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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苑街道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细则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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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翠苑街道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强、服务意识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充分调动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西湖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组织 由街道民政科和社区具体负责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的日常组织工作。街道负责年终考核的组织工作,社区具体负责月度考核组织工作。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积极配合街道做好社区工作者考核的各项组织工作,街道对社区的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二、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按考核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 1、月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包括考勤管理,工作纪律,走访制度,接待居民,错时工作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详见附件1—2)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包括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法纪5个方面,重点考核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街道根据全年社区目标和中心重点工作制订具体考核细则和确定各等级分值。年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年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三、考核方法 社区工作者的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由年终考核实际得分加月度考核实际得分组成,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年终考核实际得分*50+半年度考核实际得分*25+月度考核实际得分*25。对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核方法采用“日记载、月考核、年度汇总”的办法实施。考核采取“日常考核、随机抽查、定期监督、定期考核”等形式。 四、考核程序 1、月度考核:每月月底社区班子对照月考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以社区为单位填报街道审查和备案。 2、年终考核:按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谈话、组织评定、情况反馈等环节进行。 1)个人述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述职报告,并在社区工作者述职评议大会上述职。年度社区工作者述职评议大会的参加人员包括街道有关人员、社区党员代表、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全体社区工作者等,与会人数不得少于50人。 2)民主测评。参加社区工作者述职评议大会人员,对每位社区工作者实施测评打分。在民主测评的同时,进行社区工作者满意度测试,发放社区工作者满意率测评表,每个社区一般不少于100户。 3)组织谈话。考核组根据测评情况,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全面了解情况。谈话对象一般为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长、党员、居民、辖区单位代表和区人大代表等。谈话对象及人数由考核组确定。 4)组织评定。考核组在事先征求各业务对口科室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和测评结果,结合社区工作者平时的工作表现,经集体讨论研究,确定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结果。 5)情况反馈。街道将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在此基础上,以街道为单位,将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 五、考核结果 1、社区工作者月度考核奖金,按杭财预[2008]1057号、杭民发[2008]242号文件执行,金额人均150元。每月考核95分以上得100%奖金;85-94分得80%奖金;75-84分得60%奖金;75分以下不发奖。 2、建立谈话告诫制度。在半年度考核中连续两次月度考核在85分以下的,列入告诫对象。一年中有两次以上谈话告诫的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训诫后,工作未有改观的解聘。 3、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发放年度目标管理奖和年度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年度目标管理奖最低为3000元(按杭财预[2008]1057号、杭民发[2008]242号文件有关规定),街道将以此为底数,根据考核等级上浮年度目标管理奖额度。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者不发奖。连续两年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者,街道将不予续聘。考核结果经认定后,记入个人档案。 附:1、《翠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月度考核标准》 2、《翠苑街道社区月度考核汇总表》 3、《翠苑街道社区工作者满意情况民主测评表》 西湖区翠苑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翠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月度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得分 考勤 管理 30分 1、不迟到早退。社区主任(书记)每天进行点到,并做好考勤记录。第一次迟到,批评教育,不扣分,第二次起迟到一次扣5分;2、因个人特殊原因需临时外出的,必须征得社区负责人同意。如违反视作脱岗,一次扣5分;3、外出走访居民或公事外出,必须向社区负责人说明,负责人不在,需向同事说明原因。如违反视作脱岗,一次扣5分;4、未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擅自休息,作旷工处理,一次扣20分。 工作 纪律 30分 1、工作时间穿戴整洁大方,仪表端庄,并配戴工作牌(2分);2、工作时间不得玩游戏、上网聊天、做私事、闲聊、吃东西,不准酒后上班(4分);3、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分);4、妥善保管资料,严禁擅自将工作资料带出社区,或上传网络,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3分);5、社区工作者在培训,开大会时,应遵守现场纪律,被点名批评的扣3分(3分);6、工作业务处理及时,必须在承诺的工作日内完成(5分);7、处理业务时必须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的相关手续(4分);8、按街道要求执行AB岗制度(5分)。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查实一次,扣全分。 走访 制度 20分 1、社区工作者应明确各自走访的责任区域,对责任区域的小组长、楼道长和积极份子要做到情况清楚,平均每月走访不少于20户,并做好走访记录,少一户扣1分(10分);2、每年对自已的责任区域内的所有居民住户必须走访一次(含电话联系),对责任区域内的特殊家庭每季至少上门一次(10分),未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扣5分。 接待 居民 10分 1、礼貌接待来访(来电)居民,注意自身形象和仪容仪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发生一次扣10分;2、遇社区无法解决的问题,需及时报告街道相关人员,如不及时沟通因此造成的上访或当事人直接寻求街道解决的,视为投诉一次,扣10分。 值班 制度 10分 1、双休日值班及平时值班至少提前十分钟到岗,负责清扫办公场所卫生(3分);2、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酗酒、打牌、干私活、玩电脑游戏(3分);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性事件,个人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与有关领导和部门取得联系(4分)。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查实一次,扣全分。 附件2 翠苑街道 社区月度考核汇总表 年 月 日 内容 姓名 考勤 管理 30分 工作 纪律 30分 走访 制度 20分 接待 居民 10分 值班 制度 10分 合计 扣分情况说明 附件3 翠苑街道社区工作者全(半)年满意情况民主测评表 社区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 姓名 工作作风踏实 业务实绩显著 善于团结协作 勇于吃苦奉献 综合评价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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