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高危孕妇门诊管理制度
一、 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以实行专案管理,控制高危因素进一步发展。
二、 发现高危孕妇,要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身体,及时登记筛选评定。
三、 一般可变因素的高危孕妇1—2周内复查,并认真记录,应用高危联系单,催诊单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以掌握病情和治疗情况。
四、 不能处理的高危孕妇,必须填好会诊单,及时转送上级医院会诊,并及时掌握病情的转化和上级医院的处理意见。
五、 提早决定高危孕妇的分娩地点。临产时必须认真检查,评定高危的性质,根据本院条件给予处理或护送转院分娩。
六、 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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