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名称
中油海渤海湾生产支持基地项目第5合同段
交底部位
倒班楼管桩
工程编号
日 期
2010.5.30
钢筋混凝土管桩工程技术交底
1、施工准备
1.1材料及主要机具:
1.1.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
1.1.2焊条(接桩用):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宜用E43牌号。
1.1.3钢板(接桩用):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宜用低碳钢。
1.1.4主要机具有:柴油打桩机、电焊机、桩帽、运桩小车、索具、钢丝绳、钢垫板或槽钢,以及木折尺等。
1.2作业条件:
1.2.1桩基的轴线和标高均已测定完毕,并经过检查办了预检手续。桩基的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桩,应设置在不受打桩影响的地点,并应妥善加以保护。
1.2.2处理完高空和地下的障碍物。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或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1.2.3根据轴线放出桩位线,用木橛或钢筋头钉好桩位,并用白灰作标志,以便于施打。
1.2.4场地应碾压平整,排水畅通,保证桩机的移动和稳定垂直。
1.2.5打试验桩。施工前必须打试验桩,其数量不少于2根。确定贯入度并校验打桩设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措施是否适宜。
1.2.6要选择和确定打桩机进出路线和打桩顺序,制定施工方案,作好技术交底。
2、操作工艺
2.1工艺流程
就位桩机——起吊预制桩——稳桩——打桩——接桩——送桩——中间检查验收——移桩机到下——桩位。
2.2就位桩机
打桩机就位时,要对准桩位,保证垂直稳定,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2.3起吊预制桩
先拴好吊桩用的钢丝绳和索具,然后用索具捆住桩上端吊环附近处,一般不超过30cm,再起动机器起吊预制桩,使桩尖垂直对准桩位中心,缓缓放下插入土中,位置要准确;再在桩顶扣好桩帽或桩箍,即可除去索具。
2.4稳桩
桩尖插人桩位后,先用较小的落距冷锤1-2次,桩人土一定深度,再使桩垂直稳定。10m以内短桩可目测或用线坠双向校正;1Om以上或打接桩必须用线坠或经纬仪双向校正,不得用目测。桩插入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O.5%。桩在打人前,要在桩的机面或桩架上设置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观测、记录。
2.5打桩
用落锤或单动锤打桩时,锤的最大落距不能超过1.0m;用柴油锤打桩时,要使锤跳动正常。
打桩要重锤低击,锤重的选择要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桩的类型、结构、密集程度及施工条件来选用。
打桩顺序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先深后浅;依桩的规格要先大后小,先长后短。由于桩的密集程度不同,可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或向四周进行;也可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
2.6接桩
2.6.1、在桩长不够的情况下,采用焊接接桩,其预制桩表面上的预埋件要清洁,上下节之间的间隙要用铁片垫实焊牢;焊接时,要采取措施,减少焊缝变形;焊缝要连续焊满。
2.6.2、接桩时,一般在距地面1m左右时进行。上下桩节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1Omm,节点折曲矢高不得大于1‰桩长。
2.6.3、接桩处人土前,要对外露铁件,再次补刷防腐漆。
2.7送桩
设计要求送桩时,送桩的中心线要与桩身吻合一致,才能进行送桩。若桩顶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纸垫平。送桩留下的桩孔要立即回填密实。
2.8检查验收
每根桩达到贯人度要求,桩尖标高进入持力层,接近设计标高时,或打至设计标高时;要进行中间验收。在控制时,一般要求最后三次十锤的平均贯人度,不大于规定的数值或以桩尖打至设计标高来控制,符合设计要求后,填好施工记录。如发现桩位与要求相差较大时,要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然后移桩机到新桩位。
待全部桩打完后,开挖至设计标高,做最后检查验收,并将技术资料整理完毕提交甲方。
3、质量标准
要求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3.1.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3.1.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3.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3.1.3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梁
的桩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3.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4.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3.2混凝土预制桩
3.2.1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见表4.4.1)、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查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桩时,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检查。
3.2.2施工中应对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项完整状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对电焊接桩,重要工程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
3.2.3施工结束后,应对承载力及桩体质量做检验。
3.2.4对长桩或总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锤击桩,应符合桩体强度及28d龄期的两项条件才能锤击。
3.2.5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1预制桩钢筋骨架质量检验标准(mm)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主控
项目
1
主筋距桩顶距离
±5
用钢尺量
2
多节桩锚固钢筋位置
5
用钢尺量
3
多节桩预埋铁件
±3
用钢尺量
4
主筋保护层厚度
±5
用钢尺量
—般
项目
1
主筋间距
±5
用钢尺量
2
桩尖中心线
10
用钢尺量
3
箍筋间距
±20
用钢尺量
4
桩顶钢筋网片
±10
用钢尺量
5
多节桩锚固钢筋长度
±10
用钢尺量
表4.2.2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控
项目
1
桩体质量检验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2
桩位偏差
见GB50202-2002表5.1.3
用钢尺量
3
承载力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一般
项目
1
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
(现场预制时)
符合设计要求
查出厂质保文件或抽样送检
2
混凝土配合比及强度(现场预
制时)
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称量及查试块记录
3
成品桩外形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
角深度<10mm,蜂窝面积
小于总面积0.5%
直观
4
成品桩裂缝(收缩裂缝或起
吊、装运、堆放引起的裂缝)
深度<20mm,宽度<0.25mm。横向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半
裂缝测定仪,该项在地下水有侵蚀地区及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长桩不适用
5
成品桩尺寸:横截面边长
桩顶对角线差
桩尖中心线
桩身弯曲矢高
桩顶平整度
mm
mm
mm
mm
±5
<10
<1O
<1/1000L
<2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L为桩长
用水平尺量
6
电焊接桩:焊缝质量
见GB50202第5.5.4-2
见GB50202表5.5.4-2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min
>1.0
秒表测定
上下节平面偏差
mm
<10
用钢尺量
节点弯曲矢高
<1/1000L
用钢尺量,L为两节桩长
7
硫磺胶泥接桩:胶泥浇注时间
min
<2
秒表测定
浇注后停歇时间
min
>7
秒表测定
8
桩顶标高
mm
±50
水准仪
9
停锤标准
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
4、成品保护
4.1、桩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能运输。
4.2、桩在起吊及搬运时,必须做到吊点符合设计要求,要平稳并不得损坏。
4.3、桩的堆放要符合下列要求:
(1)场地平整、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下沉。
(2)垫木与吊点的位置要相同,并保持在同一平面内。
(3)同桩号的桩要堆放在一起,而桩尖要向一端。
(4)多层垫木要上下对齐,最下层的垫木要适当加宽。堆放层数一般不超过4层。
4.4、妥善保护好桩基的轴线和标高控制桩,不得由于碰撞和振动而位移。
4.5、打桩时如发现地质资料与提供的数据不符时,要停止施工,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4.6、在邻近有建筑物或岸边、斜坡上打桩时,要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施工时要随时进行观测,确保避免因打桩振动而发生安全事故。
4.7、打桩完毕进行基坑开挖时,要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防止桩的位移和倾斜。
5、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预制桩必须提前定货加工,打桩时预制桩的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养护期一个月后方准施打。
5.2、桩身断裂。由于桩身弯曲过大,强度不足及地下有障碍物等原因造成,或桩在堆放、起吊、运输过程中产生断裂,没有发现所致原因,要及时检查。
5.3、桩顶碎裂。由于桩顶强度不够及钢筋网片不足、主筋距桩顶面太小,或桩顶不平、施工机具选择不当等原因所造成。要加强施工准备时的检查。
5.4、桩身倾斜。由于场地不平、打桩机底盘不水平或稳桩不垂直、桩尖在地下遇见硬物等原因所造成。要严格按工艺操作规定执行。
5.5、接桩处拉脱开裂。连接处表面不干净、连接铁件不平、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接桩上下中心线不在同一条线上等原因所造成。
5.6打桩过程中,遇见下列情况要暂停,并及时与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贯入度剧变;
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
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
冬期在冻土区打桩有困难时,要先将冻土挖除或解冻后进行。
6、安全标准
6.1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锤坠落。
6.2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
6.3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6.4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6.5插桩时,手脚严禁伸人桩与龙门之间。
6.6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6.7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8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人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6.9熬制胶泥要穿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锡焊,防止熔穿漏泄;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6.10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6.11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6.12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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