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环保保证体系会签表
编制部门:重庆忠万高速A4标安全部 部门负责人:赵迪
编制时间:
项
目
部
审
核
项目部:
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进行编制,请各部门审阅,请项目领导予以审批。
安全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综合办公室:
年 月 日
财务部:
年 月 日
合约部:
年 月 日
技术质量部: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
年 月 日
物装部:
年 月 日
实验室:
年 月 日
测量组: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发 布 令
为使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重庆忠万高速A4标项目部编写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1版),该安保体系已经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是指导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项目部全体员工及本工程项目的协作队伍们,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现将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忠万高速A4标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发布,该安保体系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忠万高速A4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部承诺
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的管理方针,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对业主和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1、我们在生产建设施工过程中,根据对各类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辨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空落物、粉尘、污水、噪声等因素进行全面实施有效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预防事故发生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策划、合理防范、改进工艺。保证安全资源的落实,确保安全管理目标实现,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项目经理:
日期: 年 月
1、策划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简介
重庆忠县至万州高速公路是重庆市“三环十射三联线”高速公路网规划中 “十射”的一段。本高速起点位于忠县磨子乡,通过丰忠高速的罗家湾枢纽互通与丰忠高速、垫利高速相接;终点位于万州区长岭镇,与万利高速相接;沿线主要经过西沱、盐井等地。路线沿长江南岸布设,距江2.6~7.8Km走廊顺江而下,总体走向为西南-东北向,设计高程184~624m。
本高速是三峡库区开发的主要通道,是重庆出渝入陕、入鄂的便捷通道。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重庆市高速公路网,增强渝、陕、鄂地区经济社会联系,促进产业互动、优势互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带动库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加快重庆市城乡统筹建设,对实现“四小时重庆”、“八小时邻省”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标段起讫桩号为K37+012.981~K48+577.544,长11.564563公里,位于新乡镇。全标段地形起伏较大,横坡较陡,路基段落较长,桥梁规模较大,主要为20m、30mT梁,施工进场条件较好,起点段左侧有龙泉水库,终点段左侧有东峡水库,标段起点至K47+000段沿线均有乡村道路分布。
1.1.2 工程数量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路基挖方
m3
1529356.500
2
路基填筑
m3
1237108.844
3
桥梁
座
9
大桥七座,中桥2座,共计2.452km
4
隧道
座
1
长隧道约1.28km
5
通道涵洞
座
50
涵洞33座,通道17座
6
互通式立交
处
1
新乡互通
7
停车区
处
1
燕山停车区
1.1.3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
1、隧道洞身开挖工程
2、大型支架模板架设与拆除
3、起重吊装工程(门式起重机安装、架桥机、汽车吊)
4、高边坡施工
5、爆破作业
6、人工挖孔桩作业
7、桥梁工程中的梁、柱等构件施工
1.1.4工程特点、难点分析
根据剩余工程的实际情况,主要施工难点、重点如下:
1、龙泉隧道为本项目施工的重点之一,总长1.28km,洞口偏压,V级、VI级围岩超过70%,拟从出口单向掘进,风险极高;
2、新乡互通内桥梁工程量巨大,在施工时需投入充足的人员和机械设备,桩基施工时拟投入14台钻机,并保证泥浆池不影响钻孔桩施工;墩柱施工时投入30m长φ1.6m圆柱模和15m长φ1.3m圆柱模板;盖梁模板投入3套支架+2套模板;现浇箱梁支架和模板投入10跨,如此,方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和总体工期目标;
3、本标段桥梁数量多,工程量大,在施工过程中,需在刚开工时即对各个桥梁的各个墩位的施工先后顺序做好计划安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4、本标段T梁数量巨大,达到885片,在机械设备、人员配置、电力、水源、砼和技术质量方面要有充分的保证;
5、项目终点段左侧有东峡水库,其水资源为一级保护水资源,在进行施工尤其是谭子洞大桥钻孔桩过程中,必须保证不对本水库水资源造成污染。
1.2、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8、《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1号令)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0、《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J08-903-2010)
11、《工地建设及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南(试行)》
12、《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标准化指南(试行)》
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标[2002]99号)
1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9、中交路桥华东公司重庆忠万高速公路A4标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
1.3适用范围
本计划仅用于中交路桥华东公司重庆忠万高速公路A4标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与控制。
本计划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
1.4安全保证体系的实施管理
本体系的有效性自发布之日起到工程结束止。
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编制完毕后,需项目部各部门进行商讨,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审核,审核完毕报监理单位审批。安全保证体系一经审批,即成为有效版本,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本管理计划样本由项目资料员负责保管,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执一份,其他管理人员复印相关内容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
本保证体系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程序的变化需作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上报上级机构进行审核及备案。
1.5企业资质及组织机构
1.5.1企业资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A0024111010101-6/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京)JZ安许证字【2007】100166。(详见附件.1)
1.5.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项目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行使对安全生产的研究、计划、布置、指导、协调、总结、评比、奖惩权,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机械损坏、火灾等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大型的专项安全生产活动。
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先念
副组长:何佳奇
小组成员:莫小龙、葛向明、赵迪、张杰、石宏、王择时、朱伟伟、温道春、段卫旭、耿长晓、王锐军
本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副组长何佳奇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属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常设机构,履行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职能,负责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1、项目部设立安全部,根据合同额按1人/5000万的标准足额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名。
2、各分包队伍应根据以下标准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队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统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刘国波
公司总经理
1
周先念
项目经理
交安B(06)G4033
2006-11-08
2015-11-9
2
何佳奇
项目书记
交安C(09)G1658
2009-11-11
2015-11-11
3
莫小龙
项目总工
交安B证办理中
4
葛向明
项目副经理
交安B证办理中
5
赵 迪
安全部长
交安C2(11)G1658
2011-03-23
2014-03-22
6
焦传春
安全员
交安C2(12)G3512
2012-04-09
2015-04-08
7
王 伟
安全员
交安C2(12)G3515
2012-04-09
2015-04-08
8
谢向东
安全员
交安C2(11)G1667
2011-3-23
2014-03-22
9
杨超
安全员
交安C2(11)G3513
2012-4-9
2015-4-8
中交路桥华东忠万高速A4标
安全环保组织机构框图
组长
周先念
副组长
何佳奇
试 验 室 王锐军
合 约 部 温道春
测 量 组 耿长晓
财 务 部 朱伟伟
物资装备部 王择时
工程管理部 石 宏
技术质量部 张 杰
综合办公室 段卫旭
安 全 部 赵 迪
项 目总 工 莫小龙
项目副经理 葛向明
操作层
各工区 各作业队
图1:安全环保组织机构框图
图2 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
1.5.3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1.5.3.1安全环保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和措施建议;
2.研究并确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
3.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审定和协调工作;
4.重大事件、纠纷的预防、整改及查处工作;
5.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是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最高管理组织,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展开各项工作,个人、所属单位(施工队伍,以下同)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小组的决议、决定;
6.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有权对项目所属个人、单位(作业队)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业绩进行评议;
7.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有权对所属单位(作业队)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审查。
1.5.3.2 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部)
1.收集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法规 及其它信息供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决策或传达贯彻实施;
2.结合项目情况或在领导小组授权下起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3.参与编制和确立项目安全技术、污染治理措施;
4.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的先进经验,收集整理相关管理信息,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关内控标准、技术措施;
5.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案,并监督相关单位实施;
6.参加关键工序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竣工验收和大型设备试运转的检查验收工作,提出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7.指导各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对安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和考核、相关证件的发放和管理;
8.对作业队安环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工作,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9.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环境污染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10.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以及上级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
11.对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
12.负责监督项目员工劳保/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及档案建立;
13.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14.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环保设施进行规划、布置、检查和登记。
15.有权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作业队)和先进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并在领导小组的授意下下达奖励通知书或通报表彰;
16.有权对违规单位(作业队)或个人提出批评或处罚的建议并在领导小组的授意下下达处罚通知书或通报批评;
17.有权调阅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和随时对现场检查;
18.有权建议对作业层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进行调配、任免;
19.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重大紧急事件时,有权调配项目适合应急抢险的所有资源。
1.5.3.3工程管理部
1.协助提供、调配合格的施工资源;
2.为作业员工提供安全的作业场所;
3.合理调剂作业时间、优化调整生产计划,避免员工疲劳作业;
4.认真组织落实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5.认真组织整改现场危险源和环境污染源;
6.检查施工现场的临建布置、施工材料堆场等平面规划,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在施工现场检查技术、质量时,同时检查和督促作业人员按施工规范、工艺操作,杜绝违规蛮干;
8.组织并参与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登高设施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进行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实验,对不合格或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9.监督检查作业单位(作业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的到位和实施情况。
10.有权对不服从工作调配、严重违反施工程序、工艺的单位(作业队)提出处罚建议;
11.有权建议对基层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配、任免。
1.5.3.4物资装备部
1.对物资供应商进行评价,保证供应商提供合格的产品和相关服务;
2.制定和贯彻落实项目部物资管理方案,并保持相关记录;
3.对物资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和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
4.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及其控制措施;
5.及时提供合格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物资材料;
6.建立材料消耗台帐,及时进行分析,发现有浪费现象及时纠正;
7.及时向供应商索取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关检验证书、产品安全作业指导书;
8.有权对各类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材料浪费较大的作业单位(作业队)和个人提出处罚和整改建议;
9.随时对各施工作业单位(作业队)自行采购的辅助材料进行检查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罚建议;
10.具体组织调查严重浪费事件和因物资材质因素造成的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11.组织进行现场机械设备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辩识和评价工作并形成清单,制定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12.制定和贯彻落实机械管理方案,并保持相关记录;
13.检查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相应的资格审查。对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对机械进场进行注意事项的交底、检查;
14.负责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
15.负责对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测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检测合格,相关证件齐全,方准交付使用;
16.组织制订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贯彻执行;
17.提供适合项目现场应急救援的各类机械设备;
18.负责对机械、设备、车辆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提出预防措施;
19.有权对违反机械管理制度的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罚建议;
20.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在气候以及机械本身等不适工作的情况下,拥有机械事务最终裁决权。
1.5.3.5合约部
1.积极收集各类信息,当业主有其它特殊要求(例如设计变更、合同外追加工程或附属设施)等,应及时让顾客确认并向顾客提出合理的索赔,报价应包含适当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费用,规避营业风险;
2.组织合同交底会议,通报顾客要求、提供其它相关资料,提请相关部门及时完善安全/环境保护工作;
3.对外签订合同时,除考核承包队伍资质等级外,应考核承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避免将工程承包给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队伍施工;
4.规范与相关方的合同文本,并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履行条款列入合同内容;
5.定期组织对作业单位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评价,对严重不符合项或有严重违规履历的单位进行清除;
6.严格成本控制,降低资源消耗;
7.对严重违反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的单位(作业队)和个人提出处罚的建议;
8.有权随时检查作业单位(作业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承诺履行情况。
1.5.3.6 技术质量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必须有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进行环保/安全技术交底或操作练习;
3.对施工生产工艺、工序中存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努力减少作业中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尽量节约资源能源;
4.凡采用新的技术、工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
5.指导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工作;
6.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过程中技术措施、防范措施、整改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临时脚手架、大型机械安装拆除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等的编制;
7.对表现优秀或严重不称职的技术人员提出奖罚和任免建议。
1.5.3.7 财务部
1.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并按规定进入工程成本;
2.审核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资金预算;
3.监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4.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资金台帐,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专项基金;
5.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安全奖励和违章人员罚款等项工作;
6.完善、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标准及其配套制度。
1.5.3.8 综合办公室
1、行政管理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规划,并按公司文明施工规定,搞好环境绿化及生活、生产排污、垃圾的处理;
(2)负责对员工食堂、生活用水、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饮用水达到国家标准,生活、办公区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杜绝脏乱差现象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作好食堂、生活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对炊管人员的健康检查,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配合当地部门的卫生检查,办理卫生许可证;
(4)做好对小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小车的安全管理,杜绝病车上路和疲劳驾车;
(5)负责定期组织对从事特种作业和有害健康工作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空、粉尘等作业的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调离岗位的建议;
(6)参照国家卫生标准配制、供给各种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确保其卫生质量;
(7)及时收发、传达、督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文件进行管理。
2、人劳管理职责
(1)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对不适合原工种的人员予以调换,在调换、改变员工的工种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
(2)组织有关部门对新招收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许上岗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特别注重对特殊工种人员的专业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4)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建立员工档案,掌握员工基本健康、技能状况;
(5)制定和完善员工任职和考核标准,并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6)制订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7)在制订分配或奖惩办法时,严格对安全生产的挂钩考核,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对应给予行政处分的责任者,经单位研究决定后,办理发文事宜。
3、消防保卫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防火、防爆工作的规定,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对防火防爆工作负责;
(2)制订项目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或演习,监督各种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保养工作;
(3)负责火灾事故和破坏生产事件的调查,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促进生产顺利进行。
1.5.4各岗位职责权限
1.5.4.1 项目经理
1.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负全面管理责任。执行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
2.组织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全面负责安全环保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
5.检查和督促其他领导和职能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6.组织对各类生产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不隐瞒、不漏报、不迟报、不谎报;
7.按规定设置安全环保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8.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方案、应急预案),对批准的计划(方案、应急预案)项目,应保证安全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9.向上级汇报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下属意见并给予合理的答复或解释;
10.定期听取副经理或专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动态掌握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1.5.4.2主管副经理 (项目书记)
1.认真领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具体落实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
4.审核、批准发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基础技术性文件或在项目经理的授权下,审批、发布项目管理性文件;
5.监督执行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提出并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
6.在经理的授权下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主持安全/环保领导小组会议或工作会议;
7.协调、落实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所需资源,审核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计划(预算);
8.具体组织对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9.具体指导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审核主管部门工作计划,考核主管部门的工作业绩;
10.定期听取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定期向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环保工作情况;
11.督促各级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责任制;
12.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三同时”;
13.项目经理外出期间,在项目经理的授权下,行使经理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权。
1.5.4.3 项目总工程师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或行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
2.在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向操作层人员和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实施交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3.组织对高新工艺、设施设备等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辩识、评价和分析,并制订相应的保证措施或管理手段;
4.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案进行研讨、论证并进行交底;
5.对重要安全/环保设施的相关数据进行复核、验算;
6.对由于结构、设施设备或施工环境的原因而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进行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7.检查施工现场的措施落实和操作人员的作业情况;
8.指导业务部门工作,对技术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9.对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1.5.4.4 项目副经理
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负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参于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到人;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带头遵守,落实生产服从安全,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督促各工区、班组做好安全目标分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参加项目部定期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分析现场安全环保状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防范措施,督促相应工区及时整改;
对租赁机械设备和劳务作业人员,负有安全环保方面的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环保责任书》内容,监督执行;
依据《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的规定要求,做好领导带班;
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计划的审批,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使用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负领导责任;
当紧急事件发生时,具体负责应急现场资源调度和协助抢险指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对物资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组织进行辩识和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
组织整改施工现场各项危险源和环境污染源;协助提供、调配合格的施工资源,合理调剂作业时间、优化调整生产计划,避免员工疲劳作业;
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1.5.4.5 财务负责人
1.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并按规定进入工程成本;
2.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夏季清凉饮料,冬季防寒取暖费,并合理开支;
3.监督、审核安全环保奖罚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兑现;
4.保证安全环保经费的足额提供,监督作好安全环保经费收支台帐;
5.参加安全环保会议,提出安全环保资金管理方面的管理意见;
6.按规定提取安全环保基金,并监督基金的开支使用情况
7.审核项目安全/环保措施经费计划,对不合理的支出有权制止或不予核销;
8.有权调查相关部门安全/环保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和相关资金流向。
1.5.4.6 项目党支部书记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保证、监督责任。
2.把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部员对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汇报。
3.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或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协同行政研究和解决安全、环保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员工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5.4.7 工会主席
1.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认真执行《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等三个条例。对安全生产实施群众监督负责;
2.监督并协助项目行政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法令,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卫生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检查项目劳动保护、环保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收集对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提交员工代表大会作出相应的决议,并督促执行;
4.维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严格制止危害员工健康的加班加点或超负荷的作业;
5.发现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有明显隐患,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时,有权代表员工向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工解决问题的建议;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代表员 工和家属提出合理要求;
7.指导女工工作委员会做好女员工劳动保护工作。
1.5.4.8 安全部长
1.安全部长是项目安全环保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是项目安全环保工作的具体管理人,对项目安全环保负具体管理责任;
2.主持安全部(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分配各项业务,对安全部的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对项目主要领导负责;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公司的安全/环保规定,推动本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4.编制和汇总安全保证措施/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和费用计划,并组织对措施的实施和已完措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5.在项目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的授权下,制定或完善项目安全环保保证计划以及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安全环保绩效持续提高;
6.参加项目关键过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竣工验收和大型设备试运转检查验收工作,提出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要求和建议;
7.组织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环境大检查,针对生产中的安全/环境不符合项,采取各种控制措施,责成责任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
8.负责组织对施工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参与其它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对违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作业队)提出批评或处理建议;
10.监督各级部门及以下单位(作业队)、人员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1.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和奖罚。
1.5.4.9 专职安全员
1.在安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对所分工范围的工作负责;
2.负责协助安全部长具体的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环保工作;
3.协助审查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环保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4.做好安全/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5.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各类情况,汇报所辖事务范围内的工作完成情况;
6.对查出的安全/环境不符合项项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同意后,有权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
7.在生产中,遇有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人身伤害(含机械设备损害)的隐患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8.积极学习安全/环保管理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1.5.4.10 作业队长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政策、带头遵守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规定,对本作业队(工班)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负直接责任;
2.负责配备作业队(工班)安全员,并授予其充分的责任和权利,促使他们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组织本作业队(工班)员工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生产安全环保会或开展其它安全环保活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安全环保操作规程,注重对新工、改换工种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
4.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员工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按制度规定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环保检查,做好班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本作业队(工班)的安全环保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发生伤亡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7.认真组织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或污染源。
8.对没有设计安全环保措施的施工内容,有权拒绝施工;
9.对项目部的安全环保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对相关人员的无理要求有权向上级反映。
1.5.4.11 作业队(工班)专兼职安全员
1.作业队(工班)安全员是作业队(工班)长的参谋和助手,对作业队(工班)长负责,协助作业队(工班)长做好安全/环保具体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安全部门人员的指导;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经理部的相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作业队)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3.作好本单位(作业队)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工作和检查整改工作,督促本单位(作业队)员工正确佩带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监督落实本单位(作业队)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环保措施,对措施的状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价,未落实措施或经检查不合格措施的作业面禁止员工入内作业;
5.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险情,立即指挥工人撤离现场,并及时组织排除险情或向上级报告;
6.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害或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及时向经理部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
7.协助作业队班组长组织实施整改上级指出的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参与项目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1.5.4.12 员工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定,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3.自觉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环保知识培训和教育,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和急救逃生技能,积极参加项目部举行的各类安全/环保活动;
4.坚决服从领导正确的指挥,遵守各类操作规程;
5.正确佩带个体防护用品,爱护各类安全环保设施;
6.不冒险作业,不违章指挥,不野蛮操作,不浪费各类资源;
7.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经理部领导报告,协助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抢险。
8.有权了解所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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