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一:
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细则
1
制 度 建 立 (7分)
制度 建立
2分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文件,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九条规定的制度内容,对于制度不健全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
3分
(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文件,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发现一项扣0.5分,少六项以上不得分。
制度 修订
2分
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两年以上制度未完善或发现存在规章制度与实际生产经营不相适应的不得分
2
机构 设置 和 人员 配备 (7分)
机构 设置
2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资料,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得分,每少一项扣1分。
3分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履行相应职责。
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分工的文件,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五条规定或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人员 待遇
2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
查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若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此项不得分。
3
教育 培训 (12分)
教育 培训
2分
(1)每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查看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相关文件,查看教育培训经费证明文件。没有计划扣0.5分,没有实施情况说明扣0.5分,没有经费证明扣1分。
2分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查看全员培训记录和员工花名册,看教育培训对象是否包括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脱岗和转岗员工上岗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每少一项扣0.5分。
2分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查看培训考核档案、安全生产记录卡,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十八条规定建立或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培训 内容
2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全面。
查看教育培训大纲,发现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条规定或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3
教育 培训 (12分)
培训 范围
2分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接受法定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查培训记录和员工花名册及有关证书,每低1%扣0.5分。
培训 时间
2分
培训时间与再培训的时间符合要求。
查看培训档案中培训时间,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培训时间不足的此项不得分。
4
资金 投入 物质 保障 (20分)
安全资金投入
2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应报有关部门备案
查看企业经费预算,不包含安全生产投入的不得分;未按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的,每少一项扣0.5分。
风险抵押金
2分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道路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未按照有关规定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此项不得分。
参保
2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每低1%扣0.5分。
“三同时”
2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参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要求,抽查1-2个高危建设项目,凡是“三同时”审批手续不全的,此项不得分。
安全 评价
2分
高风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要报经审查备案,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查看项目有关评价报告,参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要求,未备案或未进行评价的此项不得分。
安全 科技
2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如果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此项不得分。
安全 距离
2分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
查看厂区,依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参考安全评估报告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劳动 防护
3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现一处扣1分;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发现一处扣1分;防护用品配备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抽查1-2名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有一名不能正确使用扣1分。
5
安全 生产 管理 (38分)
日常 安全 管理
2分
(1)采用信息化等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查看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的信息化程度,安全防范措施制度落实情况。
3分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查看安全检查记录、整改情况,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整改情况、防范措施、整改计划每少一项扣1分。
5
安全 生产 管理 (38分)
日常 安全 管理
2分
(3)安全检查内容要全面
查看安全检查记录,根据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三十五条规定,检查内容不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2分
(4)应当在各生产班组设立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做好相应工作。
查看各生产班组的安全员花名册,抽查1-2个安全员,根据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三十六条规定提问其相关工作内容。发现没有按照要求配安全员的不得分,对自己工作不清楚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3分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查看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安全设备的名称和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问题等内容,每少一项扣0.5分。
安全 许可
2分
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不得降低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现有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相符,发现无证生产或者现有安全生产条件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相符的此项不得分。
标准化
2分
按照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发现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此项不得分。
重大 危险源
2分
(1)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并对重大危险源建立档案。
查看厂区,无动态监控的扣1分,档案内容要包括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不全的每少一项扣0.5分。
2分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查看向有关部门的报告文件,没有则此项不得分,报告不及时扣1分。
隐患 排查
3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难以立即消除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报告和治理。
查看排查事故隐患记录,整改情况;对于难以立即消除的要有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报告和治理,每少一项扣0.5分。
危险 作业
2分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应当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查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制度查看相关作业记录等,没有管理制度扣1分,没有作业记录扣1分。
承包 承租
2分
(1)生产经营单位应负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进行审查。
查看承包项目、工程及租用场所、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应的资质和证照,没有则此项不得分。
3分
(2)发包、出租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包括完整的安全生产内容。
查看协议或合同内容,对照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每少一项扣0.5分。
5
安全 生产 管理 (38分)
安全 宣传
2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弘扬企业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查看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资料,没有此项不得分
2分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查看有关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的资料,没有组织、部署、总结的此项不得分。
安全 文化
2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没有举办从业人员提出改进意见的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2分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接受工会的监督,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工会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解决。
查看关于工会权责的文件,没有文件扣1分,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处理结果的扣1分。
责任 落实
3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逐级、逐层次、逐岗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查看奖励和约束机制相关文件,没有扣1分,查看安全生产责任状,没有扣1分,不全面的扣0.5分。
6
生产 安全 事故 报告 和应 急救 援
(14分)
组织 领导
2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93号令和省政府关于落实493号令的通知精神。
查会议记录、文件,没有贯彻意见的,不得分。
应急 救援
2分
(1)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查看预案和演练记录,应急预案没有或不规范的扣1分,没有定期组织演练的不得分。
2分
(2)告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从花名册抽1-2名人员提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不清楚的此项不得分。
3分
(3)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救援器材和设备。
对于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查看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及装备的配备情况,不完善的酌情扣分;规模较小而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查看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情况和应急救援协议签订情况,没有应急救援人员或没有协议此项不得分
事故 报告
3分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未按规定报告事故或应急救援不力的不得分。
2分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
查看以往事故的善后工作,要有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等,事故善后工作处理不当的不得分。
7
其他工作
2分
及时完成相关部门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安全监管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部署的其他工作,未及时报送相关情况的,酌情扣分。
备注: 工作中有创新,对全市有重大借鉴意义的,酌情加1-2分。上述每一项的扣分,以扣完考核内容中确定的分值为止。
附件二:
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认定呈报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生产经营单位名 称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法人营业证号
联系电话
所属行业
地 址
条件考评情况
综合考评得 分
专项考评得分
总得分
考评单位意见
考评负责人
考评人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意见
审核经办人:
附件三:
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
填报(考核检查)单位: 年 月 日
考核检查企业
考核评价得分
考核评价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
评价等级
填报人: 考评负责人(签名):
注:于月后5日内上报,为呈批安全生产标准等级附表。
附件四:
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考评情况表
考评(填报)单位: 被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评价情况
存在隐患和问题
扣分情况
实际
得分
拟评价等级
填报人: 考评负责人(签名):
注:以此表登记安全隐患台帐,随汇总表一并于月后5日内上报。
附件五:
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检查)隐患(问题)汇总表
填报(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考核(检查)
单位
存在的隐患(问题)
落实整改时间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整治
措施
限期整改到位时间
是否重大安全隐患
是否建议联席会议督办
目前整治情况
备注
填报人: 考核检查(分管)负责人:
注:1、考核检查、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均在此表汇总;2、月内未整改的隐患(问题)均连续汇总上报;3、重大安全隐患要特别注明。
附件六:
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检查)隐患(问题)整改汇总表
填报(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当月整改安全隐患(问题)
当月
整改数
累计
整改数
隐患所在单位
限期整改时间
完成整改时间
整改复查验收人
企业负责人
整改责任人
备注
合 计
填报人: 考核检查(分管)负责人:
注:该表填报月度内已经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数目,以前月度整改的隐患(问题)在累计数中体现。
附件七:
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未整改(检查)隐患(问题)汇总表
填报(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存在的隐患(问题)
隐患存在单位
法 定
代表人
整改限期时间
未整改原因
复 查
责任人
建议拟采取措施
备注
填报人: 考核检查(分管)负责人:
注:此报表只填到期末整改隐患情况、包括当月和以往未整改隐患情况。
附件八:
金乡县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隐患)处置报告单
报告单位: 报关单位(领导):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报告事项
已采取的工作措施
目前隐患(问题)情况
原因分析
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依据
领导批示意见
年 月 日
附报材料和说明
附件九:
金乡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记录(呈报)表
年 月 日
被约谈生产经营单位
约谈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约谈对象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隐患或问题
呈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约谈负责人提出整改或工作要求
约谈负责人拟定处理意见
签 名
主题词:安全生产 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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