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三厂区热源二期建设二期工程
项目
低氮燃烧改造(2x12MW机组)
LNB总承包工程
陕 西 省 电 力 设 计 院
住建部电力行业甲级A161002648
二○一四年十一月 西安
审签:
审核:
编制:
编制单位:陕西省电力设计院
金川集团热电公司目 录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1
1总则 1
2 工程概况 4
3低氮燃烧(LNB)改造范围 4
4 性能保证 5
5设计规范与要求 7
6包装、运输和储存 25
7质量保证 26
第二部分 供货范围 28
1一般要求 28
2供货原则 28
3供货范围 29
第三部分 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会 30
1概述 30
2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 31
3设计联络会 31
4设计确认 32
第四部分 检验、调试及性能考核试验 33
1概述 33
2工厂检验 33
3设备监造 33
4现场试验 35
5调试 35
6性能验收试验 35
第五部分 设备交付进度及工程进度计划 37
第六部分 技术资料与交付进度 38
1一般要求 38
2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38
3设计和建设阶段的资料 39
4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份数 41
5 交付进度 41
6 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 41
第七部分 工程施工和管理 43
1技术要求及说明 43
2施工质量验收 43
3工程管理 44
4其它要求 44
第八部分 技术服务与培训 45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45
2技术培训 46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1
1总则 1
2 工程概况 4
2.1锅炉概况 4
3低氮燃烧(LNB)改造范围 9
4 性能保证 10
5设计规范与要求 12
6包装、运输和储存 30
7质量保证 31
第二部分 供货范围 32
1一般要求 32
2供货原则 32
3供货范围 33
第三部分 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会 34
1概述 34
2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 34
3设计联络会 35
4设计确认 35
第四部分 检验、调试及性能考核试验 37
1概述 37
2工厂检验 37
3设备监造 37
4现场试验 39
5调试 39
6性能验收试验 39
第五部分 设备交付进度及工程进度计划 41
第六部分 技术资料与交付进度 42
1一般要求 42
2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42
3设计和建设阶段的资料 43
4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份数 45
4.1投标方应提供的图纸、资料的份数要求见下表,其中电子版应刻制光盘(文本文件WORD2003以上,图形文件AutoCAD2004以上 for windows)。 45
4.2资料交接程序:投标方应按要求将图纸、资料送交到指定地址。 45
5 交付进度 45
6 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 46
1技术要求及说明 47
2施工质量验收 47
3工程管理 48
4其它要求 48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49
2技术培训 50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1总则
本规范书适用于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三厂区热源建设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x12MW机组)LNB及附属系统等的总承包工程。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燃烧系统的整体改造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总体要求如下:
1.1 燃烧系统整体改造总体要求
1.1.1改造要保证安全,避免各受热面的高温腐蚀及结焦,同时保证不降低锅炉的稳燃能力,锅炉最低稳燃负荷不大于3040%BMCR;,锅炉能够达到BMCR出力,炉膛出口两侧烟温偏差不超过50℃,过热器两侧出口的汽温偏差小于5℃,并确保各受热面管壁温度不超限。
1.1.2 改造要保证锅炉经济性,改造后的锅炉长期连续蒸发量不低于160T/H,同时飞灰可燃物不大于3 %、炉渣含碳量不大于5 5 %,CO排放浓度不高于150µL/L。改造后在任何工况下上空预器出口处的NOx排放浓度不大于300mg/Nm3。
1.1.3 改造后,燃用本次改造所提供煤质资料中煤种时,锅炉连续出力不低于160 t/h。过热蒸汽的温度保持原设计值。过热蒸汽的减温水量不大于改造前水平。(减温水量)(3.7t/h,D=160t/h、设计煤种;4.2t/h,D=160t/h、校核煤种)。
1.1.4 改造后必须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及可操作性,燃烧系统能够扩大煤种适应性,防止结渣与高温烟气腐蚀。
1.1.5 改造后锅炉的控制模式基本维持不变。
1.1.6 锅炉的热偏差应符合1.1.1条规定。
1.1.7 低氮燃烧技术应适用于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三厂区热源二期建设二期工程项目2×160t/h燃煤机组燃烧系统,必须具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7.1 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方在保证产品性能和质量的同时,将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自行完善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以及包装、运输和储存时的全部技术要求。投标方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要求。
1.1.7.2 本技术规范中规定了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低氮燃烧系统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包括对外采购的产品。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1.7.3低氮燃烧系统保证提供的燃烧器具有良好的防结渣和防超温、烧损性能。如在质保期满后,由于投标方的原因导致燃烧器发生结焦、超温、烧损并影响机组正常、安全、经济运行,投标方有义务和招标方一起研究分析原因,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设备问题。
1.1.7.4 低氮燃烧系统执行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在产品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均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若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所有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或差异,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专门章节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加以详细叙述。
1.1.8 基于本工程锅炉设备已生产但未安装投运的现状的分析评估,为达到上述要求,投标方应对燃烧器设备、相关受热面,及与此相关的控制和电气设备等进行综合性改造。
1.1.9 锅炉燃烧系统改造方案确定后,投标方必须结合锅炉的实际情况进行锅炉的热力计算校核及空气动力场试验,以验证改造能确保锅炉汽水系统和烟风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投标方要对比分析改造后的效果以及方案实现的可行性,并在设计方案中加以论述。
1.1.10 锅炉燃烧系统改造方案确定后,对燃烧器改造及顶部SOFA设置后造成燃烧中心变化对辐射及对流受热面壁温安全裕度进行校核计算,以确保改造后受热面安全,各受热面不超温。同时与SCR(还原剂为尿素,催化剂为2+1层)改造中尾部受热面的影响综合考虑,保证排烟温度137.5±5℃。
1.1.11 由于燃烧煤种多样性的特点,要求投标方专项说明防结焦、防高温腐蚀、确保锅炉连续蒸发量不低于160T160t/Hh,保证燃烧稳定的措施。
1.1.12锅炉燃烧系统改造方案确定后,投标方要对水冷壁改造范围、炉内炉外设施有何冲突及其解决方案加以说明论述。
1.1.13设备安装后,进行空气动力场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负责对改造效果进行书面评估和制订优化调整方案。
1.1.14设备安装后,投标方负责进行热态调试。保证炉膛空气动力场良好,各喷口着火距离适当,不发生喷口着火,粉管积粉。避免火焰直接冲刷水冷壁,炉膛出口烟气温度场均匀,各受热面不发生超温。
1.2 投标方应提供高水平的技术和高质量的产品。改造方案、设备、产品成熟可靠、技术先进,并在煤种、参数及炉型相似的锅炉上具有成功的应用业绩不少于5台。投标方应对本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就技术特点、改造范围、改造方案、技术经济性、相关业绩等进行专题说明。
1.3 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改造方案、应用的技术、改造中应用的所有产品及改造后的实际运行效果负全部责任。
1.4 投标方分包的安装拆除施工单位必需具有二级及以上火电安装资质,推荐单位需经招标方认可。
1.5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没有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该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6 如果本技术规范书前后出现有不一致的描述(对于本规范书中的描述存在疑惑的),投标方应在投标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招标方的解释为准。
1.7 投标方如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 中,否则将视为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种要求。
1.8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协商。
1.9 本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待确定中标单位后将以此技术规范书为原则签定技术协议,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0招标方提供的参考图纸、资料仅是一般的依据,不得作为唯一的设计和制造依据。投标人应在工作开展前,与招标方、锅炉供货厂家配合对现有设备的尺寸、基础和结构,进行现场测量,认真核实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和适用性方面的问题。
1.11 参与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1级资质。
1.12 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后,应出具热力计算书,同时满足脱硝SCR接口条件,保证排烟温度达到锅炉设计值137.5±5℃。(此处是否规定偏差)
1.13按招标方要求完成LNB的改造、设计、供货、施工、调试。
1.14完成锅炉相关支撑、受热面的零部件的改造所需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
2 工程概况
2.1锅炉概况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三厂区热源二期建设项目CG-160/5.3-M型锅炉是四川川锅锅炉厂设计制造的2×12MW燃煤机组次高压锅炉。
锅炉为单锅筒、集中下降管、中温次高压、自然循环、∏型布置、固态排渣煤粉锅炉,采用单炉膛、平衡通风、四角切向燃烧、室内布置方式。尾部采用光管省煤器及管式空气预热器,双级交叉布置。炉膛采用膜式水冷壁,炉膛出口水平烟道装设了两级对流过热器,采用一级给水喷水减温。炉顶水平烟道两侧及转向室设置顶棚管和包墙管,炉膛及水平烟道采用全悬吊结构,尾部受热面采用钢架支承结构。本锅炉采用正四角切圆布置的可调水平浓淡直流煤粉燃烧器,假想切圆为φ400mm,采用钢球磨中间储仓式,乏气送粉系统,锅炉构架均为全钢结构,按抗地震烈度7度设计。采用刮板式捞渣机湿式除渣方式。锅炉设置了膨胀中心,运行时整台锅炉以膨胀中心为原点进行膨胀,锅炉垂直方向上的膨胀零点设在顶棚,锅炉深度、宽度方向上的膨胀零点设在炉膛中心。
锅炉锅筒中心线标高32200mm,炉顶平台标高34650mm。锅炉构架总宽度(外柱中心线距离)18700mm,总深度(K1至K4柱中心线距离)15770mm。炉膛截面为7260(深)×7260(宽)mm正方形,配有正四角切向燃烧器,为炉膛四周热负荷均匀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炉膛净高25500mm,炉膛截面积52.71m2,炉膛容积1075.7m3。B-MCR工况下,炉膛出口烟气温度为1017℃。水平烟道深度为2910mm,由水冷壁延伸部分和部分包墙过热器组成,内部布置有低温过热器。尾部竖井深度3800mm,由部分包墙过热器和下部炉墙组成,内设有两级空气预热器和两级省煤器。
配钢球磨中储式制粉系统、乏气送粉,每炉配2台DTM250/390型球磨机。
锅炉运行方式:定压运行,以带基本负荷连续运行为主,具有调峰能力;锅炉定压运行工况在70~100%BMCR范围内,过热蒸汽应能维持其额定汽温,其允许偏差在+5℃-10℃之内,锅炉在 40%~100%B-MCR负荷之间调峰。
2.1.1锅炉基本尺寸
表7.2-1 锅炉基本尺寸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值
1
炉膛宽度(两侧水冷壁中心线距离)
mm
7260
2
炉膛深度(前后水冷壁中心线距离)
mm
7260
3
锅筒中心线标高
mm
32200
4
锅炉炉顶平台标高
mm
34650
5
锅炉运转层标高
mm
7000
6
过热蒸汽出口集箱标高
mm
35110
7
锅炉构架总宽度(外柱中心线距离)
mm
18700
8
锅炉总深度(K1至K4柱中心线距离)
mm
15770
9
水平烟道深
mm
2910
10
尾部竖井深
mm
3800
2.1.2设计燃煤成分及特性
锅炉的燃煤特性及灰成分分析及灰熔点见下表:
序号
名称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神华新疆混煤
校核煤种
神华宁夏混煤
1
工业分析:
全水分
Mar
%
15.2
16.6
空气干燥基水分
Wad
%
7.21
10.8
收到基灰分
Aar
%
12.07
13.90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34.39
35.57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v,ar
MJ/kg
23.42
21.54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MJ/kg
22.39
20.55
2
元素分析
收到基碳
Car
%
59.92
55.71
收到基氢
Har
%
3.29
2.96
收到基氮
Nar
%
0.64
0.53
收到基氧
Oar
%
8.44
9.76
全硫
St.ar
%
0.44
0.54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
2.09
2.09
煤中氟
Far
Μg/g
57
55
煤中氯
Clar
%
0.037
0.012
3
可磨性系数
HGI
80
72
4
冲刷磨损指数
Kez
1.7
2.4
5
灰成分分析
二氧化硅
SiO2
%
53.24
42.24
三氧化二铝
Al2O3
%
18.66
18.71
三氧化二铁
Fe2O3
%
7.76
12.34
氧化钙
CaO
%
10.73
14.18
氧化镁
MgO
%
1.74
1.73
氧化钠
Na2O
%
0.38
0.47
氧化钾
K2O
%
1.65
1.76
二氧化钛
TiO2
%
1.15
1.15
三氧化硫
SO3
%
4.18
6.93
二氧化锰
MnO2
%
0.013
0.014
6
灰熔点
灰变形温度
DT
℃
1210
1190
灰软化温度
ST
℃
1230
1220
灰半球温度
HT
℃
1240
1230
灰流动温度
FT
℃
1250
1240
2.1.3 点火及助燃用油系统及火焰检测系统(最终与锅炉厂配合)
点火及助燃用燃料:0号轻柴油
微油部分:
油枪雾化方式:机械雾化
压缩空气吹扫
压缩空气压力:0.4~0.8MPa(杂用压缩空气)
油压:1.0MPa(微油系统自配减压阀)
油枪出力:80kg/h
点火方式:高能点火枪直接点燃油枪,油枪及点火枪均固定位置,不配置推进器。
主油枪部分:
油枪雾化方式:简单机械雾化
蒸汽吹扫
蒸汽压力:辅气压力
油压:2.5MPa
油枪出力:500kg/h
油燃烧器为锅炉厂外购部分,暂无资料,详细资料需中标方与锅炉厂配合索取。
火焰检测系统:
火检冷却风机
型号:9-19-5A 转速:2900r/min
流量:2254m3/h 全压:5740Pa
2.1.4 低氮燃烧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设计煤种、校核煤种以及下表所列的实际燃用煤种资料,下表为实际燃用煤种资料
2.1.45 锅炉主要设计参数
下表为锅炉主要设计参数
名 称
单 位
数 据
锅炉设计效率
%
91.091.04
排烟温度
℃
137.5
燃料耗量
kg/h
2284720963
锅炉本体烟气阻力(已考虑储备系数1.2)
Pa
1910
锅炉本体空气阻力(已考虑储备系数1.2 )
Pa
4850
烟气流量(排烟)
m3/h
334011
冷风量(t=20℃)
m3/h
191185
过热器介质侧阻力
MPa
0.49
省煤器工质侧阻力(包括重位压差)
MPa
0.41
下表为锅炉本体水容积表
名称
汽 包
水冷壁系 统
过热器系 统
省煤器系 统
管道
共 计
水压试验时(m3)
19.4
38
16.9
11
1
86.3
运行时(m3)
8.1
38
/
11
1
58.1
下表为主要承压部件、受热面及管道材料、结构、尺寸
序号
名 称
项 目
单位
设 计 数 据
备 注
1
汽
包
内径/壁厚
mm
1600/55
总长11128mm
筒身长度
mm
10600
汽包中心线标高
mm
32200
材质
Q245R (20g)
旋风分离器直径、数量
mm
Φ290、44只
水循环回路
个
12
2
水
冷
壁
管子规格
mm
φ60×4
共360根
材质/允许壁温
℃
20G/GB5310
数量
根
4
3
下
降
管
规格
mm
φ325×14
材质/允许壁温
℃
20G/GB5310
管排系
根
4
4
省
煤
器
蛇行管系
烟气侧
规格
mm
φ32×3
纵向共28排
管排数
排
28
材质
℃
20G/GB5310
5
空气
预热
器
烟气侧
管排数
规格
Φ40×1.5
φ50×1.5
材质/允许温度
℃
Q235AF/考登钢(下级)
管排数
排
78
6
高温
过热
器
规格
mm
φ42×3.543.5
材质/允许温度
℃
12Gr1MoVG/580
管排数
排
7071
7
低温
过热
器
规格
mm
φ38×3.543.5
材质/允许温度
℃
20G/GB5310/480
管排数
排
7071
8
顶棚
过热器
材质
20G/GB5310
712根
规格
mm
φ51×45
9
包墙过热器
规格
mm
φ51×4
材质
20G/GB5310
2.1.56 锅炉热力计算汇总表
2.1.5.6.1 各部件理论热力计算汇总表(D=160t/h、设计煤种)
名称
烟气进口温度
烟气出口温度
工质进口温度
工质出口温度
烟气平均速度
工质平均速度
传热系数
温压
传热量
单位
℃
℃
℃
℃
m/s
m/s
W/m2℃
℃
KJ/kg
凝渣管
1017
981
275
275
6.12
56.6
724.2
367.4
高过
981
830
358
450
8.20
16.77
54.2
492.4
1522.7
低过
828
663
297
379
9.23
17.49
51.7
405.9
1842.5
转向室
663
651
上级省煤器
651
499
199
250.5
8.06
68.0
348
1817.5
上级空预器空
499
345
142.5
341.5
12.82
7.30
19.35
159.1
1793.5
下级省煤器省
345
230
158
199
7.69
59.1
103.2
1350
下级空预器空Ⅰ
230
171
66
142.5
11.74
6.66
20.7
88.9
701.6
下级空预器空Ⅱ
171
137.5
20
66
11.67
7.47
20.5
105.2
428
理论燃烧温度 = 1983℃ 减温水量=3.7t/h
燃料消耗 = 20963kg/h 效率 = 91.04 % (设计煤质)
2.1.5.6.2各部件理论热力计算汇总表(D=160t/h、校核煤种)
名 称
烟气出口温度
工质进口温度
工质出口温度
烟气平均速度
工质平均速度
温压
传热系数
传热量
过量空气系数
符 号
T″
t′
t″
wy
wg
Δt
K
Q
α
单 位
℃
℃
℃
m∕s
m∕s
℃
W/m2℃
kj∕kg
∕
炉 膛
1014
/
/
/
/
/
/
11874
1.2
高温过热器
834
360
450
9.99
17.57
52.7
494.4
1402.7
1.225
低温过热器
662
299
387
11.37
18.33
53.1
402.6
1735.1
1.25
上级省煤器
487
197
250
10.01
69.0
339.1
1748.2
1.27
上级空预器
349
155
338
17.74
7.30
21.5
151.7
1547.6
1.32
下级省煤器
240
158
197
9.40
62.3
111.7
1154.5
1.34
下级空预器(上)
177
70
155
12.86
6.64
20.3
87.5
710.3
1.37
下级空预器(下)
137
20
70
14.81
7.30
21.8
107.2
424.3
理论燃烧温度 = 1945℃ 减温水量=4.2t/h
燃料消耗 = 22847kg/h 效率 = 91 % (校核煤质)
2.2燃烧系统
制粉系统为钢球磨中间储仓制乏气送粉系统,每炉配两台磨煤机,磨煤机型号:DTM250/390,设计煤粉细度R90=20.20%,运行期间保持22%—26%之间。
采用可调水平浓淡直流式燃烧器, 燃烧器布置在炉膛的正四角。炉内假想切圆直径φ400mm。煤粉经一次风管中浓缩管及扭曲板的作用后被分成浓相及淡相,而且分别引射到炉膛内向火侧和背火侧,确保燃烧稳定和防止结焦。煤粉燃烧器有二层一次风喷嘴、三层二次风喷嘴,按照2-1-2-1-2配置。各层二次风供风均设置了单独的风量调节挡板,一次、二次风喷嘴均为水平方向喷射。燃烧器喷口采用耐高温合金铸钢,当喷口停运后应有适当的冷风通过以保护燃烧器喷口不被烧坏。在燃烧器附近开有打焦孔,可兼作看火及点火孔。
此处需增加点火油系统资料点火系统由于锅炉厂外购暂未提供资料,待确定中标方后请中标方与锅炉厂配合。常规点火采用两级点火系统,即高能点火枪点燃油,再由油点燃煤粉,点火器、油枪布置在每组燃烧器的下二次风口内,点火前和点火结束后,点火器和油枪分别由气缸推进器退出工作位置。
采用小油枪微油点火系统直接点燃煤粉,该系统放置在下一次风管。
燃烧器主要设计参数见下表
燃烧器主要设计参数(设计煤种,BMCR工况)
序号
名称
项 目
单位
设 计 数 据
备 注
1
煤粉燃烧器
型式
直流可调水平浓淡型
设计煤种
B-MCR工况
布置方式
四角布置
数量
个
8
出力
kg/h
2
一次风
风速
m/s
31
设计煤
B-MCR工况
风温
℃
60
风率
%
31.8
3
二次风
风速
m/s
49
设计煤
B-MCR工况
风温
℃
330341.5
风率
%
64.03
4
油燃烧器油燃烧器
型式
简单机械雾化
配图像火检暂无资料,中标方与锅炉厂配合
布置方式
四角布置
数量
个
4
单枪出力
kg/h
500kg/h
小油枪个数/出力
个/ kg/h
4个,80 kg/h
2.3 .控制方式要求
低氮燃烧器控制将接入机组DCS控制系统,DCS控制系统由招标方提供。 并能够实现优化控制。
2.4 .煤粉细度条件
低氮燃烧器改造对R90要求相对较高,煤粉越细越有利于NOx脱出和燃尽。目前R90为22-26%左右,投标方在低氮燃烧器改造时,需要考虑对现有制粉系统影响,若要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的方案,由投标方负责所需一切费用并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3 低氮燃烧(LNB)改造范围
针对本次改造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锅炉现状,基本的改造范围如下,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可根据自身设计进行补充完善:
3.1整体燃烧设备(包括主燃烧器和高位分离燃烬风SOFA及相关附属设备整体重新设计、供货、施工),凡因投标方改造引起均包含。
3.2 由低氮燃烧改造产生的与锅炉本体相关设计、供货、施工在本次改造范围内。
3.3 燃烧器改造后,常规点火油枪及微油点火油枪按照原设计恢复。
3.4 LNB改造中涉及水冷壁止晃装置改造由投标方负责,确保因喷燃器改造后所有止晃装置能正常使用。
3.5其他
本次工程中凡是因低氮燃烧改造所引起的需要对现有锅炉本体或其他管道、支吊架、平台、附属架构以及原有设备、设施的拆除、恢复、保温及漆面处理均由本次工程投标方承担,并满足运行、检修维护所需增设的平台、扶梯等也由工程投标方负责。
4 性能保证
燃烧系统技术改造后,锅炉性能考核试验采用ASME PTC4-2008标准,性能考核试验由第三方组织,招标方、投标方参与,由投标方提供有关项目的修正曲线。
4.1定义
4.1.1 NOx浓度计算方法
烟气中NOx的浓度(干基、标态、6%O2)计算方法为:
式中:
NOx(mg/Nm3): 标准状态,6%氧量、干烟气下NOx浓度,mg/Nm3;
NO(µL/L): 实测干烟气中NO体积含量,µL/L;
O2: 实测干烟气中氧含量,%;
0.95: 经验数据(在NOx中,NO占95%,NO2占5%);
2.05: NO2由体积含量µL/L到质量含量mg/m3的转换系数。
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到的NOx均指修正到标态、干基、6%O2时的浓度。
4.1.2 CO浓度计算方法
烟气中CO的浓度(干基、标态、6%O2)计算方法为:
式中:
CO: 标准状态,6%氧量、干烟气下CO浓度,µL/L;
: 实测干烟气中CO体积含量,µL/L;
O2: 实测干烟气中氧含量,%。
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到的CO均指修正到标态、干基、6%O2时的浓度。
4.1.3 锅炉效率
锅炉效率按照ASME PTC4.1规定的反平衡法计算。计算锅炉效率时,灰渣平衡比率中飞灰占90%,炉底渣占10%,并按送风机进口风温20℃对锅炉效率进行修正。锅炉效率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η——锅炉热效率,%;
——辐射损失百分数,%;
——未燃碳热损失,%;
——干烟气热损失,%;
——燃料水分热损失,%;
——氢生成的水的热损失,%;
——空气中水分热损失,%;
——辐射和对流热损失,%;
——不可测量热损失,%。
4.1.4 油枪不投入最低稳燃负荷
指油枪不投入情况下锅炉能够持续稳定燃烧的最低负荷,通过实际运行测试来确定,并由第三方出具最低稳燃负荷书面资料。
4.1.5 燃烧装置可用率
A:锅炉每年的总运行时间(小时)。
B:每年因燃烧装置故障导致的停运时间(小时)。
4.2性能保证
1) 通过改造,可使NOx排放浓度由原来的800mg/Nm3以上降低至300mg/Nm3以下,脱硝效率达到63%以上;
2) 通过改造,在燃用本技术规范书提供的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以及实际使用煤种中的任意煤种时,单台锅炉蒸发量保持在160t/h以上,可长期稳定运行;
3) 通过改造,锅炉燃烧对煤种的适应性大大提高,灰份Aar: 16%--28%、挥发份Var:16%--40%、低位热值Qnet,ar:17MJ/Kg--28 MJ/Kg。完全可以掺烧或单烧提供的设计煤种、校核煤种及现实际使用煤种;
4) 改造工期保证在三个月内全部完成(合同签订日起)。
4.2.1工况条件:
燃用设计、校核、实际燃用煤种范围内的煤种
100% BMCR负荷
煤粉细度为22%-26%(R90)(确保球磨机的设计出力)
送风机进风温度20℃
在75%BMCR负荷下,投标方应保证:NOx排放浓度不大于_____mg/Nm3(投标方填写),CO排放浓度不大于_____µL/L(投标方填写)。
在50%BMCR负荷下,投标方应保证:NOx排放浓度不大于_____mg/Nm3(投标方填写),CO排放浓度不大于_____µL/L(投标方填写)。
4.2.2 最低稳燃负荷不大于3040% B-MCR。
4.2.3 在50~100%BMCR范围内运行时,主热蒸汽温度450℃。主热汽温允许偏差在+5℃-10℃之内,减温水量不大于改造前水平。
4.2.4 改造后,保证炉膛空气动力场良好,各喷口着火距离适当,不发生喷口着火、粉管积粉。避免火焰直接冲刷水冷壁,防止燃烧器出口及水冷壁结焦。炉膛出口烟气温度场均匀,受热面不产生高温腐蚀,各受热面不发生超温。
4.2.5 使用寿命
燃烧器防磨件的使用寿命不少于10万小时。
4.2.6 燃烧系统能够扩大煤种适应性,不降低锅炉的稳燃能力。
5设计规范与要求
5.1概述
招标方对燃烧系统技术改造的方案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提出了相应要求,并汇编成本技术规范书。本技术规范书仅是招标方的最低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特点和自身技术、经验,按照有关标准与规程进行优化设计和安装,以达到本燃烧系统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经济,且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5.2 规程和标准
5.2.1总则
燃烧系统设备、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应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
l 首先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DL);
l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确认;
l 如上述标准均不适用,招标方和投标方讨论确定;
l 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应在投标阶段提交所采用的全部标准与规范清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标准需经招标方确认。
5.2.2 投标方提供规范、规程和标准必须为下列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但不仅限于此:
ASME PTC4-2008 《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49-2011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程》
DL5028-93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DL/T 435-2004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
DL/T5121-2000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
DL/T5054-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GB 9222-2008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 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DL/T5072-200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5366-200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
DL/T5175-2003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182-200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
DL/T589-1996 《火力发电厂燃煤电站锅炉的热工检测控制技术导则》
DL5053-1996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5.2.3 上述规程、标准是招标方要求的最低标准,经招标方认可,投标方可以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如在设计过程中,国家、行业颁布了新标准、规范,则相应执行最新版本的有关规定。
5.2.4 在授予合同后,投标方应将国外供货部分所涉及的全部最新版规范和标准(包括补充篇和制造厂工厂标准)提供给招标方。
5.2.5编码要求
本工程编码规范与锅炉现有编码标识系统相一致,采用KKS编号系统,投标方应对整体燃烧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KKS编码,满足招标方编码原则。要求其深度至少应满足DCS、PLC控制的要求,对设备易损件应予编码。
5.2.565 计量单位与语言
本工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招、投标双方均需遵循。
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中文编写。
5.3 设计通则
5.3.1总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一套完整的燃烧系统改造装置,并至少应满足以下总的技术要求:
(1) 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有10个及以上成功应用案例的先进技术,不得采用淘汰技术与产品。
(2) 改造后的燃烧系统应具备较高的安全性、经济性与可操作性。
(3) 便于运行操作、观察、监视与维护。
(4) 所有的设备和材料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应选用进口产品。
(5) 机械部件及其组件或局部组件应与现有设备有良好的互换性。
(6) 燃烧系统能够满足锅炉的启动、停机及负荷变动。
(7) 检修时间间隔应与机组的要求一致,不应增加机组的维护和检修时间。
(8) 高的可利用率。
(9) 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5.3.2工艺设计要求
投标方应针对本工程,采取可靠的方法与措施进行改造工程的设计,至少应达到如下设计要求:
⑴ 对锅炉现有“边界条件”加以评估(如:燃料、磨煤机出力、煤粉细度、一次风量计量、煤粉管道间的风粉流量分配均匀性、二次风配风的均衡性、二次风门的调节性能、送风量以及汽水参数等)。
⑵ 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燃烧系统改造业绩加以分析比较,基于自身的技术特点,提出燃烧系统改造设计方案。
⑶ 燃烧系统改造设计方案必须力求简洁,避免增加过多而在实际运行中又无法实施的控制手段。
⑷ 基于改造方案进行锅炉整体的热力场的热力校核计算(满足SCR接口条件),以验证改造确保了锅炉汽水系统和烟风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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