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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003-2008
QB/沪
汉纬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 003-2008
车装充气系统
2009-01-01 发布 2009-01-01 实施
汉纬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发 布
QB 003-2008
前 言
经检索,目前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特制定本企业标准。
本标准的编写遵循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中有关企业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编写中以NFPA1901-2003《Standard for Automotive Fire Apparatus》和JB/T 4223《车装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机组技术条件》作为参考。
本标准由汉纬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汉纬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迎春、沈旸、杨华军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09-01-01
目 次
前言…………………………………………………………………………………………… 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4
2引用标准 ………………………………………………………………………………… 4
3基本参数…………………………………………………………………………………… 5
4技术要求…………………………………………………………………………………… 5
5试验方法…………………………………………………………………………………… 9
6检验规则…………………………………………………………………………………… 9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10
车装充气系统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装充气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排气压力小于或等于40 MPa、容积流量大于或等于265L/min、由内燃机、电动机驱动或通过取力装置由汽车发动机直接驱动、驱动功率为5.5~450 kW、重量不超过15 t(不包括汽车)的车装充气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引用标准
NFPA1901-2003 Standard for Automotive Fire Apparatus
JB/T 4223 车装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机组技术条件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3853 一般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性能试验方法
GB 7787 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基本参数
GB/T 13279 一般用固定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GB/T 13306 标牌
JB 2942 钢制空气冷却器技术条件
JB/T 6441 压缩机用安全阀
ZB T50 002 专用汽车产品质量定期检查试验规程
ZB T50 003 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GB 12930 潜水装具用高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GB/T 4975 容积式压缩机术语 总则
JB/T 9107 往复压缩机 术语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n 256 潜水呼吸空气
GBn 265 潜水员呼吸用气体成分的检验方法
GB 1105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GB/T 7777 往复活塞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
GB 4980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工程法
JB 8 产品标牌
JB 2759 机电产品包装 通用技术条件
3基本参数
3.1术语
本标准采用术语应符合GB/T 4975、JB/T 9107的规定。
3.2 基本参数
3.2.1 空压机驱动方式包括由内燃机、电动机驱动或通过取力装置由汽车发动机直接驱动。空压机的额定排气压力为40MPa,公称容积流量包括600L/min、680L/min和1200L/min、1360L/min(双机组)。
3.2.2 过滤系统包括单过滤器、双过滤器和4过滤器系统。
3.2.3 钢瓶组包括4瓶、6瓶、8瓶、12瓶。
3.2.4 阶梯充气控制系统包括2、3、4、6阶梯。
3.2.5 防爆充气箱包括2、3、4、6、8瓶。
4 技术要求
4. 1 一般要求
4.1.1 机组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 压缩机和系统必须能够在0°C-43°C环境温度中储存和运行。用于环境温度低于0℃的机组应设有低温启动装置。
4.1.3 阶梯系统必须能够在-18°C-43°C环境温度中储存和运行。
4.1.4 空气系统的设计应使其能够在相对湿度不小于100%的环境中储存和运行。
4.1.5 所有在空气系统中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抗腐蚀或者是经过抗腐蚀处理的, 除非成品是保持与非腐蚀性的润滑油接触的。
4.1.6 操作位置的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90 dB(A)。
4.1.7 对在额定排气压力下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2 h 的往复活塞空压机,当一级吸气温度为40℃时,排气温度应不超过200℃,空压机润滑油温度应不超过70℃。
4.2 呼吸空气系统
4.2.1 所有在空气系统的制造过程中使用的零件及其部件都应按照其在系统实际运转过程中压缩空气的压力、温度和流速来设计。
4.2.2 空压机中排出的气体在排放前应通过一个净化系统。
4.2.3 在进行初步的空气质量测试和试运转前,必须用纯净的空气清洁呼吸系统,直到所有的潮气和异物被清除。
4.3 总管路及其安装
4.3.1 所有的气动装置、管路和软管应达到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4.3.2 所有的气动装置、管路和软管应是耐腐蚀的或者是经过耐腐蚀处理的。
4.3.3 所有管路系统在安装前应用干净干燥的空气吹干净。
4.3.4 对管路进行螺纹联接时,应使用阻止密封剂进入管路系统的方式对螺纹使用密封剂。
4.3.5 管路安装过程中,应用螺纹盖或塞封闭其末端,以避免异物的进入。
4.4 操作仪表板和控制器
4.4.1 操作仪表板(包括仪表、器具和阀),应面向操作者位置。
4.4.2 任何作为手动控制的器具,应从操作者位置可见并易于进行控制。
4.4.3 在可能出现过度振动的地方,压力表或其它设备应不能直接安装在管线上。
4.5 标牌和面板
4.5.1 所有主要零件和附件应用标牌进行识别。
4.5.2 应显示下列信息:
(1) 空气系统的总体布置,包括空压机、钢瓶组、阶梯系统、控制仪表板、防爆充气箱。
(2) 电器布局。
(3) 空气控制仪表板上需用标牌指示出所有的仪表、阀等。
(4) 空气管路布置,指示空气流动方向并显示所有的阀、仪表、控制器、碳纤维气瓶、空气储存系统以及其它设备。
4.6 呼吸空气压缩机
4.6.1 空压机用的安全阀应符合JB/T 6441 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4.6.2 润滑油压力循环系统中应设全流量过滤器和油压指示仪表。油过滤器精度应至少为0.08 mm,
润滑油压力应不低于0.1 MPa,润滑系统能承受的压力应不低于0.4 MPa。
4.6.3 空压机的气路、油路系统应联接可靠,不应相互渗漏或外泄。所有管路应采用固定联接,以防止振动及相互碰撞。
4.6.4 空压机和原动机的公共底座的强度、刚度应符合承载要求,并有起吊装置。
4.6.5 外露的运动部件、高温部件应有防护,尖棱和危险凸起部应予避免。
4.6.6 空压机外表面油漆应光洁。紧固件、操作件应进行装饰处理。
4.6.7 空气压缩机的活塞环、阀片、阀弹簧等易损件的更换期应不少于4000h。
4.6.8 应确定压缩机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要求。
4.6.9 压缩机入口
4.6.9.1 压缩机空气入口应位于不受消防车排放以及向压缩机或消防车上其它零件提供动力的汽油机或柴油机排气污染的区域。
4.6.9.2 如果使用了伸出式空气进气管,其安装应符合压缩机的规定,进气管要有一定的刚度,以避免在压缩机吸气状态下被吸扁。
4.6.10 冷却
4.6.10.1 安装人员应按要求装配和安装所有的零件,并且根据本标准和工作参数进行最终测试。
4.6.10.2 安装人员应制定规程以确保有足够的制冷来保持空压机在工作温度范围内,其运行时周围环境温度范围在0°C至43°C之间。
4.6.10.3 压缩空气的温度在压缩机后冷却器的排放喷管处测量应不超过环境温度11°C。
4.6.11 每个压缩级后应安装一个安全阀。
4.6.12 压缩机应配有级间气水分离器和末级气水分离器,所有的气水分离器应配备自动排污阀,并将排污管接至排污收集桶。
4.6.13 压缩机控制器
4.6.13.1 所有压缩机应有自动声音或视觉报警,并且配有控制器,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能关闭压缩机且能避免自动重起:
(1) 润滑油油位或油压过低。
(2) 排气温度高于制造商规定值。
(3) 净化系统出口处的压缩空气湿度超过24 ppm。
(4) 处理后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10 ppm。
4.6.13.2 所有压缩机应配备下列装置:
(1) 控制最大工作压力的空气压力开关
(2) 每个压缩级后的级间压力表
(3) 排气压力表
(4) 压力润滑压缩机上的油压表或非压力润滑压缩机上的油位指示器或油位开关。
(5) 电子非可复位式时间计
4.6.13.3 带电动马达的压缩机应配备下列装置:
(1) 有过载保护功能的磁力启动器
(2) 保护装置以避免断电复得后自动重起
4.6.13.4 带汽油机或柴油机的压缩机应配备下列装置:
(1) 实现发动机随压缩机停止或卸载而启动、怠速以及运行的方法
(2) 电子非可复位式时间计以记录运行时间
4.6.14 压缩机和驱动总成应安装到带防震脚垫的底盘上以防止振动。
4.6.15 压缩机组应对安全操作有规定。
4.7 净化系统
如果压缩空气系统将提供呼吸空气,应安装一套净化系统。
4.7.1 如果将经过处理的空气作为呼吸空气使用,净化系统产生的呼吸空气应符合标准要求。
4.7.2 如果经过处理的空气用作水下潜水用,净化系统产生的呼吸空气应符合标准要求。
4.7.3 净化系统应能满足最少处理压缩机满载运行50小时所产生的空气量,入口空气饱和状态下温度为27°C。
4.7.4 净化系统内应提供一个安全阀,其设置不超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0%。
4.7.5 应提供一个机械式气水分离器并且应与自动排污系统用管路连接。
4.7.6 在气水分离器和过滤器之间应安装止回阀。
4.7.7 在过滤器进气和出气管路上应各装1个截至阀,两阀之间装压力表和放空阀,以便在维护前释放和监视过滤器内的压力。一个最小设定压力在140Bar的背压调节阀应安装在过滤器的出气管路上。
4.8 空气储存系统
4.8.1 钢制压力容器应参照GB 150 的规定,并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4.8.2 如果安装使用了需要定期测试的气瓶,则在操作者仪表板上或附近应安装一块标牌来提供下列信息:
(1) 压印在气瓶上的最初的气瓶测试日期
(2) 推荐的测试间隔
4.8.3 空气储存系统应安装安全阀。
4.8.4 每个空气瓶上制造商的测试日期应在车辆交付日期的12个月内。
4.8.5 空气瓶的安装。
4.8.5.1 空气瓶的安装应采用在所有类型的移动使用时均能保持固定的方式。
4.8.5.2 应提供保护设备来防止意外接触对空气瓶阀和相关管路产生的损伤。
4.8.5.3 保护设备不应阻碍操作和检查的通道。
4.8.5.4 空气瓶的安装应易于因检查、测试或维修而移除空气瓶。
4.8.5.5 空气瓶的安装应使所有空气瓶控制阀和相关管路容易操作。
4.8.5.6 空气瓶的安装方式应实现对外表面的目测以及提供气瓶阀关闭的紧急通道。
4.9 空气调压系统
4.9.1 在空气控制仪表板处或减压阀上应提供线性阀来控制减压阀入口空气供应管线和减压阀出口的空气流量。
4.9.2 减压阀前、后侧应各装1个的空气压力表。
4.9.3 减压阀后应安装1个开启压力不超过减压阀输出设置值10%的安全阀。
4.9.4 应做一个盒罩住减压阀,并贴上“非专业人员禁止打开此盒”以避免非专业人员乱调。此盒应便于打开。
4.9.5 减压阀旁应有标贴来指示减压阀设定值。
4.10 空气控制仪表板
4.10.1 空气控制仪表板以及对于压缩机供应呼吸空气系统的系统管路布置应允许操作者进行下列功能的操作:
(1) 直接从压缩机/净化系统输气入储存系统;
(2) 直接从储存系统/空气减压阀输气入SCBA气瓶;
(3) 根据要求使用“阶梯模式”或“并联输气模式”输气入SCBA气瓶;
(4) 直接从压缩机/净化系统通过储存系统的旁通输气入SCBA气瓶;
(5) 调节最大SCBA输气压力;
(6) 用节流阀来控制防爆充气箱气瓶的充气速率。
4.11 SCBA防爆充气箱
4.11.1 如果SCBA空气瓶从安装在消防车上的空气系统进行再充气,防爆充气箱应符合4.11.1到4.11.10的要求。
4.11.2 防爆充气箱在充气过程中应将气瓶完全包围,如果气瓶破裂能包住碎片。
4.11.3 防爆充气箱应将气瓶的再充气管线完全包围住。
4.11.4 防爆充气箱应将释放的空气冲击波引向离开操作者或旁人的方向。
4.11.5 消防车上的防爆充气箱应将释放的空气冲击波排出消防车外部。
4.11.6 应提供一种方法来保证SCBA气瓶只有在防爆充气箱处于“气瓶充气操作位置”时才能进行充气。防爆充气箱应有关门连锁保护装置,以防止在门没有关闭的情况下客户也可充气。
4.11.7 当进行SCBA气瓶充气时应有一报警信号来指示内在的危险。
4.11.8 应提供压力表、调压阀和控制器使操作者能控制SCBA气瓶输气压力以及每个SCBA充气软管上的充气速率。
4.11.9 输气管线上应装节流阀。
4.11.10 在每个SCBA充气软管上应提供一个独立的排气阀、流量限制设备和放空阀。
4.12 空气软管
4.12.1 空气软管和提供的接口应符合它们预期的应用要求,并且其额定压力与最高使用压力之比应等于或大于3:1。
4.12.2 当软管安装到空气线盘上时,安装的方式应允许将其移除。
4.12.3 使用空气软管的排气终端应配有螺纹接口或快速联接装置。
4.12.4 呼吸空气软管内径最小应为13毫米,而最大软管长度不大于90米。
4.12.5 使用空气软管应为柔软型,并装上耐磨损的外部遮盖物。
4.12.6 软管应防油并且应耐油、碱、石蜡、油脂和盐溶液。
4.13 机组
4.13.1 机组最大总重不应超过原车型的规定。
4.13.2 机组最大轴载重量应不超过原车型的3%。
4.13.3 机组与底盘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4.13.4 机组的重心与定型汽车设计重心偏移量,其值纵向不大于前轴距的10%,横向不大于后轮距
的10%,高度偏差应保证在最大爬坡度时重心不落在后轴之外。
4.13.5 机组内所有零、部件的联接应牢固可靠,当车速40km/h紧急制动时,不应相对移动。
4.13.6 每台机组应进行行驶试验。
4.13.7 机组在水平面纵向或横向倾斜10°情况下运转应正常。
4.13.8 机组的原动机、仪表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9 机组工作时,应保证车厢内空气流通。车厢两侧门和后门可为开启式,机组工作时,请打开所有车厢门。
4.14 供货范围
机组成套供应包括:
a.空压机机组,包括空压机、原动机(从汽车发动机取力者除外)、传动装置、电控设备、保护装置及空气
滤清器、中间冷却器、消声器、各级安全阀、润滑装置及排气止回阀、管路等;
b.过滤系统,包括过滤器、放空阀、压力表、背压调节阀、管路等;
c.钢瓶组,包括钢瓶、阀、管路等;
d.阶梯式充气控制系统,包括背压调节阀、止回阀、顺序阀、管路等;
e.防爆充气箱,包括杠杆阀、压力表、管路等;
f.电控箱,包括各种电器元件;
g.随机备件;
h.专用工具;
i.随带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说明书、装箱单等。
j.后冷却器供应。
如用户要求制造厂增加后冷却器,根据双方协议供应。
4.15 质量保证
在用户遵守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制造厂应从发货之日起,对空压机保用一年。产
品确因设计、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更换或修理,其中原动机
保用期按有关标准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空压机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 3853 的规定。
5.2 空压机的清洁度测定应符合GB 3853 的规定。
5.3 机组最大轴载重量测定应符合4.13.2 条的规定。
5.4 机组重心位置测定应符合4.13.4 条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要求
机组及其附属装置,均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及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进
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 检验类型
a. 型式检验
b. 出厂检验
6.2.1 试制的机组(包括新产品和转厂生产的老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时机组中的空压机满负
荷延续运转时间不少于500 h,其中与内燃机合装运转时间不少于80 h。此外,500 h 中48 h 为5%超
压试验,应在40℃进气的条件下进行1 h 高温试验。
对于在额定排气压力下连续工作不超过2 h 的空压机则可采用循环试验方法,但每个循环在额定
排气压力下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2 h。循环数应不少于165 个。
注:循环试验——在满足用户使用压力范围内,由低压逐渐升到额定排气压力,再降到低压,周期性运转的试验方法。
6.2.2 正常生产的机组,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均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时,空压机满负荷连续运转时间应不少于200 h,其中24 h 为5%超压试验。
6.2.3 正常生产的机组,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时,空压机
满负荷连续运转的时间不少于24 h,其中4 h 为5%超压试验。
6.2.4 型式检验的项目和内容
6.2.4.1 空压机型式检验
a. 检查各零、部件的装配质量和相互作用的正确性。
b. 在试验开始和终了时,各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量空压机的容积流量、比功率指标,并测定润滑油总消耗量,测得结果应符合GB 3853的规定。此外,还应测定操作位置的噪声声压级,测得结果应符合4.1.6 条的规定。
c. 高温试验时,应检查油温及排气温度,各温度不应超过4.1.7 条的规定,空压机运转应正常。
d. 在试验结束后应拆卸检查,测定清洁度值,结果应符合GB 3853的规定,测定并记录易损件及各摩擦面的磨损量,磨损应正常。
6.2.4.2 机组行驶试验
a. 机组行驶试验里程至少应为500 km,行驶里程分配按表1的规定。
表1
路面
行驶里程分配
凸凹不平路
20%
山区公路
30%
良好公路
50%
b. 在行驶试验途中发生故障时,如能用随车工具排除,试验可继续进行,否则重新进行行驶试验。
c. 行驶试验时,在平坦公路上汽车以40 km/h 的速度进行两次紧急制动,每次制动后应检查底盘与机组各联接处,不应有松动、变形、开裂或相对移动。
d. 行驶试验后,空压机应在额定压力下做运转试验,运转时间不少于8 h,若采用循环试验应不
少于两个循环,应无异常。
6.3 出厂检验
6.3.1 每台空压机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时,在额定排气压力下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4 h。
出厂检验内容:
a. 检查各零、部件的装配质量和零、部件相互作用的正确性;
b. 按《车装充气系统测试指导书》(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应符合其规定。
6.3.2 每台机组应进行出厂行驶试验,试验里程30~50 km,行驶试验要求按6.2.4.2条的规定,并对
外观质量、联接紧固、转向、制动、各种保护、工作状况进行试验。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
7.1.1 每台空压机应在醒目而平坦的部位设有商标和空压机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
标牌上至少应标出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
b. 产品名称;
c. 公称容积流量,m3/min;
d. 额定排气压力,MPa;
e. 驱动机功率,kW;
f. 转速,r/min;
g.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h. 净重,kg;
i. 出厂编号;
j. 出厂年、月;
k. 制造厂名称及制造厂所在地(出口产品应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7.1.2 每台机组应在车厢的醒目部位设有产品铭牌,铭牌应符合GB/T 13306 的规定,内容包括:
a. 产品型号;
b. 产品名称;
c. 机组总重量,kg;
d.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e. 出厂编号;
f. 出厂年、月;
g. 制造厂名称及制造厂所在地(出口产品应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7.2 包装
7.2.1 机组所有随带文件、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均应紧固于车厢内适当位置,并采取防湿、防锈措施。
7.2.2 按照供需协议而增添的附属设备、管件可单独装箱发运,但应有明确的商品标志和起吊设施。
7.3 运输
机组以自驶为主,也可以由运输部门托运。托运按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7.4 贮存
机组应存放在防雨、防晒、防潮,并具有消防设备的库内。存放期间应进行防锈、防霉处理。制
造厂发货时应进行防锈、防霉检查,保证交货后机组在上述贮存条件下一年内不被锈蚀、霉损。
附 录 A
车装充气系统测试指导书
以下一至四项为装车前的部件测试,第五项为整车安装完成后整体系统性能测试。在进行第五项测试时,须将所有的车门打开,以保证系统的通风冷却。
一、空压机的测试
1 试验方法
1.1调整试验
每台空压机经2 h以上的磨合后方可进行调整试验。调整试验时,空压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转,检查振动、噪声以及空气和润滑油等有否异常现象。每台空压机的调整试验结果均应作详细的记录。
1.1.1 调整各级进排压力以及油压。
1.1.2 调整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和排气能力,使符合下面的规定:安全阀应安全可靠,动作灵敏。在维修间隔期内,应始终保持起跳压力准确。当排气控制阀全部关闭后,空压机的排气压力上升至额定排气压力的112%~118%时,最后级安全阀必须开启,并保证空压机的排气压力不再上升。级间安全阀的起跳压力不应超过该级排气压力的120%。每只安全阀的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
1.1.3 带自动控制装置的空压机应进行自动停车、自动排污和保护(报警)等效能试验,
各项自控元件应灵敏可靠,检查其动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少于3次。
1.2 性能试验
空压机的各项性能试验均应以配套完整的空压机组进行。空压机各级空气温度和压力、润滑油消耗量、转速等均按GB 3853的规定进行测试。
1.2.1 空压机容积流量测定方法按GB 3853规定,采用充罐法进行。空压机在额定工况下实测的容积流量换算成标准容积流量应不低于规定值的95%。
1.2.2 空压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转,按GB/T 7777测量振动。空压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转的振动烈度值Vrms不大于18 mm/s。
1.2.3 空压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转,按GB 4980测量噪声。空压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转的噪声声功率级不大于106 dB(A)。
1.3 耐久试验
1.3.1 耐久试验应在额定工况下进行,并应进行性能测试。累积运转时间不少于20h,启动次数不少于20次。
2 检验规则
2.1 空压机的检验项目按表5规定。
表5
试验项目
相应技术条款
调整试验
气、油压力
1.1.1
安全阀
1.1.2
卸荷阀
1.1.3
自动控制装置
1.1.3
性能试验
容积流量
1.2.1
振动
1.2.2
噪声
1.2.3
耐久试验
1.3.1
2.2 检验用的样机应先进行调整试验,所测试得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后方可进行耐久试验。试验之前应对空压机进行全面的检查。
2.3 判定规则
2.3.1 每台空压机均需由制造厂技术检查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规定的为合格产品,并出具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2.3.2 抽检的空压机如果超差,则应加倍抽测,符合仍为合格。若仍超差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应返修后逐台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二、钢瓶组的测试
查验供应商的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证书和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核对与实际用的钢瓶是否一致。
三、防爆箱的测试
1.将防爆箱上所有的充瓶接头连接在碳纤维瓶上,关闭碳纤维瓶阀(碳纤维瓶阀在测试过程中始终保持关闭),关闭防爆箱放空阀。
2.关闭防爆箱门。
3.关闭防爆箱面板上的充瓶阀。
4.将高压气源(气瓶或压缩机)与防爆箱进气口连接。
5.打开高压气源。
6.打开防爆箱面板上的每个充瓶阀,观察充气压力的变化。
7.将碳纤维瓶压力维持在300Bar,检查系统有无泄漏。(包括充瓶接头和碳纤维瓶的接口处)
8.保压20分钟,检查压力是否下降,如有下降,再次检查管路系统。
9.管路密封无问题后,关闭防爆箱面板上的所有充瓶阀,打开防爆箱门,打开防爆箱放空阀,检查管路中气体是否放空(各碳纤维瓶压力表是否归零)。如无气体放空,检查管路和阀门。
10.打开防爆箱门,先打开防爆箱放空阀,再打开防爆箱面板上的碳纤维瓶充气阀,检查是否有气体从放空阀中排除。如有气体排除,说明拨杆式针阀没有起作用。需要重新调整。
11.关闭防爆箱面板上的所有充瓶阀,关闭防爆箱门,关闭高压气源。
12.打开防爆箱面板上的所有充瓶阀,打开防爆箱门,打开防爆箱放空阀,将管路中的剩余气体放空。
13.等管路中气体放空(各碳纤维瓶压力表归零)后,从碳纤维瓶上拆下充瓶接头,取出碳纤维瓶。关闭防爆箱门,测试结束。
四、阶梯模块的测试
1.将阶梯模块上与钢瓶相连的各个接口堵住。
2.在阶梯模块上向碳纤维瓶排气的接口上安装一个阀,将阀关闭。
3.将阶梯模块上引碳纤维瓶控制气的接口通过管路连接到一个储存有300Bar空气的碳纤维瓶上,打开碳纤维瓶阀,用肥皂液检查相关连接处的密封。
4.将3个背压调节阀全部调到100Bar,将阶梯模块进气接口通过管路连接到一个储存有300Bar空气的碳纤维瓶上,打开碳纤维瓶阀,用肥皂液检查相关连接处的密封。
5.将阶梯模块上向碳纤维瓶排气的接口上的阀打开,应有气排出。
五、整体系统性能测试
1.将防爆箱上所有的充瓶接头连接在碳纤维瓶上,打开气瓶阀,关闭放空阀。
2.关闭防爆箱门。
3.关闭防爆箱面板上所有的充瓶阀。
4.打开各个钢瓶进气阀,起动柴油机,压缩机开始工作。
5.检查阶梯充钢瓶逻辑。正确情况为:压缩机出口压力由0逐渐升高至310Bar,在此期间,各级钢瓶压力为0。接着,1#钢瓶开始充气,压力由0逐渐升高至370Bar,在此期间,2#、3#钢瓶压力为0。然后,2#钢瓶开始充气,压力由0逐渐升高至370Bar,在此期间,3#钢瓶压力为0。以此类推,再接着,3#钢瓶开始充气,压力由0逐渐升高至370Bar。然后,各级钢瓶压力继续升高至400Bar,压缩机开始放空。如果3#钢瓶压力3分钟内降至390Bar,压缩机停止放空,继续充钢瓶。否则,柴油机停机,压缩机随之停机。
6.检查阶梯充碳纤维瓶逻辑。正确情况为:先调整减压阀,将减压后压力调到300Bar。依次打开防爆箱面板上的充瓶阀,开始向碳纤维瓶充气。3#钢瓶首先向碳纤维瓶充气,3#钢瓶压力首先降低。当3#钢瓶压力降到和碳纤维瓶压力相等,且碳纤维瓶压力没有达到要求的充气压力时,2#钢瓶开始向碳纤维瓶充气,2#钢瓶压力开始降低。当2#钢瓶压力降到和碳纤维瓶压力相等,且碳纤维瓶压力没有达到要求的充气压力时,1#钢瓶开始向碳纤维瓶充气,1#钢瓶压力开始降低。依此类推,当1#钢瓶压力降到和碳纤维瓶压力相等,且碳纤维瓶压力没有达到要求的充气压力时,由压缩机直接向碳纤维瓶充气。在此期间,如果碳纤维瓶压力达到要求的充气压力(300Bar)时,充气自动停止。
7.将钢瓶压力维持在400Bar,碳纤维瓶压力维持在300Bar,检查系统有无泄露。(包括压缩机、钢瓶组、阶梯系统、防爆箱各接口处。)保压30分钟,检查钢瓶压力和防爆箱压力是否下降,如有下降,再次检查管路系统。
8.关闭防爆箱面板上的所有充瓶阀,打开防爆箱门,关闭碳纤维瓶阀,打开防爆箱放空阀,检查管路中气体是否放空(各碳纤维瓶压力表是否归零)。
9.打开防爆箱门,关闭碳纤维瓶阀,先打开防爆箱放空阀,再打开碳纤维瓶充气阀,检查是否有气体从放空阀中排出。如有气体排出,说明拨杆式针阀没有起作用。
10.关闭防爆箱面板上的所有充瓶阀,打开防爆箱门,关闭碳纤维瓶阀,打开防爆箱放空阀,等管路中气体放空(各碳纤维瓶压力表归零)后,从碳纤维瓶上拆下充瓶接头,取出碳纤维瓶。关闭防爆箱门,测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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