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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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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发村班子、村干部干事创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切实提高村班子和村干部带领群众致富,为民办事的能力,推进村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全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衡量评价村班子及其村干部的工作实绩,促使村干部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新农村注入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表彰奖励与监督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分析客观条件和外部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价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真实性。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的目标,突出增加农民收入、服务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因地制宜地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三)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群众评价作为有效依据,把群众监督作为重要动力,组织和 精 精 引导群众参与村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的考核工作,切实增强村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办事的能力。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 (一)考核内容 村班子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其它工作和创新性工作等五个方面,比例权重为党建工作占30%,经济工作占40%,社会事业占20%,其他工作10%,创新工作根据业绩确定奖励分值。党的建设方面,重点考核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济建设方面,重点考核旅游开发、小城镇建设、发展设施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承担的旗、镇两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社会事业方面,重点考核计划生育、社保、农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民生的工作。 村干部的考核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村班子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两个方面组成。 (二)考核方式 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察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末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创新工作和其它工作等五个方面,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评价,全面掌握村两委班子完成目标和年度工作情况。 (三)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得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将村班子和村干 部工作实绩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实绩考核分 精 精 值在80分以上,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为优秀;实绩考核分值在70-79分,群众满意率在80%--90%为良好;实绩考核分值在60-69分,群众满意率在60%--79%为一般;实绩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群众满意率在60%以下为较差。 四、考核办法 (一)党的建设(100分) 1、村级班子团结、协作,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政令畅通(20分)。班子缺乏战斗力,班子成员不团结或存在矛盾隐患,需要镇经常督促与协调才能完成任务的得10分;班子根本不能合作共事,村情不稳定,无法正常开展各项工作的村不得分。 2、能够较好的落实党建责任制,书记抓党建措施得力,效果显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3、村活动场所规范干净整齐,设施齐全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4、能够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较好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双服务活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符合实际,能够及时上报有一定质量的相关材料、记录、资料等档案完整,群众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在80%以上的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 5、严格按五票制要求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按时缴纳党费的得10分。 6、村财务管理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办公室,发挥作用好,未发生因财务管理或因集体资产处置不当而引发上访事件的得10分。 7、村级重大事务均能按照四议三公开两报告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机制 精 精 执行,并且每次决策都有完整记录的得10分,记录不全的扣5分,未执行制度的不得分。 8、党务、财务、政务公开能按时间、内容、要求,及时、如实公开的得5分。否则酌情减分。 9、村干部、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得5分,出现一例即不得分。 (二)经济建设(共100分,其中常规工作占40%,村承担的或承诺的重点工作占60%) 1、常规工作(45分)(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渠系配套,机井配套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得3分。 (2)特色产业发展。有符合本村特点,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特色产业的,得10分。 (3)畜禽防疫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无重大疫病发生,得7分。(4)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工作。总10分。每出现1次火情扣5分,发现1次放牧扣3分,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5)安全生产工作。总10分,每出现1次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6)环保工作。总5分,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2、承担或承诺事项55分。得分情况自评。 (三)社会事业(1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35分。由计生办进行量化打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5分。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精 精 无 越级进京非访案件发生。由综治办进行量化打分。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4、落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由社会劳动保障所量化打分。(10分) 5、严格按政策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益好,得10分。 (四)其他工作(100分) 1、参加会议。及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由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得50分。村干部不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不参加参议的,每次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以会议报到薄为准,具体由党政办打分。 2、临时工作。能够按镇党委政府规定的要求,较好完成统一部署的临时性重点工作得50分。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五)创新性事项(奖励加分不按比例折算) 1、各村积极配合旗、镇实施重点工程,在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所涉村工作量大小以及工作实绩加5——10分。 2、积极鼓励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进、当年开工投产并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加5-10分。 3、各村荣获旗级荣誉的加2分,市级的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4分。 4、新增设施农业50亩以上或新增食用菌10万单位以上加1分,以此为基数每增加50亩或10万单位累计加分。 精 精 5、新建舍饲养殖小区1处,并新建标准化圈舍2000m2以上加2分,以此基数,每增2000m2加2分。 6、承担旗级以上(包括旗级)示范点(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旗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以上级加5分。 7、较好完成上级单位考核或考察并未出现错误的,每迎检一次加2分。 五、考核程序和考核形式 1、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百分制,实行民主测评、实绩考核和党委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占20%,实绩考核占60%,党委评价20%。镇党委根据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形式,以考评赋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来反映村班子、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和效果。 2、考核的形式 年度考核分三个步骤完成。一是党委考评。镇党委组织考评组,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采取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逐一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二是群众测评。镇考评组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村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进行民主测评。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班子,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述职述廉;班子其他成员采取书面形式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参与测评的人员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票。考评组采取个别谈话方式,找班子成员、一部分党员代表、村民 精 精 代表和 小组长进行个别了解,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班子建设及班子成员工作情况;三是综合评定。镇党委考核组将村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量化指标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认定,核算出综合得分,确定工作实绩等次。并研究提出对村班子的初步奖惩意见,报镇党委审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奖惩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安排挂钩。 对完成目标任务、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村班子和村干部,要给予物质奖励。在下年度安排扶持项目时,予以重点倾斜。 对实绩考核被评为较差的、全镇综合排名靠后的或因某项工作完成情况不好而影响工作全局的,镇党委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下一年度不予安排发展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优: 1、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后三名的村; 2、村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3、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由于工作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而被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的; 4、村级重大事项未按民主决策机制执行的。 精 第二篇:乡镇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某某市某某镇村支“两委”班子和村干部 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村政令畅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通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擦、核实,以百分制量化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评价、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年度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注重实绩、崇尚实干;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坚持考核标准、科学评价;坚持考用结合、严明奖惩。 第二章 考核的对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对象: (一)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 (二)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章 考核的组织 -1 (四)新农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六)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七)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八)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总分值为100分,由以下二个部分构成: (一)镇领导小组测评,占40分; (二)大会民主测评,占60分; 第十一条 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测评,分别按以下两个层次进行: (一)镇领导小组测评:由镇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二)大会民主测评。由参与大会的全体代表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参会人员对村班子和村干部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考核领导小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 镇领导小组测评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有效票数×40; -3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九)大会民主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十)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五章 考核的程序 第十四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核预告。被考核单位接到镇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通知后,召开会议进行预告。 (二)召开述职大会。镇考核领导小组到达单位后,组织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村班子和村干部述职。 (三)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所有参会人员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述职,结合平时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按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以无记名方式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测评。 (四)个别谈话。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既要了解村班子和村干部8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也要了解其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既要谈成绩、也要谈缺点和不足,全面准确地掌握两委干部一年的工作情况和德才表现。 (五)查阅资料。主要查阅被考核对象学习、集体议事、民主生活会记录、党风廉政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信访案卷以及能反映村支干部工作实绩的有关资料、 -5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由镇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应强烈的,由镇党委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镇党委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七章 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第十八条 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镇党委考核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某某镇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某某镇委员会制 -7- 第三篇:xx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目标考核办法xx镇村级领导班子集体和村干部 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和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镇村级组织自治建设,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按照县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原则: 1、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的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情,群众公认的原则。 2、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考核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党委书记是第一负责人,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采取领导评分,干部评分、村级自评和测评分及指标分值四项分数组成,实行百分制,领导评分占20%分,干部评分占20%,村级自评和测评分占20%,指标分值40%分,总分为几项分值总和。考核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目标要求为依据,以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为主要考核内容,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村级“两委”班子分优秀班子、一般班子和差班子;村级两委负责人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优秀班子和优秀负责人均按15%进行评选 1上报。优秀班子必须符合计生、信访维访、安全生产、整脏治乱等相关工作的规定,优秀个人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村级集体班子考核细则(100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分) 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确保政令畅通。(2分) 2、村级“两委”班子队伍团结,互相协作,能带领群众致富,能够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分); 3、村级班子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分) 4、村级班子廉洁勤政,班子人员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2分); 5、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材料齐全,保证质量。每年度发展党员1名以上,培养积极分子5名以上,有村级后备干部队伍。(4分) 6、按时足额收缴党费。(2分) 7、每月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会议内容具体,记录齐全。每年集中党课教育2次以上。(2分) 8、继续抓好远程教育工作,确保设备运行、组织培训正常,常用转化成果明显。(1分) 9、认真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及办 2公室,有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1分) 10、村两委工作年初有工作计划,年末有总结。村民委员会年内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2分) (二)经济建设工作(15分) 1、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快,农业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有新进展。(4分) 2、村主导产业项目明确,辐射面广、带动力强,村干部起带头作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新亮点。(3分) 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3分) 4、村级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收支明细帐,有理财小组,并定期向社会公开。(3分) 5、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比过去有一定的增长。(2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15分) 1、村党支部书记真正履行村级第一责任人职责,村两委班子分片负责,村计生信息员履行职责,育龄妇女小组长发挥作用情况。(2分) 2、各项计生指标符合要求(3分) 各种报表、资料、计生信息及时报送及准确度情况。(2分) 3、省、州、县计生工作检查组检查情况。(2分) 4、村两委主要班子及其直系亲属违反计生政策情况。(1分) 5、流动人口管理情况。(1分) 6、手术落实率及库存清理情况。(2分) 7、妇检工作和优质服务工作。(2分) (四)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15分) 1、政治社会稳定,年内无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3分) 2、年度无群体性上访情况,无信访上访和缠访及未经调处上交矛盾纠纷情况。(3分) 3、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死亡。(3分) 4、农村社会消防定期检查,督促整改,无火灾火警发生。(3分) 5、无“三无”人员。(3分) (五)整脏治乱工作(5分) 1、村容村貌整洁,整体环境较好,村寨主要道路干净、畅通,无白色垃圾,无乱排乱倒乱拉现象。(3分) 2、两委班子明确职责,分工负责。(1分) 3、规章制度健全(1分) (六)其他社会性工作(30分) 1、党务、村务定期公开,有固定公开栏,党务村务公开一年不少于4期,并存档。(4分)。 2、按要求完成救灾物资、资金发放,优抚、救济对象准确,灾情报告及时。(2分)。 3、农村低保、社会救济评议公开公平公正,无异议。(3分) 4、按时完成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任务。(3分) 5、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分) 6、按时完成沼气建设任务。(2分) 7、完成林改工作任务,无乱砍滥伐现象,无森林火灾发生。(2分) 8、严格土地流转制度,无非法占地行为。(2分) 9、畜禽防疫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无重大疫病发生。(2分) 10、完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任务。(2分) 11、完成油茶基地建设、改造任务。(2分) 12、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出勤情况,缺一人次扣0.5分,扣完该项为止。(3分) (七)加减分情况 1、获省、州、县表彰奖励或代表政府接受上级其它专项考核合格的,分别在总分上加5分、3分、2分。 2、村级两委班子主要成员(支书、主任、副主任)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一人次扣5分。 四、村级干部考核细则(95分) 1、是否严格依法办事(10分); 2、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5分); 3、是否公道正派开展工作(5分)。 4、是否具有履行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5分); 5、组织协调能力(5分); 6、带头致富能力(5分); 7、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5分); 8、是否随时接受镇党委的领导(10分); 9、是否按时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10分); 10、是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取得成效(10分); 11、是否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10分); 12、是否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10分)。 13、是否按时出席镇通知参加会议(5分)。 镇党委、政府同时结合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结合实际对一些目标性的工作由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给各村相关的工作任务目标,作为考核依据。 五、考核办法及步骤 (一)考核方法 镇成立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纪检、党政办、财政6所、畜牧站、林业站、计生办、农推站、社会事务办、扶贫办、综治办等部门人员组成。 1、自评。组织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2、测评。通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测评表根据考核内容设计。在参加测评的人员中,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70%,每个村民小组代表不少于70%,参加测评的总人数不少于20人。测评结果作为镇考核组评价考核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3、考评。镇专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群众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实事求是评价,初步评出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得分和考核结果等次。 4、评定。考核组的初评结果提交镇党委、政府讨论、确定。镇党委召开镇党、政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经镇党、政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镇、村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7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核实并反馈,必要时,还要召开会议复议考核结果。 (二)考核步骤 考核时间原则安排在2012年1月进行,考核前村级班子及村级干部要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从高到低按县核定优秀名额评定为优秀;70分—90分(包括90分以上未评定为优秀)的为称职;60分—70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2、考核得分与村干部的绩效报酬挂钩。 3、村级班子及村级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由镇党委向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反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4、考核组要认真填写《村级班子年度考核表》、《村级干部工作考核表》并连同考核原始记录一并交回存档作为表彰奖励和提拔的依据,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不发放绩效报酬,并由党委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评为“不称职”的责令辞职或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罢免。 中共xx镇委员会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第四篇:汤丹镇社区、村“两委”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汤丹镇社区、村“两委”班子和干部工作实 绩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社区、村干部考评体系,解决社区、村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先锋工程”为统领,以加强社区、村领导班子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健全落实社区、村干部责任,构建科学规范、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社区、村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班子及“两委”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社区、村班子和“两委”干部,形成有效的村级干部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方便操作的原则。按照“两定两书四评”(定岗、定责;行政目标考核责任书、党建目标考核责任书;述职述廉、村民民主测评、机关站所测评、组织考评),全面准确地考核和评价社区、村“两委”班子和干部的工作实绩,通过量化实绩考核,全面了解各社区、村的工作情况,推进社区、村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镇社区、村委会“两委”班子和干部。 第五条每个社区、村根据书记、主任和副主任等岗位设岗定责,责权利统一,并签订廉政承诺书。每年年初与党委政府签订行政目标责任书和党建目标责任书,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第二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每月从工资中缴纳100元作为考核保证金;每年政府再投入1万元,根据“两书四评”考核分值一并发放。 第七条在社区、村“两委”工作中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是干部责任的,扣除责任人保证金100元;是班子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扣除保证金100元,其他成员扣除保证金50元。 1、在工作中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一次的; 2、不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次的; 3、工作不到位,不服从安排值班,每年合计10天或连续3天的不在岗的,防洪抢险、紧急事件处置等特殊情况不在岗一次的; 4、村级财务发生坐收坐支一次的; 5、村内重大事项发生没有按民主决策程序决策或遇有影响政治社会稳定事件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一次的。 第八条在社区、村“两委”工作中,班子或干部一年内出现第七条情况累计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是班子责任的,当年不参加考核,一律评为不合格;是干部责任的(包括是班子责任的主要责任人),当年不参加考核,一律暂停工资,年底评为不称职。 第九条“两委”班子和干部的实绩考核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两委”干部实绩考核工作。 第十条考核组认真核实行政目标责任书和党建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组织好干部述职述廉、村民民主测评和机关站所测评,测评内容包含德、能、勤、廉、绩,测评表测评时下发。 第十一条各社区、村要认真做好考核数据的采集和核定工作,保证考核数据、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二条镇属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在每年11月2日前提供被考核社区、村的各项相关资料,供考核组核查校对。 第十三条考核等级:干部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种;班子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第十四条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两书四评”情况进行综合,提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在全镇通报考核和奖励情况。 第三章考核纪律 第十五条考核过程中,要注重工作实绩,禁止走过场,讲人情。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社区、村上报的报表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对考核评定的结果重新认定,并向全镇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及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凭个人好恶处理或反映情况。 2、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3、不准泄露考核秘密。 4、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5、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6、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7、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领导组提供虚假数据。 8、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七条年终评为不合格的班子,调整主要领导,整顿班子。年终评为不称职的“两委”干部,属党内干部的,一律调整岗位;属村(居)民委会干部的,由镇人大、纪委谈话,同时写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年终考核不合格的班子,由镇党委、纪委谈话,同时写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凡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篇:关于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大安乡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XX省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六条 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第七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 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九条 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第十一条 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 第十二条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由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三条 考核等次确定。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四条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五条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按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第十八条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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