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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五年
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司所属(管)煤矿及各相关部门:
雨季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煤矿雨季正常的安全生产。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现对二〇一五年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如下:
一、“雨季三防”领导机构
为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爱军
副组长:杨 勇 樊心磊
组 员:煤矿安全管理部、煤矿生产技术部、煤矿综合管理部、煤矿基建管理部、公司办公室及各煤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煤矿安全管理部,成员为煤矿安全管理部、煤矿生产技术部、煤矿综合管理部、煤矿基建管理部全体人员,高志良(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煤矿“雨季三防”计划的制定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
二、“雨季三防”工作目标
杜绝“雨季三防”事故的发生。
三、“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的时间
5月20日至10月31日(雨季结束)
四、“雨季三防”工作内容
1.雨季前,各煤矿要对水泵、水管、闸阀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彻底进行清理。
2.雨季前,各煤矿要对入井轨道、管道及皮带架的防雷接地要进行检查,入井轨道安装绝缘道夹板。并对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办公楼、瓦斯抽放泵房、炸药库房、监测监控系统等重要场所的防雷设施避雷设施和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各矿防雷接地电阻测试和处理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3.各煤矿要按照已制定的年度防治水计划要求,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4.各煤矿由于历史原因,技术资料缺失,相邻矿井采空区和老塘积水、地质构造等造成的矿井水害威胁不清楚,仅通过现有的采掘过程中的钻探工作不能查清井田范围内隐蔽水的致灾情况。因此,未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煤矿要积极与一九八煤田地质勘探队沟通联系,尽快落实利用物探的方法查清各煤矿矿区的隐蔽水患情况,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5.各煤矿要对地面排水沟、防洪沟、涵洞进行检查,对堵塞区域进行清挖,修复损坏的堤坝,确保排水通畅。
6.各煤矿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完善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7.对影响到煤矿安全的易发生山体滑坡地带、山体裂缝定期进行勘察并制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山体滑坡;当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煤矿安全时,及时撤出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杜绝滑坡伤害。
8.煤矿井口低于地面河流、历史最高水位、处于山洪冲击位置的,在井口要修筑堤坝、防洪墙,防止地表水倒灌矿井,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检查井口附近和矿区地面塌陷、地表裂缝、废弃钻孔等情况,发现后及时填堵。
9.各煤矿要摸清相邻矿井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将矿井以外相邻矿井井田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等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矿井资料要和地方煤矿管理部门交换,井下掘进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认真落实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透水事故。
10.每次降雨后,各煤矿要安排专业人员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问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处理。
11.各煤矿井口附近或者开采塌陷波及区域的地表有水体时,应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泄水沟渠,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杜绝积水渗入井下;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要妥善疏导,避免渗入井下;对于矿区范围内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及时堵漏或者改道。
12.各煤矿如遇煤场爆满,运输紧张的情况,要注意管理好储煤场。出现储量饱和或超储的时候,应防止大暴雨袭击,造成煤堆位移、溃泄影响安全生产。
13.各煤矿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沟渠。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
14.各煤矿在雨季要强化顶板管理,制定采掘、巷修工作面“雨季三防”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在雨季前准备好支护材料,对雨水造成承压较大的顶板加大支护。
15.各煤矿要与地方气象局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16.各煤矿要及时对电气设施进行预防性试验;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进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
17.各煤矿要对室外架空供电线路通道附近树木进行检查,对超高树木进行修剪,避免因树木过高导致架空线漏电和接地。
五、“雨季三防”工作要求
1.各煤矿必须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本单位“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好“雨季三防”专项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雨季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处理计划与防范措施,并将计划与措施报公司煤矿安全管理部安全科。并按照“五定”的原则落实整改。
2.各煤矿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并完善2015年度“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
3.各煤矿要组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统一行动。无险情时做好演习训练,提高队伍素质,有险情时能立即投入抢险。
4.各煤矿必须储备防洪救灾物资,重点储备排水泵、电缆、排水管、水泥、雨衣、水鞋、编织袋、粪箕、大锤、锄头、铲子、沙子等备齐备全,并建账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5.“雨季三防”期间任何煤矿和个人发现险情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组织人力,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从5月20日起,各煤矿井下排水情况必须每班向矿调度进行汇报,煤矿必须做好专门记录。并每班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联系电话:3065369,3064661。
7.各煤矿要严格落实雨季汛期领导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由煤矿领导、专业人员雨季期间进行24小时值班,做好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联络、报告等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8.各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及领导值班表必须于5月31日前报公司“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业务联系人:曾永奎,QQ:362084724,电话:0874-3064673。
此通知
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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