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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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说明 1
1.1编制依据 1
1.2编制目的和目标 1
1.3适用范围 2
2工程概况 2
2.1工程简介 2
2.2地形地貌 2
2.3底层岩性 2
2.4地质构造及地动参数 2
2.5水文地质特征 3
2.6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3
3瓦斯的定义 3
3.1瓦斯的特性 4
3.1.1爆炸性 4
3.1.2渗透性 4
3.1.3不稳定性 4
3.1.4窒息性 5
3.2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 5
3.2.1瓦斯浓度 5
3.2.2引火源 6
3.2.3足够的氧气 6
3.3瓦斯突出 6
3.3.1瓦斯涌出形式 7
3.3.2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 7
3.3.3突出与地质构造的关系 8
3.3.4突出与瓦斯压力的关系 8
3.3.5突出与地压的关系 8
3.3.6突出与地层的关系 9
3.3.7突出与水文地质的关系 9
4高瓦斯隧道灾害的预测及特点 9
4.1灾害的预测 9
4.2灾害可能发生的原因和位置 9
4.2.1可能发生的原因 9
4.2.2可能发生的位置 10
4.3灾害特点 10
5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0
5.1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12
5.1.1瓦斯三级管理制 12
5.1.2安全教育及上岗培训 12
5.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2
5.2.1瓦斯隧道施工用电 13
5.2.2使用防爆电器和作业机械 20
5.3隧道通风方案 21
5.3.1通风要求 21
5.3.2方案概述 21
5.3.3通风计算 21
5.3.4风机及风管配置 23
5.3.5通风管理 23
5.4超前地质预报方案 24
5.4.1地质素描 25
5.4.2 TSP地震波法 25
5.4.3地质雷达 25
5.4.4超前地质水平钻孔 25
6瓦斯监测、检测方案 26
6.1瓦斯监控要求 26
6.2监控方案总述 28
6.3人工检测 28
7瓦斯隧道施工通讯方案 30
8瓦斯隧道施工防火 31
8.1动火制度 31
8.2施工防火 32
8.2.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32
8.2.2防止放炮火源 33
8.2.3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 33
8.2.4 防止摩擦和撞击点火 34
8.2.5 防止明火点燃 34
8.2.6 防止其他火源 35
8.2.7 消防措施 35
8.2.8 火情处理规定 35
9瓦斯隧道应急预案 35
9.1 应急预案适应范围 35
9.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5
9.3项目应急救援人员组成 36
9.3.1紧急救援领导小组 36
9.3.2抢险抢修组 36
9.3.3技术指导组 36
9.3.4通讯联络组 37
9.3.5医疗救护组 37
9.3.6疏散警戒组 37
9.3.7后勤保障组 37
9.3.8善后处理组 37
9.4应急救援组织管理职责 37
9.4.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7
9.4.2抢险抢修组 38
9.4.3技术指导组 38
9.4.4通讯联络组 38
9.4.5医疗救护组 39
9.4.6疏散警戒组 39
9.4.7后勤保障组 39
9.4.8善后处理组 39
9.4.9救护队 40
9.5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0
9.5.1灾害的预防 40
9.5.2应急措施 43
9.5.3应急程序 45
9.5.4发生瓦斯爆炸的应急预案 48
9.6报警、监控系统和报告程序 50
9.6.1报警、监控系统 50
9.6.2报告程序 51
9.7保护措施程序 51
9.8信息发布 52
9.9培训和宣传、演练 52
9.9.1 培训内容 52
9.9.2 逃生演练 52
9.10应急结束 53
10后期处置 53
10.1调查和总结 53
10.2联合调查 54
10.3事故处理 54
老房子高瓦斯隧道安全专项方案
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中铁二院设计的相关定型、设计图及通用图。
2)《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
3)铁道部《铁路隧道施工技术指南》(TZ1204-2008)。
4)《煤矿安全规程》
5)《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1.2编制目的和目标
为了确保老房子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与质量,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通过提前制定老房子高瓦斯隧道专项施工方案以应对瓦斯、煤层的出现,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建铁路成都至贵阳线乐山至贵阳段老房子高瓦斯隧道施工。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本隧道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麒麟乡境内,全长6423m,隧道进口位于半径7000m右偏曲线上,其余段落均位于直线段落,线路为20‰的单面上坡,隧道进口里程为D4K248+313,接老房子2号大桥;出口里程为D4K254+746,接长秧田大桥。
2.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特征
本隧道主要穿越地层岩性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T3xj)砂岩、泥岩、泥质砂岩夹炭质页岩和煤层及二叠系中统雷口坡组(T2l)灰岩、白云岩和页岩。洞身共穿越2个断层。D4K248+323~D4K252+465段4142m穿越产状近水平的煤系地层,为高瓦斯段落。D4K253+345~+430、D4K253+705~D4K254+270及D4K254+610~+746段为可溶岩和非可溶岩的接触带,溶岩强烈发育。隧道最大埋深为400m。预测隧道平常期涌水量为9884m3/d,雨期最大涌水量为17766m3/d。
2.3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1)有毒有害气体。
(2)隧道位于浅层天然气发育地区,钻孔测试结果显示有天然气溢出,为高瓦斯隧道。
3瓦斯的定义
瓦斯是隧道从地层中涌出的以甲烷为主的各种有害气体的统称,由gas音译而来,其成分比较复杂,它含有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和数量不等的重烃以及微量的稀有气体等,但主要成分是甲烷(CH4,俗称沼气),占80%~90%。沼气无色、无味、无毒,难溶于水,比空气轻,遇火即燃烧或爆炸。
铁路瓦斯隧道遇到瓦斯多出现在煤系地层。瓦斯无色、无味。但若与其它芬芳族气体混合,则发出类似苹果的香味。其熔点为-182.5℃,沸点为-164℃,在标准状态下,密度为0.716kg/m3,相对于空气的比重为0.554,因此易积聚在坑道的渗透性高,扩散速度大,约为空气的1.6倍,容易透过裂隙发达,结构松散的岩石。瓦斯微溶于水,溶解度为3.5%;极易燃烧,但不能自燃,当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能燃烧或爆炸,瓦斯无毒,但其成分中的乙烷,丙烷等气体具有麻醉性,容易使人头晕目眩、头痛,甚至昏迷,瓦斯浓度过高时,相对降低空气中氧气含量能使人窒息。
3.1瓦斯的特性
3.1.1爆炸性
瓦斯本身是不会自燃和爆炸的,但当和空气(氧气)以一定比例混合均匀并达到一定浓度后,遇到火源,才会燃烧和发生爆炸。
3.1.2渗透性
瓦斯的渗透性极高,扩散速度快,其扩散性较空气高1.6倍,容易透过裂隙发达、结构松散的岩石或煤层,渗透到隧道开挖空间里。
3.1.3不稳定性
瓦斯在煤体和围岩中以游离状态和吸着状态存在。两种状态的瓦斯是处在不断变化的动平衡中,当温度、压力等外界条件变化时,平衡就被打破。压力升高温度降低时,部分瓦斯将由游离状态转化为吸着状态,反之,压力降温度升时,又会有部分瓦斯由吸着状态转化为游离状态。
3.1.4窒息性
瓦斯是无毒、无色、无味的,但不适合呼吸。瓦斯浓度升高,空气中氧气浓度急剧下降,会引起人员窒息。煤矿许多瓦斯伤亡事故中,有很大部分是瓦斯窒息造成的。
3.2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定的瓦斯浓度,一定温度的引火源和足够的氧气。
3.2.1瓦斯浓度
瓦斯爆炸之所以产生,是瓦斯氧化反应剧烈发展的结果。如果生成的热量超过周围介质的吸热和散热的能力,即形成热量的积聚,促使氧化进一步发展结果就会酿成爆炸。瓦斯爆炸是有一定的浓度范围的,在新鲜空气中,当甲烷浓度低于5%界限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此燃烧层呈浅兰色或淡青色;浓度高于16%界限时,在遇火源时不爆炸也不燃烧。一般情况下,瓦斯在空气中的浓度为5%~16%时,才可能发生爆炸。当然,瓦斯的爆炸界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当瓦斯中混入某些可燃性气体时,不仅增加了爆炸性气体的总浓度,而且会使瓦斯爆炸的下限降低。当隧道空气中含有煤尘时,也会使瓦斯的爆炸下限降低,增加爆炸的危险性。此外,瓦斯混合气体的初温越高,爆炸界限就越大。所以,当隧道发生火灾时,高温会使原来不具备爆炸条件的瓦斯发生爆炸。但如有惰性气体混入,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瓦斯爆炸的危险性。少量加入惰性气体可缩小瓦斯爆炸界限,多量加入甚至能使瓦斯混合气体失去爆炸性。
3.2.2引火源
瓦斯爆炸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是高温火源的存在。一般,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左右。明火、煤炭自燃、电气火花、炽热的安全灯网罩、吸烟、甚至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等,都足以引燃瓦斯。不同浓度的瓦斯引火温度不同,高温也可能引燃低浓度的瓦斯。由于瓦斯的热容量很大(约空气的2.5倍),当其遇火后并不立即发生反应,需要迟延一个很短的时间后才能燃烧和爆炸,这种现象称为延迟引火现象。其延迟引火的时间称为感应期,这种现象对隧道的安全生产有着重要作用。在使用安全炸药进行爆破时,即使爆温能高达2000 ℃左右,但由于爆焰存在的时间极短(通常仅为千分之几秒),也不致将附近的瓦斯引爆。
3.2.3足够的氧气
大量实验证明,当含瓦斯的混合气体中氧浓度降低时,瓦斯的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浓度低于12%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即使遇到明火也不会发生爆炸。
3.3瓦斯突出
瓦斯突出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瓦斯的突然剧烈运动并造成十分巨大的动力效应现象,其机理较为复杂,但破坏性极大,易引起瓦斯爆炸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一般认为饱含瓦斯的煤层或地质构造,在构造力、地层静压力等的综合作用下积蓄了较大的弹性能量并处于平衡状态,当隧道施工影响造成该平衡状态下瓦斯压力体系的破坏时,巨大的弹性能量和游离瓦斯突然释放,在极短的时间内大量瓦斯混合物喷射到施工空间,造成人员窒息,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瓦斯突出与地质构造、瓦斯含量与地层压力等密切相关。
3.3.1瓦斯涌出形式
普通涌出:煤系地层或岩层中瓦斯缓慢、均匀、长时间地向坑道内释放,这是瓦斯涌出的基本形式。
瓦斯喷出:含瓦斯煤系地层的地质破碎带、空洞或裂隙中积存有大量的高压瓦斯,当坑道开挖接近时,瓦斯突然以喷出形式大量释放。
煤岩与瓦斯突出:存在于地层中具有一定压力的气体和固体混合物,冲破煤岩覆盖层后,大量的煤和岩石被抛出,并释放出大量的瓦斯。
3.3.2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
煤岩与瓦斯突出前后,都有地应力、瓦斯和煤岩的地质构造与力学性质的种种异常表现。归纳起来发生突出有三个主要因素:地应力、瓦斯和煤岩结构,而地应力和煤岩中瓦斯的存在是引起突出贡献的主要因素。其突出的一般规律为:
(1)突出最易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及其附近,如断层、褶曲、扭转地带、火成岩侵入区、煤层倾角骤陡、走向拐弯、层厚变化异常等地段。
(2)在开挖形成的应力集中区,应力增大,突出危险性随应力增大而增大,如坑道的上隅角,相向开挖接近区、坑道开挖分支处等。
(3)突出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和煤层倾角放散初速度高、瓦斯含量大、层理紊乱,无明显节理、光泽暗淡、容易粉碎、有分枝型节理等特征。
(4)突出前常出现各种预兆,如坑道支撑压力增大;岩块迸出、掉碴、外鼓或移动加剧;煤岩与支架发生破裂声、闷雷声、折断声等;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煤尘增多;煤体及工作面温度略有下降或升高;煤质变软、干燥;顶钻夹钻等。
(5)绝大多数突出发生在掘进工序,尤其在爆破时,突出的危险性随着对煤体的震动而加剧。
(6)突出具有延时性,其迟延时间从几分钟到几十个小时。
3.3.3突出与地质构造的关系
绝大多数瓦斯突出发生在地质构造带内,如:断层、褶曲、向斜、扭转、背斜和火成岩侵入区。在地质构造带内,煤层受着强大的地质构造力的作用而积蓄大量的能量,同时破坏了的煤体形成了贯通裂隙,促使瓦斯积聚,给突出创造了条件。当开挖工作接近这一区域时,在地压的参与下,煤岩中所积蓄的潜能突然释放,瓦斯突然涌出,就造成瓦斯的突出。就地质构造来讲,向斜的轴部,扭转地带的突出危险要大于背斜。
3.3.4突出与瓦斯压力的关系
煤层中或岩体中的瓦斯含量与瓦斯的压力是突出的重要因素之一,瓦斯含量与瓦斯压力越大,突出危险越大,一般瓦斯突出发生在瓦斯压力大于10Mpa的情况。
3.3.5突出与地压的关系
地压力越大,突出的危险性越大。埋深增加时,突出的次数和强度都有可能增加。此外,在应力集中区,瓦斯突出的危险性也大幅度增加。
3.3.6突出与地层的关系
在软弱煤层或岩层中,瓦斯突出的危险性较高。若煤层顶底板为坚硬而致密的岩层且厚度较大时,其弹性与集中应力较大,瓦斯不易释放,其突出危险也较大。此外,瓦斯突出与隧道的开挖方向和煤层的走向也有一定的关系,一般两者垂直时,瓦斯易突出。
3.3.7突出与水文地质的关系
煤层比较湿润,隧道涌水量大时,突出的危险性小,反之则大。
4高瓦斯隧道灾害的预测及特点
4.1灾害的预测
本隧内天然气等有害气体可能顺着岩层构造裂隙上逸,并在隧道洞身范围基岩裂隙或缝隙中局部游散富集,形成气囊,并具有随机性和不均匀性。
4.2灾害可能发生的原因和位置
4.2.1可能发生的原因
瓦斯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瓦斯积聚,通风不当导致而成。一方面爆破作业后,因爆破作业后瓦斯溢漏面急剧增大,洞内通风条件差,瓦斯浓度最易升高,另一方面是瓦斯突涌。还有引起爆炸的原因是电力线短路、电气焊防火不当以及车辆、机械设备保养不及时等原因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4.2.2可能发生的位置
隧道设计采用暗挖法施工,采用人工手持风钻钻爆开挖,有轨运输作业和模板台车进行二次衬砌,因此爆破后未支护断面及模板台车附近是最容易形成瓦斯积聚,发生爆炸可能性最大,另外坍塌、超挖形成的空腔,错车道、隧道洞室等容易形成瓦斯积聚。
4.3灾害特点
瓦斯爆炸的危害性极大,具有一定的突发性、可以产生极大的冲击波,一旦发生爆炸,洞内甚至洞外人员、设备都无法幸免,将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瓦斯隧道施工管理,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管理”的方针,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必须在此方针的基础上做到科学、简便、严密、系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安全不施工。建设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施工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1)对所有现场作业管理人员进行防治瓦斯及防突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预防突出的基本知识。
(2)隧道左右线掌子面坚持先探后掘,掌握煤层及瓦斯赋存情况,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3)严格放炮管理,使用三级煤矿许可有水炸药,使用煤矿许可毫秒延期电雷管,总延期不超过130毫秒,炮眼封泥符合规程要求。放炮前将所有人员全部撤出隧道,起爆点设在隧道口处两侧不小于30米处。
(4)严格电器管理,隧道内所有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选用必须是矿用防爆型,且有安全标志。
(5)严禁隧道内明火作业,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进入隧道。洞口20米范围内严禁明火。
(6)严禁穿化纤衣服进入隧道。
(7)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救援物质。
(8)加强顶板管理,坚持敲帮问顶,及时清除浮渣,对松散体及时进行注浆固结,以防倾出造成垮帮垮顶。
(9)加强洞内外联系,安装防爆电话。
(10)建立以分部经理为首的瓦斯煤系地层地段施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指挥该地段的安全施工和施工管理工作。
(11)工作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进行登记和接受洞口值班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进行登记和接受洞口值班人员的检查,不准将火柴、打火机、损坏的烊灯及其它易燃物品带入洞内。
(12)进洞实习或参观人员,应先进行有关防治瓦斯劳动保护安全常识的学习,并遵守有关防爆知识。
(13)建立安全施工的各项作业管理制度,细化到每个工序,每一作业程序,做到全过程标准化。使之作业人员有章可循,不给违章者留下一点空隙。
5.1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5.1.1瓦斯三级管理制
(1)建立瓦斯检测中心,负责检查监督瓦斯检测,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效果检查以及瓦检仪的定期鉴定工作。
(2)建立通风防爆科,组织瓦斯检测工作。
(3)建立老房子隧道通风防爆室,设专人日夜实施瓦斯检测和通风防爆工作。
5.1.2安全教育及上岗培训
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普及瓦斯知识,并按岗位、分工种,分别对通风工、电工、瓦检员、爆破员等进行岗位培训。
(1) 凡从事瓦斯隧道工作的干部、工人都必须进行瓦斯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工作合格证》。未经培训或培训未取得合格证人员,班干部不许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作业。
(2) 电工、爆破工、瓦斯检测人员,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员及仪器、仪表校正人员和突出措施效果检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劳动局、煤矿矿务局等有关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3)调换工种人员及参与技术革新的有关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老房子高瓦斯隧道内机电设备,不论移动式或固定式都必须采用安全防爆类型.进风巷道中采用安全照明灯,在工作面,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照明灯。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普通型携带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劳动保护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5.2.1瓦斯隧道施工用电
5.2.1.1隧道瓦斯监控系统联锁控制
根据相关规定,瓦斯隧道施工洞内供电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供电线路,瓦斯浓度超标时与供电的闭锁及压入式通风的风机与洞内供电的闭锁。因此,洞内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的局部通风机和开挖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与瓦斯监控系统进行风电、瓦电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区段的一切电源。
5.2.1.2接地保护系统
根据规定,瓦斯工区内的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洞外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瓦斯隧道供电。瓦斯隧道必须采用独立的接地保护系统。专用保护接地线不允许断线且不允许安装任何开关,洞内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与专用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其接地网上任何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5.2.1.3设置捡漏继电器
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的检漏装置。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至开关箱设置两级捡漏继电器,两级捡漏继电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捡漏继电器应装设在总电源隔爆断路器的负荷侧和分路隔爆开关的负荷侧。
4)捡漏继电器的选择应符合先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全和运行的要求》GB 13955的规定,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与总电源隔爆断路器配合的的捡漏继电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5.2.1.4防雷接地
为了防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爆炸,所有进洞线路,包括动力电缆、照明电缆、瓦斯监控系统电缆及通信电缆均需在洞口安装避雷器。因此,在各种电缆向洞内敷设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安装与其相配套的氧化锌避雷器,洞口的防雷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且要定期检查测试。进洞的其它风、水管线也必须在洞口处与专用保护接地极进行连接,以防雷电和静电传入洞内。
5.2.1.5备用电源
根据有关规定,高瓦斯隧道主供电配置两套电源,隧道内采用双电源线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载。为保证隧道通风、照明及监测系统等一级负荷供电,在公用电网停电10分钟内,启动发电机组供给一级负荷用电。
5.2.1.6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与处置
1)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防爆安全性能,必须经专职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允许进洞使用。
2)防爆性能失效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3)非专职电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电气操作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5.2.1.7瓦斯隧道内低压动力电缆的选用
1)固定敷设的电缆采用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
2)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
3)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4)本隧内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5)各种电缆的连接应使用与其载流量相应的隔爆接线盒,严禁直接连接。
5.2.1.8电缆的敷设
1) 照明电缆及灯使用钢索悬挂。
2) 电缆应悬挂点间的距离,在正洞、平行导坑内不得大于3m。
3)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0.1m。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m。
4)洞内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防爆型的连接盒。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5.2.1.9瓦斯隧道照明灯具的选用
1)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灯具,可采用防爆照明灯。
2)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矿用防爆照明灯。
3)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5.2.1.10使用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因此,在洞内各种平台上和未施做二衬地段使用36V安全电压的隔爆照明器。成洞地段的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使用220V;在非成洞地段及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使用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使用36V。
5.2.1.11洞内电气设备的设置
1)配电系统设置总隔爆开关、分隔爆开关、单台设备的隔爆开关,实行三级配电。设置配电系统应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或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动力隔爆开关与照明隔爆开关分别设置,照明线路接线要接在动力隔爆开关的上侧。
3)总隔爆开关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隔爆开关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隔爆开关与单台设备的隔爆开关的距离不得超过30m,隔爆开关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隔爆开关,禁止用同一个隔爆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隔爆开关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隔爆开关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隔爆开关要放置在洞内其它机械设备不易碰撞的地方,要设立警示标记或警示灯。
5.2.1.12电工及用电人员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和瓦斯隧道安全施工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的技术水平与技能必须与瓦斯隧道电气设备的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且必须经过本瓦斯隧道用电安全专项培训,熟悉所使用的各种防爆配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故障处理方法。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瓦斯隧道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紧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隔爆开关必须分断电源侧隔离开关,并应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5.2.1.13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必须具有电气系统接线图,隔爆开关应有名称、用途和分路标记。
2)隔爆开关应由专人负责。
3)隔爆开关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隔爆开关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写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隔爆开关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隔爆开关→分隔爆开关→设备隔爆开关。
停电操作顺序为:设备隔爆开关→分隔爆开关→总隔爆开关。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时可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隔爆开关断电上锁。
7)隔爆开关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8)隔爆开关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9)隔爆开关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捡漏继电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0)隔爆开关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5.2.1.14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瓦斯隧道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瓦斯隧道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从瓦斯隧道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捡漏继电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
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设备与安全管理部门要按照瓦斯隧道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对瓦斯隧道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瓦斯隧道用电安全教育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供电与井下照明实用技术全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5.2.2使用防爆电器和作业机械
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均使用矿用防爆型。瓦斯隧道内,对固定敷设的电缆、照明、通信、信号采用防爆型,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毫秒电雷管。
瓦斯工区的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毫秒电雷管。煤矿安全炸药加入了食盐作消焰剂,能吸收热量,降低爆炸气体的温度,削弱瓦斯与氧的连续反应,安全性高;但其爆力和猛度只相当于一般岩石铵锑炸药的80%。毫秒电雷管总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30ms,只能选用到5段,难以满足铁路隧道大断面的施工要求。在瓦斯工区掘进时,当洞内瓦斯从无到有,由小变大,浓度达到0.5%时再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毫秒电雷管。而不必提前使用,这样做,既保证安全,使煤矿安全炸药和毫秒电雷管的使用更具针对性,又使煤矿安全炸药和毫秒电雷管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降低到了最低限度。
5.3.3瓦斯隧道施工通讯方案
在掌子面和洞口值班室设置防爆应急电话,确保信息安全畅通。
隧道内固定敷设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全部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作业班组长、洞内领工员和洞口值班人员配备防爆对讲机。瓦检员及安全员随身携带报警装置。
为防止雷电波及隧道内引起瓦斯事故,通信线路在隧道洞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由地面直接进入隧道内的轨道和露天架空引入的管路,必须在隧道洞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
通信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5.4.4瓦斯隧道施工防火
5.4.4.1动火制度
老房子高瓦斯隧道施工中如需动火,严格按照动火制度执行:
(1)瓦斯隧道洞内施工中可能产生高温、明火的电气焊、防水板焊接等工序界定为特殊工序,实行动火管理制度。其它特殊工序的界定由分部总工程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定。
(2)特殊工序施工确定后,由分部工程部编制特殊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及操作细则,经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特殊工序施工前,首先由架子队技术主管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计划,经架子队队长审核后,报分部总工程师审批,并由分部副经理下达操作指令,架子队队长监督按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4)特殊工序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5)特种工序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和消防设施不齐不得实施作业。
(6)动火作业前必须认真填写《瓦斯隧道动火审批表》,填写完毕并经分部总工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作业人员动火申请
现场领工员
值班瓦检员员
作业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检测
超标 瓦斯浓度
加强通风及设局扇
合格
瓦检员报告现场负责人
合格
现场负责人审批后,并做好记录签字
开始作业并设局扇和检测瓦斯浓度
检查是否有残火
作业结束
5.4.4.2施工防火
5.4.4.2.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防止点火源的出现对瓦斯隧道来说是一个严格管理的问题。施工中做到日日不松懈,班班严格执行机电、放炮、摩擦撞击、明火等的防治规定和措施。提高洞内工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加强防火防爆意识,大力宣传洞内的防火防爆知识,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发现隐患和违章严肃处理。
5.4.4.2.2防止放炮火源
⑴爆破作业必须使用2#煤矿炸药、煤矿延时电雷管起爆。不使用不合格和变质、超期的炸药。雷管总延时时间≤130ms,使雷管延期小于瓦斯爆炸所需的感应期,以保证不会引燃、引爆瓦斯;
⑵有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制度,保证放炮前后的瓦斯浓度在规定的界限内;
⑶禁止使用明接头后裸露的放炮母线,放炮连线、放炮等工作要由专门的人员操作,严格“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⑷炮眼的深度、位置、装药量符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炮眼充填填满、填实,严禁使用块状物或可燃性物质代替炮泥充填炮眼,用炮泥和湿粘土堵塞炮眼;
⑸禁止放明炮、糊炮;
⑹严格执行炸药、雷管的存放、运输管理规定,放炮员要持证上岗。
5.4.4.2.3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
⑴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防爆电气在进洞前由专门的防爆设备检查员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洞内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局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⑵为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消除洞内杂散电流产生的火源首先应普查洞内杂散电流的分布,针对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杂散电流。
5.4.4.2.4 防止摩擦和撞击点火
防治的主要措施有: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
5.4.4.2.5 防止明火点燃
⑴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易燃物品进洞,必须带入洞内的易燃物品要经过分部总工程师的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⑵严禁在洞内使用明火或吸烟;
⑶尽量减少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每次都必须用火制度,并由分部总工审批。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有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⑷严禁在洞内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
5.4.4.2.6 防止其他火源
除撞击、摩擦等引起的火源外,地面的闪电或其他突发的电流也可能通过洞内管道进入这些可能爆炸区域而引燃瓦斯,因此,通常应当截断通向这些区域的铁轨、金属管道等。
5.4.4.2.7 消防措施
⑴利用隧道供水系统兼作消防用水系统,即供水管路每50m设置一个水管接口;
⑵洞内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
5.4.4.2.8 火情处理规定
⑴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要掌握控制风向、风量;
⑵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
6瓦斯隧道应急预案
6.1 应急预案适应范围
针对老房子隧道施工中有可能发生的瓦斯爆炸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
6.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项目分部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以及施工队、班组组成,组织机构图如下:
三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后勤保障组
洞内救护队
医疗救护组
疏散警戒组
善后处理组
技术指导组
通讯联络组
抢险抢修组
6.3应急救援组织管理职责
6.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部经理担任,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部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置值班室及24小时值班应急电话。
紧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本标段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对瓦斯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负责本分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月报、季度报和年报的要求,定期向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送有关信息。
紧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向当地政府部门、建设单位、集团公司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集团公司及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在接到事故现场人员的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根据应急预案的内容、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抢险救援具体方案,迅速到达事故发生现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应按《中铁七局集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相应)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上报程序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6.3.2抢险抢修组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的抢险救援具体方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并保证隧道内通道的畅通。
6.3.3技术指导组
配合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并做好现场技术指导。
6.3.4通讯联络组
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通信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负责向社会救援机构报警,请求提供帮助,报警时要清楚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方位、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报警后,要立即派人在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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