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备缺陷管理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强化设备平常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功能精度指标的全面完毕,满足新产品开发、工艺升级及不停提高产品质量对设备的需求,保证设备缺陷管理实现科学化、原则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的目的,特制定企业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第二条 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规定、责任划分、管理措施、缺陷分类及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 本规定合用于企业的设备缺陷管理。
第四条 术语及定义:
设备缺陷管理是建立在企业全员设备管理(TPM)基础上的闭环管理。就是在各生产作业区、合力单位、生产技术室、设备管理室、综合办公室建立“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根据管理规定实现缺陷的闭环管理。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措施
第五条 生产厂房缺陷:是指厂房漏雨、门窗损坏、公共设施、厂房构造出现异常状况。
第六条 安全设施缺陷:是指走梯、平台、栏杆、护栏、地沟地坑盖板等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况。
第七条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设备、系统存在着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异常状况。
第八条 缺陷分类:
一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重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用措施,在短时间内将导致设备停机、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二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单机设备正常参数运行,属于处理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处理,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大、中、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要倒换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后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设备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处理和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设备正常运行的也许。
四类缺陷:是指在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设备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属于随时可消除的缺陷。
五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重要是指建筑物等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辅设备系统及其以外对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
第九条 重大设备缺陷的消除必须由企业组织合力单位共同提出处理方案,对不能时消除且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又有一定影响的缺陷,由企业组织合力单位共同制定出加强监控、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
第十条 对现场发现的缺陷,企业设备管理室,生产技术室、生产作业区、各合力单位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做到发现一点、检查全面、加强预见、防患未燃。
第三章 设备缺陷处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原则根据设备缺陷类别、安全生产经济运行的影响全面制定。
第十二条 生产现场出现一类设备缺陷,需由生产作业区作业长向调度反馈,调度接到反馈后要立即告知有关领导及有关专业,同步告知责任合力单位领导,责任合力单位接到告知后要积极组织,人员力量局限性时生产作业区作业长有权规定合力单位平衡人员,各合力单位要运用在有关作业部的人员力量,全力开展处理工作,最大程度的缩短处理时间。
第十三条 生产中出现二类设备缺陷,企业专业科室要及时组织作业区、责任合力单位共同制定检修方案和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贯彻备品备件、材料,制定方案后经设备管理室主任与生产技术室主任同意后报作业部主管部长同意,作为计划检修项目或持续改善项目列入检修计划,准时限规定完毕缺陷消除工作。
第十四条 生产现场出现三类设备缺陷,由责任合力单位提出缺陷消除申请,作业部有关责任科室审核后,由设备管理室负责安排缺陷消除计划交生产技术室统一平衡协调。
第十五条 生产现场出现四、五类设备缺陷,由责任合力单位提出处理申请,生产作业长同意后即可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出现的设备缺陷有能力及时消除,但因缺乏备品备件而不能及时处理,责任合力单位要根据备品备件的需求状况制定对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 设备缺陷的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防止的产生磨损、老化、损坏等缺陷,及时消除产生的缺陷,加强现场生产缺陷管理是保证生产顺稳、提高产品质量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第十八条 操作及维护人员发现缺陷后,必须立即汇报,并应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隐患,必须制定特护措施以防止重大设备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 实然发生的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须立即逐层汇报,同步生产作业区作业长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在处理设备缺陷时,根据作业部有关规定要及时办理工作票、操作票、动火票,制定临时安全措施,保证措施贯彻到位,防止人为导致的非生产设备及人身事故。
第二十一条 设备管理室、生产技术室、综合办公室、各作业区、合力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缺陷管理。
第五章 设备缺陷管理分工
第二十二条 运行、操作班组:
1、各运行、操作班组人员应按有关制度、规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设备定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并及时消除力所能及的设备缺陷。
2、消除不了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缺陷记录中,并根据缺陷归属告知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3、运行、操作人员要积极为维护、检修人员发明条件消除设备缺陷。
4、发现重大缺陷要立即反馈,做好监视,按事故处理预案做好预案,采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负责对已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生产作业长:
1、生产作业长在当班作业期间,应常常督促检查运行、操作、维护人员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在鉴定性检查后将缺陷记录在作业长交接日志中,并做好交接班。
2、根据生产现场缺陷的严重性,采用必要措施,监控其发展,防止缺陷扩大,按事故预案做好预想,同步通过调度系统向上级领导及有关专业汇报。
3、检查运行、操作、维护人员对缺陷监控措施的执行状况。
4、在权限范围内发明一切条件,组织责任合力单位、配合有关专业完毕缺陷消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合力单位:
1、各合力单位负责人、当班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设备运行状况,深入理解设备运行状态,全面撑握本责任区域内存在的设备缺陷状况,并积极组织单位技术人员配合作业部共同研究消除设备缺陷及控制措施。
2、各合力单位负责人、当班负责人上班后应及时查看所属设备与否存在缺陷,并在记录上签注意见。
3、负责及时消除所辖区域内的设备缺陷,缺陷消除后应及时告知运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当班生产作业长反馈。
4、临时没有条件处理的缺陷,按规定做好缺陷控制措施的贯彻,并监督操作人员的执行状况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
第二十五条 作业部设备管理室:
1、负责及时和对的消除本作业部所属缺陷隐患。
2、对缺陷隐患进行科学的分析,总结导致缺陷的原因、找出微弱环节、制定改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进行平常点检、专业点检、精密点检工作,理解设备运行状态,设备管理室主任(副主任)每天要审阅设备缺陷记录,并签注意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负责制定的消除缺陷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行。
5、负责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工作。
6、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对于不能立即处理消除的缺陷应由设备管理室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监控措施,安排计划消除时间。
7、设备管理室每月5日前,对上月作业部所属区域内发生的缺陷及缺陷处理状况进行记录,随月总结上报作业部主管领导。
8、每季度总结缺陷发生和消除状况,提出微弱环节消除对策,分析缺陷管理方面的局限性,制定改善措施。
第二十六条 作业部:
1、每季组织有关专业科室、作业区、合力单位对存在的缺陷进行研讨,制定重大设备缺陷的持续改善计划。
2、定期组织各有关专业科室,合力单位鉴定重要缺陷隐患的严重性,制定监视消除缺陷的技术措施及控制措施。
3、检查各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状况,对不履行缺陷消除工作的单位进行按规定进行考核。
4、组织有关专业对重大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根据缺陷改善技术措施向企业提报持续改善申请。
第六章 设备缺陷责任划分
第二十七条 因缺陷发现、沟通不及时或不精确而导致影响,按职责划分由运行、操作、维护人员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妥导致影响,由维护人员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处理方案错误而导致影响,由确定处理方案的单位或个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条 因各作业区的组织工作失误而导致影响,由作业长负责重要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因违章操作、指挥而导致影响,由违章操作者、违章指挥者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导致重大及以上事故,由企业设备部与作业部共同认定,并汇报有企业主管领导。
第七章 缺陷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缺陷发生后应尽快处理,技术复杂、备品备件、材料供应困难的或受条件限制且不对生产、质量、安全、设备运行导致威胁的应列入计划予以消除。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后,应立即停机、逐层汇报,并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缺陷要做到一类缺陷立即处理。二类缺陷要做好记录,上报认定,制定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限时处理。三类缺陷具有条件立即处理。四类缺陷不交班。五类缺陷不过天。
第三十六条 缺陷管理强调运行设备优先原则,凡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缺陷,除系统不容许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抢修时间,同步做到升级管理,凡有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除各合力单位必须留人积极组织外,作业部有关专业人员应在现场指导、监督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 坚决贯彻岗位责任制,设备专业人员每天早8:00前下现场,理解本区域设备的运行状态,下午15:00再一次下现场理解设备运行状态,并安排好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维护人员接到缺陷处理告知后10分钟内要抵达处理现场,如处理不了应立即向作业长及本单位领导汇报,作业长通过调度系统向有关专业反馈,如专业不能处理,要及时向主管部领导汇报。
第三十九条 维护人员不得脱岗,保证通讯畅通。
第四十条 运行、操作、维护人员要加强设备的平常点检,专职点检人员要职责做好点检工作及时、精确地提出缺陷,并贯彻属性,做到分类登记。
第四十一条 设备管理室要做好缺陷管理、考核及总结工作,每天要及时撑握理解当日发生的缺陷状况,并检查前一天缺陷的消除状况,每周要检查一次各单位缺陷登记状况,月底做好缺陷消除分析、总结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十二条 各合力单位周末、节假日前一天要对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有缺陷必须消除,当日消除不完要持续工作,保证节假日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三条 强化汇报制度,每天设备运行状况,缺陷的发生状况、消除要逐层汇报,四类、五类以上缺陷专业要撑握,三类以上缺陷责任管理室领导要撑握,二类以上缺陷主管部领导要撑握。
第四十四条 做好缺陷的分析、总结工作,每月3日前将各单位将月、季缺陷总结交作业部设备管理室,设备管理室每月5日前将月、季缺陷(随月总结)交作业部主管领导。
第八章 缺陷消除管理程序
消除缺陷本着科学化、规范化、原则化、制度化、精细化的原则,以责任层层贯彻为基础,制定缺陷消除管理程序。
第四十五条 运行、操作、维护人员要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根据“设备缺陷管理”的规定登记在作业部设备管理室的“设备缺陷管理记录”上,专职点检人员要及时下达设备缺陷处理告知书。
第四十六条 各作业区、合力单位接到设备缺陷处理告知书后,按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组织处理。
第四十七条 作业区、合力单位处理完的缺陷,有关专业要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第四十八条 缺陷消除单位负责人,接到告知后白班10分钟内、夜班30内抵达现场,检查各类动工手续的办理状况,并积极组织处理。
第四十九条 缺陷消除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要将消除缺陷状况记录在交接记录中,做好交接班。
第五十条 缺陷消除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恢复设备原有参数,并将设备投入运行。
第九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一条 由设备管理室对各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二条 检查考核执行企业、作业部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作业部设备管理室。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附件:
附件一:企业设备缺陷检查流程图
附件一:企业设备缺陷检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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