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电信“警务E通”业务需求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
目录
1 总则 6
1.1 编制说明 6
1.2 适用范围 6
2 业务背景 6
2.1 业务定义 6
2.2 公安行业简述和可行性分析 6
2.3 可行性分析 6
2.4 系统建设目标 7
2.4.1 具备以下几大功能 7
2.5 公安行业信息化发展里程 7
3 系统建设原则 8
3.1 系统建设原则 8
3.1.1 实用性 8
3.1.2 可靠性 8
3.1.3 安全性 9
3.1.4 先进性 9
3.1.5 开放性 9
3.1.6 经济性 9
3.2 系统技术路线 9
4 系统总体架构设计 10
4.1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组成 10
4.2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应用模式 10
4.2.1 直接模式 10
4.3 系统网络拓扑 13
4.4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架构与相关系统的关系 13
4.4.1 与综合信息查询系统的关系 13
4.4.2 与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关系 13
4.4.3 与110指挥中心的关系 13
5 系统安全 14
5.1 系统安全性设计 14
5.1.1 虚拟专网(VPN) 14
5.1.2 身份认证 14
5.1.3 网络隔离 14
5.1.4 防火墙 15
5.1.5 入侵检测 15
5.1.6 发布控制 15
5.1.7 端到端高位加密 15
5.1.8 日志管理与审计跟踪 15
5.1.9 硬加密支持 15
6 应用功能设计 17
6.1 系统界面设计 19
6.2 综合查询 20
6.2.1 数据查询设计目标 20
6.2.2 数据查询分类 21
6.2.3 查询方式 21
6.2.4 查询功能特点 22
6.2.5 技术指标 22
6.3 交通管理 22
6.3.1 业务处理设计目标 22
6.3.2 违章处理功能描述 22
6.3.3 当场处罚 23
6.3.4 强制措施 23
6.3.5 现场告知 24
6.3.6 电子警察拍照 24
6.3.7 交通设施报修与反馈 24
6.3.8 执法录音 25
6.3.9 简易事故处理 25
6.3.10 道路公共交通信息查询 26
6.3.11 终端实时路况信息查询 26
6.3.12 辖区派岗信息查询 26
6.3.13 占路施工信息查询 26
6.4 社区管理 26
6.4.1 暂住人口信息采集 26
6.4.2 出租房屋信息采集 27
6.4.3 现场打印暂住证功能 27
6.4.4 勤务日志 27
6.4.5 多媒体证据采集 28
6.4.6 人户分离信息采集 28
6.4.7 现场行业场所采集 28
6.4.8 民警工作量统计 28
6.4.9 工作日志及上传 29
6.4.10 重点人口采集 30
6.4.11 失踪人员采集 30
6.5 现场巡逻盘查 31
6.6 其它功能 32
6.6.1 位置定位 32
6.6.2 二代证信息获取 32
6.6.3 无线视频传输 33
6.7 通用功能 33
6.7.1 版本校验 33
6.7.2 自动升级 33
6.7.3 时间同步 33
6.8 后台管理功能 33
6.9 系统功能扩展 34
6.9.1 PTT数字对讲(扩展) 34
6.9.2 指挥调度功能(扩展) 34
6.9.3 警员动态管理(扩展) 35
6.10 移动无线警务应用功能特点 35
6.10.1 基于要素关联的综合查询 35
6.10.2 自动比对报警功能 35
6.10.3 跨平台的灵活选择 35
7 数据设计 36
7.1 数据的分类 36
7.2 数据项集设计 36
8 安全平台接入 38
8.1 平台总体目标 38
8.2 设计原则 38
8.3 平台基本特性 39
8.4 平台可实现的安全功能 39
8.5 平台规范性 40
9 运营模式与推进计划 40
9.1 警务e通推进原则与思路 40
9.2 目标客户发展规划 40
9.3 警务e通套餐设计思路 41
9.4 合作模式建议 41
9.5 项目实施计划 42
10 投资成本与效益预测 42
10.1 投资成本与经济效益预测 42
10.2 社会效益 43
1 总则
1.1 编制说明
本文档用于说明中国电信公安行业“警务e 通”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业务需求。
1.2 适用范围
本方案明确了公安行业“警务e 通”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需求来源、模块功能、商业模式及合作模式等内容,用于指导业务系统的技术方案制定、部署实现及全省推进计划。
2 业务背景
2.1 业务定义
中国电信“警务e通”行业应用产品是利用中国电信的电话网、移动网、互联网融合优势,整合商品监管软件,为公安行业政府部门搭建的无线查询,执法,管理平台,同时为公安行业用户提供专业化的移动执法终端、后台管理,安全接入等多种前后端设备,实现一线执法人员移动执法和综合管理等功能。
2.2 公安行业简述和可行性分析
2.3 可行性分析
2.3.1.1 公安多年信息化建设的积累和金盾工程的推进,为移动应用奠定了基础
在网络建设方面,随着近年来全国公安网络的大规模改造和扩容,为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打下了坚实的网络基础。
在公安应用方面,目前人口、车辆、驾驶员和公安盗抢机动车、在逃人员信息等应用系统的应用已经完善,上述应用为移动警务应用提供了信息基础。
2.3.1.2 移动传输网络为公安移动应用提供了承载网络
目前,公共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已成规模,基于公共移动通信网络的虚拟网技术和安全保障技术不断成熟,越来越多基于这些移动通信网络的数据应用已经投入商用。因网络使用维护成本相对很低,所以越来越多的公安单位使用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作为信息移动应用的承载网络。
2.3.1.3 安全问题的解决
公安部信通局根据各地的需求,制定了有关安全机制的规定—《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公信通〔2003〕325号),苏州广达科技的移动警务系统将完全按照该指导书实施,所以安全问题完全可以得到保证。
2.4 系统建设目标
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利用公安信息资源,以移动通信网络为依托,以多种方式将现有的公安网内部信息资源实时便捷的提供给一线执勤民警,为其处理各项业务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使其能在现场快速辨别是否在逃人员,最大限度的遏制和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提高警务管理水平。从而大大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警务工作效率和实战能力。
2.4.1 具备以下几大功能
1) 移动业务查询、信息发布模块:公安各警种人员通过主流移动终端查询公安内网的各种业务信息;市局信息中心可以向移动终端发布各种通知通告信息,移动终端接受到信息后可以进行反馈;
2) PGIS指挥管理模块:利用手机的GPS和LBS定位,通过GIS系统的结合,在手机和GIS实现定位管理,指挥调度,信息布控等功能;
3) 人口管理模块:治安社区警员使用专用终端,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和管理;
4) 出租屋管理模块:利用专用终端,社区民警可以及时对管辖范围内的出租屋实行有效的管理,对外来人口可以当场发放暂住证,及时录入外来人口信息,加强治安的管理;
5) 地址管理模块:结合GPS定位的功能,对建筑物和一些场所进行精确定位和描述,完善GIS系统;
6) 走访管理模块:对重点人口,境外人口,利用警务通终端进行回访,及时掌握信息,对案件的回访可以大大提高办案的效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辅助工具模块:通过和绩效考核系统的对接,民警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可以完成当天的绩效考核的提交,可以浏览绩效考核的历史审批情况,上级领导可以对下属的绩效考核及时进行审批,有效提供了工作的效率。
2.5 公安行业信息化发展里程
1) 随着无线网络、移动设备等外部技术条件的不断改善,公安信息移动应用已经从最初的移动数据查询逐步向移动业务处理深化;随着技术开发的进一步深入,公安信息移动应用将在不久的将来深入前后方工作协同一体化的新阶段。
2)
3 系统建设原则
3.1 系统建设原则
考虑到本系统在公安的应用实际,结合公安部信通局《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的有关精神,系统建设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3.1.1 实用性
系统设计尽可能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针对不同的操作使用对象设计用户程序,方便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尽可能地尊重用户单位现有的管理模式和经验,使用户的实际运行惯例得以继承,方便使用;新系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并与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减少使用者的工作强度。
3.1.2 可靠性
本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必须得到绝对的保证,否则将造成巨大的物质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没有可靠性的保证,将直接影响到系统的使用价值。
3.1.3 安全性
鉴于本系统的是建立在计算机技术上,其可靠性的保证应包括系统的安全性,特别在计算机系统安全性受到极大挑战的今天。因此,我们在选取系统软件平台、采取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和设置系统管理权限等方面将作出全面的解决方案,方案中将全面遵守《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安全性的有关规定。
3.1.4 先进性
毋庸置疑,本系统是高科技的结晶,但考虑到系统的发展和推广价值,它在任何一个细节上的先进性,都将在我们的设计过程中体现,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系统的生存寿命。
3.1.5 开放性
这是当今计算机系统发展的必然要求,保持系统先进性和降低系统使用、维护、扩展费用的手段,只有开放的系统,其经济性和易维护性才能得到保证。
3.1.6 经济性
在满足系统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尽可能降低用户的投资是系统设计过程中必须奉行的一条原则。
3.2 系统技术路线
1) 利用公用移动通信网(2.5G/3G),作为通信承载平台,实现移动接入;
2) 公安移动无线警务系统与公安信息网通过安全隔离设备进行联接;
3) 采用面向服务的方法分析和设计公安移动无线警务系统;
4) 采用多层应用体系结构和先进、成熟的技术;
5) 采用中间件、组件技术;
6) 采用信息开放等级划分、权限管理许可和身份认证的方法;
7) 安全设计应兼顾系统的流量与性能管理;
4 系统总体架构设计
4.1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组成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由移动终端、移动通信网络、移动接入网、网络安全隔离层、公安信息网等五大部分组成。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组成示意图
移动终端包括智能手机、具备无线功能的PDA、便携机、车载移动设备等可移动的智能终端;移动通信网为各种公共移动通信网或公安专用移动通信网;移动接入网实现移动请求接入;公安信息网为移动应用提供信息和服务支持;网络安全隔离层采用经国家保密部门认证并由公安部有关部门同意使用的安全隔离产品。
4.2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应用模式
根据《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的建设规范要求,移动无线警务系统的应用模式可以采用直接访问或间接访问的模式。
4.2.1 直接模式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的应用模式采用直接访问的模式。如图所示:
边 界 接 入 平 台
根据《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的直接模式建设规范要求,移动无线警务系统建设以公安局原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及其综合数据库为基础,全面继承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提供的数据资源、用户资源、安全授权机制和查询应用模式,与综合信息查询系统通过专用接口实现对接。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直接模式的总体架构
图中第一层是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的使用者,所使用移动设备包括PDA、手机、车载移动设备、便携机等各种移动终端设备。
图中第二层是移动通信网络,各种公网或公安专用移动通信网络。
图中第三层是移动应用接入平台,应提供移动联接的建立、配置、管理和认证,还有数据流的优化、加密和帧处理等服务。它接入移动终端的访问请求,将移动用户的各种业务请求传递到接入网的应用服务平台转换成网络安全隔离设备要求的数据格式,提交给网络安全隔离设备,进入公安内网的应用服务平台实现直接访问服务,同时还提供身份验证、安全审计、防病毒、入侵检测等网络安全服务。
第四层是放在移动接入网内的移动应用服务平台,位于网络安全隔离层外,由网络安全隔离数据接口、移动接入服务平台数据接口、统一移动终端验证、用户身份认证代理、数据包封装/解析、会话管理、安全审计、数据接口、服务接口、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构成。用于各种移动业务处理的转递和应答。
图中的第五层是网络安全隔离层,它使得公安信息网与移动接入网在任何一个时刻都不会直接相互连接。它在实现公安信息网和移动接入网的隔离的同时,还负责公安信息网和移动接入网之间的数据传递和转发。
图中第六层是放在公安信息网内的移动应用服务平台。位于网络安全隔离层内,移动应用服务平台响应并处理来自移动接入网的移动应用请求,利用公安信息网内的应用、数据库、综合查询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满足公安移动应用的需要。
移动应用服务平台依托综合信息查询系统、业务应用系统、110 指挥调度系统等各类公安信息应用系统,共同完成各种移动业务的处理。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也可通过请求服务或者数据接口的方式获得公安信息网内已有应用系统的服务支持。
图中第七层是应用支撑平台,它是面向应用程序的,是为应用系统提供运行环境。应用支撑平台中的认证系统对用户提供统一认证,实现一点登录全网漫游。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处理时应通过应用支撑平台中的请求代理服务系统和公共数据交换系统实现不同地区、不同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互访。
图中第八层是系统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网络、主机、数据库、应用中间件环境,它为移动无线警务系统提供了物理上的保证。
图中左、右、中三部分分别为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它们始终贯穿于该图的各个层面。对各层面的访问操作、运行管理、开发设计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规范,保证和维护各个层次正常有序地工作。
4.3 系统网络拓扑
4.4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架构与相关系统的关系
4.4.1 与综合信息查询系统的关系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通过数据同步复制的方式与原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连接,为民警提供基于移动设备的综合查询服务。
4.4.2 与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关系
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负责实现移动数据的采集、传输、调度服务,业务应用系统接收到采集的数据后,负责相应的业务逻辑处理。
4.4.3 与110指挥中心的关系
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为110指挥中心提供处理重大案事件和突发事件时的数据采集、指挥信息的及时发布、警力调度等服务。
5 系统安全
5.1 系统安全性设计
根据公安部《公安信息移动应用建设技术指导书》的要求,系统从网络安全、传输安全、终端安全、数据安全四个方面来共同保障内网安全性及数据保密性。
5.1.1 虚拟专网(VPN)
使用公共网络进行传输与公众用户隔开,形成虚拟专网。无线警务系统建设时,在GPRS网络中开设了不低于10M带宽的专用的APN供警务系统使用,且申请一专用号段在移动HLR 中注册了该APN 的使用权,构成了虚拟专网,实现终端与系统之间的双向身份认证。选用的动态口令产品或VPN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注册该APN 的普通用户无法访问此虚拟专网。
5.1.2 身份认证
凡未经注册的用户将被拒绝访问,从而避免未经授权的用户的非法侵入。
在无线接入子网设置自主的认证体系, 如RADIUS 等,对经过HLR认证的客户在进行实际拨号联接时进行机号、用户名、拨号口令的核查,杜绝非法用户的进入。自主的认证体系确保发生终端遗失后可在公安局交警支队方进行注销, 保证反应速度。身份认证速率:不可让用户明显感觉到身份认证过程,一般500ms以内。
终端用户访问公安应用服务器的身份认证分为:
l 用户与移动之间终端之间的认证;
l 终端与移动数据传输网络之间的认证;
l 终端(用户)与接入平台之间的认证;
l 用户与接入服务平台之间的认证;
l 管理员(操作员)与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服务器之间的认证。
5.1.3 网络隔离
无线接入子网与公安专网进行不基于IP 网络协议的网络隔离,以保障公安专网的绝对安全。网络隔离设备将选择获得公安部明确认可的可信边界接入平台实现网络隔离及数据交换。物理安全隔离设备或交换平台的数据交换速率要求在至少10M以上。
5.1.4 防火墙
为避免非法用户的攻击和破坏,在无线接入子网与中国移动联接中设置防火墙,其作用是对流经它的网络通信进行扫描,阻断全部非必要的网络访问通道,这样能够过滤掉一些攻击, 实施二者之间的访问控制,对抗、消减与公共网络互联的无线接入子网所受到的安全威胁,防止信息的非法泄露或篡改,以及对非必要网络资源的使用。防火墙还可以禁止来自特殊站点的访问,从而防止来自不明入侵者的所有通信。
5.1.5 入侵检测
入侵检测产品至少应具备以下功能:实时检测入侵功能、丰富和友好的管理界面、对报警信息的检索、查询和统计及离线报警方式、多种类型的报表、数据的安全通信、引擎的实时监测与管理、自定义入侵检测规则、开放式的插件机构,以及断开网络功能,并具有详细的安全知识库。
5.1.6 发布控制
无线接入子网所存贮的是经过严格筛选的业务数据,并对业务项目及部分敏感数据行进行过滤,以防高密级的数据在公安专网以外出现。
5.1.7 端到端高位加密
系统使用1024 位的RSA 非对称加密算法交换一次性密钥,供效率较高的对称加密来完成后续会话中通讯内容的加解密,对称加密算法不低于3DES。签名验证中使用MD5 散列函数进行内容特征抽取及完整性检验。
5.1.8 日志管理与审计跟踪
l 移动无线警务系统设置较强的日志管理与安全审计功能,对系统中的主要活动过程轨迹进行记录,以便为事后的审计追踪、系统安全漏洞分析提供原始证据。
5.1.9 硬加密支持
5.1.9.1.1 移动专用VPN客户端软件
移动专用VPN客户端软件基于TF智能加密卡,拨入移动专用VPN,提供身份认证,密钥协商、加密传输,虚地址路由等功能
VPN客户端和VPN网关之间的身份认证采用RSA公私密钥对,用户身份标识采用RSA签名和验证算法,安全强度高。
VPN客户端和VPN网关采用标准握手协议进行对成密钥协商。
VPN客户端和VPN网关采用IP/SSL的隧道技术建立虚拟的安全通信通道。可以支持所有基于IP的B/S和C/S应用。
VPN客户端采用虚拟网卡技术,并在建立VPN通道后分配虚拟地址,接入终端通过该虚拟地址与网关之间构建一个虚拟内网环境,能支持各种架构的内网拓扑结构。
5.1.9.1.2 TF智能加密卡
针对需要接入移动终端类型类型繁多的特点,并根据用户需求的不同,我们根据开发了TF智能加密卡终端认证介质。
针对智能手机/PDA类移动终端,采取TF智能加密卡+移动操作系统版移动专用VPN客户端软件的方式。TF智能加密卡本身具有硬件公私钥加密和对称加密功能,可以使用证书服务器颁发的证书和移动专用VPN之间建立加密通道,并实现身份认证、密钥协商等功能。
。
上述过程完成后服务器和移动终端进行双向认证保证确认移动用户和服务器的身份,并在后续通讯中全程使用端到端的加密。
6 应用功能设计
移动警务系统各模块功能的实现,依赖于公安已有数据源与业务系统的建设。根据对目前广东省各地市公安局数据源与业务系统的初步调研,同时,综合考虑具体的移动终端、传输网络、应用需求特点、安全性要求和及时性要求等等多方面的因素,各地公安移动无线警务系统将具备如下功能:
功能列表
一期建设
二期建设
扩展预留
综合查询:
1、人要素关联查询
●
2、物要素关联查询
●
3、案件要素关联查询
●
4、机构要素关联查询
●
业务查询:
1、暂住人口查询
●
2、常住人口查询
●
3、驾驶员查询
●
4、机动车查询
●
5、在逃人员查询
●
6、被盗抢车辆查询
●
7、国内旅客信息查询
●
8、出租房屋信息查询
●
9、特种行业查询
●
10、娱乐休闲场所查询
●
11、危险物品单位查询
●
12、电话查询
●
13、境外人员查询
●
14、重点人口查询
●
15、失踪人员信息查询
●
16、精神病人员查询
●
17、内保单位查询
●
交通管理:
1、现场执法
●
2、非现场执法
●
3、执法录音
●
4、法律法规查询
●
5、道路编码及路名字典查询
●
6、简易事故处理
●
7、交通设施报修与反馈
●
8、道路公共交通信息查询
●
9、终端实时路况信息查询
●
10、辖区派岗信息查询
●
11、占路施工信息查询
●
社区警务管理:
1、人户分离信息采集
●
2、暂住人员信息采集
●
3、出租房屋信息采集
●
4、现场行业场所采集
●
5、民警工作量统计
●
6、工作日志及上传
●
7、重点人口采集
●
8、失踪人员采集
●
现场巡逻盘查:
1、现场巡逻盘查
●
出入境管理:
1、境外人员信息采集
●
信息推送:
1、在线查询
●
2、在线群发
●
3、在线签收
●
4、在线反馈
●
其它功能:
1、位置定位
●
3、二代证信息获取
●
4、无线视频传输
●
通用功能:
1、版本校验
●
2、自动升级
●
3、时间同步
●
后台管理:
1、数据查询统计
●
2、用户/机构管理
●
3、权限管理
●
4、日志管理
●
5、终端管理
●
6、系统管理
●
7、字典管理
●
数字对讲:
1、手机数字对讲系统
●
指挥调度:
1、发送消息
●
2、接收指令
●
3、上报处警信息
●
警员动态管理:
1、警力分布查询
●
2、巡逻工作区域指派
●
3、前后方协同作战
●
*注:基本查询功能以后台具体资源提供状态为基础。根据客户当前实际需求及规划,一期项目实现上述基本查询、比对报警等功能,本期二期建设重点为交通管理、社区管理等业务处理功能。
系统具有平台的无关性,支持多种无线网络平台(GPRS/CDMA1x/WLAN/3G等)及多种智能移动终端平台(Android等)。
采用客户机/中间件/数据库三层架构,系统前台业务处理功能强大,定制灵活;在后台提供详细的日志管理、用户管理以及分析报表等后台管理程序。
6.1 系统界面设计
系统界面设计直观、友好、简洁、大方,方便用户操作,兼顾系统性能和耗电量,尽可能减少误操作的发生。
6.2 综合查询
6.2.1 数据查询设计目标
数据查询的设计目标是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以五要素理论为指导,在基于上述要求的综合查询实体库的基础上,体现人、案、物、机构、地点的交叉关联和循环互动,实现跨业务、跨地区的数据查询查证,数据交换等功能。本系统数据查询采用在线查询方式实现,移动终端上不储存业务数据。数据查询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数据安全性问题,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相应数据,每次数据查询都应记录在系统日志中。
6.2.2 数据查询分类
数据综合查询是移动接入系统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功能,利用“移动系统”,一线执勤民警可以实时从信息中心获得人口、机动车等详细信息及其关联信息,使其能在现场依据后台已有相关数据资料快速辨别是否犯罪逃逸人员、重点管控对象、盗抢车辆等违法现象,从而更有效的遏制这类现象的发生。同时可以单独或关联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细条文。现分别对各类查询需求作详细描述如下:
6.2.2.1 列表查询
对于关系型数据库,执行一条SQL语句可能返回多条符合相同条件的纪录,对于屏幕和内存以及处理速度受限的移动终端而言,要一次性显示多条纪录的所有内容是不可能也是不合适的。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本系统前置机只返回多条符合相同条件的纪录的关键字段(一个或几个)信息列表,例如人口信息查询中同名人员的身份证列表。
6.2.2.2 详细信息查询
详细信息查询用于查询单条记录的详细信息,也就是这条记录的各字段信息。详细信息查询中必须包含各字段信息的具体含义信息,如某个字段是姓名字段。
6.2.2.3 文件(照片)信息查询
文件(照片)信息查询用于查询各要素的相关文件信息,如人员的照片等。
6.2.2.4 关联查询
关联查询用于实现跨业务的数据查询功能。当查询到结果后,系统可以通过查询结果中的关联关系项,关联到其他种类或其他要素中的数据内容。例如查出常住人口数据库中的人员信息后可以按身份证号和本地区驾驶员数据库进行关联查询。
6.2.3 查询方式
6.2.3.1 精确查询
根据身份证号码、证件种类精确查询。
6.2.3.2 模糊查询
根据关键要素一定量的条件,模糊匹配查询人口、车辆、驾驶员、法律法规的基本信息。
6.2.3.3 组合查询
人口、车辆等信息根据各自的基本数据项,任意组合查询条件。
6.2.4 查询功能特点
l 系统使用人员可以从要素入口或业务入口进行分别查询;
l 系统根据用户权限提供不同的业务数据查询范围与深度;
l 提供自动比对报警功能,系统将根据输入信息自动比对,快速辨别重点管控对象、犯罪逃逸人员、盗抢车辆等违法现象,提示报警。
6.2.5 技术指标
本地人口、机动车等信息精确查询:从移动终端开始数据录入到数据返回,平均耗时低于5秒;
6.3 交通管理
6.3.1 业务处理设计目标
利用“移动系统”,一线执勤民警可以实现多种业务的自动化处理,一方面可以实时将相关采集的信息传递到公安网内部的业务数据库中,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微型打印机现场快速打印出业务处理通知书,结果自动上传,从而大大提高业务处理的速度和效率。
6.3.2 违章处理功能描述
基本的交警道路违章处罚功能主要包括:
基本信息预查询及数据复用减轻民警录入工作量,提高了;录入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了民警的工作效率,使执法数据更规范;
如果发现被处罚驾驶员或车辆是系统预先设定的重要信息,终端会自动弹出提示报警信息;
民警还可以利用终端的拍照功能实现现场照片信息的采集并立即上传至公安内网;
违章处罚信息现场上传转递至公安后台违法系统并当场打印处罚凭证;
系统设计时考虑到路面警员的操作方便性、稳定性和效率,系统提供字典技术来方便一线民警操作,同时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可方便增加新的业务功能模块的追加,降低维护成本和对业务的干扰。
6.3.3 当场处罚
n 预检索人员及车辆信息,如是在逃人员或被盗抢车辆,系统自动报警
n 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等现场告知
n 现场无线打印处罚决定书及告知信息
n 缴款方式选择“当场收缴”时,系统提供“定额发票”输入功能
n 处罚数据实时无线上传违法系统
特点:民警开列单据快捷规范,结果自动提交后台系统,迅速准确;现场告知,高效快捷,节约成本。
6.3.4 强制措施
n 预检索人员及车辆信息,如是在逃人员或被盗抢车辆,系统自动报警
n 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等现场告知
n 驾驶员、车辆拍照取证
n 现场打印强制措施凭证及告知信息
n 处罚数据实时无线上传违法系统
6.3.5 现场告知
一线民警在进行现场执法时可以针对如下情况进行现场告知,既能提高告知效果,同时能节约告知成本。
§ 驾驶员累积记分达到9分
§ 驾驶证审验逾期
§ 驾驶证换发逾期
§ 机动车安检逾期
§ 机动车临界报废
§ 未处理电子监控记录
6.3.6 电子警察拍照
交警可利用系统终端拍摄违章停车照片,所拍照片通过无线通道自动提交后台电子警察系统将电子警察随身携带,免除拖车繁忙,结果自动提交电子警察系统进行处理,取证及时方便。
6.3.7 交通设施报修与反馈
通过手持移动警务终端的照相功能,根据系统设置的参数,民警可对辖区内或即时发现的危险路段、损坏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登记,为上级管理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与视频依据,并记录整改措施与意见。
6.3.8 执法录音
警务中在执法时自动开启录音功能,录音文件可以存放于手机本地,也可以随执法文件一起上传。
6.3.9 简易事故处理
民警遇简易事故处理时,可通过拍照、手工录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记录,并打印出简易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单据。
现场执法时必须的输入项包括: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编号、号牌号码、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事故认定原因、物损、人员伤亡情况、警员号码、警员姓名、执法机构代码、执法机构名称等。
其中,警员号码、警员姓名、执法机构代码、执法机构单位等由系统自动生成;当事人姓名、身份证明号码、档案编号、号牌号码、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事故认定原因、物损、人员伤亡情况等由民警通过终端内置的输入法或手写输入。
为减少民警手工输入的内容,下列输入项应达到以下功能:
1) 事故地点的输入应符合“广东省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专用道路名称表述规范”的要求,并支持下列几种模式:
l 直接输入路名代码或路名,且两者间做到相互关联,支持“拼音首字”模糊输入及自动提示功能;
l 根据所在位置GPS信号,自动搜寻路名,且有自动提示候选、智能排序等功能。
2) 事故认定原因应支持“拼音首字”模糊输入及自动提示功能,对于主要事故简要情况和事故基本事实还应提供模板;
为确保提交数据的准确性,民警在向中心数据库提交数据后,后台应对相关数据进行校验,如发现下列情况应向终端发出提示,提示民警检查输入内容:
1) 无法在档案库内查询到机动车信息的;
2) 无法在档案库内查询到驾驶证信息的;
3) 驾驶人准驾车型与实际驾驶车型不符的;
4) 驾驶证状态为超分、扣押、注销、暂扣等异常情况的;
如需暂扣车或各类证件的,应同时打印扣车、扣证单。
6.3.10 道路公共交通信息查询
系统可以提供道路公共交通信息,如停车场、轨道交通、公交站点等(需提供相关数据源);
6.3.11 终端实时路况信息查询
系统可以提供实时路况信息查询等(需提供相关数据源);
6.3.12 辖区派岗信息查询
系统可以提供辖区派岗信息查询等(需提供相关数据源);
6.3.13 占路施工信息查询
系统可以提供占路施工查询等(需提供相关数据源);
6.4 社区管理
6.4.1 暂住人口信息采集
暂住人口信息采集可以实现暂住人口信息和照片等信息现场采集并无线上传至公安后台进行实时比对报警。先查询,如后台无数据则进行现场采集。如后台已有数据,则选择更新内容。
6.4.2 出租房屋信息采集
出租房屋采集包括出租房主信息;民警可以在出租房屋现场进行数据采集并无线上传至公安后台,包括房屋所有人、证件号、出租房屋地址(自由文本)、联系电话;承租人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6.4.3 现场打印暂住证功能
在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的同时实现暂住证通过蓝牙打印输出功能(带照片)。打印格式与浙江省公安厅印发的暂住证格式相符。
6.4.4 勤务日志
勤务日志可以帮助民警记录每天的实际工作情况。由日期、时间段、工作内容、共同职责、警种和特别说明等项目组成。其中工作内容、共同职责、警种分别提供了代码字典,可直接选择,方便民警工作。
6.4.5 多媒体证据采集
可以通过警务通终端进行现场录音、拍照、摄像等工作,为采集素材、现场取证带来便利。建议每个地市单独建立相应的多媒体库。
6.4.6 人户分离信息采集
人户分离是指:凡在本市所属街道、派出所范围内,本人常住地与常住户口不一致,按户口管理规定必须迁移而未迁移的,即为人户分离。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佛山市的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旧城区改造,危旧房屋拆迁,新建居民小区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居民常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即人户分离的现象日趋突出,这种现象不仅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正常行政管理职能带来许多困难,也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一部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移动警务的人户分离信息采集功能主要实现如下功能:
1)针对常口登记地与其日常居住地信息不一致的开展现场采集工作。
2)输入系统的人户分离信息,自动与全国在逃、工作对象、案事件等信息系统比对后,可流转引用信息。
3)能够通过“姓名”、“证件号码”关联工作对象信息、旅馆业信息、房屋登记(租赁)信息。
4)录入人户分离人员时,复用被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信息。
移动终端采集数据到达公安内网后,将通过数据接口转递转递至常口系统。一般不对原有数据做覆盖处理,保留历史数据。
6.4.7 现场行业场所采集
现场采集行业场所信息。
6.4.8 民警工作量统计
可实现对民警信息采集量、民警业务工作量的考核功能的管理功能。
6.4.9 工作日志及上传
工作日志可以帮助民警记录每天的实际工作情况。由日期、时间段、工作内容、共同职责、警种和特别说明等项目组成。其中工作内容、共同职责、警种分别提供了代码字典,可直接选择,方便民警工作。
(1)自动统计功能:系统自动统计民警在各个模块中的操作情况。
(2)民警可对一天的工作添加补充说明。
(3)补充说明添加后,点击保存即可生成工作日志。
(4)当天工作日志可以通过数据传输的方式进行上传。
6.4.10 重点人口采集
1)重点人口信息采集主要包括高危人群、维稳对象、安置帮教、吸毒人员基础信息的采集。
2)在移动终端上,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信息,自动从相关系统中复用数据。通过从工作对象系统中自动导入引用,吸毒人员信息从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安置帮教从安帮办系统导入。如有后台无数据,则进行全新采集。
3)移动终端复用重点人口信息或者在全新采集时,输入相关信息后,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到公安后台,并通过转递接口更新到相应的业务系统。
4)在数据采集的同时,能够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关联房屋登记(租赁)信息,工作对象、案事件、旅馆业等信息。
6.4.11 失踪人员采集
失踪人员的处置和管理实质上是特殊的人口管理,特殊之处一在于失踪人员的构成非常复杂,有主动失踪的,有被动失踪的,有成年人,有未成年人,管理难度大;二在于公安机关接触不到管理对象,需要根据专群结合的原则进行分析、跟踪、查找。通过移动警务主要实现失踪人员的基本信息的现场采集,包括现场图片的采集上传。
1)基本信息的现场采集。
2)基本信息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自动引用常口、来沪人员信息。
3)回访基本信息的采集、回访信息(确认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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