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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重点、难点-全
第一章 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
一、本章重点、难点
1.公共财政理论基础是"公共产品"和"市场失灵"理论。
2.掌握公共产品概念及特征
特征:效用不可分割性、受益非排他性、取得方式非竞争性、提供目标非盈利性。关键特征是:受益非排他性与取得方式非竞争性。
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区分主要是就消费该产品不一样特征来加以区分,并不是指产品全部制性质。
3.掌握市场失灵表现:公共产品缺失、外部效应、不完全竞争、收入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与失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范围是以“市场失灵”为标准,以纠正和处理“市场失灵”这一问题来界定。
4.掌握财政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职能。
5.掌握资源配置职能含义,注意财政资源配置主体是政府。
(1)熟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财政资源配置主要原因。
(2)掌握财政资源配置方式:财政资源配置方式是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决定方式和资金供给方式。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实际上是一个政治程序。
公共产品效率由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组成。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实质上是财政运行机制。提升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实质上包括政治体制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问题。
(3)掌握处理公共产品效率问题基本路径
①实现公共产品资源配置效率基本路径是完善民主、科学财政决议体制;
②实现公共产品生产效率基本路径是完善公共部门组织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确保公共部门行为不偏离政府意图。
(4)掌握资源配置职能范围:包含直接满足消费需求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以及天然垄断行业产品等。
(5)掌握资源配置职能主要内容:调整全社会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配置;调整资源在不一样地域之间配置;调整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配置。
6.掌握收入分配职能
(1)收入分配目标:实现公平分配。
(2)掌握社会公平准则:确保生存权准则;效率与公平兼顾;共同富裕准则。
(3)熟悉社会不公平原因。
(4)熟悉财政收入分配范围。
(5)掌握财政收入分配方式
①在组织财政收入时要考虑社会公平;
②在安排财政支出时要考虑社会公平;
③要实施社会保障,以利于社会公平切实实现。
(6)财政分配职能主要是经过调整企业利润水平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来实现。
7.掌握经济稳定职能
(1)经济稳定含义: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
(2)掌握经济稳定职能主要内容(每年考)
①经过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整——逆经济风向行事;
②经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 "内在稳定器"作用;
③财政政策和其余政策配合调整。
第二章 财政支出理论
一、本章重点、难点
1.掌握财政支出分类,熟悉每类支出详细内容。
2.掌握购置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对生产、流通、分配和国民经济运行不一样影响。
3.掌握购置性支出与转移性支出经济影响比较。
4.财政支出规模能够用绝对量和相对量来衡量。惯用财政支出相对量作为衡量和考查财政支出指标。
我国选取衡量指标:财政支出/国民收入。而当代市场经济国家大多项选择取国民生产总值或者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分母衡量财政支出规模。
5.掌握财政支出增加趋势
熟悉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界对财政支出规模趋势分析:瓦格纳“政府活动扩张法则”、皮考克和魏斯曼"公共收入增加造成论"、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经济发展阶段论"。
6.熟悉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分析
从1978年至1996年,我国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以及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总额比重都展现出显著下降趋势。
掌握原因:政策性调整;管理水平原因;管理体制上原因——预算外资金问题;统计原因。
7.财政支出必须考究效益,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资源有限性。
8.掌握财政支出效益分析特点。
9.掌握衡量财政支出效益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最低费使用方法、公共劳务收费法、公共定价法;掌握其适用领域。
第三章 财政支出内容
一、本章重点、难点
1.掌握购置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类别
类别
内容
购置性支出
社会消费性支出
行政管理费、国防支出、文教科卫事业费
投资性支出
基础设施投资、财政农业投资
转移性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
财政补助
税收支出
2.从世界各国通常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消费性支出绝对规模总是展现一个扩张趋势,相对规模在一定发展阶段也是扩张趋势,达成一定规模则相对停滞。
3.掌握行政管理费支出内容:行政支出、公安支出、国家安全支出、司法检察支出和外交支出。
按费用要素分类,行政管理费包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大类。
从世界各国通常情况看,行政管理费支出绝对数是增加,但它在财政支出总额中所占比重却应是下降趋势。
4.熟悉国防费支出内容:国防费、民兵建设费、国防科研事业费和防空经费等。
5.教育支出
从经济性质看,教育服务通常被看作是一个混合产品。但其中义务教育:纯公共产品;义务教育以外高层次教育:混合产品。
6.科学研究支出
用于那些外部效应较强科学研究支出(主要是基础科学经费)应由政府负担,而那些能够经过市场交换来充分填补成本科学研究支出(主要是应用性研究经费),则可由微观主体来负担。
我国财政用于科学研究支出及其占财政支出和GDP比重基本上是逐年有所提升。
7.卫生支出
公共卫生领域是具备很大外部效应和非排他性公共产品,所以应由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另外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另一个主要理由,是公平收入分配。
熟悉世界银行提出政府要对卫生事业进行干预三条理由。
8.加强管理,提升文教科学卫生支出效益。
9.财政投资性支出
(1)掌握政府财政投资特点。
(2)熟悉影响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比重原因:经济体制差异;经济发展阶段差异。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投资宏观调控需要经过间接和直接两种方式进行。了解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概念。
(4)掌握政府财政投资决议标准:资本-产出比率最小化标准;资本-劳动力最大化标准;就业创造标准。
10.基础设施投资
(1)熟悉基础设施特点:决定了应该由政府支持基础设施投资。
(2)从经济性质看,基础设施从总体上说能够归类为混合产品,能够由政府提供,能够由市场提供,也能够采取混合提供方式。了解基础设施投资提供方式。
(3)掌握财政投融资制度
财政投融资是经过国家信用方式筹集资金。政府投资并不意味着完全无偿拨款。熟悉财政投融资五个基本特征。
11.了解财政农业投资必要性,掌握财政对农业投入范围:主要投资于以水利为关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重视农业科研活动,推进农业技术进步。
12.掌握社会保障制度概念,注意社会保障制度由德国俾斯麦政府于19世纪80年代首创。
13.掌握我国社会保障主要内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掌握其详细内容,注意社会保险是当代社会保障关键内容,是一国居民基本保障。
14.掌握社会保障制度四种类型:社会保险型、社会救助型、普遍津贴型、节俭基金型。掌握其详细含义。
15.掌握我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费用筹集、运行模式、待遇等。
16.掌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深入改革
(1)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现收现付式、基金式(包含完全基金式和部分基金式);
(2)掌握辽宁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内容;
(3)熟悉农村社会保障问题。
17.掌握财政补助性质
(1)财政补助主体是国家;
(2)补助对象是企业和居民;
(3)补助目标是为了落实一定政策,满足某种特定需要,实现特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
(4)补助性质是经过财政资金无偿补助而进行一个社会财富再分配。
财政补助支出与社会保障支出同属财政转移性支出。二者差异主要表现在同相对价格体系关系上。
18.掌握财政补助分类,注意企业亏损补助与价格补助区分。
19.掌握税收支出概念: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放弃一些税收。税收支出是政府一个间接性支出,属于财政补助性支出。
掌握税收支出分类:从税收支出所发挥作用来看,可分为照料性税收支出和刺激性税收支出。
熟悉税收支出形式:税收豁免、纳税扣除、税收抵免、优惠税率、延期纳税、盈亏相抵、加速折旧、退税等。
了解税收支出预算控制。
第四章 税收理论
一、本章重点、难点
1.掌握税收概念及税收三点含义
税收由国家征收,行使征税权主体是国家。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最好、最有效形式。
2.掌握税收本质:作为权力主体国家,在取得财政收入分配活动中,同社会集团、社会组员之间形成一个特定分配关系。
3.掌握税收职能:财政职能(收入职能)、经济职能(调整职能)、监督职能,其中税收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和基本职能。
4.熟悉制订税收标准依据:(1)政府公共职能;(2)社会生产力水平;(3)生产关系情况。
5.熟悉古典税收标准
6.掌握当代税收标准
详细内容
财政标准
(1)充裕标准
(2)弹性标准
(3)便利标准
(4)节约标准——节约税务行政费用
经济标准
(1)配置标准
(2)效率标准(主要)
第一,税收经济效率标准
第二,税收本身效率标准
公平标准
在当代西方税收学界看来,税收公平标准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最主要标准。
(1)普遍标准
(2)平等标准
横向公平,又称为“水平公平”,对相同境遇人课征相同税。
纵向公平,又称为“垂直公平”。对不一样境遇人课征不一样税。
判断“境遇”标准通常包含受益标准和能力标准。
7.熟悉税法概念和渊源
税法属于成文法,而不是习惯法。税法渊源主要就是成文法。
8.熟悉税法效力与解释
注意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能够作为办案和适使用方法律、法规依据,而行政解释则不能作为法院判案直接依据。
9.熟悉税法法定主义标准——税法最主要基本标准,或称税法最高法律标准。该标准实质在于对国家权力加以限制。
10.掌握税收制度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熟悉税收制度其余要素。
11. 熟悉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法律级次分类、税种分类
12.掌握税收负担概念
13.熟悉税收负担衡量指标:分为宏观税收负担衡量指标和微观税收负担衡量指标。
14.掌握税收负担影响原因——经济原因与税制原因。
15.掌握税负转嫁和税负归宿概念,掌握税负转嫁(税收辗转)方式:前转、后转、消转和税收资本化四种。
16.熟悉税负转嫁条件
商品经济存在;自由价格体制。
17.熟悉税负转嫁通常规律
18.熟悉国际税收概念
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收主要研究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方面问题。
19.掌握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其确定标准
属地主义标准和属人主义标准,其中属地主义标准是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最基本标准。
20.熟悉税收管辖权种类
(1)收入起源地管辖权,也称为地域管辖权——按属地主义标准确立税收管辖权。
(2)居民管辖权——按属人主义标准确立税收管辖权。
多数国家,同时实施属人和属地两类税收管辖权。
21.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收基本理论问题和关键内容。熟悉国际重复征税产生原因。
22.掌握国际重复征税免去: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尤其是抵免法。掌握其作用,掌握抵免限额计算方法——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在综合抵免法下,纳税人可取得最大程度抵免。
23.掌握税收饶让概念
24.了解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25.了解国际税收协定
第五章 商品课税制度
一、本章重点、难点
(一)增值税
1.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
(1)基本要求: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其中货物指是有形动产,包含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掌握8种视同销售货物要求
(3)掌握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税务处理,注意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
(4)熟悉部分货物征税要求
2.熟悉增值税纳税人
3.掌握增值税税率,注意13%低税率适用范围
4.掌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和旧货税收政策
5.掌握通常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1)掌握销售额范围: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收取销项税额。掌握不包含内容。
(2)销售额范围特殊要求:折扣折让、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以物易物、包装物押金、租金、视同销售
(3)掌握含税销售额换算
通常纳税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4)掌握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熟悉申报抵扣时间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
②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增值税额;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可抵扣增值税额,按照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
进项税额 =买价×扣除率(13%)
买价包含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价款和按要求缴纳烟叶税。
④支付运费可抵扣扣税额
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7%)
运输费用金额:包含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含装卸费、保险费等其它杂费。
邮寄费不得扣除进项税额。
(5)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②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
③非正常损失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⑤上述第1项至第4项要求货物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运输费用
6.掌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7.掌握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8.熟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通常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
(二)消费税
1.掌握消费税征收范围:烟,酒及酒精,化装品,宝贵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熟悉消费税税率形式——百分比税率和定额税率
征税方式
范围
复合征税
卷烟、白酒
定额税率
啤酒、黄酒、成品油
百分比税率
其余应税消费品
3.掌握消费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
(1)通常情况下,对于同一个纳税人同一项经济行为而言,假如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其增值税与消费税计税销售额相同。
(2)白酒生产企业随应税白酒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品牌使用费”应缴纳消费税。
(3)自设非独立核实门市部:按门市部对外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计税。
(4)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5)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用于其它方面,于移交使用时纳税。注意计税价格确实定。
(6)掌握委托加工定义和税务处理
委托加工计税价格确实定。
(7)掌握外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扣除
①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②除石脑油外,其余要求必须是同类消费品抵税;
③酒及酒精、成品油(除石脑油、润滑油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不抵税。
4.熟悉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
1. 熟悉营业税征税范围,掌握“境内”含义
2.熟悉税率
3掌握营业税计税依据,尤其是差额计税要求,掌握应纳税额计算
4.熟悉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注意: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或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日。
第六章 所得税制
一、本章重点、难点
(一)企业所得税
1.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法人所得税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注意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居民企业判断标准: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其一在中国。
2.熟悉所得起源地确实定标准
3.熟悉税率
4.掌握应纳税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填补以前年度亏损
(2)亏损填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填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出5年。
5.熟悉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6.熟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余所得,参考前两项要求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7.掌握收入确认
(1)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2)企业通常收入项目确实认,采取权责发生制标准
(3)熟悉特殊收入项目确实认
8.掌握税前扣除
(1)税前扣除基本标准
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标准;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标准;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标准;不得重复扣除标准。
(2)掌握税前扣除主要项目
工资、薪金;补充保险;利息;职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员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专题资金;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公益性捐赠支出。
注意: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员教育经费属于会计与税法时间性差异。
(3)掌握禁止税前扣除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超标捐赠支出以及非公益性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准备金支出;商业保险费;企业依法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专题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企业之间支付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利息;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持有投资资产成本;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税法要求自行分摊成本;企业从其关联方接收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百分比超出要求标准而发生利息支出;烟草企业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9.熟悉资产税务处理
(1)企业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2)了解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熟悉不得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熟悉最短折旧年限。
(3)了解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熟悉其最短折旧年限。
(4)了解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不得计算摊销扣除无形资产。
(5)熟悉长久待摊费用范围及其最短摊销年限。
(6)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成本,准予扣除。
(7)存货计价方法:无后进先出法。计价方法一经选取,不得随意变更。
10.熟悉企业重组税务处理
(1)企业重组包含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2)通常性税务处理要求:在交易发生时,确认关于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相关资产应该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3)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条件及其税务处理要求。
(1)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关于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非股权支付部分:在交易当期确认对应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对应资产计税基础。
11.掌握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2.掌握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
(1)直接抵免+间接抵免
(2)我国实施限额抵免,抵免限额应该分国(地域)不分项计算
境外所得税税款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实际上是起源于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应纳税额。
(3)境外所得纳税时:遵照“多不退,少要补”标准
13.掌握税收优惠
14.熟悉源泉扣缴要求,注意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税款,应该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15.掌握尤其纳税调整
(1)转让定价调整
(2)成本分摊协议
(3)预约定价安排
(4)提供相关资料
(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6)受控外国企业规则
(7)防范资本弱化要求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收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百分比超出以下要求而发生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金融企业,5:1;(2)其余企业,2:1。
(8)通常反避税规则
(9)加收利息
加收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利息应该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与补税期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企业依法提供关于资料,能够只按前述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10)追溯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标准,或者企业实施其余不具备合理商业目标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纳税年度起内,进行纳税调整。
16.熟悉纳税地点、纳税方式、纳税年度、预缴申报、汇算清缴、跨地域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二)个人所得税
1.掌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2.掌握个人所得税11个应税所得项目,给出所得,能够确定适用税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酬劳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余所得
3.熟悉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不用记,其余税率必须记住,尤其是劳务酬劳所得税率、稿酬所得税收优惠。
4.掌握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每个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元费用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附加减除费用要求:28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个体工商户业主每个月能够扣除元生计费用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个人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个人投资者每个月能够扣除元生计费用
(4)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元。
(5)劳务酬劳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超出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余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8)公益事业捐赠扣除
通常公益、救助性捐赠额扣除以不超出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为限;个人经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5.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和税收抵免要求
6.掌握税收优惠
7.熟悉自行纳税申报、代扣代缴要求
第七章 其余税收制度
一、本章重点、难点
(一)房产税
1.熟悉纳税人:以在征税范围内房屋产权全部些人为纳税人。
2.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含农村。
3.掌握房产税税率:1.2%,12%,4%
4.掌握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 率
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
房产计税余值
1.2%
整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1.2%
从租计征
房屋租金
12%
出租居住用房:4%
整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 4%)
5.掌握房产税减免税,注意自用要求
6.了解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
(二)契税
1.销售不动产过程中:
销售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
购置方:印花税、契税
2.掌握纳税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
3.掌握征税范围
契税征税对象是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全部权权属转移土地和房屋。
详细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4.熟悉契税税率—幅度百分比税率:3~5%
5.掌握契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6.熟悉契税减免
(三)车船税
1.熟悉纳税人:车辆、船舶全部些人或管理人
2.掌握征税范围: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车船,其中车辆为机动车,船舶为机动船和非机动驳船。
3.熟悉税率——定额税率
4.掌握车船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计税依据
适用范围
辆
载客汽车、摩托车。
净吨位
船舶
自重吨位
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5.掌握车船税减免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1.掌握征税对象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含农村。
注意:公园、名胜古迹内索道企业经营用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地下建筑用地,按要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 熟悉纳税人
3.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实施分级幅度税额
4.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5.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注意自用要求
(五)印花税
1.熟悉纳税人:立协议人(不包含保人、证人和判定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2. 掌握征税范围
(1)经济协议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薄;包含资金账簿和其余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含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认征税其余凭证
3.印花税税率
4.掌握印花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1)从价计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注意:对记载资金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共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以应税凭证“件数”计税依据。“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其余账簿,以“件数”为计税依据
5.熟悉印花税减免
(六)资源税
1.熟悉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矿产品和生产盐单位和个人。
2.掌握征税范围:矿产品和盐
3.资源税税率:从量定额税率。
4.掌握资源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5.了解资源税减免,注意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原油免税。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
1. 熟悉纳税人:负有缴纳“三税”义务单位和个人。
丛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掌握征税范围:与“三税”一致
3.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实施地域差异百分比税率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4.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人实际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之和,不包含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与“三税”同时征收,假如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5.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
(八)教育费附加
1.负有缴纳“三税”义务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2.征收率——3%
第八章 税务管理
一、本章重点、难点
(一)税务登记
1.熟悉税务登记范围
2.掌握税务登记种类:设置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3.设置税务登记——先工商,后税务;30日
4.变更税务登记——先工商,后税务;30日
5.注销税务登记——先税务,后工商;特殊情况下:15日
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包括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应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未包括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应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7.掌握停业、复业登记
8.熟悉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9.熟悉税务登记证管理,熟悉纳税人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办理事项
要定时验换。一年一验证,三年一换证。
10.熟悉税务登记法律责任
(二)账簿凭证管理
1.掌握账簿范围:账簿包含总账、明细账、日志账和其余辅助性账簿。
2.掌握账簿设置要求
3.掌握账簿使用要求
账簿、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资料,除另有要求者外,最少保留,未经税务机关同意,不得销毁。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编造销毁清册,报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然后在其监督下销毁。
4.了解凭证管理
纳入凭证管理范围凭证主要包含会计凭证和税收凭证两大类。
注意:原始凭证记载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应该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该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应该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准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发票管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国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印钞造币总企业印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具生产和发票防伪方法采取,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管理。
普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统一设计式样,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指定企业印制。
2.发票印制审批
自用发票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同意,到指定印刷厂印制
3.发票设计、防伪管理、真伪判定由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禁止在境外印制。
4.熟悉发票领购管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通常纳税人领用。
(2)暂时经营领购发票手续
(3)发票领购方式:交旧领新、验旧领新、批量供给
5.通常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
6.熟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时间要求;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处理
7.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保留5年
8.了解发票检验方法:(1)对照检验法;(2)票面逻辑推理法;(3)顺向检验法;(4)逆向检验法;(5)增值税专用发票检验通常方法:①判别真伪;②逻辑审核;③就地调查;④交叉传递;⑤双重稽核
(四)纳税申报
1. 熟悉纳税申报对象:(1)纳税人(注意: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该依法办理纳税申报);(2)扣缴义务人
2.了解纳税申报内容
3.掌握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委托代理申报
4.熟悉纳税申报期限
5.掌握延期申报要求
(1)延期详细期限通常是一个申报期限内,最长不超出3个月。
(2)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应该在纳税期限内预缴税款;并在核准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6.纳税申报法律责任——注意处罚数额要求
(五)了解税收征收管理形式:行业管理(条条管理);区域管理(块块管理、分片管理);按经济性质管理;巡回管理;驻厂管理
(六)税款征收管理
1.熟悉税款征收方式及其适用范围: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时定额征收
2.了解税款征收内容,注意核定应纳税额适用对象及核定方法;关联企业税收调整制度
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能够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纳税年度起内进行调整。
3.熟悉纳税担保适用对象,掌握纳税担保详细形式:纳税担保人担保;纳税确保金担保;纳税担保物担保
4.掌握税收保全方法和强制执行方法
税收保全方法(预防方法)
强制执行方法(补救方法)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
从事生常、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必须在要求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限期内——预防方法
纳税期满后
(1)责令纳税人提前缴纳税款;
(2)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3)未提供纳税担保,采取保全方法
告诫在先标准——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冻结存款
扣押查封
从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权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眷维持生活必需住房和用具,不在税收保全方法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眷维持生活必需住房和用具不包含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1处以外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其余生活用具,不采取税收保全方法和强制执行方法
未缴纳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下部分应该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5. 掌握税款追征与退还
(七)熟悉减免税管理
1.减免税种类通常划分:法定减免;特案减免;暂时减免
2.熟悉减免税管理规程
(1)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立案类减免税
(2)熟悉减免税申请、申报和审批实施
(八)了解出口退税管理
1. 熟悉具备货物出口条件,给予退税货物
2.出口退税形式
(1)不征不退形式
(2)免、抵、退形式(熟悉):适适用于具备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
(3)先征后退形式(熟悉):适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外(工)贸企业
(九)了解税收控制管理
第九章 纳税检验
一、本章重点、难点
(一)纳税检验概述
1. 熟悉纳税检验概念
2.熟悉纳税检验范围
3.熟悉各种纳税检验方法优缺点及各自适用范围
4.了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检验
外来原始凭证包含进货发票、进账单、汇款单、运费发票等。
自制原始凭证包含各种报销和支付款项凭证,其中对外自制凭证包含现金收据、实物收据等;对内自制凭证有收料单、领料单、支出证实单、差旅费报销单、成本计算单等。
5.掌握帐务调整基本方法:红字冲销法、补充登记法、综合账务调整法
(二)增值税检验
1.掌握通常销售方式检验:缴款提货销售方式、预收货款结算方式、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三种情况。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账务处理
2.掌握视同销售方式检验:包含委托代销销售方式检验、自产自用产品检验。
3.包装物销售检验(主要考点)
4.销售额检验
不含税销售额检验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价外费用检验
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五项价外费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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