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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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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豫办〔2005〕36号)和《关于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通知》(豫青联字[2004]43号)要求,经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和省扶贫办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以下简称贫困县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06年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总数为200名。省项目办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选派2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到我省兰考县、汝阳县、栾川县、鲁山县、封丘县、原阳县、滑县、台前县、濮阳县、舞阳县、卢氏县、桐柏县、方城县、民权县、淮阳县、确山县、泌阳县、光山县、罗山县等19个贫困县的贫困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二、主题口号 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步骤 (以下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进度将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一)统一部署、明确职责 1、4月上旬,总结2004、200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情况,起草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工作的通知》,做好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准备工作。 2、4月中旬,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召开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实施工作,明确相关省辖市、服务县和各高校任务职责。 (二)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构 各相关省辖市、各服务县建立健全本地的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各高校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和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联合成立学校项目办。各级项目办设在团组织,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4月25日前,各级项目办将项目办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项目办招募组。 (三)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和服务岗位 1、派遣名额。今年计划派遣志愿者名额为200名,其中到滑县的志愿者名额为20名,到其它18个服务县的志愿者名额原则上为10名/县。 2、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本县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需求总人数原则上为本县志愿者名额的300%。申报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卫生、农技和青年中心中选择,申报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申报服务岗位原则上都要确定在乡镇一级。4月25日前,各服务县项目办确定申报服务岗位及需求人数,汇总后报所在省辖市项目办和省项目办综合组。 3、确定正式服务岗位。4月30日前,省项目办根据各服务县申报的服务岗位情况和应届毕业生报名情况,确定正式服务岗位,其余服务岗位作为后备岗位。 (四)志愿者招募、选拔 1、广泛动员 (1)从4月上旬起,省、市、县项目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介,以新闻、专题、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 (2)4月20日前,各高校项目办设立报名点,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要召开毕业生大会,积极动员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要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学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到学生宿舍发放招募信息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报名活动。协调院系学生工作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要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要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氛围,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 (3)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参加贫困县计划、服务新农村建设”、“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中原”、“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等主题大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和家长典型。 (4)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在专业上以贫困县急需的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医学、师范、经济、法律类为重点,在人群分布上突出较高学历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务地的毕业生。 2、报名审核 (1)报名。4月20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河南共青团网()、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大河网()、中国中原人才网()上建立的“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专栏,查看有关情况,下载或到本校项目办领取《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意向服务岗位。 (2)交表。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交至本校项目办。 (3)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预选对象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3、统计上报 (1)从4月20日开始,各高校项目办每天下午4点前将本校《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报名情况每日统计表》(见附件4)报省项目办招募组。省项目办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内部简报公布各高校报名人数。 (2)5月11日前,各高校项目办将本校《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报省项目办招募组。 4、确定高校招募指标和岗位 5月15日前,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审核合格的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情况,确定并下达各高校招募指标和岗位。优先考虑以下毕业生:较高学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法律类专业;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务地。 5、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应按下列标准择优选拔志愿者: a、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b、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贫困县计划体检; c、获得毕业证书; d、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e、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f、贫困县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法律类专业者优先; g、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务地者优先。 (2)选拔工作。5月16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理念和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选拔志愿者。 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相统一,既完成招募指标,又尽量满足需求。各高校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 (3)严格面试。高校项目办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4)初选公示。高校项目办确定初步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高校项目办与报名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一式三份),并将入选名单统一汇总后报省项目办招募组。 (5)统一体检。5月31日前,由省项目办统一指定医院,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分别见附件3和附件4)。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上报省项目办进行调换。   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和服务岗位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全省项目办统一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 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高校项目办负担。 (6)各高校项目办要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初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 (7)录取志愿者。6月初,招募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并将录取志愿者《协议书》和《报名登记表》(各一份)上报省项目办。同时,各高校项目办将志愿者后备人才库名单报省项目办。 (8)审定确认。6月上旬,省项目办审核汇总录取的志愿者名单,报省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五)志愿者培训及上岗 1、培训地点、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省项目办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月中旬。 2、培训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养 (2)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 (3)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 (4)心理卫生知识讲座 3、培训期间,服务县项目办应指导志愿者通过自荐、选举等方式,确定服务队队长、副队长和服务点联络员。 4、培训结束后,省项目办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 5、岗前培训。7月中旬,各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志愿者岗前培训;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落实志愿者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卫生院副院长、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等管理职务。组织在中小学服务的志愿者在开学前分阶段参加岗前教学培训、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和进行备课、家访,为开学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6、岗中培训。各服务县项目办要结合当地实际,适时组织志愿者进行服务期间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六)志愿者日常管理 1、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 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志愿者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把志愿者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所在省辖市项目办负责对服务县项目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负责协调社会机构为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建立完善志愿者生活补助费银联卡发放制度,减少资金运转渠道,使志愿者能及时领到生活补助。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要及时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级项目办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 2、省项目办编发《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手册》,用于志愿者服务记录和考核。各级项目办要建立和完善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3、建立志愿者自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队长、副队长和联络员的作用,通过建立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强化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 4、建立志愿服务督导制度,省项目办聘请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闻界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督导团,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 5、省项目办建立网络平台,为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交流和就业提供信息服务。 (七)评估考核 省项目办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产生的总体绩效、志愿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的工作三方面进行及时考核和系统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对各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同级党委、政府。 3、省项目办汇总项目评估成果上报省政府及有关厅局。 (八)激励表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按照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和省扶贫办有关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文件规定进行表彰。 2、主办单位定期联合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项目实施单位。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专科生500元/月、本科生600元/月、研究生800元/月),招募时的体检费、培训费及服务期间购买的团体无忧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省财政负担。各级项目办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2、各服务县所在地的县委、县政府应大力支持项目办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管理经费。 河南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大道17号 邮编:450003 综合组(团省委宣传部) 电话:(0371)5904811;传真:(0371)5904811 E-mail:hngqtxcb@ 招募组(团省委学校部) 电话:(0371)5904813;传真:(0371)5904813 E-mail:tswxxb@ 附件:1、服务岗位申报表 2、报名登记表 3、体检要求 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服务岗位申报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需求人数 所在单位 单位地址 邮编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岗位说明 岗位要求 保障承诺 (盖章)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服务县 项目办 意 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岗位名称要尽可能明确,如某学校初中物理教师、某医院骨科医生; 2、岗位类别请从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和青年中心中选择; 3、岗位说明要详细注明工作内容、岗位职责等相关内容; 4、岗位要求请详细注明对学历、专业、技能、语言和相关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5、此表可复制,市、县项目办复印留档,原件报省项目办。 附件2: 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报名登记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系) 专 业 特 长 健康状况 原 籍 市(地区) 县(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地址 电话 服务意向 服 务 县 第1志愿: ;第2志愿: (兰考县、汝阳县、栾川县、鲁山县、封丘县、原阳县、滑县、台前县、濮阳县、舞阳县、卢氏县、桐柏县、方城县、民权县、淮阳县、确山县、泌阳县、光山县、罗山县)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服务 岗位 类别 第1志愿: ;第2志愿: (A、教育;B、卫生;C、农技;D、青年中心)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 □不服从 个人简历 志愿服务 经 历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2、如入选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同意服务期满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就业报到证。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高校项目办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交高校项目办。 附件3: 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2006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 高校报名情况每日统计表 学校名称: 年 月 日 学历 第一志愿 专科生 (人) 本科生 (人) 研究生 (人) 合计 (人) 教育 卫生 农技推广 青年中心 合计(人) 说明:1、此表由各高校团委填写。 2、请于每天下午4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项目办招募组(0371-65904813,hntswxxb@),所报数据截止到当天。 填表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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