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2:
省公司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管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省公司投资的基建、生产、农电、用电、调度、通讯、科技信息、专项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
二、名词定义
建设单位:指各供电公司、电网建设公司、调度中心、通信分公司等省公司的二级单位(部门)。
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指省公司生产部、基建部、农电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和调度中心等部门。
三、具体流程
1、施工、监理招标计划(以下简称招标计划)的编报,由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计划,上报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
① 制定招标计划的依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编报招标计划:
A、省公司发展策划部、生产部、基建部、农电部、用电营销部下发的项目批准文件;
B、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C、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全部具备。
② 上报招标计划的内容包括:
A、项目的整体情况介绍。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立项批准文件号、设计审查批准文号、整体规模、概算;
B、施工、监理招标计划一览表。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名称、招标类别(施工或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概算、工程起止时间、建设单位等;
C、招标文件(国网公司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按国网公司制定的招标文件范本填写。省公司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按省公司制定的招标文件范本填写)、图纸等;
D、计划参加招标的批次(按招投标管理中心下发的招标批次计划报)。
③ 招标计划的编报必须完整、正确、及时。按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整体进度要求和管理中心下发的招标批次计划要求,并满足法律规定的招投标周期要求,及时编写并上报。
2、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汇总招标计划,审查其内容。
3、属国家电网公司招标范围的项目,在直接向国家电网公司相关部门上报招标计划的同时报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4、属省公司管理的项目,向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报招标计划。
5、项目管理单位在向项目管理部门上报招标计划的同时,向招标中心上报招标申请。
6、招标中心组织标前会,研究有关招标事宜。
7、招标中心批复招标申请,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等。
8、招标中心将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招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9、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出版招标文件样本,编制招标公告。
10、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招标公告,组织对招标文件样本的最后确认。
11、招标中心批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12、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出版和出售招标文件。
13、项目管理部门提供对施工、监理企业的信用考核结论。
14、招标中心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和形成评标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出版评标报告,并将评标报告报招标中心。
15、招标中心按省公司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规定,需领导小组定标的,由招标中心向领导小组提出召开定标会的申请,领导小组会议定标;其它招标由招标中心组织定标。定标会的会议纪要由招标中心出版,定标会遗留的问题,由招标中心协调解决。招标中心将定标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单位。
16、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中标通知书报招标中心签批。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企业发中标通知书。
17、项目单位组织合同的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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