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一)总则
1.1、为加强对资阳市建筑方案设计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方案阶段的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深度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3、方案设计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4、在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了解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二)一般要求
2.1、设计文件的内容
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透视图等部分组成。纸质文本原则上采用A3规格3本,专家评审不少于8本,并附光盘文件一套,封面宜采用软质材料制作、胶质缝线依顺序封装。
2.2、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1.封面:写明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时间;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受权盖章,文本日期与报批时间基本相符;
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区域示意图、鸟瞰图、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图纸。其中总平面图可以另附1:500蓝图(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3、位于重要地段的建筑、大型民用建筑、住宅组团建筑或其它重要工程、应做出主要街景立面、透视渲染图或建筑模型,建筑模型比例一般为1:300(也可根据具体项目而定)。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效果图上应标注色号和材质说明。
2.4、设计单位编制的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本规定,并经过电子报批审核。所提供图纸需设计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设计人员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注册建筑师章后,方可移交建设单位办理方案报批手续。本规定中的方案设计内容和深度不能作为初步设计方案深度要求。
(注:投标方案按标书要求密封或隐盖编制单位和扉页。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要可加做建筑模型。)
(三)设计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3.1、扼要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创作理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列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2.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如酒店是几星级)
3.设计基础资料(如:区域位置等)。
4.设计内容和范围,工程规模和设计标准。
5.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面积、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地上和地下),以及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户型比例、每户住宅阳台的水平投影总面积占每套建筑面积的比例,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学校的学生规模和生均等指标。如场地内有构筑物的还需提供构筑物的相关数据;
3.2、总平面设计说明
1.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3、防火设计
4、竖向设计:说明竖向标高与城市道路和管线等方面的相互关系;(山地的坡度、坡向、高程)
3.3、建筑设计说明
说明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1.建筑的平面和竖向构成,包括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
2.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置;
3.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设计的说明;
4.关于无障碍、节能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
5.在建筑声学、热工、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作相应说明。
(四)设计图纸
4.1、总平面布置图
总平面布置图包含以下内容:
1.区域位置示意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并能反映出现状地形、地貌;
2.反映用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座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场地现状标高)。
3.反映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市政工程管线设施,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反映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含地下车库)、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5.反映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按现状图的比例)、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4.2、建筑单体设计图纸
1.平面图(主要使用层平面并标注建筑面积);
1)平面图上应标注图纸名称及比例,说明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
2)底层平面及其他主要使用层平面的总尺寸、柱网尺寸或开间、进深尺寸;
3)功能分区和主要房间的名称(少数房间,如卫生间、厨房等可以用室内布置代替房间名称)。必要时要画标准间或功能特殊建筑中的主要功能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
4)各种出入口及水平和垂直交通的关系。室内车库还要画出停车位和行车路线;
5)结构受力体系中承重墙、柱网、剪力墙等位置;
6)注明主要楼层、地面、屋面的标高关系;
7)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
8)底层平面应标注剖切线位置及编号,并应加标指北针;
2.立面图:
1)根据立面造型特点,选绘两个以上有代表性的和主要的立面(标注建筑材质和色彩);标注图纸名称及比例、各控制点的标高、建筑两端的轴线编号;反映立面外轮廓、门厅、雨蓬、檐口、阳台、踏步等所有可见的建筑细部;
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
3)与之有直接关系的相邻建筑的立面。
3.剖面图:
1)选择有代表性的剖切面绘制剖面图。注明各层标高、建筑物的层高、室内外地面标高、剖面编号、室外地面至檐口、女儿墙顶及屋脊的总高度、地下室的层高、门窗洞口高度和其它必要的尺寸等。如果利用台地设置地下室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垂直于等高线方向的总体布局的剖面图;
2)建筑层数多、功能关系复杂时,还要注明层数及各层的主要功能关系;
4.鸟瞰图、透视图;包括绘制群体鸟瞰图、单体透视图、主要建筑外立面等效果图或模型照片,效果图上应标注色号和材质说明。大型公建及十六层以上住宅须增加楼身及屋顶灯光设计,并绘制夜景效果图。
5.其他需特殊补充说明的相关图纸和资料
4.3.功能分析图;
4.4. 交通分析图
4.5.景观分析图
4.6、日照分析图: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采用具有建设部认证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供日照分析的结论;
4.7、竖向及其它专业布置示意图:主要反映地形等高线和地物;场地主要竖向标高、挡土墙位置等;(本图视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合并或另行出图。)
(五)建筑模型
可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或设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制作。一般用于大型或复杂工程的方案设计。
(六)其它规定
一、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及土地出让规定要求,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应标注明确分界线,不能突破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规定的各用途用房的比例,建筑内部格局应与使用功能相一致,不得出现有意混淆的现象。
二、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地形数据。总平面图采用符合资阳市统一坐标的反映最新地物、地貌的地形图进行设计,并合理确定±0.000 设计标高。
四、图纸规范。相应图面内容应按照规范进行表示,如明确为汽车库、汽车位的,其宽度、高度、进深、车行道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笼统表述为车库,同时在计算车位数时,不得将用地红线以外的车位数计算在内。采用室内双层机械式停车方式的应考虑建筑层高,并按照实际设置的可能性计算车位。
五、建筑物变更立面修饰方案,需提交包括周围环境及广告招牌在内的街景立面效果图,并注明建筑装修材料的色号和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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