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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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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树高威尼斯城二期一标段 安 全 检 查 方 案 二0一六年三月 前 言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具有指导性   建设单位对监理、施工总承包、指定分包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预防为主,执行力强,定期检查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做好应对各种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经费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了在以后的检查工作中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检查工作能力,提升自己的检查工作水平,能更仔细、认真、有效、有序的开展自己的检查工作,在检查内业资料的时候不会犯原则性的错误。特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制定此检查方案。 一、项目概况和安全控制的目标  1、项目概况  树高威尼斯城二期一标段项目,位于绵阳市经开区南红街1号,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总面积41513.42平方米,总建面积为:72581.12平方米,共五栋,地下室为一层,1号楼为23层,建筑面积约:14984.51平方米;2号楼为16层,建筑面积约:15515.12平方米;3号楼为4层,建筑面积约:6412.69平方米;4号楼为24层,建筑面积约:6983.5平方米;9号楼为9层,建筑面积约:5027.62平方米;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二、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小组  2.1. 安全控制的目标  杜绝发生III级(含)以上的责任生产事故;杜绝责任原因造成的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杜绝发生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事件,杜绝发生火灾事故,杜绝发生III级(含)以上的责任生产事故,杜绝发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责任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I级、II级、Ⅲ级、Ⅳ级。  (1)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事故,是I级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3人(含3人)死亡(含失踪); 30人以上中毒;10人以上重伤;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I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较大事故,是II级安全生产事故 一次事故造成1-3人死亡; 10-29人中毒(含10人); 3-10人重伤(含3人);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00-1000人;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  (3)Ⅲ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事故,是Ⅲ级安全生产事故 1-10人中毒; 1-3人重伤;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300人;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4)Ⅳ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Ⅳ级安全生产事故 轻伤;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50人;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 2.2. 安全检查小组  2.2.1、安全检查小组:  检查组长:石雪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电话:13778039267 检查副组长:李素琼(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电话:13219951766 检查组员:向涛(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张红明(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黄文兵(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付建平(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方立(监理单位监理员)、邓婉玲(监理单位监理员)、郑玉泉(监理单位监理员)、徐克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吴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庹葵(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梁祖华(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罗强(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 2.2.2、安全检查时间安排: 每周定期巡查定于每周星期三下午2点,由检查小组组长主持现场安全专题会议,参加单位:检查小组所有人员及施工单位、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建设单位检查组长落实,提升安全研讨会,并根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检查,建设、监理单位对总包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建设、监理单位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安全问题要求总包进行整改。并回复整改情况,附影像资料存档。 2.2.3、安全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10个大项进行检查和评分。 2.2.3、安全检查节点要求: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基础施工阶段: (1)在基坑开挖深度达到3米时和基坑开挖完成时; (2)桩基工程在施工进行到50%时; (3)基础工程或地下室顶板完成时。 2、主体施工阶段: (1)高大模板工程混凝土浇筑前; (2)10层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3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 (3)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在施工完成3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外,还应在每完成10层时,分别进行一次。 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1)在施工完成装饰工程量的30%、60%和90%时; (2)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前; (3)工程即将竣工验收前。 4、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 三、安全检查制度  3.1、每周定期巡检。      安全检查小组每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巡检,根据《安全标准》对项目进行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在周工作例会上应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分析,对前次巡检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每次检查后,检查小组(建设单位)根据《安全标准》对本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评分,不得漏项。相关检查小组成员签字认可。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危险隐患,由检查小组进行汇总,由监理向施工单位发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由检查副组长(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施工单位的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如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发出《停工令》,勒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工期不予顺延。《停工令》必须由建设单位检查小组组长签发。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书》上报检查小组申请复查;如情节特别严重被勒令停工的,还应申报《复工申请表》,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2、每月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小组每月定期组织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的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等。检查过程中,每位参检人员均需填写《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记录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表现、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不齐全的问题,由安全检查小组组长汇总形成记录,记录需发送给所有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分清责任,要求限时整改。      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危险隐患,或整改不力、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监理向施工单位发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令》,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3、安全生产月度例会      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由检查小组召集,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内容包括:对本月度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总结评价,剖析本月安全生产管理的不足之处及改进办法;总结安全检查的整改情况;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施工配合事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决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向业主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3.4检查评分方法及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强条)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中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安全标准》附录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3、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4、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2、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 6、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7、应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优良: 1)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 2)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合格: 1)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 2)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B、不合格: 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9、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四、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实施细则    安全检查基本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 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阶段包括: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4.1基础施工阶段 基础施工阶段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主要分为:在基坑开挖完成时及基础工程或地下室顶板完成时两个阶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安全管理检查、基坑工程、施工用电检查、模板支撑工程、塔式起重机等。 A、 安全管理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技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B、 文明施工检查内容:现场围墙、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C、 基坑工程检查内容: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 D、 施工用电检查内容: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等。 E、 模板支撑工程检查内容: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杆件连接、底座与拖撑、构配件材质、支架拆除 F、 塔式起重机检查内容:塔吊方案报审,塔吊的备案资料、塔吊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方案编制审核、安拆、验收与使用、塔吊附着装置、塔吊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等内容。 4.2主体施工阶段 主体施工阶段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主要分为:10层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在施工完成3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外,还应在每完成10层时,分别进行一次检查。主体施工阶段主要检查内容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 A、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模板工程、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所检查的内容与基础施工阶段相同。 B、 脚手架工程检查的内容:施工方案、悬挑钢梁、架体稳定、脚手板、荷载、交底与验收。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 C、 高处作业检查的内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D、 施工机具检查的内容:1.物料提升机、2.施工升降机3.塔式起重机4.起重吊装。 4.3装饰施工阶段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在施工完成装饰工程量的30%、60%和90%时;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前;工程即将竣工验收前三个阶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检查的内容与主体施工阶段相同。 4.4检查节点 A、 本程1#楼共23层,施工到主体二次结构,检查小组从二0一六年四月份开始执行《安全标准》,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小组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度以下检查节点: (1)1#楼在二次结构施工至十层时检查小组组织第一次检查; (1) 主体二次结构全部完工,主体竣工验收之前,组织第二次检查; (2) 在装饰工程完成30%时,组织第三次检查; (3) 在装饰工程完成60%时,组织第四次检查; (4) 装饰工程完成90%时,组织第五次检查; (5) 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前,组织第六次检查; (6) 工程即将竣工前,组织第七次检查; B、2#楼共16层,施工到一层主体结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小组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度以下检查节点: (2) 施工至三层主体结构,组织第一次检查; (3) 施工至十层主体结构,组织第二次检查; (4) 施工主体结构封顶时,组织第三次检查; (5) 主体二次结构施工至三层,组织第四次检查; (6) 主体二次结构施工至十层,组织第五次检查; (7) 主体二次结构全部完工,主体竣工验收之前,组织第六次检查; (8) 在装饰工程完成30%时,组织第七次检查; (9) 在装饰工程完成60%时,组织第八次检查; (10) 装饰工程完成90%时,组织第九次检查; (11) 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前,组织第十次检查; (12) 工程即将竣工前,组织第十一次检查; C、9#楼共9层,施工到主体二次结构,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小组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度以下检查节点: (1)9#楼在二次结构施工至三层时检查小组组织第一次检查; (13) 主体二次结构全部完工,主体竣工验收之前,组织第二次检查; (7) 在装饰工程完成30%时,组织第三次检查; (8) 在装饰工程完成60%时,组织第四次检查; (9) 装饰工程完成90%时,组织第五次检查; (10) 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前,组织第六次检查; (11) 工程即将竣工前,组织第七次检查; D、4#楼24层,施工到十四层主体结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小组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度以下检查节点: (1) 施工至十四层主体结构,组织第一次检查; (2) 施工主体结构封顶时,组织第二次检查; (3) 主体二次结构施工至三层,组织第三次检查; (4) 主体二次结构施工至十层,组织第四次检查; (5) 主体二次结构全部完工,主体竣工验收之前,组织第五次检查; (6) 在装饰工程完成30%时,组织第六次检查; (7) 在装饰工程完成60%时,组织第七次检查; (8) 装饰工程完成90%时,组织第八次检查; (9) 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前,组织第九次检查; (10) 工程即将竣工前,组织第十一次检查; E、3#楼共4层,现未进行施工,后期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小组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度以下检查节点: (1) 施工至三层主体结构,组织第一次检查; (2)主体二次结构全部完工,主体竣工验收之前,组织第二次检查; (3)装饰工程完成90%时,组织第三次检查; (4)外脚手架全部拆除前,组织第四次检查; (5)工程即将竣工前,组织第五次检查; 五、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5.1、总则 1、为保证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适用于对树高威尼斯城二期工程项目开展的基建安全检查。 5.2职责 1、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2、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3、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4、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查。 5.3、检查制度 1、实行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2、定期安全检查: (一)每月由建设单位小组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二)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三)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 (一)日常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 (三)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 4、专项检查: 建设单位项目部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 5.5、安全检查要求 1、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2、实行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 3、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各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的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5、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6、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建设、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关要求,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闭环。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 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表一 树高威尼斯城二期一标段项目 执行《安全标准》考核检查小组名单 序 号 姓 名 所属单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检查组长 1 石雪峰 绵阳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13778039267 检查副组长 2 李素琼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13219951766 检查组员 3 向涛 绵阳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场代表 18781198507 4 张红明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师 13608125601 5 黄文兵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师 13699625578 6 付建平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师 15982961334 7 方立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员 18163060613 8 邓婉玲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员 13198099998 9 郑玉泉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员 13568275908 10 徐克鹏 四川宜宾树高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15882831263 11 吴江 四川宜宾树高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技术负责人 18781650506 12 庹葵 四川宜宾树高建筑有限公司 安全员 18781177262 13 梁祖华 四川宜宾树高建筑有限公司 安全员 13989296201 14 罗强 四川宜宾树高建筑有限公司 安全员 13778022911 附录二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分): §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5分 §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5分 §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0分): §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2~8分 §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三、安全技术交底 (10分): §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5分 §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四、安全检查 (10分): §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 §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5~10分 五、安全教育 (10分): §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5分 §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2~8分 §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5分 §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扣2分 六、应急救援 (10分): §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10分 §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2~6分 §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5分 §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5分 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0分): §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10分 § 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扣5分 §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6分 八、持证上岗 (10分): §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5分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2分 九、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0分): §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 §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5分 十、安全标志 (10分): §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2~6分 §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3分 §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2~6分 §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5分 文明施工 §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的规定。 §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一、现场围挡 (10分): §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m,扣5~10分 § 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1.8m,扣5~10分 § 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扣5~10分 二、封闭管理 (10分): § 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扣10分 § 未设置门卫室扣5分 § 未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或未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扣2~6分 §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扣2分 §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扣2分 § 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扣3分 三、施工场地 (10分): §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扣5分 § 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扣5分 § 施工现场未采取防尘措施,扣5分 §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扣5分 § 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扣2~10分 § 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扣5分 § 温暖季节未进行绿化布置,扣3分 四、材料管理 (10分): §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扣4分 § 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扣2分 §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扣3~10分 §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扣5分 §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采取防火措施,扣5~10分 五、现场办公与住宿 (10分): §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扣6分 §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等级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扣10分 § 在施工程、伙房、库房兼做住宿,扣10分 §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扣4分 § 宿舍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或通道宽度小于0.9m,扣2~6分 § 宿舍人均面积或人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冬季宿舍内未采取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扣5分 § 夏季宿舍内未采取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扣5分 § 生活用品摆放混乱、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扣3分 六、现场防火 (10分): § 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扣10分 §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5分 §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一般项目 一、综合治理(10分): § 生活区未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场所,扣2分 § 施工现场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或责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 施工现场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扣5分 二、公示标牌 (10分): § 大门口处设置的公示标牌内容不齐全,扣2~8分 §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3分 § 未设置安全标语,扣3分 § 未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扣2~4分 三、生活设施 (10分): § 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扣5分 §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 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或未办理炊事人员健康证,扣5分 §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良,扣2~4分 § 食堂未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扣4分 § 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 厕所卫生未达到规定要求,扣4分 § 不能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扣5分 §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扣4分 § 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或未及时清理,扣3~5分 四、社区服务 (10分): §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扣8分 § 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扣8分 § 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扣5分 § 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扣5分 脚手架部分 §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 2.门式钢管脚手架 § 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 4.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 5.满堂脚手架 § 6.悬挑式脚手架 §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 8.高处作业吊篮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 一、施工方案 (10分): §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二、立杆基础 (10分): §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5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10分) : §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0分): §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0分):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六、交底与验收 (10分): §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七、横向水平杆设置 (10分): §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每处扣2分 §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0mm,每处扣2分 八、杆件连接(10分) : §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4分 §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 扣件紧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处扣2分 九、层间防护(10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5分 十、构配件材质(5分): §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5分 §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十一、通道(5分): §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 2.门式钢管脚手架 §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的规定。 § 门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臂、脚手板、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架体防护、构配件材质、荷载、通道。 一、施工方案 (10分): §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二、架体基础 (10分): §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2~5分 §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2分 §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三、架体稳定 (10分): § 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扣10分 § 门架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范要求,扣5分 § 交叉支撑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四、杆件锁臂 (10分): § 未按规定组装或漏装杆件、锁臂,扣2~6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扣10分 § 扣件与连接的杆件参数不匹配,每处扣2分 五、脚手板 (10分):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2分 六、交底与验收 (10分): § 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 脚手架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6分 §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七、架体防护 (10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3分 §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八、构配件材质 (10分): § 杆件变形、锈蚀严重,扣10分 § 门架局部开焊,扣10分 § 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九、荷载 (10分): §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十、通道 (10分): §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10分 §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的规定。 §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杆件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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