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成果名称
衡重式挡土墙台背回填施工工艺指南
申报单位
北京路桥集团技术中心第二分中心第四技术小组
依托工程
111国道(汤河口-市界段)改建工程第一合同
实施年限 2年
起始时间
2010年5月
完成时间
2011年3月
目的、意义
及必要性
目的:通过对施工现场衡重式挡土墙台背回填的研究,找出一种科学的衡重式挡土墙台背回填方法使符合设计要求。
意义及必要性:衡重式挡土墙台背回填对路基施工的进度、质量及成本控制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
创新点
通过科研成果鉴定,争取在北京市级或国家级相关刊物发表论文;
形成企业级工法。
成果技术
核心内容概要
1)挡墙砂浆的强度。
2)填料的性质、最大粒径、级配。
3)回填土的严实度,每层的施工厚度。
4)施工机械的选择。
经费概算
总投资30(万元)
主要编写人员
姓名
年龄
学历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职务
(职称)
实用技术成果项目申报表
编号:XWLQSYJS-2010-
姓名
年龄
学历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职务
(职称)
陈文元
44
本科
道桥
道桥
项目经理
张力军
44
本科
道桥
道桥
项目总工
申报单位意见:
项目总工(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意见:
主任(签字):
审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XWLQSYJS-2010-
北京路桥集团技术中心第二分中心
实用技术项目责任书
项 目 名 称: 衡重式挡土墙台背回填施工工艺指南
委托单位(甲方): 北京路桥集团技术中心第二分中心
承担单位(乙方):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第四技术小组)
起 止 年 限: 2010年 5 月至2011 年 3月
北京路桥集团技术中心第二分中心
一、项目的考核目标:
1、实用技术标题命名:衡重式挡土墙台背回填施工工艺指南
2、实用技术正文文本内容:
针对本合同段的衡重式挡墙台背的施工,进行以下工作:
1)根据图纸、设计,每2米高挡土墙下背坡倾斜0.5米,由于施工机械需要作业面,所以离墙脚0.8米不能压实。
2)这部分选择透水性能好的天然级配砂砾回填,回填材料中粒径大于10cm的安排人工捡除。
3)挡墙下部按每2米一步砌筑,每步挡土墙砌筑砂浆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回填,回填完成后在砌筑上步挡墙,最后一步和上挡墙一起砌筑,保证其整体性。
4)夯实:先采用冲击夯进行夯实,然后水沉。严格控制填料厚度,保证每层压实度达到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二、计划进度(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实施进度期):
1.2010年 5 月—2010年 6 月 确定研究方案
2.2010年 7 月—2011年 12 月 研究方案实施
3.2011年 1 月—2011年 3 月 编写研究成果报告
三、成果提供形式
1.编写研究成果报告并通过成果鉴定
2.形成企业工法
四、项目主要科技人员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所学专业
业务专业
在项目中
分担任务
工作单位
陈文元
项目
经理
工程师
道桥
道桥
全面负责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张力军
项目
总工
工程师
道桥
道桥
技术负责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主要参加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所学专业
业务专业
在项目中分担任务
工作单位
赵雨臣
项目副经理
工程师
道桥
道桥
现场组织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张雷
工区主任
助工
道桥
道桥
现场组织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龚玉江
技术负责人
工程师
道桥
道桥
桥梁施工负责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吕东海
技术员
助工
道桥
道桥
现场协调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李世恩
技术员
助工
道桥
道桥
现场协调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五、经费预算: 金额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
金额
使用计划
2010年
2011年
年
年
年
公司经费
10
3
7
国家有关部委拨款
银行贷款
自筹
20
6
14
其它
合计
30
9
21
六、经费预算支出 金额单位:万元
内容
金额
经费来源
1.科技活动人员人工费
3
公司经费
2.科技活动材料(能源)费
12
公司经费2万元
自筹10万元
3.科技活动资产使用费
2
公司经费
4.试验(检测)费
3
公司经费
5.其他费用
10
自筹
其中:前期论证费
1
调研差旅费
0.5
办公费
0.5
资料图书费
0.5
水电费
0.5
科研设备维修费
0.5
印刷费
0.5
专题会议费
2
成果鉴定费
2
科研房租费
0.5
间接服务人员劳务费的分摊
1
取暖费用
0.5
1-5项小计
30
6.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0
1-6项合计
30
七、其他共同条款:
1.甲方按责任书第五款中的经费预算负责集团科技经费筹集并按立项完成(责任书签署完毕);项目完成并经集团技术中心验收合格两阶段拨付,两个阶段分别拨付集团经费的80%、20%。乙方负责自筹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2.乙方必须保证责任书中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科技人员的稳定,在执行责任书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需变动者,乙方需及时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方可。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3.乙方未按责任书的规定执行、或执行责任书不力以及未能保证科研经费专款专用,造成集团科技研发经费损失,集团技术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停止继续拨款并按2倍数额追缴已拨付的研发经费的处罚。
4.在责任书执行过程中,确系人力不可抗拒等客观因素影响责任书执行时,甲方将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乙方在发现上述情况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5.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乙方在项目研发中期(达到50%进度时)向甲方提交“科技创新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并汇报项目研发情况。
6.在责任书执行过程中,研究内容和目标以及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原则上不作更改,必要时需由乙方提出申请,然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7.在责任书被确认完成后,甲方负责核销责任书中的科技经费。如未完成全部考核指标或拖期,甲方酌情减少核销数额,乙方应将所减少的核销数额按规定偿还甲方。
8.执行责任书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或技术专利,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归经费、技术、条件投入方共有,各方具体权益按补充条款约定。
9.其他附加条款。
10.本责任书文本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1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责任书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第二分中心术中心负责人:(签字)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担单位(乙方):
北京鑫旺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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