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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
1.1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
1.2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
1.3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
1.4 技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
1.5 机电运输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
2. 职能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 3 -
2.1 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 3 -
2.2 地测防治水科岗位责任制 - 5 -
2.3 培训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 5 -
2.4 机电运输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 6 -
2.5 通风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 7 -
2.6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 8 -
2.7 综合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 -
3. 各科室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 -
3.1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10 -
3.2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1 -
3.3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12 -
3.4 地质测量部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2 -
3.5 机电运输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13 -
3.6 机电运输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3 -
3.7 通风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4 -
3.8 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5 -
3.9 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5 -
3.10 安全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5 -
3.11 培训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16 -
3.12 培训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 16 -
3.13 综合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 17 -
3.14 综合调度室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 17 -
4. 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8 -
4.1 队长、安全副队长通用安全生产责任制 - 18 -
4.2 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18 -
4.3 采煤队常务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19 -
4.4 采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19 -
4.5 采煤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20 -
4.6 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0 -
4.7 掘进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1 -
4.8 掘进队跟班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1 -
4.9 巷修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2 -
4.10 巷修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2 -
4.11 机电运输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 -
4.12 机电运输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23 -
4.13 辅助救护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 23 -
4.14 辅助救护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 24 -
5.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5 -
5.1 生产技术科采煤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5 -
5.2 生产技术科掘进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6 -
5.3 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6 -
5.4 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7 -
5.5 通风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7 -
5.6 安全培训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7 -
5.7 机电运输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8 -
5.8 综合调度室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8 -
5.9 采煤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8 -
5.10 掘进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9 -
5.11 巷修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9 -
5.12 机电运输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30 -
6.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30 -
6.1 采煤队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30 -
6.2 掘进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31 -
6.3 巷修队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 31 -
6.4 机电运输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32 -
7. 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32 -
7.1 岗位人员通用安全生产责任制 - 32 -
7.2 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33 -
7.3 调度统计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33 -
7.4 跟班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33 -
7.5 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 34 -
7.6 生产科巷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 34 -
7.7 通风调度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 35 -
7.8 通风监测员岗位责任制 - 35 -
7.9 通讯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 36 -
7.10 通讯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 36 -
7.11 安全科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 36 -
7.12 安全检查员职责 - 36 -
7.13 采掘质量验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37 -
7.14 采煤工岗位责任制 - 37 -
7.15 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38 -
7.16 采煤队机修工岗位责任制 - 39 -
7.17 采煤队电工岗位责任制 - 39 -
7.18 乳化液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 39 -
7.19 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 40 -
7.20 掘进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0 -
7.21 架棚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0 -
7.22 掘进队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1 -
7.23 掘进队机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2 -
7.24 掘进队皮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2 -
7.25 掘进队溜子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3 -
7.26 推车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3 -
7.27 司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3 -
7.28 背药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4 -
7.29 绞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4 -
7.30 信号工、把钩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4 -
7.31 运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5 -
7.32 巷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5 -
7.33 巷修队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6 -
7.34 超前替棚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7 -
7.35 两巷维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7 -
7.36 井下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7 -
7.37 机电队主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8 -
7.38 主扇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8 -
7.39 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9 -
7.40 中央变电所配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49 -
7.41 中央泵房司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50 -
7.42 装载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50 -
7.43 水质化验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51 -
7.44 机电队电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51 -
7.45 副井口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2 -
7.46 副井口拥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2 -
7.47 副井底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2 -
7.48 副井底拥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3 -
7.49 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3 -
7.50 轨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3 -
7.51 矿车修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4 -
7.52 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4 -
7.53 变电所值班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4 -
7.54 皮带输运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 55 -
7.55 电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5 -
7.56 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6 -
7.57 通风仪器发放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56 -
7.58 瓦斯检查员安全责任制 - 57 -
7.59 放炮员安全责任制 - 58 -
7.60 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9 -
7.61 通风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9 -
7.62 监测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59 -
7.63 测风工安全责任制 - 60 -
7.64 防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60 -
7.65 钻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61 -
7.66 发灯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61 -
7.67 材料员通用岗位责任制 - 61 -
7.68 值班员通用安全责任制 - 62 -
7.69 煤层注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62 -
7.70 综采支架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63 -
7.71 采煤机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63 -
7.72 综采乳化液泵站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64 -
7.73 采煤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 64 -
7.74 掘进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 66 -
8 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 - 66 -
8.1 技术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 66 -
8.2 培训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 67 -
8.3 地测防治水业务保安责任制 - 67 -
8.4 生产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 68 -
8.5 机电运输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 70 -
8.6 通风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 71 -
8.7 综合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 - 72 -
8.8 安全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 73 -
1. 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企业管理的首要位置;
3、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督促、检查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保证本矿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指挥抢救并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
1.2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主持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
6、发生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并上报事故,组织事故调查,查处事故责任人,采取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1.3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各项工作时,行使否决权,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3、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4、主持制定和完善本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纠正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伤亡事故时,参与事故抢救并上报事故,主持事故调查,查处事故责任人,教育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7、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培训,并检查落实职工持证上岗情况。
1.4 技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矿技术方面和“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3、组织技术攻关,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
4、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制定技术措施,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5、组织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
1.5 机电运输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矿机电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安装、运行、维修、使用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本矿机电运运输安装、运行、维修、使用等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3、负责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安装、维修的组织工作及人员安排;
4、组织制定本矿机电运输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5、加强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运行、维修的检查、督促,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正常运行和使用;
6、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和事故分析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 职能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业务范围
1、负责矿井设计(包括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各类巷道、峒室设计以及改、扩建设计等)。主动了解施工与生产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及时修改和补充设计。
2、负责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3、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充分因素,分析研究和掌握地下水的运动规律,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
4、负责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科室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5、负责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负责绘制各种矿图。
6、负责开拓掘进中、腰线的标定和校线工作,并负责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探煤厚工作。
7、负责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负责“三个煤量”的测算和上报工作。
8、负责开拓、掘进、采煤的生产技术管理,选择支护形式、回采方式、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及工程量,保证“三个煤量”满足要求及原煤生产任务的完成。
9、负责开拓、掘进、采煤的生产管理、安全检查及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开拓、掘进、采煤现场管理的监督,负责对煤矿“三大规程”及各种制度、措施的落实和检查。
11、负责解决处理开拓、掘进、采煤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服务好井下生产。
12、负责全矿井井巷工程的维护和维修的技术工作。
13、负责矿井井巷及采面的重大工程、特殊工程的管理。
14、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煤质的技术管理。
15、负责编制所属专业的年、季、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6、负责全矿井采掘工程设计图、地质测量图、采掘工程交换以及其它图纸的描绘工作。
17、负责全矿井的技术革新,新技术、新工艺及小改小革的组织实施及成果上报工作。
18、负责编制开拓、掘进、采煤、地质、测量各专业的各种报表并负责上报。
19、负责矿井的开拓、掘进、采煤、地质测量各专业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20、负责科室管理人员及所属区队干部、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责任
1、对矿井设计(包括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各类巷道设计)负责。
2、对矿井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负责。
3、对矿井测量控制及放线、延线、校线负责。
4、对矿井开拓、掘进、采煤技术管理及生产组织负责。
5、对矿井开拓、掘进、采煤安全生产负责。
三、权力
1、有权对违反开采程序或采取不正确的开采方法,造成资源大量丢失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2、有权对不按设计施工的、无措施及措施不贯彻而施工的、质量不合格的区队进行处罚。
3、有权对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安全设施不齐全的工作地点,责令其施工队停止施工,进行处理,并给予处罚。
4、有权对掘进工作面因出现冒顶或采煤工作面无故放矸影响煤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2.2 地测防治水科岗位责任制
1、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及顶板安全评价。
2、负责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3、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和掌握地下水的运动规律,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
4、负责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5、负责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负责绘制各种矿用图纸。
6、负责开拓掘进中、腰线的放线和校线工作,并负责掘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探煤厚工作。
7、负责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负责“三个煤量”的测算和上报工作。
8、负责矿井采掘工程设计图、地质测量图、采掘工程交换图以及其它图纸的描绘工作。
9、负责经纬仪、表等工具的管理与检查校核。
10、负责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专业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科室管理人员及队干部、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工作。
11、负责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防治水注浆工程设计、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承压水开采水害防治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12、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水害防治评价。
2.3 培训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以及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培训中心员工发扬“诚信、礼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拓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和各项培训业务。
三、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中心员工的政治思想、专业技术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培训中心员工的整体素质。
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抓好培训质量监控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管好用好培训中心各项目培训经费。
六、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培训中心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
七、充分发扬民主,团结安全培训中心员工,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2.4 机电运输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业务范围
1、按照矿井机电运输年度工作目标及时、全面、系统的了解机电运输各环节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克服薄弱环节,排除各种隐患,保证矿井机电运输工作正常进行。
2、协调和督促落实机电运输科所辖区域及连队各项规程管理制度的要求,现场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及时准确掌握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掌握各系统各环节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查出各种事故隐患,处理矿井生产中出现的机电运输问题,确保矿井生产正常进行。
4、积极与有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管好、用好矿井生产所需各种机电设备,搞好预防性检查工作。
5、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有计划检修”方针,切实做好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进行。
6、抓好矿井供电和通讯工作,确保矿井安全供电和通讯线路畅通,为矿井生产和职工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7、负责矿井机电安装、设计以及设备技术改造工作,及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汇总,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8、负责矿井设备的调拨、购进、管理及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
9、负责矿井的计量工作。
二、责任
1、对机电运输设备的合理选型、安全运行负责。
2、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鉴定负责。
3、对技术资料图、统计资料、各种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4、对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监督检查负责。
三、权力
1、负责机电运输系统制度工作总结,检查评比工作。
2、负责检查、督促所辖连队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3、有权制止和处理矿井生产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良行为。
4、有权制止和处理矿井生产或非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不良行为。
5、负责矿井机电设备以及油脂的选型、定购及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矿井生产中所需各种机电设备的配备、安装和检修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向各业务科室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和图纸。
8、负责机电设备的报废以及设备换油时废旧油脂的回收、复用等工作。
9、积极推广机电运输新技术,并协同有关业务科室搞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2.5 通风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业务范围
1、协助技术矿长搞好全矿井的“一通三防”、放炮等技术管理工作。
2、在技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指令,完成矿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任务。
3、拟定“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抓好“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措工程及项目的进度和效益发挥情况。
4、检查落实“一通三防”、放炮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处理。
5、在矿长和技术矿长的领导下,参与“一通三防”方面及放炮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通风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矿井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隐患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长、技术矿长和有关领导及科室汇报。
7、搞好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放炮等特殊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8、积极组织、开展“一通三防”技术方面的研究和攻关,积极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为全矿安全生产搞好服务。
9、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方面各类报表统计工作,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主管科室汇报。
10、制定专项瓦斯、煤尘管理措施,控制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对井下风量分配不合理,瓦斯管理不善负责。
2、对井下煤层静压注水和高中压注水、火灾预防指导失误负责。
3、对“一通三防”方面发生的技术性问题负责。
三、权力
1、根据矿上有关规定和部内实际情况,有权对部内人员进行调整或处理。
2、根据矿上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奖罚制度,有权对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奖罚。
3、有权把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关,有权拒绝采用不合理的通风方式。
4、有权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分析和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2.6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业务范围
1、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安全矿长搞好全矿的安全质量达标和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2、监督检查全矿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对每年的安全质量工作和安全质量培训教育作出规划和安排,并按照计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落实。
4、负责组织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进行汇总,并按照整改期限的要求,督促检查各单位的落实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做好各类事故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6、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各单位班前会布置安全工作措施情况和每周五安全活动日的学习情况。监督指导各单位的安全管理 工作。
7、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执行情况。
8、支持和帮助群众安全网员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活动。
9、检查验收各单位的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和工作质量,对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
10、负责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全矿职工的整体技术素质。
11、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
12、具体负责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二、责任
1、对全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
2、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负责。
3、对职工业务素质的提高负责。
三、权力
1、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行为有处罚权。
2、有权参加事故分析,对事故责任人有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3、对不按章作业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作业地区域有停止生产的权力。
4、对各级领导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冒险生产或因工作打击报复的,有权越级反映。
5、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投入、使用的权力。
2.7 综合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综合调度室是在生产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生产中平衡和协调,是全矿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科室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科室,防止事态扩大。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6、负责贯彻落实规章制度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跪、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7、负责生产事故(大量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报告,参加其他报集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 各科室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协助主管矿长负责本科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本科室管辖区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及经营进行全面管理和统一领导。
2、负责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及各项安全法规、指令。
4、根据集团公司、矿生产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各专业制定本科室及各专业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及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各专业组的工作完成情况。负责组织落实执行煤矿“三大规程”。
5、负责全矿井的工程设计,并组织施工。
6、负责对本科室编制的各种文字、技术资料图表,进行审查。
7、负责本科室人员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地测先进技术等活动。
8、负责组织实现采掘正常接替,完成原煤生产计划和各项生产任务。
9、负责本科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科室、区队管理人员进行旬检查、月验收工作,对矿井的开拓掘进、采煤、地测三个专业质量标准化达标负责。
10、负责本科室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单产单进,降低成本,提高职工收入。
11、负责组织本科室及管辖区队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3.2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在生产科长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2、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回采技术工作。掌握提供回采程序、采煤方法、生产能力、生产接替、技术安全等具体意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协助领导搞好生产平衡工作,从技术上确保采煤作业安全生产。
3、参与全矿各个采煤队技术员的业务指导,参与审批全矿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注意观察、记录、收集整理回采工作面技术资料,保存各回采工作面的技术档案,正确指导生产。
4、参加矿井的远景规划和灾害预防处理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5、加强技术管理,改革不合理的操作技术,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作面的情况,同采煤队共同研究解决回采中的各种问题,提高回采工作面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回采率,降低员工劳动强度。
6、参加全矿文明生产、安全质量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
7、协同有关单位搞好采煤队的劳动竞赛,提高单产水平。
3.3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矿长领导下,对地质、测量、水文地质、防治水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程 》、《煤矿测量规程 》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以及上级和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 搞好地测防治水业务保安 ,抓好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工作。
3、负责本专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本专业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地测防治水先进技术等活动。
4、负责对本专业编制的各种文字、技术资料、图表,进行审查。
3.4 地质测量部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积极协助科长搞好本部工作,抓好分管业务的组织领导工作,做好安全工作。
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及地质资料的整理,分析成图、提供设计、施工所必须的地质资料、说明、编制各类地质图表,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3、了解和解决全矿井的全部地质问题,并对总工程师负责。
4、搞好全矿的地质、钻探技术工作,了解井田内地质构造形态,经常分析找出变化规律用于指导生产,搞好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工作,加强钻探,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5、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6、制定探放水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亲临现场,
7、组织指导全科地质钻探人员的技术学习及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的推广。
8、在科长的参加下,定期组织地质人员分析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的主要问题,制订相应措施,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9、协助科长搞好部内工作,主持分管业务的具体工作,根据煤矿质量标准化要求完善全部各类图纸台帐。
3.5 机电运输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协助主管矿长负责机电运输科的全面工作。完成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矿领导和上级主管科室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规、决定、条例、文件精神,搞好本系统的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本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措施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计划,并从人力、物力各方面保证生产的需要。
4、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电源稳定可靠,对因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全矿井压风系统进行整体设计,包括空气压缩机选型、主管径选择、管道敷设等。保证压风系统的风量、风压、风质能满足生产需要负责。
6、组织开展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按要求建立必要的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
7、对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分析、研究、处理,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无条件服从安全。
8、抓好职工教育、设备管理和其他机电运输基础管理工作。
9、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积极抢救,并分析处理。
10、领导和协调副科长以及本科室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
11、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机电运输管理人才,服务安全生产。
3.6 机电运输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开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本部和所辖部队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机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3、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和机电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机电隐患问题及时进行“三定”处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负责矿机电安全费用计划的编制,参与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
5、负责大型设备钢丝绳、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测工作和机电设备入井证件管理,资料建档,设备建台帐。
6、参与组织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工作,编制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验收。
7、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的可靠性、灵敏性、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8、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及时组织事故追查和分析,制订出相应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9、搞好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3.7 通风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主管矿长、技术矿长搞好全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并对本科劳动组织及各项技术指标负责。
2、对本科的技术业务、工程管理和主管的各项安全指标负责。
3、搞好“一通三防”设备材料管理,落实“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4、完善落实“一通三防”各种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5、协助本科的技术工程、业务管理工作,确保本科工作有秩序地按预定目标进行,并经常向矿长报告工作情况。
6、负责组织本科人员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
7、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8、负责把关本科业务工作及工资、奖金考核。
3.8 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科长搞好全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并对各项技术指标负责。
2、负责本科的技术业务、工程管理工作。
3、落实“一通三防”各种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4、协助搞好本科的技术工程、业务管理工作,确保本科工作有秩序地按预定目标进行。
5、负责组织本科工程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和新技术应用。
3.9 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主管矿长领导下,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矿井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监督检查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组织矿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和不合格工程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5、经常深入井下第一线,检查《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查处“三违”现象,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作出处理。
6、组织本科人员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
7、组织事故分析追查,提出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意见。
8、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9、审核批准各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10、对事故负责安全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3.10 安全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科长搞好矿井安全生产管理。
2、参加矿井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安全秤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有关单位整改处理不安全隐患。
4、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
5、负责职工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11 培训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领导的指示、决议,搞好全矿安全培训工作。
2、根据上级及矿长指示制定任期目标,负责编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 安排好对全矿职工进行各类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安排好全矿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安全资格的外出培训。
5、领导、监督、管理安培中心的日常工作。
6、负责向矿长和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安全培训的各项工作。
7、及时解决培训费用及培训设施等问题。
8、做好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资格培训等方面的其他工作。
3.12 培训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培训方面的文件精神、指示、指令和任务。
2、在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组织与管理培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经常深入基层,落实、检查、指导培训工作,及时解决职工培训工作中的难题。
4、负责制订本矿全年的职工培训计划,季度培训计划及月份培训计划,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季度工作总结及月份工作总结,做好月报表的上报工作。
5、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全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6、积极参加矿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接待上级对本矿职工培训方面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13 综合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规定,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对生产矿长负责。
2、督促检查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安全措施及规章制度,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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