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控制目的和措施
一、 质量控制目的
质量控制目的为:加强对工程施工工艺和原材料的质量与控制,提高隐蔽工程的一次验收的合格率,督促承包人以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科学的检测手段、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到达施工招标和施工承包协议的规定。按国家、建设部现行质量原则到达合格等级。
监理在质量控制中,将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原则和业主招标文献、施工图设计中提出的多种技术规定为根据,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协议中的有关质量检查和控制的条款,按照监理规划和实行细则的规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多种原因加强预控和监控,保证到达工程质量目的。
二、 质量控制采用的措施及手段
1、坚持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照如下几项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关键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关键,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足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发明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防止为主的原则,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和事中控制,以防止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检查和控制。
(4)以协议为根据,坚持质量原则的原则,符合质量原则规定的才是合格,不符合质量原则规定的就是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
(5)坚持科学、公平、遵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坚持科学、公平、遵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数据资料为根据,客观、公平地进行质量问题的处理。要坚持原则,遵纪遵法,秉公监理。
2、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质量控制根据进行监理
项目监理机构施工质量控制的根据:
(1)工程协议文献
(2)工程勘察设计文献
(3)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献
(4)质量原则与技术规范规程
(5)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原则
(6)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根据
(7)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
3、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进行监理
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控制,不仅波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并且波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这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一般程序简要框图如下:
动工准备
施工单位
提交动工报审表
施工单位
审查工程动工条件
项目监理机构
签订审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
转入下一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
检查批完毕后自检
施工单位
整改
施工单位
否
自检合格?
指令整改
是
提交报验表
施工单位
检查批质量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否
验收合格?
是
签订报验表
项目监理机构
本分项分部工程与否所有完毕
否
是
本分项分部工程完毕
提交报验表
施工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审查合格?
是
签订报验表
项目监理机构
本单位工程工程的各分项分部工程与否均完毕?
是
竣工验收文献资料准备
施工单位
进行内部验收
施工单位
补充再准备
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报验表
施工单位
指令整改
组织竣工预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文献资料与否符合规定?
现场检查与否合格?
否
否
是
是
签订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施工单位
组织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
在工程动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待动工条件具有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动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否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与否已建立对应的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及施工人员与否已到位,重要施工机械与否已具有使用条件,重要工程材料与否已贯彻到位。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与否已完毕;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与否已满足动工规定。审查合格后,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订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动工令。否则,施工单位应深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有时,再次报送工程动工报审表。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 施工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的工艺和技术规定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只有上一道工序被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准许下道工序施工。当隐蔽工程、检查批、分项工程完毕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对应的隐蔽工程或检查批或分项工程报审、报验表,并附有对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有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规定予以签认。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完毕分部工程施工,且分部工程所包括的分项工程所有检查合格后,应填写对应分部工程报验表,并附有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签订验收意见。
按照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已完毕施工协议所约定的所有工程量,并完毕自检工作,工程验收资料已整顿完毕,应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并签订验收意见。
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波及构造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波及构造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构造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对应资质。
4、工程质量控制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
(1)施工准备阶段:
1)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献,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设计重点、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规定,发现图纸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
通过设计单位的总体简介,理解设计意图阐明,特殊的工艺规定,建筑、构造、工艺、设备等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轻易发生问题的阐明。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其编审程序与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进度、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与否符合协议规定,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与否满足工程需要,安全技术措施与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总平面图与否科学合理,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规定施工单位按已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施工方案的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规定的应予以签认。包括:编审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原则。
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工程动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6)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
分包工程动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收,安全生产许可文献,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
7)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仪器的检定证书,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8)施工试验室的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检查内容: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室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证收。
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献,并进行见证取样。对已进场经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规定施工单位将其限期撤出施工现场。
10)审查工程动工条件与动工令的签发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动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具有动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订意见报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动工令。动工具有条件: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毕,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有使用条件,重要工程材料已贯彻,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动工规定。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与否按工程设计文献、工程建设原则和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
2)检查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与否符合设计规定,与否已见证取样并检测合格。
3)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与否到位,能否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与否贯彻。
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与否持岗上岗,人员与否相符,与否进行了技术交底并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人员与否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6)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合适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告知单。
7)监理人员发现也许导致质量事故的重大隐患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8)工程具有复工条件时,签发复工令。
9)处理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机构与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研究决定变更后,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献,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单;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机构应对于工程变更也许导致的工程暂停、损失等影响作出评估。
(3)质量验收
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国家现行原则、质量评估原则进行工程验收。
1)检查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检查批,规定施工单位整改,重新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对已同意覆盖的隐蔽部位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的,项目监理机构规定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进行重新检查。
3)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
4)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
5)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合格后编写评估汇报报建设单位,由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对工程验收不合格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查批,应重新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可以到达设计规定的检查批,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规定,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承认可以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查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规定期,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调文献的规定予以验收。
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规定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原则进行对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检测。
5、抓好工程质量控制的两个重点
(1)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防水、节能、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
(2)关键部位:梁节点、箍筋加密区、钢筋焊接、搭接规定、焊接、焊缝的规定等等。
6、采用四个手段
项目监理机构重要采用巡视、平行检查、旁站、见证取样四个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控制。
(1)巡视是监理人员针对现场施工质量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的检查工作,监理人员通过巡视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 中出现的各类质量、安全问题,对不符合规定的状况及时规定施工单位进行纠正并督促整改。
(2)平行检查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步,按照有关规定对同一检查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平行检查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工程质量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根据之一。
(3)旁站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4)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波及构造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7、实行八项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工程动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项目监理机构应于动工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技术交底。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
工程动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毕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并报项目监理机构。
(3)工程动工、复工审批制度
当工程项目的重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毕,施工单位填报动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
(4)工程材料检查制度
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的质量证明文献,包括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汇报等,并按有关规定,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查。
(5)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前,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施工图纸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质量报审、报验表,并附有关证明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检查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合格的予以签认,不合格的拒绝签认,规定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报验。
(6)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工程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签发。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同意的工程变更文献监督施工单位实行变更,作好工程变更的闭合控制和签证、确认工作,为竣工决算提供根据。
(7)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查资料和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汇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与竣工验收,并在竣工汇报中签订意见。
(8)监理例会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研究协调施工现场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监理机构根据会议内容和成果编写会议纪要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
(9)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在监理工作开展过程 中,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填写监理日志。记录监理工作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状况及当日大事,填写要及时、精确、真实,内容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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