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夏大地化工有限公司
作 业 文 件
设备管理规定
现 行 版 本 :A版
文 件 编 码 : DD / SB — 01
受 控 编 号 :
2012—07—30批准 2007—08—01实施
宁夏大地化工有限公司 发 布
目 录
1.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规定………………………………………………1
2.设备修理管理规定……………………………………………………6
3.主要和关键设备管理规定……………………………………………8
4.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12
5.设备档案和质量记录管理规定………………………………………13
6.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15
7.设备事故管理规定……………………………………………………19
8.配件计划和成台设备验证管理规定…………………………………21
9.设备管理技术文件编写规定…………………………………………22
10. 设备标识管理规定…………………………………………………23
11.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27
12.设备使用者培训管理规定 ………………………………………29
13.定置管理方案………………………………………………………30
14.设备管理考核办法…………………………………………………33
1 目的及范围
为明确各级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管理人员。
2 职责
各级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见表1:岗位职责分配表。
3 工作程序
3.1 职责分配表列出的工作项目,以★号对应位置为责任岗位,○号为此项工作的配合岗位。
3.2同一工作项目中出现两个以上★号,表示都应具有相应的记录,且职责在上一级管理部门。
3.3设备管理机构设置如下图:
3.4各岗位应严格遵守下级对上级负责的组织纪律开展工作。
生产副总经理
设备部
生产厂设备副厂长
设 备 科长
维修人 员
操作人员
保管员
运行技术
计划管理
生产厂技术组
运行技术
计划管理
固定资产
生产厂技术组
表1: 岗位职责分配表
责任单位
工作项目
生产厂
设备部
档案馆
生产副总经理
技术副总经理
生产
厂设
备副
厂长
技术组
材料员
维修
操作
主管部长
设备主管
固定资产
计划
运行技术
管理制度
编写
★
★
审核
★
审批
★
检查执行
○
★
○
○
机械规程
编写
★
审核
★
审批
★
执行
★
★
★
★
检查
○
○
○
★
电气规程
编写
★
审核
★
审批
★
执行
★
★
★
★
检查
○
○
○
★
预修
月度计划编制
★
计划审批
★
计划执行
★
验收
★
验收资料
★
计划执行检查
★
★
续表1:岗位职责分配表
责任单位
工作项目
生产厂
设备部
档案馆
生产副总经理
技术副总经理
生产厂设备副厂长
技术组
材料员
维修
操作
主管部长
设备主管
固定资产
计划
运行技术
设备大修和更新
计划编制
★
计划审核
★
计划审查
★
计划审定
○
○
★
★
审批
大修
2万元以上
★
2万元以下
★
更新
2万元以上
★
2万元以下
★
技术方 案
编制
★
审核
★
审定
★
审批
★
○
施工
★
★
验收
★
★
验收资 料
大修
★
★
更新
★
○
○
○
★
计划执行检查
★
★
★
主要关键设备档案
机械设备
★
★
电气设备
★
★
特种设备
★
★
续表1:岗位职责分配表
责任
单位
工作项目
生产厂
设备部
档案馆
生产副总经理
技术副总经理
生产厂设备副厂长
技术组
材料员
维修
操作
主管部长
设备主管
固定资产
计划
运行技术
设备完好验证
人员资格
★
○
★
○
○
设备技术
状况
★
○
★
○
○
备品配件
★
○
★
○
○
检修方法
★
○
★
○
○
生产环境
★
○
★
○
○
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重大
调查
★
★
处理
★
○
台帐和报告单
★
★
一般
调查
★
处理
★
台帐和报告单
★
★
轻微
调查
★
处理
★
台帐和报告单
★
★
续表1: 岗位职责分配表
责任
单位
工作项目
财务处
生产厂
设备部
档案馆
生产副总经理
技术副总经理
生产厂设备副厂长
技术组
材料员
维修
操作
主管部长
设备主管
固定资产
计划
运行技术
维
护保养
维护
★
保养
★
润滑
★
★
检
查
主要和关键设
备巡检资料
★
★
设备领用和报废
领用
★
调拨开票
★
报废和封存
计划
★
审核
★
会签
★
审定
★
审批
★
成台设备
仓库到货验证
★
生产过程验证
★
配件计划
编制
★
大修计划审核
★
○
合格供方名录
○
维修计划资料
★
★
1 目的及范围
为明确各类设备的修理职责,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设备的大修预检修。
2 职责
设备修理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见《岗位职责分配表》。
3 工作程序
3.1 实行科学检修,逐步推进设备状态检修的方法,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做到检修质量一丝不苟,按时完成检修任务。
3.2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计划检修和状态检修相结合,减少“过修”和“欠修”,把检修计划和检修完成率作为对各生产厂的主要考核指标和评比内容。
3.3 各生产厂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填报下月度的R/SB-201《 月份设备检修计划表》,于二十五日前报设备部,并组织实施。设备部按月对设备检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R/SB-206《 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检查汇总表》。
3.4 设备的大修由设备所在单位或责任单位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填写R/SB-202《设备大修项目申报表》,报设备部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5 主要和关键设备的大修应按设备检修规程的技术要求,编写R/SB-204《 大修技术方案》,经设备部审查审批后实施。
3.6 设备的大修一般根据《设备大修项目申报表》审批的时间实施,提前或逾期修理的,生产厂应填写R/SB-205《设备检修项目变更单》,报设备部审批。
3.7 凡属主要和关键设备的大修验收须经设备部分管人员会同生产厂有关人员验收签字,一般设备的大、预修,由生产厂设备副厂长或技术人员验收签字。
3.8 已经公司批准的大修计划,在正常生产期间能够实施的,各厂应列入月度计划中检修,以避免全公司停车大检修时任务过重,影响检修质量和工期。
3.9 凡外包的大修工程,应经市场调查,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并将合同按有关程序审核审定,严格按经济合同法正式签订合同并履行。本着双方互利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外包队伍的资质验证和进场施工由安全监督管理处归口管理。
3.10 年度停车大检修统一执行3.4规定。
3.11 设备的检修应按设备检修规程执行,检修完成后,应由技术人员及时填写R/SB-214《设备检修验收单》。
3.12 设备的防腐保温统一执行3.4规定。
3.13 所有修理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 质量记录
R/SB-201 《 月份设备检修计划表》
R/SB-202 《设备大修项目申报表》
R/SB-204 《 大修技术方案》
R/SB-205 《设备检修项目变更单》
R/SB-206 《 月份设备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检查汇总表》
R/SB-214 《设备检修验收单》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搞好主要和关键设备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公司主要和关键设备的管理。
2 职责
主要和关键设备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见《岗位职责分配表》。
3 工作程序
3.1 主要设备见表2:《主要和关键设备一览表》,关键设备见表中★号。
3.2 生产厂应对主要和关键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按月填报R/SB-213《 月份主要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并于下月2日前上报设备部。
3.3 当主要和关键设备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时,使用单位应向设备部提出设备状况认可请求,设备部应组织对其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认可,并由使用单位填写R/SB-211《设备状况认可单》,设备状况认可单应及时存入设备档案。
3.4 按照设备管理程序的要求,各分公司或厂技术人员应不定期对主要和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并填写R/SB-212《设备巡检记录》和R/SB-220《设备台帐》。
4 记录质量
R/SB-211 《设备状况认可单》
R/SB-212 《设备巡检记录》
R/SB-213 《 月份主要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
R/SB-220 《设备台帐》
表2:主要和关键设备一览表
一、机械设备部分
序号
设备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有机厂
坤辉气化
1
GF104Ⅰ列A台乙炔鼓风机★
1
2
GF104Ⅰ列B台乙炔鼓风机★
2
3
GF104Ⅱ列A台乙炔鼓风机★
3
4
GF104Ⅱ列B台乙炔鼓风机★
4
5
GF104Ⅲ列A台乙炔鼓风机★
5
6
GF104Ⅲ列B台乙炔鼓风机★
6
7
GF104Ⅳ列A台乙炔鼓风机★
7
8
GF104Ⅳ列B台乙炔鼓风机★
8
9
SB402Ⅰ列醇解机
9
10
SB402Ⅱ列醇解机
10
11
SB402Ⅲ列皮带醇解机
11
12
SB402Ⅳ列皮带醇解机
12
13
SB403Ⅰ列挤压机
13
14
SB403Ⅱ列挤压机
14
15
SB403Ⅲ列挤压机
15
16
SB403Ⅳ列挤压机
17
SB403Ⅰ列干燥机
18
SB403Ⅱ列干燥机
19
SB403Ⅲ列干燥机
20
SB403Ⅳ列干燥机
续表2:主要和关键设备一览表
一、机械设备部分
序号
设备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电石分公司
天瑞电厂
1
1#电石炉★
1
1#汽轮发电机★
2
1#石灰窑
2
2#汽轮发电机★
3
1#电除尘器
水气厂
1
冷冻1#冰机★
2
冷冻2#冰机★
3
冷冻5#冰机★
4
冷冻8#冰机★
5
冷冻9#冰机★
合计
台(其中关键设备 台)
表2:主要和关键设备一览表
二、电气设备部分
序号
设备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电石分公司
PVA分公司
1
1#电炉变压器★
1
2
2#电炉变压器★
2
3
T05动力变压器
3
4
T50动力变压器
4
5
T51动力变压器
5
6
7
天瑞电厂
8
1
1#主变★
9
2
2#主变★
10
3
T41变压器
11
4
T42变压器
12
5
T47变压器
13
6
T48变压器
14
7
1#发电机★
15
8
2#发电机★
16
17
坤辉气化
18
1
T44电力变压器
19
2
T46电力变压器
20
合计
台(其中关键设备 台)
1 目的及范围
为维护和保养好各类设备,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适用于全体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
2 职责
2.1 岗位操作工
管好、用好、维护保养好所操作的设备。
2.2 维修工
修好、维护保养好所分管的设备。
3 工作程序
3.1 岗位操作工要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杨和奖励;对于玩忽职守者必须严肃处理。
3.2 操作工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原理、性能、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操作法、润滑管理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3 生产过程中,严禁超温、超压、超电流、超负荷运行。
3.4 操作工人对岗位内设备(包括空调机)要定期巡回检查,以看、听、闻、查、摸等方法,检查运行设备的声音、压力、温度、泄漏、冷却水、润滑及仪表灵敏度,发现缺陷应主动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发现特殊响声、振动、漏气、火花等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停车。在未弄清原因时,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需记于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详细交待清楚。
3.5 操作工人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道、支架、地面应保持整洁,油漆、保温完整,设备的标识、管道油漆颜色应鲜明、正确,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3.6 停产设备和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停用和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7 生产厂应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对所管设备进行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润滑,润滑要求见R/RB-217《设备润滑油脂明细表》,并填好R/SB-218《设备润滑记录表》。
3.8 每班对所管的生产场地进行一次清扫,对设备进行一次擦洗、清理,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3.9 操作岗位巡检必备三件宝:听棒、扳手、抹布。
4.质量记录
R/RB-217《设备润滑油脂明细表》
R/SB-218《设备润滑记录表》
1 目的及范围
为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强化设备记录管理,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设备档案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2 职责
设备档案和质量记录管理职责见《岗位职责分配表》。
3 工作程序
3.1 生产厂和设备部应建立主要和关键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卡片、附机卡片、R/SB-204《 大修技术方案》、R/SB-205《设备检修项目变更单》、R/SB-214《设备检修验收单》、 年度运行记录、设备事故登记、易损件登记等资料。
3.2 设备预检修的R/SB-214《设备检修验收单》、R/SB-212《设备巡查记录》,由生产厂自行保存,保存时间为一年;其它记录由生产厂和设备部同时保存3年;R/SB-207《宁夏大地化工有限公司设备档案》、R/SB-208《宁夏大地化工有限公司设备一览表》、R/SB-216《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等应做长期保存。
3.3 为加强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上档时间不应超过十天,其内容是:
3.3.1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
3.3.2 普通通用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由使用单位管理。
3.3.3 特殊、专用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由档案室管理。
3.3.4 制造安装单位的安装施工图、试车记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由使用单位管理。其中安装施工图必须送档案室一份。
3.3.5特种设备资料的管理见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3.3.6 高压电气设备的试验报告设备部存档一份。
3.3.7 基建、更新改造和技改项目完工验收后移交的竣工图应由公司档案室保管。综合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由项目管理人员报设备部一份(环保项目的报二份)。
3.3.8 档案室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公司设备的图纸,要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注意防霉、防潮、防火、防虫、防盗、防尘,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定。
3.3.9 设备零部件进行改造,由使用单位及时修改本单位、档案室的蓝图,原来的蓝图和底图封存。
4 质量记录
R/SB-204《 大修技术方案》
R/SB-205《设备检修项目变更单》
R/SB-207《宁夏大地化工有限公司设备档案》
R/SB-208《宁夏大地化工有限公司设备一览表》
R/SB-212《设备巡检记录》
R/SB-214《设备检修验收单》
R/SB-216《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
1 目的及范围
为规范我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职责
设备档案和质量记录管理职责见《岗位职责分配表》。
3 工作程序
3.1 特种设备范围:按《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2 特种设备安装所在的行政单位为我公司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办法,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各项工作。
3.3 我公司设备部是特种设备的使用技术、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以下简称安监部)是安全监察的主管部门,项目部是特种设备更新改造主管部门。设备部要依照《条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我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不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使用单位限期解决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安监处监督落实。
3.4 设备部为使用单位购买特种设备提供政策、法规、资格认证方面的咨询,安监处为使用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方面的咨询,物质部按合同要求采购,防止无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我公司。项目部在更新改造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为使用单位提供办理证照资格方面的服务。
3.5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从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相关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6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鉴定报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申请报废,经批准后由设备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3.7 特种设备购进公司时,设备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成台到货验证程序,并检查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8 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前,项目管理单位应准备好备案文件,并报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工作。备案文件所需资料见附件一。
3.9 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准备好验收文件,报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作好验收的组织工作。需要准备的验收资料见附件二。
3.10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注册登记文件需要资料见附件三。
3.11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报送设备部、安监处存档。安全管理制度内
容见附件四。
3.12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长期保存,并报送设备部备案存档。技术档案内容见附件五。
3.13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月检、日检的常规检验制度,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所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作出处理,严禁特种设备带故障运行。设备部负责全公司特种设备年检的组织工作。
3.14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15 设备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1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17 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附件一: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备案资料
一、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二、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
三、项目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
四、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五、使用单位和安装、大修、改造项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通讯资料。
附件二:使用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二、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记录;
三、试运行记录;
四、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除外)。
附件三:使用单位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二、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四、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
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
五、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六、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四: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操作人员守则;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常规检查制度;
五、维修保养制度;
六、定期报检制度;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五: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外来文件存设备部);
三、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四、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五、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外来文件存设备部);
六、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附件六:名词解释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4 质量记录
《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报告》 (外来记录)
《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外来记录)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外来记录)
《电站锅炉内部检验报告》 (外来记录)
《锅炉外部检验报告》 (外来记录)
1 目的及范围
为防止设备事故的重复发生,并使事故责任人和员工从中吸取教训,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事故的管理。
2 职责
设备事故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见《岗位职责分配表》。
3 工作程序
3.1 设备事故分类
3.1.1 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设备事故:
a) 直接修复费用50万元及其以上。
b) 因设备损坏,单列生产造成一个生产厂日产量减少50%以上;多列生产,造成一个生产厂日产量减少40%以上。
c) 设备损坏严重,性质恶劣的。
3.1.2 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设备事故:
a) 直接修复费用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b) 因设备损坏,单列生产造成一个生产厂日产量减少20%至50%;多列生产,造成一个生产厂日产量减少30%至40%。
c) 设备部件损坏严重,性质恶劣的。
3.1.3 凡不合乎重大和一般设备事故的,统称为轻微设备事故。
3.2 设备事故损失费:只计算修复的材料和备品配件费及所用的人工工资。
3.3 设备事故的处罚:
3.3.1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对责任者处行政记过以上、辞退以下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责任者赔偿3-5%的直接经济损失。
3.3.2 发生一般和轻微设备事故,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责任者赔偿1-5%的直接经济损失。
3.3.3 对责任性或重大恶性事故,除对肇事者给予相应的处理外,应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3.4 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4.1 设备事故调查与处理的时间要求如下:
a) 轻微和一般事故在3天内处理完;
b) 重大事故,除情况复杂,一下查不清外,均应在7天内处理完;
c) 情况复杂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3.4.2 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方法:
应按照“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登记、百分之百处理、百分之百上报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开好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订纠正预防措施。由事故责任人填写《 事故报告单》。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报安监处备案。
3.4.3 设备事故调查与处理的权限见《岗位职责分配表》。
4 质量记录
R/SB-302《 事故报告单》
1 目的及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配件和成台设备计划的申报、采购、验证管理。
2 职责
配件计划管理和成台设备验证的职责见《岗位职责分配表》。
3 工作程序
3.1 预修理配件由使用单位或责任单位根据本厂仓库库存和需要填写《物资采购计划会审表》后,直接报原料部组织采购、验证。
3.2 大修配件应由使用或责任单位填写《物资采购计划会审表》,报设备部审批后,由原料部组织采购、验证。
3.3 凡需外购的设备,原料部应依据项目部审批后的《物资采购计划会审表》,优先到公司评定认可的合格供方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设备到货后,仓储部填写《物资收货清单》和合同复印件或技术协议通知设备部。各分公司或分厂设备科组织机械、电仪、仓储、公司原料部管理人员对到货的成台设备进行供销渠道、外观质量、图纸资料三方面初步验证,并填写《物资材料验收单》。未经验证的设备不得投入安装,不得作固定资产入帐。
3.4 能自制的设备,应委托机加工厂制作,设备制作完成后,经过检验、试压、试漏,检验合格,由机加工厂向设备部申请验证后,交付接受单位使用。
4 质量记录
《物资采购计划会审表》
《物资收货清单》
《物资材料验收单》
1 机械和电气设备检修规程由设备部组织生产厂统一编写,格式如下:
1.1封面格式
宁 夏 大 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作 业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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