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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性骚扰/性侵害案例调查处理实务手册.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8666891 上传时间:2025-02-24 格式:DOC 页数:131 大小:1.23M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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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教育部委办《校园性骚扰与性侵害案例调查处理实务手册》 承办单位:妇女新知基金会 「校园性骚扰/性侵害案例调查处理实务手册」编辑说明 缘起 在台湾,虽然民间妇女团体早在一九八○年代,就已开始呼吁重视性骚扰问题的严重性,但迟至九○年代中期,因为接连爆发几起校园以及工作职场性骚扰事件,性骚扰问题才逐渐获得关注。遗憾的是,当时无论是职场或学校都普遍缺乏处理性骚扰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以至于不但受害者的正义无法伸张,校园和职场也付出许多不必要的代价。 教育部自一九九七年三月成立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以来,一直积极督促并协助各县市、各层级学校建立必要机制,并提升处理校园性骚扰事件的能力,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受教权和工作权,落实校园善意与安全空间的目标。几年来,无论从颁布各项要点措施,到举办研习营工作坊,再到正在积极研拟的「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都是努力的明证,也颇收到一些成效。 但因种种因素的影响,各校之间对于性骚扰事件的防治和处理,仍存在诸多差距,有许多学校已累积不少珍贵的经验,却也有不少学校还在辛苦摸索。有感于此,教育部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特别规划、并委托妇女新知基金会编写这一本「校园性骚扰/性侵害案例调查处理实务手册」,希望藉由这样的呈现与经验分享,让每个学校都能确实了解有关性骚扰防治与处理的种种。 使用说明 这本手册的主要目的,在介绍校园如何调查处理性骚扰或性侵害事件,但为了传递有关校园性骚扰与性侵害的正确观念,因此从概念篇着手,另外还包括相关法令、资源的引介。 校园性骚扰事件的处理技巧极为细致、复杂,为便于阅读,本手册在编排上特别用心,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架构图,先提供一个清晰的整体架构(a whole picture);第二部分为处理程序的步骤,按处理的先后次序,将步骤一一以要点的方式呈现,这样的编排提供了处理者一个有如清单式的数据(a check list) ,可以在实际处理时一步步检视进行的步骤是否完善;第三部分为完整的文字说明,除了详细完整的说明之外,还提供许多实用的模板和案例。这样的编写方式,除了循序渐进、容易阅读之外,也期待能发挥出教材的作用,提供给所有关心校园性骚扰的人增进相关知识之用。除了目前的版本之外,将来这个手册如能进一步改编成网络版,定能更方便于流通运用。 过去几年,校园性骚扰防治与处理虽已累积岀不少成果,这本手册都尽量将之收纳、完整呈现,但目前也仍有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本手册也在最后将可能的问题抛出来,以期有更多的讨论和解决之道。另外,甫研拟完成、即将推动立法的「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针对校园性骚扰处理也订有专章条文,其中甚至有些用词与过去习用的不同,譬如过去第一步骤的「申诉」,在草案中改为「申请调查」,以与校内原本已存在的申诉管道有所区隔,第二步骤才叫「申诉」,往上级机关的称为「诉愿」等等。本手册暂时采用原有的用词,等草案正式通过立法之后,再做必要的修订,特别在此说明。 这本手册得以完成,首先要感谢过去多年来在此议题上努力过的所有的人,尤其是勇于揭发性骚扰的受害者,因为她/他们,许多的处理程序才有实际被检验、被修正的机会。本手册在编写过程中,曾召开几次专家咨询会议,在此也特别感谢她/他们的热情参与和慷慨贡献。最后,希望这本实际手册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协助校园及相关人士正确认识性骚扰,并提升处理知能。唯有透过正确的认识、积极的处理、完善的教育,校园性骚扰事件才能逐渐消弥,安全善意的校园学习环境也才得以逐步建立。 妇女新知基金会 「校园性骚扰/性侵害案例调查处理实务手册」编辑小组 4/30/2003 目 录 ◆ 架构图………………………………………………………………………………… 6 ◆ 第一章 概念篇……………………………………………………………………… 7 一、性骚扰………………………………………………………………………….. 7 二、性侵害………………………………………………………………………….. 12 ◆ 第二章 处理模式篇………………………………………………………………… 16 第一部分 处理模式架构图……………………………………………………….. 16 第二部分 步骤要点……………………………………………………………….. 17 ◇ 学校内部处理 一、危机处理………………………………………………………………… 17 二、申诉调查-正式申诉…………………………………………………… 18 三、申诉调查-非正式申诉………………………………………………… 21 四、谘商辅导………………………………………………………………… 22 ◇ 学校对外联系 一、通报制度………………………………………………………………… 23 二、外界互动………………………………………………………………… 24 ◇ 其它处理模式与救济办法 一、民间团体………………………………………………………………… 25 二、政府机构………………………………………………………………… 26 三、司法诉讼………………………………………………………………… 27 第三部分 要点说明……………………………………………………………….…28 ◇ 学校内部处理 一、危机处理………………………………………………………………… 28 二、申诉调查-正式申诉…………………………………………………… 31 三、申诉调查-非正式申诉………………………………………………… 43 四、谘商辅导………………………………………………………………… 49 ◇ 学校对外联系 一、通报制度………………………………………………………………… 51 二、外界互动……………………………………………………………….. 52 三、个案辅导转介………………………………………………………….. 55 ◇ 其它处理模式与救济办法 一、民间团体………………………………………………………………. 62 二、政府机构………………………………………………………………. 66 三、司法诉讼………………………………………………………………. 70 第四部分 案例与处理方式说明……………………………………………… 76 第五部分 延伸问题与讨论建议……………………………………………… 81 ◆ 附录一 相关资源篇…………………………………………………………….. 83 一、各县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讯表…………………… 83 二、民间团体资源………………………………………………………… 84 三、书籍推荐……………………………………………………………… 84 四、影像教材推荐………………………………………………………… 85 ◆ 附录二 相关法令篇…………………………………………………………………. 86 一、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相关条文……………………………………………86 二、大专校院及国立中小学校园性骚扰及性侵犯处理原则…………………91 三、教育部协助所主管之学校处理校园性骚扰及性侵犯申诉事件要点……92 四、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组织及评议准则……………………………………94 五、公务员惩戒法………………………………………………………………98 六、大学暨专科学校学生申诉案处理原则………………………………… 102 七、教育部主管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处理学生申诉案件实施办法………… 104 八、民法相关条文…………………………………………………………….105 九、刑法相关条文…………………………………………………………….106 十、两性工作平等法相关条文……………………………………………….110 十一、两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111 十二、社会秩序维护法相关条文……………………………………………111 十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11 十四、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细则 ……………………………………… 114 十五、法院办理性侵害犯罪案件处理准则 ……………………………… 115 十六、警察机关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办理性侵害事件处理准则 ………… 117 十七、检察机关侦办性侵害犯罪案件处理准则 ………………………… 118 十八、性侵害事件医疗作业处理准则 ………………………………… 120 十九、媒体对性侵害事件之报导保护被害人之处理原则………………121 ◆ 参考书目……………………………………………………………………………122 ◆ 附件、专家咨询会议纪录…………………………………………………………125 ◆架构图 校园性骚扰/ 性侵害事件 其它处理模式与救济办法 内部处理 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 相关法令篇 相关资源篇 外部联系 处理模式篇 学校 县市教育局 教育部 关于性侵害 关于性骚扰 概念篇 司法诉讼 政府机构 民间团体 危机处理 申诉调查 谘商辅导 通报制度 外界互动 个案辅导转介 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 非正式申诉 正式申诉 第一章、概念篇 ◆ 性骚扰 「什么是性骚扰?」这个关于定义的基本问题,往往在性骚扰案件处理过程中,占有关键性的影响力。因此学校有必要提供明确的校园性骚扰定义,而处理者更应该主动去了解相关观念,觉察并澄清许多潜在其中的迷思,才有可能妥善处理案件,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协助,并尽可能地降低事件所带来的伤害。 壹、定义 一、什么是性骚扰 按「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的定义,性骚扰系指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从事不受欢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别歧视之言词或行为,致影响他人之人格尊严、学习或工作之机会或表现,但未达性侵害之程度者。不管是色瞇瞇的窥视或盯视、令人不舒服的黄色笑话、暴露狂、有意无意的身体碰触,或是其它身体侵犯行为等,都包括在其中。在性别仍不平等的社会中,性骚扰普遍存在于校园、工作职场和一般公共空间中。广义来说,性骚扰可以按程度区分为五个等级,从轻微的性别骚扰,到性挑逗、性贿赂、到严重的性要挟、性攻击。但目前倾向将严重的性攻击,也就是所谓的「强暴」,归类到性侵害的范围,这本手册采用这种说法。性侵害的部份将在后面的章节另做说明。 二、谁来定义性骚扰 虽然一项行为或言语究竟构不构成性骚扰,会随着个人的思想观念、主观感受,以及当下情境与人际互动而有所差异,但也正因如此,我们不应先假定每个人都和自己有一样的观感,而更应该要去尊重别人不同的感受。所以即使只是轻微的动作或是令人不悦的玩笑,但只要是当事人不欢迎而且违反其意愿的,都是性骚扰。也就是说,性骚扰之认定标准应以接受者,而非行为人之主观感受为主。这是对个人尊严与主体最基本的尊重。 三、校园性骚扰 - 权力关系下的产物 校园性骚扰系指事件之双方当事人为校园之教职员工生,或事件发生于学校中者。它虽然可能发生在校园的各种人际关系之间,但在性别与阶层双重权力关系运作之下,通常以男对女、男教师对女学生、男上司对女下属等模式最为常见。一般可分为两类:一、交换式性骚扰:指一方利用职权以学业成绩或工作为要挟,明示或暗示要求另一方提供性服务作为交换;二、敌意环境性骚扰:任何针对校园教职员工生所为、影响其学习或工作环境的性骚扰行为。当然,在恶质的性别文化影响下,对于非传统性别特质者(例如气质阴柔的男孩,或是阳刚的女孩),或是性取向不同者的歧视与骚扰行为,往往亦是常见的校园性骚扰样态。也由于骚扰者处于权力较高的位置,使得受害者经常于事发当时或无力反抗,或不得不屈从,事后也不敢声张,导致其身心状况受损,学习与工作权益皆受到影响。因此,为维护校园善意与安全空间,妥善处理校园性骚扰事件是学校责无旁贷的责任。 贰、迷思与澄清 一、因为她/ 他行为不检、衣着暴露,才会引来性骚扰? 当然不是! 许多人在听闻性骚扰事件时,常会先去问事件受害人的衣着或仪态是否比较性感?或是受害人是不是深夜仍在外行动?其实这样的问题就落入了「责怪受害人」的迷思中!大家都知道骚扰别人是不应该的行为,那么造成问题的无疑就是加害人,这时候为什么不是去指责加害人、去讨论加害人的问题行为,或是去检视我们的环境为何如此不安全,让人不能享有深夜外出的行动自由呢? 无论受害者的外貌装扮和性别气质如何,每个人的人权都应该受到尊重,没有谁的人身安全是有理由可以被侵犯的! 二、她/ 他没有当场拒绝或反抗,所以不能算是性骚扰? 只要她/ 他觉得不舒服,就是性骚扰! 许多人会怀疑感觉受到骚扰的一方,当下为什么不明白拒绝?这其实是因为性骚扰经常是发生在加害人认为有机可乘、受害者却毫无防范的情形之下,以致受害者可能措手不及去反应。另外,有许多性骚扰是发生在双方熟识的状况中,受害者当下的反应往往是「愣住了」,她/他可能无法去相信原先信任的人会对自己做出这样的行为,甚至在加害人混淆视听地将自己的行为包装在关爱之下时,受害人即使感觉不舒服,仍然可能会因而怀疑自己的判断。更何况如果是在双方权力关系不对等的状况中,那么弱势的一方即使感觉受到侵犯,也很难直接作出拒绝或反抗。 三、为了报复或者其它动机才出面申诉? 在现今仍然充满性别不平等的社会文化中,受害人要说出遭受性骚扰的经验,往往已经要很大的勇气。更何况许多机构尚未有完善的申诉处理机制,申诉者在过程中也经常承受相当的压力与负担。再者,若是谎报性骚扰案件被发现,也需要依相关法规接受制裁。由此可见,诬告的机率其实相当低。 事实上,在许多案件处理经验中,也都显示出受害者经常只是为了「让加害人知道犯错」,或是「希望不会再有下一个受害人」,因而挺身而出向学校申诉,寻求公平的处理。我们应该感谢这些愿意勇敢出面的受害人,让大家在看见性骚扰的具体情境之下,一步步地去推动性骚扰防治与处理工作的进步。 四、男性有没有可能被性骚扰? 当然有可能! 虽然在男女不平等的现状中,仍是男性对女性骚扰的案件占了大多数。但男性当然也有可能遭遇到不同样态的性骚扰。尤其在性别刻板印象与性别歧视的运作之下,跳脱传统性别特质或具不同性取向的男性被性骚扰的案件,也是时有所闻。只是我们的社会往往要求男性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同时也不鼓励男生说出遭遇侵犯的经验,因此有些男性在遭受骚扰之后,反而难以对外寻求支持,这也是学校必须去正视,并且透过性别教育去改变的现象。 五、有没有「同性之间」的性骚扰? 也有,但绝对只占少数! 许多人在听到上述案例,也就是对所谓「阴柔气质」男生的骚扰,就会直觉地去问「他是不是同性恋?」这里要强调的是,不管他是不是同性恋,都不是造成性骚扰发生的理由!无论什么样的性别特质与性倾向,都是值得被尊重的个人生命样貌呈现与选择。 再者,我们常见媒体报导性骚扰案件,出现类似这样的标题:「疑似同性恋男子,骚扰男性同事」,导致许多人误以为同性之间的性骚扰经常发生,甚至错将同性恋与性骚扰画上相似符号!事实上,如果大家反过来思考一下,也就是把所有「男性骚扰女性」的新闻报导,通通注明上「异性恋之间的性骚扰」,例如:「『异性恋』男子,在公交车上骚扰女乘客」。如此我们就会发现,异性之间的性骚扰还是占了绝大多数,同时也就显见了这种主流媒体的报导方式,其实潜藏了对同志族群的歧视与污名。因此,我们在「反性骚扰」的同时,也要注意千万不要落入了「恐惧同性恋」的迷思之中。 六、加害人都是少数病态的男人? 不尽然如此! 这样的说法,其实是忽视了先前所提到的:性骚扰经常是不平等权力关系之下的产物。很多时候,加害人可能是受害人所熟识,甚至信任的朋友或长辈。而误以为加害人都会把「不怀好意」写在脸上的迷思,也可能造成某些受害人在遭到骚扰时,无法当下明确地判断与拒绝,只因为加害人不如一般想象中的「坏人」。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讯息,即当某个「形象正面」的加害人被查出时,新闻一定会去访问他周遭的人,而他们一致的答案不外乎「他是位好丈夫,不可能作这种事」、「这位老师平时教学认真,应该不可能对学生这样做」。这样的说法就是陷入了上述迷思,也同时模糊了性骚扰事件的焦点。不管这名加害者平时在事业或家庭角色中有多好的表现,都不能抵销他确实犯下「侵犯他人」的罪行。我们也必须留意,这样的说法不仅可能是在为加害人脱罪,还会让一些不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的人,成了潜在的加害人而不自知。 叁、因应之道 一、遇到性骚扰该怎么办? 面对性骚扰时,首先要确定自己的感觉。不论对方是善意或无意的行为,还是恶意的骚扰,只要妳/你让对方知道妳/你觉得不舒服,对方就应该尊重妳/你的感受。当然,妳/妳可以判断状况,视情况选择是要勇敢大声地说「不」,或是婉转告知对方;是要直接做出反抗,或是请求旁人协助。不过,要「确定身体的感觉」与「说出自己的感受」的确都是需要练习的,因此我们的家庭与学校教育应该提供给孩子更多表达感受与独立思考的机会,学校也应设计「开发身体经验与感觉」的教育活动。毕竟能够掌握自己的感觉,才可能当机立断作出反应。 而万一事情还是发生了,你可以选择这样做:1.告诉自己信任的人,寻求心理上的支持与其它支持。2.尽可能详细地纪录下事情发生的经过,有助于未来若想提出申诉时,可作为证据之用。3.向学校提出申诉。各级学校都应该透过「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来负责处理校园性骚扰问题,并提供给受害人必要的协助﹙详见处理模式篇﹚。 二、如果周遭的人遇到性骚扰,旁人能够作些什么呢? 这时候最重要的是不要成为情境中的共犯 - 例如当有人针对在场者的身体特征开黄腔,因而让当事人不舒服,那我们就不应该为了怕「破坏气氛」因而跟着起哄,甚至我们是可以出面制止骚扰的言语及行为的。如果事后受害者来向我们陈述,我们更要小心不要落入前述「责怪受害者」的迷思之中,去质疑受害者的特质与行为,或是怀疑受害者的认定标准。毕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身体界线与感觉,我们应该给予信任与支持。 三、校园中发生性骚扰事件,学校应如何处理? 学校本有责任维护教职员工生的尊严与权益,平时即应建立完善的性骚扰申诉处理机制,并且落实性别平等教育。在遇到事件发生时,更应展现积极与诚意的处理态度。这里要提到的是,许多学校会认为发生性骚扰事件有损校誉,就采取避不处理的态度,甚至将申诉人视为制造麻烦者,希望一切息事宁人。然而这样的方式不但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造成校园中更大的危机。因此,我们不如换个角度想想,学校内部发生性骚扰事件固然遗憾,但此时也正是一个反省学校内部性别文化及检视申诉机制的机会,如果学校能将申诉事件处理得当,不啻是展现了其危机处理能力。所以即使有所谓「校誉受损」的问题,那也是加害人的行为,甚或是学校本身处理不当所致,绝非是要受害人去承担的。我们实应提供一个更友善的环境给敢于出面申诉的人! ◆ 性侵害 壹、定义 性侵害一般是指用胁迫、恐吓或其它违反被害人意愿的方法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强暴」即是一般口语惯用的说法。 就法律上而言,性侵害则称之为「强制性交」,意指行为人违法被行为人意志所为的性交。性交包括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之行为。或是以性器以外之其它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之行为。性侵害犯罪系指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二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三条之犯罪﹙参见「相关法令篇」﹚。 贰、迷思与澄清 一、强暴犯都是陌生人? 当然不是! 就如同性骚扰案件因为基于权力运作的展现,常发生在加害人与被害人彼此熟识,但权力关系不对等的情况下一般,被害人之熟识者所为的性侵害,也在案件中占了相当高的比例。时有所闻的「约会强暴」即是典型的案例。约会强暴有可能是加害人预谋的行为,但更多时候却可能是起因于性别迷思的影响,譬如男性误以为女性「说『不』是为了故做矜持态,其实心理是『要』」,因而径自霸王硬上弓。而女性在充满性别刻板观念的环境之下成长,往往对「性」一无所知,在遇到的时候,无法确切掌握自己的感觉,也因而无法给对方明确的响应,让对方有机可乘,事后也有了借口可以否认强暴的行为。但无论如何,不管双方是男女朋友、夫妻或是其它关系,只要是违反当事人意愿的性行为,都是侵犯他人身体自主权的犯罪行为!这样的迷思必须透过更多的教育活动来澄清,才能让一些男性避免成了加害人而不自知,也让女性更懂得掌握自身的性自主权。 二、因为无法克制的性冲动才会发生强暴? 当然不是! 性冲动绝不能作为强暴行为的借口。如果一个强盗、杀人犯坚称自己是一时冲动才犯下罪行,一般人就会因此觉得加害人实在值得同情吗?如果冲动可以作为侵害他人的借口,那么社会大众的人身安全与尊严如何维护?,再者,「性」也不会是无法克制的冲动,我们知道,很多强暴行为都是发生在预谋的状况之下,加害人并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起犯意的。而且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假如一对情侣在家中房间发生性关系的当下,其家人不小心打开房门撞见他们的亲密行为,难道他们不会因为尴尬而暂停下来吗?因此,我们可以更肯定的说,性冲动其实是替强暴行为脱罪的借口!我们在避免落入「怀疑受害人」的迷思中的同时,相对地,也要避免被加害人的借口所误导。 叁、因应之道 一、遇到性侵害怎么办? (一)当下设法脱身、保护自己 1、 保持冷静 找机会逃离 尽可能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找出现场可以保护自己的工具,或可能逃离的方式,一但发现有逃离的机会,应当机立断,例如,发现有人经过即大声呼救;如被困在车上,要想办法按喇叭吸引注意;若在屋内,有机会挣脱可跑至另一个房间将门反锁。 2、 重复呼救 察觉歹徒或对方欲侵害,先立刻大声呼救,若判断不至于因此而受到歹徒暴力攻击,就不断地重复大声呼救。因为,一方面旁人可能要听到几次呼救后,才会真的确定有紧急状况发生,而不是一般的恶作剧;另一方面,对于部分加害者而言,他只是想找一个容易下手的对象,若是妳不断呼救与反抗,他可能会觉得麻烦而放弃。 3、 分散强暴者的注意力 为了争取可能的脱困机会,可以与之周旋或谈判以干扰强暴者的原定计划,例如,佯称愿意与他发生关系,但想到一个较舒适的地方;将加害者持有的攻击性武器藏起来;要求加害者先沐浴或表示自己想先洗个澡,便可藉此躲到厕所内。 4、 让强暴者「性」致全失 伪称自己染有性病,或是假装歇斯底里,甚至可以强迫自己呕吐或尿在裤子上。 5、 保护自己的身体和生命 若是无法脱身,不要死命抵抗,应尽量让自己免于大量出血之情事,尽力保护自己,以将对自己可能造成的伤害减到最低。必要时候,要以保命为考虑。 (二)万一还是不幸遭到性侵害了,该怎么办? 1、 相信自己并没有犯错。 2、 找个信任的人陪伴 不要自己一个人面对,不要认为那是件羞耻的事而不愿求援,不管是亲人、朋友、同学、老师、学校辅导室,甚或妇女团体、社福机构的社工员,只要是你觉得可以信任的人,就请她们过来陪同。或可拿起电话拨「妇幼保护专线113」,二十四小时皆会有专人接线,并可请性侵害防治中心的社工员前来协助。 3、 保持现场 为了协助警方搜集线索及采证,不要移动或再触碰现场任何器物,不要立刻收拾整理现场,恢复原貌。 4、 保留证据 切勿在发生性侵害事件后,立即淋浴冲洗、更换衣物或毁坏衣物,因为如此将会破坏证物,增加加害者被定罪的困难度。所以,遭遇性侵害后,应该找一件外套或毯子裹住自己,寻求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员或女警的陪同,至医疗院所就医检查。 二、旁人遭遇性侵犯如何协助? (一)避免落入性侵害的迷思中 若周遭的亲人或好友不幸遭到性侵害,请用信任的态度面对她,听她述说受暴经过以及她的感受和想法。在响应时,绝对要避免陷入「怀疑或责怪受害人」的迷思之中,例如去问「那天是不是穿得很『清凉』?」、「为什么当场不抵死反抗?」等问题。相对地,也要避免陷入「同情加害人」的迷思。因为若是熟识者所为的性侵害,你可能同时认识受害人与加害人,你也可能很难相信熟识的朋友会犯下恶行。但请记住,不管加害人平日行为表现如何,只要是在受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之下迫其发生性关系,都是性侵犯的行为,你没有必要替加害人找借口,更不应该怀疑受害人的感受。 (二)耐心关怀,全力支持 受害者可能会在事件过后,出现许多与过往不同的情绪反应,应给予她全力的关怀与支持。例如受害者可能在某些时候害怕独处,请尽可能地陪伴她。或是受害者可能会反复述说受害经验与感受,应耐心地倾听,因为「说」也可能是一种治疗。受害者也可能经历一段自我封闭的时期,或是与家人、朋友的相处和互动产生变化,请尝试了解并尊重她的感觉。复原可能需要经历一段漫长的路程,请不要过度急切地要求她走出创伤。同时也要观察情况,并与当事人沟通,在她同意的状况之下,适时向外寻求更专业的资源来协助她。 (三)尊重当事人 尊重并体贴受害者的感受,为受害者保密,除了请求协助或是配合相关单位调查之外,避免对外谈论案情。如果你想为她向外寻求协助或支持,都必须与她沟通,征得她的同意。 (四)搜集相关信息 了解性侵害的相关知识与资源管道,可以让你更知道如何协助受害者。同时,若你是她的亲密家人或友人,在长期陪伴的过程中,你可能也会需要支持或协助,必要时可向相关机构寻求协助,例如学校里的辅导中心,或是政府、民间的谘商辅导机构等。 三、校园性侵害事件,学校如何因应? 与校园性骚扰案件相同地,学校在处理性侵害事件时,除了做必要的通报之外,必须将协助受害人视为首要责任,并且落实对加害人的矫治以及周遭的防治教育工作。当然,性侵害事件的处理牵涉到心理、社政、警政、法律、医疗等各方面的专业,学校可以透过各地性侵害防治中心取得相关资源,以及各方面专业协助的整合与连结。同时,学校也必须详细地当事人沟通,使其了解整个处理流程,以及当事人在过程中的相关权益、所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等等。 第二章 处理模式篇 第一部分 处理模式架构图 其它处理模式与救济办法 处理模式篇 校园性骚扰/ 性侵害事件 教育部 县市教育局 学校 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 外部联系 内部处理 司法诉讼 政府机构 民间团体 个案辅导转介 外界互动 通报制度 谘商辅导 申诉调查 危机处理 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 非正式申诉 正式申诉 第二部分 步骤要点 学校内部处理 危机处理 壹、 校内通报 由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负责处理 貳、 危机处理工作 一、 通报系统 二、 通知家长 三、 就医 四、 协助搜证 五、 心理支持系统 六、 相关信息与咨询服务 学校内部处理 申诉调查-正式申诉 壹、接受申诉 一、认知与态度:看见性骚扰案件中的权力关系 (一)申诉人 VS. 性别不平等的文化 (二)申诉人 VS. 骚扰者 (三)申诉人 VS. 校方 二、建立明确申诉窗口 三、受理申诉 (一)书面/ 口头 (二)具名/ 不具名 四、申诉方式 五、跨校案件 贰、申诉、调查与处理 一、调查小组成立办法 (一)成员背景以及性别比例原则 (二)人数 (三)回避原则 (四)成员名单不必对外公开 (五)职责 (六)权限 二、调查处理流程 (一)设召集人与联络人 (二)调查时限 (三)调查访谈原则 1. 访谈前置作业 (1)联络当事人访谈时间 (2)安排访谈地点 2. 访谈原则与注意事项 (1)访谈不公开 (2)调查小组成员需全体参与 (3)访谈前说明事项 (4)访谈中注意事项与原则 a. 保密原则 b. 避免重复问讯 c. 避免当面对质 d. 充分表达机会 e. 针对问题、交叉比对 f. 录音与逐字稿 三、调查处理过程中可能衍生的困扰与建议 (一)针对案情— 1. 以阴谋论为加害人解套 2. 同侪/同学选边站 3. 当事人缺乏心理支持系统 (二)针对调查小组— 1. 调查小组成员的身分定位与心理调适 四、调查报告 (一)团体决策 (二)报告书写 (三)各版报告书写方式 五、惩处建议 (一)惩处裁决流程 (二)惩处依据 1、教师法第十四条 2、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第二十七条 六、结案 (一)公告原则与通报义务 1. 依据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第二十八条 2. 依据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第二十九条 (二)当事人对学校处理结果不服时 1. 依据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第三十二条 (三)未来处遇 学校内部处理 申诉调查-非正式申诉 壹、 非正式申诉之几种可能状况: 一、 无申诉人的状况 二、 被申诉人不明的状况 三、申诉人希望采用非正式申诉方式进行调解 贰、非正式申诉处理流程 一、若没有申诉人或被申诉人 1.当涉及公共安全,应改善校园空间 2.公告周知,以达警告及教育之效 3.加强性别平权教育 4.可公告鼓励当事人直接与处理小组或委员会联系,以得到更多协助 5.如已确知被申诉者,无论受害人是否正式出面,只要有人检举,学校皆应受理,从旁对事件真相进行了解,并对被申诉人作出适当处置与教育。 6.可鼓励申诉者正式申诉 二、若申诉人希望采用非正式申诉进行调解,处理程序为 1. 初步了解案情并询问申诉人要求 2. 讨论是否接案。若接案,则组成协调小组 3. 协调小组进行双方询问,看被申诉人是否承认确有其事 4. 若被申诉人承认确有其事,可提出申诉人之要求,尝试协调的可能性 5. 协调小组向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报告处理结果,并讨论后续行动 6. 若协调不成,则可劝申诉人进入正式申诉程序(接正式申诉处理之流程) 叁、案例 一、案情 二、申诉 三、 小组开会 四、协调小组处理程序 学校内部处理 谘商辅导 壹、辅导对象 一、受害者 二、加害者 三、其它相关人员(如当事人同侪或亲友) 貳、 对辅导工作者的支持 參、 辅导工作注意事项 一、 辅导工作者须具备性别意识 二、 对外寻求辅导资源 三、 订定整体辅导计划 四、持续进行性别教育 肆、 辅导原则 一、 对受害人 二、 对加害人 学校对外联系 通报制度 壹、法源依据 一、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细则第五条 二、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第二十九条 贰、实务上之困境与建议 一、 法定通报责任vs. 专业判断vs. 申诉人意愿 二、 通报制度未贯彻执行,加害人往往转至他校继续任教职。 三、校内行政通报过程中,保密不易的问题。 学校对外联系 外界互动 壹、学校与媒体互动的重要原则 一、积极介入与处理 二、保护事件当事人,避免曝光   1、建立发言人制度 2、新闻稿 3、保护当事人   4、提供专业及教育见解  三、避免触法 贰、如何与家长互动 一、老师(校方处理人员)、学生、社工员、家长之间互动 其它处理模式与救济办法 民间团体 壹、提供咨询与接受申诉 一、提供校园性骚扰相关处理机制及流程信息 (一)接受申诉并说明流程 (二)申诉程序的提醒 (三)相关法令咨询及分析   二、情绪支持与协辅资源的转介 三、紧急扶助与陪伴 贰、教育倡导与防治网络建立 其它处理模式与救济办法 政府机构 壹、申诉、再申诉处理机构 一、 申诉人遭遇学校不受理案件,或是处理方式不当时 1. 教师、学生与具公务员身分之职员 可向所属教育主管机关之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诉 2. 职员(非公务员身分者) 不具公务员身分之学校职员,在学校遭遇性骚扰事件,其申诉、救济及处理程序依两性工作平等法之相关规定。 二、 被申诉人不服学校或主管机关所裁决之惩处方式时: 1. 教师 具教师身分之当事人,可向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评会)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者,可循司法途径,提起诉愿、行政诉讼。 2. 职员(具公务员身分者) 教育主管机关因相关事件对具备公务员身分职员之提出惩处,需交由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依公务人员惩戒法惩戒。而被惩戒人若不服处分,可向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声请再审议;对议决不服者,可循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愿、行政诉讼。 3 学生 可向学校所设之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提出申诉。 贰、通报/ 支持、协助处理机构 一、中央 1.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 (1)主要执掌 (2)113妇幼保护专线 二、地方 1.各县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其它处理模式与救济办法 司法诉讼 壹、性骚扰与性侵害的法律概念 一、 民事赔偿 二、 刑事制裁 1. 性骚扰 2. 性侵害 贰、依校园性骚扰/性侵害常见样态分作说明 一、 学生遭受教师性骚扰/ 性侵害 二、 教职员工间的性骚扰 三、 校园约会强暴案件 四、 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 叁、提起司法诉讼注意事项 一、 保存证据与搜证之重要性 二、 了解相关权益 第三部分 要点说明 学校内部处理 危机处理 校园性骚扰与性侵害事件的发生,可能危及学校教职员工生的安全与尊严,因此学校在获悉案件时,应将其视为危机事件,做立即妥善的处理。一般学校虽都设有「校园危机事件处理小组」之常态组织,但因性骚扰与性侵害案件处理的特殊性质与专业需求,所以应委由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来负责处理。 壹、校内通报 ─由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介入处理 校内任何单位与教职员工接获受害者的求助讯息时,都应在保密原则下,将案件通报给学校首长与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透过委员会来汇整校内外资源,提供当事人必要的协助。 贰、危机处理工作 在危机处理阶段,学校主要工作即是要评估受害者的身心状况需求,给予必要之支持协助,包括陪同就医、协助搜证、心理支持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等服务。学校并应视案件情况,通报社政系统或教育主管机关,并视情况通知家长参与协助。 以下就上述工作分做说明: 一、通报系统 一般来说,若为性侵害事件,学校应向求助者说明校方的通报责任,并向当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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