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制说明
为加强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落实集团公司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五个国电”的总体要求,推进“提升管理、提升效益”工作,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建设安全、健康、环保的现代化发电企业,提升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水平,特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等国家法规标准,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等规章制度,按照缺陷“全覆盖、零容忍”原则,依据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组织管理与机制、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设备无渗漏”4个方面,结合国电开都河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建立、完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机构、机制、制度及程序,积极开展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治理、合格评定及持续改进工作,制定国电新疆开都河公司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整个审核或评定过程,坚持从风险预控、PDCA管理过程,全面检查各要素的全过程管理及其绩效。
一般要求
1、使用准则
本标准涉及了如下的使用准则:
1.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标准应作为基层发电企业建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的最低底线。
2.企业的生产状况、安全文明生产风险概况是构成、建立各自企业独特安全文明生产体系的基石。各基层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风险不尽相同,所以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包括职责分工、组织机构、制度、程序等)也应随之而变,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特色的体系。
3.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行绩效显著与适度相结合及持续改进原则;要点是确保现场设备、设施的完整性、整洁性、无缺陷及最佳性价比,而非最新。
4.本标准中有关安全、环保的要求仅对与安全文明生产密切相关的部分进行了描述,执行本标准并不妨碍执行安全、环保的其他要求。
5.在缺乏法律法规和/或其他要求时,基层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应遵从可行的最佳惯例为指导方针。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国家能源局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
3、合格评定及分值考评
1. 在考评期间,将评估每个适用要素。
2. 依照标准要素条款,按评分标准逐个评分,最终得分即为要素总分。
3. 现场执行总体效果、绩效,采取管理因素追加考评,存在管理问题时按最终确定的以下1、2、3项问题根源,依照以下比例扣除该要素管理问题分:
管理因素及现场绩效
%
1、评估、识别
5
2、安全文明生产构架体系、标准及制度建立
15
3、体系、标准及制度执行力
20
4、现场执行总体效果、绩效
60
合 计
100
4.通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分值标准:
评定结果
评定总
分数%
组织管理及机制%
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
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
设备无渗漏%
各分项
比例
100
15
30
20
35
合 格
﹥90
﹥85
> 85
﹥85
﹥85
说明: 1. 总分计分方式为每一适合项的百分比 X 各大项加权比之和。
2. 不合格:本栏目中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即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不合格。
4、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实现安全、有序生产的基本条件。通过建立、实施、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规范人员行为,确保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保持良好状态,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实现设备、设施、仪器保持良好状态及无渗漏,零件、物料、工器、机具放置整齐、有序,生产场地卫生整洁等,并持续改进。
2.缺陷全覆盖:任何偏离原设计或规范的状态为缺陷,应包括环境卫生、设备“三漏”等。
3.密封点:是指各种介质可能向外渗漏的结合面,分为动、静密封点两种。
4.三漏:指漏油、漏水、漏气等的统称。
5.渗漏点:渗点和漏点(一般漏点和严重漏点)的统称。
6.渗点:有介质渗出即为渗点(水泵的轴封正常滴水除外)。对于水、油、气系统,如果用手或其它方法测不到漏点,但目测有漏的痕迹即视为渗点。
7.一般漏点:有介质少许滴落即为一般漏点。其中,间断性的油、水、气泄漏;水泵的轴封水滴成线状,油泵的轴封漏成线状。
8.严重漏点:油每5分钟一滴以上,水每10秒钟一滴以上,气不间断泄漏为严重漏点。其中,水泵的轴封水滴形成甩出状态;蒸汽吹灰器密封,在吹灰器投入后行程超过1/3仍然漏汽水且出现连续的“呲呲”声为严重漏点。
9.三无、三齐、三不乱:无油迹,无水,无灰;拆下零部件摆放整齐,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10.关于渗漏点指标的说明:除特别注明的外,以每台机组为一个考核评定单位。 核心要素
1. 组织管理与机制
标准
总分值
450
评分标准
责任部门
1.1 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总目标、持续改进绩效承诺
20
1.1.1 企业应确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方针应:
• 与企业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符合。
• 体现对遵守本标准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承诺。
• 体现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持续保持及改进的承诺。
• 明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及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 内容清晰明确,能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理解。
1.未制订方针不得分。
2.方针内容不完善扣1分/处。
3.未按要求传达扣4分,未正式下发,扣1分.。
4.员工及相关人员不了解方针扣1分/人。
5.未定期评审,扣2分。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1.2 方针使用
• 以正式文件下发,实施并保持。
• 传达到每位员工及相关方,并使其认识到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应履行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 定期评审适宜性,以确保其与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持续改进方向相适应。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2 计划与策划
90
1.2.1 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状态评估及处理策划
30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2.1.1 缺陷识别
企业应对所有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进行识别、发现,包括:
• 任何偏离原设计或规范的状态,包括环境卫生、设备“三漏”等。
• 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及其办公场所、构建筑物等。
• 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活动,包括外包活动。
1.未按要求建立识别、评估机制,不得分。
2.识别、评估不全,有遗漏扣1.5分/处。
3.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消除和控制,未结合年度“两措”、“技改”项目的实施,扣4.5分/项。
4.未建立三级设备治理计划,扣8分/级;不完善扣0.5分/处。
5.未按要求开展缺陷评估扣10/次。
6.未按要求建立基础管理台账扣1.5/项;台账不全扣0.5分/处。
7.基础管理台账未及时滚动、更新1分/项。
生产技术部
运行部
1.2.1.2 状态评估与处理策划
企业应对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文明生产缺陷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明确不同治理等级及处理对策,包括:
• 列入日常生产缺陷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予以消除。
• 列入各类检修计划,包括技术改造和进行必要的技术研究。
• 建立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 不能得到及时消除的,制定控制措施、明确期限,包括日常的定期清洁、检查。
• 建立企业、车间(专业)、班组三级设备、设施治理计划。
• 缺陷状态评估至少每年一次;机组检修或建(构)筑物翻修前单独进行一次。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2.1.3 基础管理台账
企业应建立以下基础性管理台账。包括:
• 缺陷状态评估报告及处理计划。
• 设备渗漏点清单。
• 安全标示、标牌清单。
• 工器具清单(安全工器具、便携式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检修专用工器具、运行闭锁钥匙登记等)。
• 应急装备及设施清单。
• 特种(设备)作业的设备及人员清单。
• 检修电源清单。
• 环境/健康监测点清单。
• 外包单位人员出入登记。
• 重要区域接地、防雷等设施清单。
• 事故、应急照明清单。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运行部
1.2.2 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20
1.2.2.1 识别、获取
企业应识别以下适用于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的要求,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并传达至相关岗位和人员进行使用:
• 国家规范、标准。
• 行业、地方规范、标准。
• 集团及其他上级部门规定及标准等要求。
1、未建立识别、获取渠道不得分。
2.未按规定明确责任人扣3分。
3.识别、获取不全扣1/个。
4.未及时更新扣0.5/个。
5.未传达学习扣0.5/个。
6.使用效果不佳扣2分/个。
安全监察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2.3 目标指标及实施方案
40
1.2.3.1 目标指标
企业应对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指标。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予以量化。
• 符合方针及承诺要求。
• 考虑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治理。
• 符合自身的现状及生产、经营状况。
• 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和(或)技改项目。
1. 未按要求建立企业、车间(专业)、班组三级目标指标,不得分,缺失扣12分/级。
2. 目标指标不符合实际,扣2分/处。
3. 未按要求制订相应管理方案,扣6分/项。
4.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内容不全,扣2分/处。
5. 未按要求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进行检查、考核,扣8分/项。
6. 管理方案未及时修订,扣2分/个。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运行部
保洁中心
1.2.3.2 管理方案
企业应制定、实施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和指标的管理方案,其中包括:
• 规定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权限。
• 实现目标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 费用及责任人。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运行部
1.3 实施与整治
210
1.3.1 企业最高领导者责任
30
1.3.1.1 主要负责人
•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明确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者代表和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 明确其他领导人员的各自分管范围和责任。
• 明确职能部门及其他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及考核办法。
• 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保障。
1. 未按“一岗双责”原则建立职责不得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4.5分/处。。
2. 未建立、实施和保持体系不得分;建立不全扣1.5分/处。
3. 未指定管理者代表扣10分。
4. 未制定考核办法扣4.5分/处;考核办法不全扣1.5分/处。
5. 未按要求提供资源保障,扣6分/处。
公司领导
安全监察部
1.3.1.2 管理者代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具体责任人。
• 确保按本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 确保企业内所有岗位和人员执行本标准要求。
• 确保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交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保持的绩效报告,并为企业持续改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提供依据。
公司领导
1.3.2 安全文明生产职责及区域划分
企业应明确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职责、权限,并划定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区域:
• 划定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和(或)设备。
• 明确设备、设施具体分管部门或人员。
• 明确具体的日常清洁部门或责任人。
• 明确责任部门或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尤其是考核权。
• 明确常驻承包商管理责任部门。
• 明确检修质量及工完场清验收的具体人员。
• 建立责任区域和(或)设备定期检查制度,明确人员及检查周期。
• 现场公示管理责任部门、岗位及其联系方式。
20
1.未建立职责不得分;职责不明确扣1分/处。
2.未划定区域不得分;区域有遗漏扣3.5分/处。
3.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扣3分,未明确周期扣1分/项。
4.未按要求公示扣4分/处。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运行部
保洁中心
工程部
1.3.3 安全文明生产意识和提高
20
1.3.3.1 教育培训机制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制度),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
• 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性。
• 在工作中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实际或潜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安全文明生产状况的改进和绩效。
•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包括建设、治理及保持绩效中的作用和职责。
1. 未按要求建立程序不得分。
2. 程序制度不完善扣1分/处。
3. 未按要求进行教育、培训、扣3分。
4. 未按要求进行充分宣传扣3分/项。
5. 培训教育效果不好扣4分/项。
6. 未按要求保持记录扣6分,记录不全扣1分/处。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3.3.2 教育、培训
• 确定培训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 确定不同层次职责人员所需的经验、技能和培训水平,确保人员的能力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 对外包单位及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或对其必要的能力和(或)接受的培训、意识进行验证。
• 保持相关记录。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工程部
1.3.4 信息、交流及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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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信息沟通与处理
• 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生产信息交流系统,包括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纳入生产缺陷管理系统,规范填报、处理、验收及其他信息的交流与分享机制。
• 编制内部安全文明生产时事通讯或报告,并使员工可看到。
• 对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发现进行奖励。
1.未将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视为设备缺陷,并纳入缺陷管理系统,不得分。
2.系统不完善扣2/项。
3.未建立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与安全技术交底“二同时”制度的,扣20分。
4.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扣2分/项。
5.未按要求在相关作业标准中编制要求的扣3/项。
6.现场绩效问题突出,视情况加扣本要素5~20分。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安全监察部
1.3.4.2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
• 在进行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生产风险及预控要求交底。
• 用检修作业指导书、工艺或操作卡及“两票”中编制相应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等来指导员工。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3.5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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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 管理文件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以下文件:
•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目标和指标。
•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制度、规程、作业指导书、工业标准及图纸、记录。
• 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和绩效保持所需的策划、实施和控制的文件及记录。
1.未按要求建立文件管理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处。
2.未按要求建立保持文件的,扣3分/项。
2.未按要求编写、审批、发放、作废文件的,扣3/处。
3.相关岗位未得到最新有效版本的,扣3分/处。
4.未对文件作出有效识别的,扣1分/处。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运行部
工程部
市场营销部
1.3.5.2 文件控制
• 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应性。
•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作出标识。
•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的有关版本。
•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 确保对外来所需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通知等作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需保留,作出适当的标识。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3.6 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设计与改造:采购和工程控制与改造
20
1.3.6.1 设备/工艺设计
• 在新设备、设施或工艺的设计阶段同时评估安全文明生产风险并采取措施。
1. 未按要求在涉及阶段评估安全文明生产的,扣1分。
2. 未按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评审扣1分/项。
3. 未按要求采购的扣1分/项。
4.未按要求修后验收的,扣2分/项。
4. 未按要求进行保护投退的,扣2分/项。
5. 异动后未及时更新图纸、规程的,扣2分/项。
6. 未按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扣2分/项。
7. 未按要求进行新设备设施培训,扣3分/项,培训效果不好,扣1分/人。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3.6.2 设备/设施/零件/物料采购
•• 采购员经过培训并知道限制条款。
• 所有采购,改进或更新的设备/设施/零件/物料符合法律/国家标准。
• 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生产规范的变更应由安全/质量职能部门领导批准。
• 有害物质的采购应考虑材料安全一览表(MSDS)的资料/警告。
• 选择安全绩效良好的供货商。
计划合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3.6.3 试运行/修后验收
• 对所有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实行试运转/修后品质、功能验证。
• 检修(施工)质量验收同时,同时进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验收。
• 现场项目竣工验收时,安全文明生产区域责任人应纳入验收小组的成员。
• 在项目交付投产前对安全文明生产问题予以整治。
•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新设备、设施的性能及运行、维护操作。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3.6.4 建筑物/设备改造
• 建立并遵守适当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程序,并严格控制改造的核准与执行。
• 根据改造更改情况及时更新相关生产、维护工艺标准、规定及图纸。
• 在保护装置/设施退出或不健全情况下进行操作、作业时,应有正式的批准程序和规定,并做好临时安全、文明生产保护措施。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3.7. 承包商安全文明生产与合同控制(包括特许经营)
40
1.3.7.1 承包商
• 明确对承包商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定、标准及考核要求。
• 在选择承包商时,考虑承包商的安全文明生产表现。
• 确定外包项目开工、完工流程、内容,并进行审批。
• 确定承包商车辆、人员、工器具入厂准入流程、内容,进行入厂、入场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及交底,并验证其掌握程度。
• 确定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技术能力要求,包括工作负责人安全/技术资格及审批、考试流程,并验证其实际能力。
• 确定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和能力验证。
• 确定外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过程控制、验收流程及内容,与施工安全、检修质量一道进行同等控制、验收。
• 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严格执行检修质量验收、验证,以及作业现场设施、卫生、定置管理等要求。
• 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列入检修质量及安全考核中的必备内容之一。
• 对承包商提供的其他能证明遵守的手段与能力进行验证。比如安全文明生产设施投入、人员配备等。
1. 未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不得分。
2. 承包商制度建立不全的扣2分/处。
3. 集团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未执行的,扣2分/处。
4. 未按要求把安全文明生产列入安全考核的扣5分/项。
5.未对承包商进行检查、验证的,扣3分/项。
6.未按规定在合同明确安全文明生产内容的扣2分/项。
7.安全文明生产内容未纳入安全协议的,扣2分/项。
计划合同部
工程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安全监察部
1.3.7.2 合同
企业应评估和管理与合同相关的安全文明生产风险责任,包括:
• 在合同中明确承包方安全文明生产的义务、责任及要求,把安全文明生产纳入合同的安全协议中。
• 把修后设备“无渗漏”作为检修质量重要的合同考核必备内容之一,规定验证期限及质量保证金。
• 明确现场作业定置管理、现场环境卫生、PPE提供、工器具使用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状况的具体标准及考核条款。
计划合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4 监督、检查
130
1.4.1 责任区域(设备)负责人日常自查
• 区域(设备)责任人按既定的检查清单进行日常现场检查、巡视。检查覆盖所有负责区域或设备。
•• 发现问题按规定要求立即报告、沟通、处理。
• 按既定的计划进行清扫、清洁工作。
• 定期向职能部门提出执行情况评价和建议(不仅仅是打钩)。
• 违反规定的或处理不力的进行考核建议或考核。
• 保持检查、巡查日志。
20
1.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清洁的,扣2分/次。
2.发现问题处理不闭环的,扣2分/项。
3.未按要求提出执行评价和建议扣2分/次。
4.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按规定考核的,扣2分/项。
5.记录不全的扣1分/处,未保存记录的扣8分。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4.2 监督部门检查、监测
20
1.4.2.1 监督检查
• 定期监督有关部门设备设施状态评估及治理工作。
• 按既定的检查表进行每周监督检查。
• 检查覆盖所全部区域。
• 定期对责任区域负责人的执行绩效作出必要的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考核(不仅仅是打钩)。
• 发现严重的安全文明生产风险立即落实处理并进行限期督办。
• 对报告的问题和建议采取行动并对报告人员进行回复。
• 定期向区域内的受影响的员工通告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情况及进展。
1. 未按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不得分。
2. 未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扣2分/次。
3. 未对责任区域负责人执行绩效作出评估、考核,扣2分/次。
4. 严重安全文明生产风险整治未督办的,扣4分/项.
5. 未定期通告的扣2分/次。
6. 未开展噪声监测扣10分;监测不全扣1分/项。行情况及绩效。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安全监察部
1.4.2.2 监测
• 每季组织进行企业内部的噪声等监测。
• 每年按国家规定,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年度职业健康、环境控制指标全面监测。
运行部
1.4.3 企业领导月度检查
• 按既定计划、职能分工每月带队对重点安全文明生产区域或薄弱环节进行抽查、督办。
• 对职能部门报告的安全文明生产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 每月安委会上根据检查情况及职能部门汇报,进行标准化建设、治理和绩效保持工作的分析、评价,布置下月重点及改进目标。
• 保持检查、处理记录。
20
1.领导未带队检查的,不得分。
2.未按周期开展的,扣2分/次。
3.未对问题作出处理的,扣2分/项。
4.安委会上未总结、布置的,扣2分/项。
5.未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的扣1分/处。
安全监察部
公司领导
1.4.4 企业一年二次标准化合格自评:符合性、有效性
30
1.4.4.1 自评机制
• 每年开展二次标准化合格自评工作。
• 明确策划和实施合格自评工作及报告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 确定合格自评准则、范围、和方法。
• 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合格自评方案,方案应与当前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相对应。
1. 未按要求开展的,不得分;缺一次扣15分。
2. 未进行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的,扣2分/次。
3. 未制订方案扣10分,方案不全扣2分/处。
4. 自评范围、内容遗漏、报告不全的,扣2分/处。
5. 对发现问题未跟进的,扣2分/项。
安全监察部组织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配合
1.4.4.2 合格自评小组组成
合格自评人员的选择和实施应确保自评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人员组成包括:
• 安全文明生产区域责任人。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
• 安健环监督人员。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家。
公司领导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等各级人员
1.4.4.3 要求
• 在评估期间考虑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的所有适用要素。
• 判定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合格评定工作是否符合预定安排和本标准要求;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 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自评结果。
公司领导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等各级人员
1.4.4.4 跟进行动
• 每次自评后公布报告。
• 在报告中明确问题与不足,并制定、落实进行纠正与预防所采取的措施。
• 企业领导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知道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
• 跟踪及检查整改措施的进展。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1.5 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0
1.5.1 形式
• 每年一次。
• 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以总结分析会的形式。
•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域负责人、自评组成员等参加。
1. 未按要求开展的,不得分;缺一次扣15分。
2. 未进行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的,扣2分/次。
3. 未制订方案扣10分,方案不全扣2分/处。
4. 自评范围、内容遗漏、报告不全的,扣2分/处。
5. 对发现问题未跟进的,扣2分/项。
6. 主要负责人未参加扣5分/次。
公司领导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等各级人员
1.5.2 要求
• 分析、讨论年度合格自评情况及进行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 分析、总结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
• 分析、总结治理措施及绩效保持状况。
• 上一年度总结评审的后续整治、改进措施及完成情况。
• 提出并布置改进建议。
公司领导
安全监察部
运行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等各级人员
1.5.3 跟进行动
• 公布评审报告。
• 在报告中明确为实现通过标准化建设验评、保持及持续改进安全文明生产的承诺而作出的,与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管理要素改进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 跟踪及检查决策和行动的进展。
安全监察部
2. 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
标准
总分值
900
评分标准
2.1 安全防护设施
170
2.1.1 防护栏杆、护栏
40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1.1 计划维修、配置
距下方相邻1.2米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要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
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滑落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结构、力学性能、栏杆高度要符合标准要求。
按规定设计、配置移动式隔离围栏。
定期进行所有栏杆、护栏检查和维护,并把防护栏杆和护栏纳入缺陷全覆盖管理。
1. 未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扣6分。
2. 标准和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扣2分。
3. 现场存在缺陷未及时列入缺陷管理系统和未按规定时间消缺,扣0.2分/处。
4. 现场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防护栏杆配置,发现扣0.5分/处。
5. 现场防护栏杆存在缺陷,并且未录入缺陷管理系统并及时处理,扣0.1分/处。
6. 防护栏杆未按规定使用,1分/处。
7. 临时拆除、变更未规定执行相关程序和布置安全措施3分/处。
8. 存在以上问题,同时追加核查管理因素,并按比例扣分。
工程部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1.2 栏杆、护栏状况
栏杆、护栏构件应完好、可靠,不得有变形、缺损、松动等损坏情况。
构件及其连接部分表面光滑、无锐边、尖角、毛刺或其他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或妨碍其通过的外部缺陷。
进行防锈蚀处理,栏杆和护栏无锈蚀。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1.3 使用
防护栏杆不得违规作为脚手架、起吊或其他的承重支点。
临时围栏应稳固、可靠。
不得随意跨越、移除。
临时围栏用毕及时收拢、整理,不得有遗留。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1.4 临时拆除、变更
有审批制度、程序。
有临时防护措施。
恢复后有人验收。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2 楼梯(爬梯)、通道、格栅及平台
40
2.1.2.1 楼梯(爬梯)
爬梯、楼梯构造良好,其结构、设计、制造符合标准要求。
爬梯、楼梯及其所有构件的表面光滑、无锐边、尖角、毛刺或其他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或妨碍其通过的外部缺陷,并且无任何损坏。
爬梯口、楼梯口及中间平台不能堆放物品。
所有的钢直(斜)梯、钢结构的便携梯应刷必要防腐涂料,无锈蚀。木质便携梯应涂不导电的透明涂料或防腐剂。
建筑物屋顶平台及架空线爬梯应上锁。
1. 未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扣6分。
2. 标准和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扣2分。
3. 现场存在缺陷未及时列入缺陷管理系统和未按规定时间消缺,发现扣0.2分/处。
4. 现场未按规定进行配置,发现扣0.5分/处。
5. 现场楼梯(爬梯)、通道、格栅及平台存在缺陷,扣0.1分/处。
6. 未按规定进行防腐或有锈蚀,0.2分/处。
7. 临时拆除、变更未执行相关程序或及时恢复,0.5/分。
8. 临时拆除未制定防护措施或措施有缺陷,2分/处。
9. 存在以上问题,同时追加核查管理因素,并按比例扣分。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1.2 格栅及平台
格栅平台有额定载荷标示,堆放物品不超过承重载荷。
格栅应平整,无变形、起翘、松动和不完整,无锈蚀。
在格栅上作业和堆放物品时,格栅上铺铁板或其他防落物措施;外侧栏杆处有防物滑落措施。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2.3 临时拆除/变更、恢复
• 有审批制度、程序。
• 有临时防护措施。
• 恢复有人验收 。
• 有现场通告、警告。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3 脚手架及高架平台
50
2.1.3.1 物理状况
• 所有脚手架、高架平台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1. 未制定相关管理标准和制度扣7.5分
2. 管理制度不完善,扣2.5分/处。
3. 现场脚手架和搭建未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许可程序,2分/项。
4.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和高架平台不符合标准规范和集团要求,2分/处。
5. 无资质的人员搭建脚手架,3分/处。
6. 脚手架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2分/处。
7. 高架平台搭建不规范的1分/处。
8. 存在以上问题,同时追加核查管理因素,并按比例扣分。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3.2 脚手架材料堆放、运输
• 管件、扣件、脚踏板按指定区域堆放。
• 管件、扣件、脚踏板应分类、整齐堆放。
• 高处管件、扣件、脚踏板运输绑扎整齐,按规定器具、路线运输。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3.3 脚手架搭设
• 有资质人员搭设。
• 按既定的程序审批、许可。
• 划定区域搭设,下方隔离、监护。
• 升压站、机组运转层等关键区域、大型或特殊脚手架专人指挥、监护。满堂架应编写专门搭拆施工方案。
• 禁止踩踏设备、管阀等任何非登高设施。
• 在人行通道上,最下层脚踏板的高度应不妨碍人员正常通行,脚踏板上方应做好防止物品坠落、滑落的安全措施。
• 外边横杆、脚踏板、铅丝等不应有易被碰到的部分,通道处横杆等较立杆突出部分装套设黄黑相间防撞胶帽。
• 在发电机、水轮机运转层及其他室内铺装地面,立柱脚应套防护胶套或垫子。
• 在发电机、水轮机运转层的脚手架构建应统一涂黄黑相间色。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3.4 脚手架使用
• 按既定的程序进行验收。
• 现场挂设验收牌、明确使用期限。
• 按额定载荷使用。
• 脚踏板上物品摆放整齐、安全。
• 经过脚手架的临时电缆线、焊接气管整齐,电缆与金属件之间应加装绝缘垫。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3.5 脚手架拆除
• 具备资质人员拆除。
• 使用完毕随工作票终结及时拆除。
• 特殊情况延期使用的规定期限及责任人。
• 划定区域、专人监护,禁止拋掷材料。
• 不得堵塞走道或其他妨碍通行。
• 随时清运现场脚手架构建。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3.6 高架平台
• 楼板应由金属或栅板构成。
• 金属楼板完好、应具有防滑表面、防腐处理。
• 所有的阶梯至少安装一个栏杆(4个以上立板)。
• 移动式平台应专人、定置管理。
• 明确升降平台搭拆要求,升降平台卷扬机、钢丝绳、踏板等应检验合格,并有具备资质人员搭设(拆)。
• 明确升降平台使用规定,包括验收。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4 转动机械护罩/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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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 要求
•• 封闭所有不能被充分防护的转动部件。
• 防护所有传送带。
• 防护所有的轴端和键槽。
• 防护所有的传动装置,包括所有的转动或摆动杆、凸轮、齿轮或轴。
1.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扣3分。
2.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缺失扣1分。
3.转动机械护罩和防护网配置不齐全,1分/处。
4.护罩和防护网有缺陷未写入缺陷管理系统,并及时处理,0.5分/处。
5.护罩和防护网的设计、安装不符合规范,1分/处。
6.护罩和防护网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2分。
7. 存在以上问题,同时追加核查管理因素,并按比例扣分。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4.2 物理状况
• 护罩的设计易于维修人员的拆卸和更换。
• 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 防护罩或防护网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无锈蚀。
• 防护罩及防护网应采用封闭结构,其安全距离和开口宽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 防护罩应按标准涂色,对于转动机械应在护罩上涂刷转动方向,箭头颜色为白色。防护网应涂成黄色。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4.3 检查维护
• 防护网和防护罩不得随意拆除,检修后及时恢复、验收。
• 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 纳入缺陷全覆盖管理。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2.1.5 隔离、闭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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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 防误闭锁
网控和单控内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模拟屏与运行状况一致,电编码锁正常处于闭锁位置;
各开关、刀闸上的机械编码锁,及时锁在相应位置,且锁的编号要朝外。
电脑钥匙及时充电,备用正常,触点无锈蚀
防误闭锁装置要列入班前、班中巡检内容,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检修,做好记录,并录入缺陷管理系统。
每执行一项安措,操作执行完毕后按规定及时上锁或闭锁。
上锁后钥匙交与工作负责人保管,并在相应工作票上注明此锁号码。
1. 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扣3分。
2. 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扣1分。
3. 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要求管理或管理有缺失,扣4分。
4. 系统隔离警示牌未按规定使用,每0.2分/处。
5. 隔离警示牌摆放不规范,扣2分。
6. 隔离钥匙未按规范要求管理,扣2分。
7. 无区域闭锁清单,扣1分。
8. 闭锁区域管理制度未上墙并挂在入口醒目位置处,扣0.5分/处。
9. 存在以上问题,同时追加核查管理因素,并按比例扣分。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运行部
2.1.5.2 系统隔离警示牌
按规定的要求设置统一的阀门、开关隔离警示牌。
按规定的要求放置、挂设及移除隔离警示牌。
非运行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移除。
隔离警示牌应定置管理,统一分类放置。
生产技术及维护部
运行部
2.1.5.3 隔离钥匙箱
按规定的要求保管隔离钥匙。
隔离箱箱体完整,标识清晰。
隔离箱内一把钥匙应对应一把隔离锁,并且摆放整齐。
隔离钥匙和锁要统一编号。
钥匙牌及锁的编号应朝外。
明确备用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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