油、切削油、清洁剂等用品是否定置、标示
11
作业场所予以划分,并加注场所名称
12
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定位摆放,定量管理
13
加工中材料、待检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码放整齐
14
通道、走道保持畅通,通道内不得摆放或压线任何物品(如电线、手推车、运输车等)
15
所有生产用部件摆放定位、整齐
16
沾有油料的抹布等易燃物品等,定位摆放,尽可能隔离
17
目前或短期生产不用之物品,整理定位
18
个人离开工作岗位,物品整齐放置
19
动力供给系统加设防护物和警告牌
20
下班前工序责任区打扫、整理干净
21
下班前垃圾、纸屑、烟蒂、塑胶袋、破布、编织带等垃圾送垃圾场
22
清理擦拭机器设备、工作台、工位器具、门、窗等
23
是否及时清除地上、作业区的油污
24
室内墙壁无蜘蛛网过期的宣传海报
25
长期不用(如:一月以上)物品、材料、设备等加盖防尘
26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27
工作态度是否良好(无聊天、说笑、离开工作岗位、呆坐、看小说 、打瞌睡、吃东西)
28
服装穿戴整齐,不拖穿鞋、裤衩,按规定着装
29
干部能确实督导部属、部属能自发工作
30
使用公物时,能确实归位,并保持清洁(如厕所卫生洁具等)
合 计
中鼎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5S月度检查评分表(办公室区域)
检查人:
检查项目
序号
内 容
部 门
综合办
财务科
技术科
质量科
销售公司
采购科
业务科
设备科
生产科
生活服务
办公设施
1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机等保持干净
办公桌
2
桌面保持干净无灰尘
3
文件资料整齐摆放,不得零乱
4
抽屉物品按标识分类摆放。
5
非每日必需品不得存放在桌面
办公椅
6
人离开办公桌椅子要及时归位
7
办公椅应保持干净无灰尘
地面
8
地面无积水、纸屑
9
垃圾不允许溢出桶口,满了及时清理
文件柜
10
文件柜管理必需明确责任人
11
文件资料分类标识
12
文件夹必需采取目视化形迹管理
13
文件柜保持干净,柜顶无积尘、杂物
饮水机
14
饮水机周围无积水,机体保持干净,无灰尘
空调
15
下班时请关闭开关
16
空调保持干净,无灰尘
墙
17
电器开关处于安全状态,标识明确
18
没有蜘蛛网
19
保持干净,无脏污、乱画,无不要悬挂物
管理看板
20
日期更新
21
无过期张贴物
22
人员去向管理看板及时填写、擦除
通道
23
地面、四周保持干净,无不要物
花盆
24
花盆无灰尘、积水
25
花卉叶子保持干净,无枯死
窗户
26
玻璃窗及框架干净无灰尘
评分注意事项:1、检查人根据评分标准认真逐项进行检查
2、每项标准为1分,根据检查情况酌情打分并汇总每项成绩总分
5S奖惩制度
第一种: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正常工作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
“
奖金
”
、
“
记大功
”
、
“
记功
”
、
“
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
“
奖金
”
或
“
记大功
”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
“
记功
”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
.协且(一)项
1
至
3
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
“
嘉奖
”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
3
次等于记功
1
次,记功
3
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
免职或解雇
降级
记大过
记过 “
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3.4.4 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500
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
报全公司。
3.5.1
全年能超额(
10%
—
30%
)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
增收节支
5
万元(含)以上,
10
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
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
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
舆论表扬者。
3.5.13
经
“
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
”
评审等级为
b
级的合理化建议,
在应用中取得较好
效果者。
3.6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1000
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
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
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
全年能超额(
≥30%
)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
增收节支
10
万元(含)以上者。
3.6.5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
3.5.5
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
经
“
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
”
评审等级为
a
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
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
“
公司特别贡献奖
“
。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
格提升。
3.9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
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
员工奖励程序。
4
惩
戒
4.1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
惩前毖后,
从而保
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
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
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
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
10
元。
4.5.1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
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
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
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
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
20
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
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
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
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
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
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
20
元。
4.6.1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
版权所有
4.6.2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
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
4.5
条规定者。
4.7
对具有
4.5
条、
4.6
条所列行为(
4.6.7
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
失单(对具有
4.6.7
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
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
《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
留一联,
转会计室一联,
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
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
知达当事人。
4.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
100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
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
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
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
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
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
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
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
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
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
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
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
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8.18
违
4.5
条、
4.6
条规定达五次(含)者。
4.8.19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4.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
200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
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9.1
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
版权所有
4.9.2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合理指导者。
4.9.3
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
4.9.4
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4.9.5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4.9.6
擅自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者。
4.9.7
在工作时间睡觉,阅读书报或处理其它私人事务。
4.9.8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4.9.9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9.10
培训无故旷考者。
4.9.10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9.12
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一季度内累计旷工四天(含)以上者。
4.9.13
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4.9.14
连续
3
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4.9.15
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4.9.16
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4.9.17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
4.9.1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
致使公司利益受到
2000
元以内经济损
失者。
4.9.19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4.9.20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9.21
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
4.10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
500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
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10.1
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4.10.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10.3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4.10.4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10.5
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
2
万元(含)以上,
5
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4.10.6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4.10.7
工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造成重大影响或损
失者。
4.10.8
故意撕毁或删除公司公告、重要文件或损坏公司财物者。
4.10.9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4.10.10
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10.11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
公司利益直接或间
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10.12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危险、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10.13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10.1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10.15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
4.10.16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
.
版权所有
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
损失较小者。
4.10.1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10.1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
致使公司受到
2
千~
1
万元的经济损
失者。
4.10.19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10.20
有记过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4.10.21
有本条款行为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知道悔改的可减为记过处分。
4.11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
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1.1
无正当理由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4.11.2
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
4.11.3
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11.4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
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11.5
伪造工作证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
4.11.6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11.7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11.8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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