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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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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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
国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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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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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价
及
其
防
范
研
究
2004
硕士学位
论 文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
及其防范研究
蒙聪惠
二0 0四年五月
分类号 密级
UDC
硕士学位论文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
及其防范研究
蒙聪惠
学科专业 国际贸易学
指导教师 李立民 教授
论文答辩日期 2004年6月4日 学位授予日期
答辩委员会主席 李欣广 教授
论文评阅人 李敦祥 教授 阮思阳 教授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及其防范研究
摘 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跨国公司的大量涌现并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是当代世界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入世以后,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中国在吸收外商投资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以独资、合资、合作、分支机构等各种形式涌入我国。尽管形式不一,在华跨国公司普遍存在着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内部贸易转移利润的行为,而不管这些行为是否是出于省灭税负的动机,都必定会使我国的税收减少,既影响财政收入,也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而这也表明,我国防范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措施也不完善,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行必要的改进从而对转移定价实施有效控制。
本文首先阐述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在系统地介绍并归纳了转移定价的概念、成因及动机之后,尝试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分析在华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的动机及其带来的危害,指出我国在转移定价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措施。
关键词: 跨国公司 内部贸易 转移定价 动机 利润转移
STUDY ON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TRANSFER PRICING IN CHINA AND
MEASURES AGAINST IT
Abstract
After World War II, one of remarkabl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economy is that a large amount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emerged and played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up, especially after entering the WTO, with the further opening of Chinese market, China made great progress in absorbing the foreign investments, more and more trans-corporations pour into our country in various kinds of forms, such as individual proprietorship, joint-venture, cooperation, branch, etc.. Though the forms differ, trans-corporations in China generally utilize transfer pricing to shift profits on inside trade, and no matter whether these behavior is on the purpose to avoid taxes or not, it must reduce our country’s tax income, influence the fiscal revenues and our country's normal economic order. And this indicates that our country’s laws, regulations and measures against trans-corporation transfer pricing are not imperfect, which need to be improved according to international advanced experience and thus can control effectively transfer pricing.
This paper explains at first why selecting the title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studying the topic. After recommending and summing up the concept, origin causes of formation and motives of transfer pricing systematically, I tries to analyze, standing on the government’s position, the motives and damages that trans-corporations in China carry out transfer pricing, points out the defects existing in our country’s supervising and controlling transfer pricing, uses for reference international advanced experience to put forward advice against trans-corporation’s transfer pricing in China.
Key words: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inside trade; transfer pricing; motive; shifting profit
目 录
第1章 导论 1
1.1 问题的提出及其研究意义 1
1.2 国内外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实证研究概述 2
1.2.1 国际性组织转移定价实证研究综述 2
1.2.2 个人研究成果综述 4
1.3 论文的基本框架、主要学术观点和创新之处 5
1.3.1 本文的基本框架 5
1.3.2 本文的主要学术观点 5
1.3.3 本文的创新之处 6
1.3.4 本文的研究方法 6
第2章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理论分析 7
2.1 转移定价的概念及其成因 7
2.1.1 转移价格与转移定价 7
2.1.2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成因 8
2.1.3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主要特点 10
2.2 转移定价的动机分析 10
2.2.1 税务动机及其效应分析 11
2.2.2 非税务动机 20
2.3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基本方式的选择 23
2.4 小结 24
第3章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现状分析 25
3.1 Chan.K.J 和 L.Chow 对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调查结论简介 25
3.2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现状分析 26
3.2.1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概况 26
3.2.2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可能性分析 28
3.3 小结 31
第4章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动机分析 32
4.1 税务动机的实证分析 32
4.1.1 所得税动机分析 32
4.1.2 关税动机分析 33
4.1.3 预提税动机分析 34
4.1.4 外国税收抵免制动机分析 35
4.2 非税务动机分析 36
4.3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主要表现形式 38
4.4 小结 39
第5章 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应对措施 40
5.1 对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监管的必要性 40
5.2转移定价监管的国际惯例 41
5.2.1国际转移定价法规的几个要素 41
5.2.2国际转移定价监管的新进展 44
5.3我国的转移定价税制及其问题分析 46
5.3.1我国现行的转移定价税制 46
5.3.2我国转移定价监管措施存在的问题 49
5.4 完善我国转移定价管理措施的思考 52
5.4.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转移定价问题的认识 53
5.4.2完善有关转移定价的税规体系 53
5.4.3实施高效的转移定价监管 54
5.4.4税务部门应积极争取其它各部门的有效配合 55
5.4.5提高合资、合作企业中方的自我保护能力 56
5.5 小结 57
附 录 58
参考文献 64
致 谢 66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 67
第1章 导论
1.1 问题的提出及其研究意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发达国家资本的不断向外扩张,跨国公司获得了空前的发展。而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据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后,这一比重已上升到1/3以上。由于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决定了跨国公司在进行内部贸易时必将采用转移定价策略,以追求集团利润的最大化。而转移定价的实施,必将客观上对东道国或母国或主客两国(如采用转移定价进行三角避税)的利益造成损害。这一问题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重视,并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吸收外商投资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外商直接投资额不断增加,三资企业数目不断扩大。特别是中国入世后,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将为外资的进入提供更佳的时机和更优惠的条件。据统计,目前世界上位列前500强的跨国公司中,已有超过一半在中国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机构。但是,在外资不断膨胀的另一面,我们也应注意到,由于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手段转移利润,使得我国利益遭受了巨大的损害(据统计,2002年由于外商实行转移定价致使我国遭受300亿元人民币的税收损失[1] 葛燕云,《考验中国税制: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每年挪走300亿》,《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4月17日
)。根据传统的转移定价理论,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往往是为了把位于高税率国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然而综观我国税率情况,虽然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为33%,但是由于各种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的存在,使得我国外企的实际所得税率仅为一三%左右[2] 赵健娜,《浅述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问题及应具对策》, 《河北大学学报》,1998年6月
,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那么为什么跨国公司仍然在华实行转移定价,把利润转回母国或第三国呢?
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试图寻找出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可能性及其动机,并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对策;从理论层次上看,本文对跨国公司主要动机的分析进行了公式化的归纳,为研究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动机提供了理论上的证明。
1.2 国内外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实证研究概述
在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进行研究的成果中,根据课题研究者的不同,可分为国际性组织和个人两大类。而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他们大多数均是从跨国公司的角度出发进行调查分析,其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1)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方法的使用情况;(2)转移定价在跨国公司内的地位;(3)影响转移定价的主要因素。
1.2.1 国际性组织转移定价实证研究综述
(一)国际商务公司(20世纪60年代中)
美国国际商务公司于20世纪60年代中针对美国公司的跨国转移定价体系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实证调查研究。此次调查分析的核心内容是“跨国公司如何为其国外子公司建立一套统一的定价政策和程序,以及其他子公司解决所有公司都面临的问题时的经验和教训” [1] Busines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Solving International Pricing Problems.
。通过对30家公司进行的调查结果,国际商务公司得出以下一些主要结论:
1、在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以及这些子公司之间进行产品转移时,以当地成本或者集团公司内部最有效率制造者成本为基础加上固定的加成制定的转移价格可能是最佳选择,而该转移定价方式在实践中的应用也最为广泛。
2、当涉及合营企业(合资或合作企业)时,公平市场价格是最佳选择,这是因为一方面它可以最大程度上保留美国母公司向这些合营子公司出口销售的利润,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与当地合作者因定价问题引起的纠纷。
3、定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实际的商业合理性,制造和营销组织的需要,包括为了保持全公司范围内各个单位的高昂士气,需要对他们的努力给予利润上的认可,而对税收的考虑不应该被置于这些因素之上。
4、有时,集团公司可能会发现有必要同时使用几种定价安排,这取决于其国外子公司的股权安排、购买其最终产品的客户类型、以及公司的客户是销售商还是制造商等情况而定。
国际商务公司的研究没有解决转移定价问题,它只是提出了需要加以考虑的几个可选方法和它们的优缺点,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公司的经验。其研究报告强调指出,不存在通用的普遍适用的解决方案,但存在一套理性的分析框架。
(二)英国皇家管理会计师学院&德勤会计事务所(1998年3月)
此次调查实际上是由杰米·埃略特(Jamie Elliott)在英国皇家管理会计师学院和德勤会计事务所的委托和协助下于1998年3月进行的,其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英国跨国公司如何面对国内最新的转移定价政策[1] “国内税务局咨询报告最近提议将转移定价法规草案的实施作为在英国实现公司自我评判的一部分。一旦签署了所得税申报书,公司代表也就等于表明其申报了的利润是根据公平独立核算原则而计算出来的。由于疏忽或是恶意隐瞒不报的收入将被处以最高达所逃税款额100%的处罚”
所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各公司目前正在运用的转移定价方法的情况。
整个调查一共收到反馈表51份,其中包括26家英国公司、一五家美国控股子公司、7家欧盟国家控股子公司和3家日本和澳大利亚控股子公司,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制造业、银行、销售、电信等领域。其调查结果主要包括:1、在对转移定价方法的选择进行适用性排序时,成本法[2] 即以内部成本为基准的转移价格定价方法,具体包括完全成本法、变动成本法、边际成本法、成本加成法等几种。
在英国、美国和欧盟控股的公司中最流行。2、在反馈公司提供的各自认为决定转移定价的三个首要因素中,经统计结果为:全球利润最大化(16家公司)、使用简单明了(一五家)、长期稳定性(一三家)、市场渗透(一三家)、税务部门的严厉制度(一三家)。3、19家反馈公司在过去的五年间曾经是国内税务局的审计对象,并有4家(包括2家英国公司、1家美国控股公司和1家欧盟控股公司)在被审计后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此次调查虽然没有形成一些建设性的结论,但由于其调查对象的多样性,为相关学者或组织考察英国转移定价活动提供了一份有价值的材料。
(三)安永(Ernst & Young)国际会计公司(1997年、2001年)
作为全球最大的会计公司之一,安永于1997年所进行的全球转移定价调查堪称最为全面、 深入和权威。在此次调查中,安永会计公司对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荷兰、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等12个国家的393家跨国母公司和76家外国控股母公司的子公司的税务和财务董事进行了访谈,并搜集了这些国家税务部门和税务专家的研究成果。结果表明[3] 曲晓辉,杨金忠,《跨国集团公司转让定价策略的实证分析——兼论我国转让定价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国际贸易问题》,1999年6月
:1、某些公司转移定价决策已经由董事会讨论并成为战略决策过程的一部分,而其它公司只是在做完战略决策之后,才强调转移定价,或将其简单地贬低为纳税服从行为。转移定价的税务功能经常被转移到应付那些投资很少或没有投资的决策(详见附表1)。这实际上反映了一种常见的观点,即税收只是经营的一项成本,而不是全部。2、在被调查的公司中,有39%的跨国公司表示其产成品的销售受到审查,而在母国内,这一比例达到33%。这充分说明跨国公司有很大的可能性操纵转移定价转移实物产品,因而受到了各个国家的重视。3、从理论上讲,税收最优化永远是转移定价背后的驱动器。但是在影响转移定价决策因素的调查中,只有25%的母公司、一八%的美国和8%的欧洲子公司认为税收安排最优化是其制定或修改转移定价政策的主要优先选择;与之相反,却有45%的母公司把经营业绩最优化看成是改变转移定价政策的优先选择(详见附表2)。这充分说明: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在税收最优化这一主要驱动器之后,在更大程度上还要考虑其它影响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此次调查结果显示跨国公司在制定转移定价策略时考虑的首要因素是经营业绩最大化而非税务安排最优化,但是由于安永会计公司的调查资料主要基于对跨国公司的税务和财务董事进行的访谈而非法庭听证,加之被访者的种种顾虑,访谈的结论未必完全可靠。但即便如此,附表1和附表2也充分显示了纳税考虑在跨国公司转让定价中的重要地位。值得一提的是,安永于2001年再次对涉及22个国家的200多家跨国公司进行的转移定价实务调查结果表明,近几年来转移定价一直是跨国公司面临的国际税收的首要问题。其中母公司视为最重要者占92%,比1990年的85%增长了7个百分点;子公司视为最重要者占94%,比1990年的80%增长了14个百分点[1] 张文春,《2001年全球转让定价调查报告》,《中国税务报》,2002年1月一五日
。
1.2.2 个人研究成果综述
由于美国是最早关注国际转移定价问题的国家,也是第一个通过立法来约束转移定价滥用的国家,因此在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实证研究的个人成果中,我们以美国为主进行简单地介绍和总结[2] 王辉,《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实证研究探析》,1998年11月
。
自1970年以来,在美国各类经济杂志和图书,以及论文报告中,共有21篇论文是关于以母公司在美国的跨国公司为对象的实证研究。在这21篇论文中,从研究方法来看,通过信函调查的共有一五篇,通过档案资料分析和面谈访问的各有3篇;从研究的样本源来看,21篇论文中有一三篇的样本取自于一些著名期刊杂志所列的大跨国公司,说明样本的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由于21篇论文所调查、询问的对象均是与转移定价有着一定关系的总会计师、财务人员、跨国经营的副总裁等,因此所回答的问题具有相当的可靠性。
在对这21篇论文进行归纳总结后,得出它们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转移定价方法的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中使用成本法的跨国公司占调查总数的55.55%,使用市价法[3] 即以外部市场价格为基准的定价方法。
3]的跨国公司占调查总数的44.01%,而采用其他方法的占总数的0.44%,可见使用成本法的跨国公司略多。2、在影响转移定价的因素的调查中,有一五篇论文提到了税率税规的差异,一三篇提到了关税税率,11篇提到了对利润汇回的限制,10篇提到了子公司竞争状况,可见这几者都是跨国公司在选择转移定价方法时通常考虑的因素。但是,对此研究的论文数目的多少并不代表其对转移定价影响的程度,因为每篇论文中所列的因素种数、数目、重要程度各不相同,很难由此判定哪一种因素对转移定价的影响最大。3、在涉及对转移定价动机研究的7篇论文中,每一篇都提到了合理衡量子公司业绩问题,6篇提到了税后利润最大化问题,4篇提到了税负最小化问题。4、21篇论文中有7篇对转移定价的决策层进行了调查,其中回答由上级管理部门决策的占39%,回答由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及上级管理部门决策的占61%。可见,转移定价的决策层不一定都是跨国公司的最高管理层。
1.3 论文的基本框架、主要学术观点和创新之处
1.3.1 本文的基本框架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阐述论文的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介绍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成果并对本文的研究思路、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进行了归纳。第二章系统地介绍了转移定价的概念及成因,并对转移定价的动机进行了重点研究,为后面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实证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第四章分析了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现状及动机,在此基础上第五章提出了针对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1.3.2 本文的主要学术观点
1、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主要动机可分为税务动机和非税务动机两大类,但是无论是出于税务动机还是非税务动机,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实施必将客观上造成当事一国税收上的损失。
2、从有关数据的分析结果中可看到在华跨国公司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滥用转移定价”现象。
3、在华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税务动机不明显,因此应从非税务动机中寻找其转移定价的原因。
4、我国对转移定价的监管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行改进,真正实施高效有力的监管。
1.3.3 本文的创新之处
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在学术观点上从政府的角度出发,区分“转移价格”和“转移定价”,研究“滥用转移定价”给国家带来的损害,指出在华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主要动机为非税务动机;2、在研究方法上,在第二章对转移定价动机的理论分析中尽可能采用公式化的结论,为后面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实证研究提供有力的理论证明;在第三、第四章中力争从实证的角度出发,量化性地研究了跨国公司在华转移定价的可能性和主要动机。
1.3.4 本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定性研究上通过较为简单明了的实例分析了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动机并得出了公式化的结论,同时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大量使用了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作为定量研究的依据,分析了在华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现状、可能性及动机。
第2章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理论分析
2.1 转移定价的概念及其成因
2.1.1 转移价格与转移定价
转移价格(Transfer Price)在我国又称为转让价格、划拨价格、调拨价格,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约定的出口和采购商品、劳务和技术时所规定的价格。这种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市场供求关系法则的影响,而是由跨国公司的少数上层决策者根据公司集团的全球战略目标和谋求最大化限度利润的目标人为制定的。它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战略,集中计划控制,在多国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人、财、物所不可或缺的有利杠杆。
对于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政府和跨国公司从不同的角度对其有不同的理解。政府主要从转移定价的后果出发,认为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为规避所得税的缴纳,减少依正常定价(市场价格)征收的进出口关税,规避所在国的外汇管理以及财务、货币政策的目标管制而实施的关联企业内部交易价格定价原则;而跨国公司并不承认转移利润以求逃避税收是其转移定价的主要目的,而是从全球战略的角度出发,认为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所属成员间转让商品、劳务与无形资产的内部定价机制。但是,不管跨国公司是否承认逃避税收是其转移定价的最终目标,通过转移定价制定的转移价格的变化必将影响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利润的转移,而这也必将在客观上部分地逃避了东道国或母国的税收。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进行说明。
假设某公司为母公司的惟一的全资子公司,它们之间的贸易往来关系如表2-1所示。
在表2-1中,当母公司以500的转移价格将产品卖给子公司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各为125和75。而当转移价格涨至501时,母公司利润增至126,子公司利润相应降至74,利润发生了转移。从表中我们还可以看出,由于没有考虑税负问题,当转移价格变化时,集团内部的利润合计并没有发生变化,仍保持在200的水平。但在现实生活中,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必须向其所在国缴纳所得税,而且各国的所得税率并不一致,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利润的变化必将引起其所缴税额的变化(进而引起集团内部税后利润合计的变化),从而导致东道国或母国税收上的损失。(文章后面还会对此进行具体地分析)当然,东道国(或母国)因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而遭受税收损失的同时,母国(或东道国)也会因此而得利,但这并不是我们研究的目的和范围,因此本论文只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给我国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
表2-1 转移价格的变化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母公司 子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
对外销售 400 600 1000
对子公司销售 500 0 500
(501) (0) (501)
销售总额 900 600 一五00
(901) (600) (一五01)
减:成本总额 775 525 一三00
(775) (526) (一三01)
自有成本 775 25 800
从母公司进货成本 0 500 500
(0) (501) (501)
利润总额 125 75 200
(126) (74) (200)
由于转移价格是跨国公司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一种有效手段,使得跨国公司甘冒东道国或母国反转移定价调查的风险,采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从而实现公司全球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这就造成了转移价格的滥用。对于转移价格的滥用,利普敦(C. Lipton)作出了如下的界定:“由于各种原因,跨国公司对集团内交易索取的价格可能比公平市场价格较高或较低,通常使用的是多开或少开发票金额的办法。这种做法被称为‘滥用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 Abuse)。作为一种贬义词,有时简单地称为‘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1] 陈宝森,《美国跨国公司的全球竞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P428
由上分析中我们知道,转移价格是指某公司在与关联企业进行交易时所遵照的价格,而转移定价则是制定转移价格时跨国公司所遵循的内部定价机制与原则。从政府的角度看,转移定价被跨国公司滥用时会引起本国税收的损失,需要对其进行调查和调整,因而带有一种贬义上的意义。本文所研究的转移定价,正是这一层次意义上的关联企业交易时的定价机制与原则。
2.1.2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成因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形成有其一定的历史原因和经济基础,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转移定价策略的形成是跨国公司内部贸易蓬勃发展的必然结果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Intra-firm Trade)是指一家跨国公司内部的产品、原材料、技术与服务在国际间的流动,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以及国外子公司之间在产品、技术和服务方面的交易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的不断向外扩张,跨国公司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1999)估计,截止1999年,全世界有跨国公司约6万家,其国外分支机构超过50万家。此外跨国公司还通过非股权形式,如分包合同安排、管理合同、交钥匙工程、特许、许可与产品分享,控制了大量的企业。而随着跨国公司跨国经营活动在数量上和规模上的飞速发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89年提供的名为《跨国公司在世界发展事业中的作用:趋势与前景》的报告中指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进出口额中有1/5~1/3是公司内部贸易,而不是市场上的交易。UNCTA跨国公司与投资司1994年更是进一步指出:“世界贸易中约有1/3属于企业内贸易(其构成主要是中间产品),约80%的技术转让费支付发生在同一企业内部。”[1]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跨国公司与投资司,《1994年世界投资报告:跨国公司、就业与工作环境》,联合国出版署
到1996年,美国的数据资料表明:1996年该国出口总额的3/4是由跨国公司(包括美国跨国公司和外国跨国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进行的,其中超过1/3属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因此,有关专家预测,自20世纪90年代后,跨国公司承担了世界出口总额的2/3~3/4,而1/3强的出口额属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对提高公司对市场的适应力,突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公司的贸易成本,提高公司的技术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公司的生产、销售能力,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等等,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而这些作用的产生,都必须通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特殊的定价机制——转移定价来形成。因此,当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跨国公司开始形成自己的转移定价机制,而转移定价作为一种追求全球利润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又极大地促进了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
(二)各国税负的差异是转移定价策略形成的客观条件
从跨国公司的主观战略意图上讲,它的税负策略,就是要通过各种途径尽力减轻全公司的总税负。而客观存在的各国税负的差异,恰恰是跨国公司形成转移定价的土壤。由于各国政治制度的不同,决定了各国税负政策、税收制度及税种的差异。具体来讲:(1)税率的差异。如在征收公司所得税时,有的国家税率高者可达42%,低者可为8.5%。(详见附表3)(2)征收方式的差异。各国在征收进口税时,可采用各种方式计征,如从量税、从价税、选择税。(3)税基的差异。如各国税务机关对所得税基即应税所得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各种扣除项目不统一。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基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所得税负的高与低。此外,各国在税法有效实施与管理水平上也有一定的差异。
(三)多个独立价格市场的存在为转移定价策略的形成提供了舞台
当跨国公司所面对的不是单一的价格市场而是多个或数十个相互间具有独立性且价格需求弹性不同的价格市场时,转移定价就应运而生了。从理论上讲,跨国公司可以利用相互分割的价格市场,利用需求弹性的差异,借助于不同国家实施差别定价,以增加跨国公司的整体利润。
2.1.3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主要特点
第一、跨国性。如果母子公司都设在同一国家或地区内,其外部条件也相同,转移定价就会失去其发挥调配利润、逃避税收的作用。只有设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其外部条件差别较大,才可利用这种差别,以高于或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转移其利润,实现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隐蔽性。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是一个经营战略问题,又是一个税负筹划问题。它是跨国经营中的一种财务手段,是关联企业内部交易的交易价格。这种价格既不是由成本决定,也不是由供求关系决定,而是根据跨国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由公司少数上层决策人员确定的。这种价格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特别是当政府的信息渠道闭塞或所交易的产品(特别是中间产品)不存在外部市场时,往往能逃过政府的转移定价调查,有效地利用利润的调配进行逃避税。
第三、危害性。跨国公司根据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在国具体情况的不同,通过转移定价进行公司间的利润再分配(如通过转移定价调低所在国公司税率较高的子公司的利润),这就造成了跨国公司间收入与支出的跨国不正常分配,使得公司帐册不能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导致了国家税收权益的转移,损害了一部分东道国的经济利益。
2.2 转移定价的动机分析
从转移定价产生的原因及其特点可以看出,它主要是顺应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而发展的。它作为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特殊定价机制,是跨国公司实施其全球战略,获取最大化利润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从其目的来看,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策略的动机基本可分为税务动机和非税务动机两种情况。
2.2.1 税务动机及其效应分析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税务动机实际上是为了减轻公司集团总的税收负担,获取额外利益的内在动因。一般来说,由于跨国公司集团的不同成员分布在不同的国家中,跨国公司经常利用各国间税率和税收规则方面的差异,使其位于高税国一方的实体降低对低税国一方相关实体的售价,压低收费和费用分配标准,借此手段把一部分应在高税国实现并缴纳的利润转移到低税国。高税国因此减少的税收收入,一部分转化为低税国的税收收入,另一部分直接增加了整个公司的税后利润所得,达到了集团整体减轻税负的目的。
当跨国公司采用转移定价避税时,根据其所考虑逃避税种及利用税收规则的不同,可进一步分析并得出相关几个结论。
(一)出于所得税的动机分析
尽可能多的逃避所得税,是跨国公司制定内部贸易价格时考虑的最主要的税务因素。各东道国政府一般根据公司的利润额来计算应课征的税额,跨国公司则利用转移定价提高高税率国家或地区子公司的成本,将其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地区的子公司中去,从而减少跨国公司向所在各主权国缴纳的总税额。
例1 假设乙国B公司是甲国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国所得税率分别为50%和40%。现假设两国都不存在关税和其他税收的前提下,A为B提供50000件半成品,由B进一步加工后按市场价格(40美元/件)向外出售,销售收入为200万美元,B的加工费为20万美元。母、子公司之间按照正常价格(20美元/件)和转移价格(24美元/件)交易的结果对比如表2-2所示。
表2-2 转移定价对所得税的影响 单位:万美元
按正常售价(20美元)
A B A+B
按高转移价格出售(24美元)
A B A+B
对外销售
对子公司销售
销售总额
减:销售成本
毛利
减:销售费用
税前利润
减:税额(40%和50%)
净利润
0 200 200
100 0 100
100 200 300
50 120 170
50 80 一三0
10 20 30
40 60 100
16 30 46
24 30 54
0 200 200
1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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