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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安全监督资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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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建设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书》一式四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中标通知书; (3)人身意外保险凭证。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和全省统一安全挂牌。 二、现场安全监督交底会议 (一)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议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 (二)明确各方职责: 1、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2)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实施,并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实施施工安全的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以书面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停工限期整改,施工单位不服从指令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监理单位应按标准、规范要求,参加工程各阶段和工程竣工时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价、验收。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劳动用品专项资金,安全教育培训资金,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对本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采购、租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合格证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已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 4、施工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经企业总共或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项目部经理按照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材料渣土运输及噪音、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危害。 (6)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各施工阶段安全评价和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评定。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参建各方主体进行监督内容交底,并发放安全监督计划书给相关单位。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到现场验收的项目: 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五个阶段的各个阶段验收; ②施工事故隐患整改结果验收; ③停工整改复工前验收; ④建筑施工特殊分项作业安全验收:a、深基坑(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b、人工挖孔桩(在人工挖孔桩开工前)c、桩机(安装调试后,开工前)d、垂直运输机械(井字架、塔吊、施工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调试结束后,使用前)e、高支模(支模后,浇砼前)。 ⑤事故调查处理。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或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其停止作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作业。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为宗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不准“管、卡、压”,不准“以权谋私”。纠正、处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6)监督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规定产品,坚决不准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7)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按时对施工各阶段进行安全评价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备案,做好考核、签字盖章手续。 (三)参加会议各方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共同对工程项目开工前提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进行,该次审查可与第一次施工准备阶段评价同时进行。 (四)凡未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准施工。若强行施工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及要求 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进行。 (一)定期检查包括: 1、各种特殊分项作业验收; 2、各阶段安全评价: (1)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档、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2)深基坑施工评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挖深度在5米(含5米)以上的基坑,或工程开挖深度不足5米但地质情况比较复杂的基坑在施工完毕前进行一次评价。 (3)结构施工评价。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封顶时作一次评价;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主体结构在每完成10层时,分别评价一次,结构封顶时还应进行一次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三个月评价一次,直至结构完工。 (4)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5)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国家或省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列为竣工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不定期检查:重点部位专项治理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三)核评方法:各阶段及不定期检查按建设部JGJ59—99打分。 (四)检验结果及处理方法: 1、各阶段评价为合格和优良时,该项目可能继续进行施工。 2、阶段核验为不合格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第二次检验,检验仍不合格的在工地大门挂“黄牌警告”牌,下一阶段安全评价合格后方可摘牌。 3、施工阶段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累计二次不合格的,竣工评价等级降低一级,发生二起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累计三次不合格的,竣工评价为不合格。 4、对拒不申请阶段安全评价的项目,视该阶段评价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价 (一)评定条件 1、单位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内容施工完毕,施工机械、防护设施等,已按规定撤离。 2、施工过程发生的伤亡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评定等级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及单位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三)评定方式 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十天,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出时间后,通知有关单位参加。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各阶段检查核定情况和随机抽查情况,综合进行评定。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 申 报 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督部门 说明 1、表格中工程概况的内容,各参建主体的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由建设单位据实填写,单位名称应写全称,不得漏项,施工单位应填写总承包单位。 2、建设单位按“呈报资料”一栏中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如监督站根据实际,规定建设单位提交其它文件资料,应在表格中写明,由建设单位一并提交。提交资料如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后注明原件存放处。以上资料由监督站留存,作为安监档案资料。 3、监督站根据有关规定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真实;符合要求的,由站领导签字,加盖监督站公章后,发建设单位二份,监督站留存二份;不符合要求的资料退回重新申报。 为更加有效地对施工安全实施强制性监督,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当地承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手续。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m2) 结构/层数 设备安装工作量 市政工程工作量 工程造价(万元) 安全监督费(元)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二、呈报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中标通知书;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三、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负责人登记情况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 勘察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注册岩土工程师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项目注册建筑师 注册登记号 联系电话 项目注册结构师 注册登记号 联系电话 四、建设单位安全行为应符合下列规定,安全监督站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1、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2、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4、对不具备开工所需的安全条件,不得强行要求开工。 5、不得干预施工单位正常施工,不得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或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 6、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和安全防护条件,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8、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 五、安全监督站在安全监督报监后依据监督计划书开展监督工作,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管理资料,并依法履行职责。 建设单位(盖章): 安全监督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审查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物拆除 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 拆除项目 施工单位 申报时间 联 系 人 建筑物名称 地址 建筑物所属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拆除方法 施工人数 结构型式 建筑物面积 层数 地上 层;地下 层 拆除时间 拆除负责人 电话 拆 除 现 场 安 全 情 况 内容 打√或× 内容 打√或×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是否组成 爆破作业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工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拆除建筑物是否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特殊作业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 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准备就绪 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有合格证件 拆 除 用 机 具 情 况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出厂时间 合格证号 生产厂家 备注 安全员情况 姓名 安全员证号 发证机关 姓名 安全员证号 发证机关 主要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使用时间 合格证号 生产厂家 备注 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姓名 工种 发证机关 上岗证号 固定工 临时工 备注 施工单位 申报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监督站审核意见 安监员 签字: 年 月 日 站领导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站各一份) 2、填表时,应确保内容真实、书写清楚。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 监督登记号: 填表日期: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 安全负责人 监理单位 安全负责人 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自查情况 1、施工场地已平整,水通、电通、道路通、排水畅通; 2、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制; 3、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活动; 4、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全面的、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5、现场按规定配备的主要安全防护、消防设施; 6、文明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现场的周边围护,洗车槽、宿舍、厨房、厕所按规定搭设; 7、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完好,安全装置可靠,挂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8、现场已具备全省统一的五牌一图; 9、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检查意见 监理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申报意见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监督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监督站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各存一份。 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监督部门 目录 第一章:前言 第二章: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第三章:工程概况 第四章:施工安全监督内容 第五章:监督人员配备 第一章 前言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各安全监督站依法对报监的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强制性监督。 依据《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监督站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工程的合法性和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2、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安全设施,重点是容易造成重大伤亡的关键项目。 3、对安全防护设备、用具等安全可靠性进行监督检查。 4、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5、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安全评价。 6、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安全工作动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为更加有效地对施工安全实施强制性监督,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安全监督站根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编制以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本监督计划发送至该工程有关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有责任按本监督计划内容配合安全监督站工作。 第二章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监督 报监管理 (安全监督站) 定期安全检查 施工过程安全监督 专项安全监督 (安全监督科) (安全监督科) (安全监督科) 安全事故、险情举报受理 施工安全事故调查 (电话: ) (安全监督科) 安全专题教育 (安全监督站) 单位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监督科) 第三章 工程概况 3.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3.2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工程地址 联系电话 工程系列 建设面积 建筑高度 结构型式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项目总监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备注: 第四章 施工安全监督内容 4.1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行为监督 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行为应符合下列规定,安全监督站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 主体 监督抽查内容 建设单位 1、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2、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程。 3、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4、对不具备开工所需的安全条例,不得强行要求开工。 5、不得敢于施工单位正常施工,不得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或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 6、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和安全防护条件,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8、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 监理单位 1、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对不具备开工安全条件的不得强行开工。 2、不得介绍分包施工队伍,不得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或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 3、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4、应当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开工条件。 5、对总承包、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的衔接进行协调。 6、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的施工安全问题进行协调。 7、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8、应当对各阶段安全评价申请表签署意见。 建设 主体 监督抽查内容 施工单位 1、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备案。 2、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3、取得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 4、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5、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求。 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项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7、施工现场大会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必须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9、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10、应当对入场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1、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上岗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12、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3、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名手续。 14、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开展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 15、必须采购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备。 16、必须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有记录。 17、项目经理必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确定实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形成书面纪要。 18、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其 它 4.2安全设施,设备的监督 工程开工备案后,安全监督站监督人员,随时进入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管理资料,并依法履行职责。 序号 项目 监督抽查内容 1 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档,且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施工现场设置进出口大门,实行封闭管理,进入现场人员佩带工作卡。 3、施工场地硬化处理,道路畅通,排水设施有效。 4、材料、构件、机具按总平面布局,整齐堆放。 5、现场人员住宿符合标准要求。 6、灭火器材配置合理,消防水源满足消防要求。 7、现场设置的学习和娱乐场所符合治安综合治理要求。 8、“五牌一图”内容齐全,标牌规范、整齐。 9、食堂设施、饮水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 10、急救措施齐全。 2 悬挑式脚手架 1、必须有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 2、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架体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成刚性拉结。 4、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5、脚手架铺设严密、牢靠,施工层外侧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 6、杆件、扣件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 7、搭设偏差不超过允许值。 8、搭设前有交底,使用前有验收,并有书面记录。 3 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 1、必须有施工方案,高度超过规定应当有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 2、地基与基础必须一举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3、连墙件设置除应满足设计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规定规范要求。 4、架体构造应当符合设计或现行规范要求。 5、扣件及杆件材质、规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6、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 7、各层外立杆内侧设防护栏杆,作业层设挡脚板(杆)。 8、搭设偏差不超过允许值。 9、履行交底和验收手续。 序号 项目 监督抽查内容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符合建设部规定的使用条件。 2、必须有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3、架体构造、附着支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要求。 4、具有升降同步装置或措施。 5、防坠落、防倾斜装置齐全有效。 6、架体搭设、防护设计应符合方案和现行标准要求。 5 基坑支护 1、基坑施工必须有施工方案,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 2、土方开挖应当案方案进行,坑边严禁超堆荷载。 3、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4、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措施。 5、对毗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应进行沉降观测。 6、专用基坑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必须设置人员上下通道。 6 人工挖孔桩 1、孔桩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2、从事孔桩作业的人员的身体必须符合要求,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肺病、癫痫病及聋哑人等不得从事此项作业。 3、提升设备必须符合要求。 4、每日下井作业前必须测试井下气体是否带有毒有害气体。并有记录。 5、当井下作业超过10m时,应配备通风设备,定时往井下送风。 6、井下作业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7、井下与地面通讯联络要畅通,井口不得少于2人。 8、井下作业人员连续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9、井下作业的钢筋工、焊工必须佩带安全带。 10、需要井下爆破时,必须遵守《人工挖孔桩入岩爆破作业规定》。 11、护壁应严格设有应急软梯,供人员应急上下井。 12、垂直作业上下应当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13、作业停止时,井口必须及时加盖钢筋网片。 7 模板工程 1、必须偶施工方案,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2、支撑体系搭设符合方案和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3、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 4、模板上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规定要求。 5、支拆模板时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 序号 项目 监督抽查内容 8 三宝四口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而后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2、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卸料平台两侧边等防护措施应当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9 施工用电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符合现行的规范要求。 2、配电线路采用TN—S系统。 3、用电保护措施应当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4、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合理、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匹配。 5、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匹配。 6、照明专用回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配电线路设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8、电工持有资格证书。 10 物料提升机 1、架体制作应符合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 2、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4、钢丝绳的选用,应当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等参数的要求。 5、卸料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平台口设常闭防护门(杆)。 6、上、下联络信号合理、准确。 7、操作视线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物料提升机准用证书。 11 外用电梯 1、吊笼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2、地面吊笼出入口防护棚和每层卸料口防护门的设置应当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3、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司机应当持证上岗,联络信号准确。 5、必须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应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 6、安装拆卸应当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验收。 7、使用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发证。 序号 项目 监督抽查内容 12 塔吊 1、塔吊应当按技术文件要求设置附墙装置。 2、司机指挥人员应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3、必须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应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 4、安装拆卸应当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 5、使用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发证。 13 中小型机具 1、平刨护手装置、传动部位防护罩齐全、有效。 2、圆盘锯的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档板和传动部位防护罩齐全、有效。 3、电焊机应当配备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 4、搅拌机的离合器、制动器性能良好,料斗保险挂钩和传动部位防护罩有效。 5、各种气瓶存放、使用符合要求。 6、打桩机械的安装、行走、使用应当符合说明书要求。 7、潜水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8、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应当符合说明书要求。 9、翻斗车制动装置灵敏、司机持有效证件驾驶。 10、中小型机具安全用电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14 土方机械 1、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土方机械使用时,其运作范围内不能有其它人员同时作业。 2、各种土方机械性能必须良好。 3、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 15 其它 4.3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监督 4.3.1若工程施工发生事故,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安全监督站报告。四级及其以上的安全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2月22日国务院令第75号)规定执行。 4.3.2安全监督站监督事故责任单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4.3.3安全监督站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 4.4安全监督强制性措施 4.4.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4.4.2《暂停或局部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 4.5安全监督工作安排 4.5.1安全监督部门必须到现场验收的建筑施工特殊分项:a、深基坑(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b、人工挖孔桩(在人工挖孔桩开工前)c、桩机(安装调试后,开工前)d、垂直运输机械(井字架、塔吊、施工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调试结束后,使用前)e、高支模(支模后,浇筑前)。 4.5.2平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监督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停工整改项目进行复查。 4.5.3每半年度进行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季度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4.5.4根据《安全评价办法》和施工进度情况,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监督站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性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第五章 监督人员配备 安全监督站委派以下人员为本工程安全监督员,代表安全监督站履行监督职责。 姓名 专业 职务 电话 备注 对于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投诉电话: 审批人: 监督机构: 年 月 日 送达单位签收: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 你单位施工的 工程 部位,经我站安全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请你们立即整改解决,并将整改结果于 年 月 日前呈报我站。以上问题如未解决我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进行处罚。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站各一份。 暂停或局部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 : 你单位施工的 工程经我站安全检查后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 为确保施工和人员安全,现责令暂停施工整改。整改后并呈报我站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站各一份。 复 工 通 知 : 你单位施工的 工程,被勒令停工整改,现经我站复查,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同意即日起恢复施工。望以此为戒,确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盖章) 年 月 日 签发人: 签收人: 安全监督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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