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分局试题二:水污染防治.doc

上传人:s4****5z 文档编号:8661116 上传时间:2025-02-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分局试题二:水污染防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分局试题二:水污染防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沈北新区环保分局 2013年业务能力测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测试题 姓名: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2008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部分 填空 1、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 、 、 的原则,优先保护 ,严格控制 、 ,防治 污染,积极推进 ,预防、控制和减少 。 2、 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对水污染防治实施 监督管理。 4、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 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 。 5、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 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 。 7、国家实行 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 。 8、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9、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 ;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禁止 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10、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 。 1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 。 12、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 制度。 国务院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被淘汰的设备, 转让给他人使用。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 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13、城镇污水应当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 ,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 。 1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15、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 ,防止污染水环境。 16、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 和 ;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 。 17、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 或者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 、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18、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 ,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19、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 、 直接排入水体。 20、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 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21、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 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部分 简答 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一般规定(简述即可)? 答: 第三部分 案例 1、我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某化工企业例行监测中发现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但监测结果超过辽宁地方标准。该企业的违法行为适用本法哪条款查处?应如何查处? 答: 2、尹家街道环保所对辖区内某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已知排污口外另有两处环保部门未知的排污口,且正排放污水。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本法哪条款?应如何查处? 答: 3、 沈北街道环保所接到投诉,言在二台子附近有一罐车经常向河流水体倾倒某种液体。沈北街道环保所已经夜查过几次未果。如现场查实是某企业倾倒有毒有害生产废液,应如何查处? 答: 第四部分 思考(需笔答) 本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在执法中如何应用?或者说,如查实某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停运,或者查实其污水处理设施所需的药剂已经几个月未购入和使用,导致排放超标,应依据第七十三条查处,还是依据第七十四条查处? 答: 4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休闲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