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学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是学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当选干部的工作能力,坚持选拔任用优秀干部的重要举措。实施竞聘中层干部应该依据公平公正、慎重认真、质量可靠的原则,为了及时有效推进经营管理工作,选聘在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能够适应和胜任学校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中青年干部为主。竞聘过程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是干部选拔工作的前提,竞聘结果的及时发布和得到公众的监督是对其公正性的考验。本方案的实施,必须与学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管理和学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二、竞聘对象
学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对象包括行政、教学、科研、职能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等人员。具体的要求是有学历、年龄、性别等方面的规定,应均符合国务院招收和使用工作人员的规定,同时应为在编人员或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确定期限的人员。
三、竞聘程序
(一)确定空缺职位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和干部工作规划,按照机构设置和聘任制度,通过人事部门在内部公示确定空缺职位。
(二)竞聘报名
根据内部公示的信息,报名人员可以自愿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报名表和个人资料,报名表包括个人资料、工作经历、学历、性别、本人的资格证书及学校填写的资格条件等。本届竞聘同时确定3名竞争者。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程序,应当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出现报名不合格者,应当及时告知,并给与相关处理。资格审查结果应当进行公示。
(四)面试和技能测试
按照面试和技能测试统一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竞聘者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以综合评价竞聘者的品德、能力和业绩,并对竞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考察和鉴定
学校应当根据鉴定机构、鉴定程序和鉴定报告等方面要求,对竞聘人员进行考察和鉴定,以确保符合招用条件,鉴定结果应当进行公示。
(六)公示
在确定入选人员前,学校应当将竞聘结果进行公示,要对入选人员进行专门的公示工作,特别是对不当和不合理的处理,必须得到公正和公开。
四、职务确认
参与竞聘者之中通过鉴定的人员,学校应根据干部工作规划和空缺情况,结合拟聘任人员个人特点和工作亮点,初步确定职务,并提出任命提议。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予以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培训,为职务转任做准备。
五、竞聘过程管理
竞聘过程中,学校应当加强监督与管理,同时也应当充分尊重竞聘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竞聘过程中有不当或不合理之处,应立即予以调整或纠正。
(一)公开竞聘文件和资料
竞聘文件和资料应当向经学校办公室和人事部门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开。竞聘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公正。
(二)遵守规定程序
竞聘过程中所执行的每项管理程序和后续工作应当正确认识和准确操作,敦促竞聘者自觉支持和配合。
(三)定期发布竞聘结果
在确认竞聘结果后,应当定期公布竞聘结果,同时,保证报道来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总结
学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是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干部工作质量的重要步骤,其实施应当是一个连续、有计划的过程,不能骄傲自满,同时,要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工作,充分调动干部参与和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竞聘机制,提高竞聘人员的竞争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化、法制化的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市场经济、制度规范等先进理念和手段,全面推进竞聘工作实效。同时,应该广泛开展意见调查和意见征集,形成民主共识,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以应对外部竞争和内部管理要求的挑战,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人才资源支持,提高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全面推进学校事业的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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