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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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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物业管理企业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是两税一费(代收代缴部分不计征)。 (1)营业税:按企业经营总收入的5%征收; (2)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7%计征; (3)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3%计征。 6.新办第三产业:(1)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4.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企业所得税减免:(1)现有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和现有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的,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在3年内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及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 一)营业税   1.福利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含35%)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业务。   2.医疗劳务、卫生服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住房租赁业务: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出租的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   4.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60%以上(含60%)的新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5.个人销售的住宅: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个人自建自用住房。   6.新办服务型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新办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的,并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7.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   8..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自2003年1月1日起,(1)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月营业额400元提高到2000元。(2)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的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二)企业所得税   1.受灾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3.随军家属就业企业所得税减免: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4.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企业所得税减免:(1)现有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和现有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的,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在3年内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及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   5.国有大中型企业兴办经济实体企业所得税减免: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经主管财政部门、经贸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6.新办第三产业:(1)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7.社会福利生产企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8.青少年活动场所: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9.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在我省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   10.提高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批,可以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或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1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包括除财政拨款投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查账征收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  1.残疾、孤老人员、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减征个人所得税。   2.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3.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技术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给予个人奖励,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购房后一年内出售原有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   6.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不能盈亏相抵)、毁损、报废净损失、对外投资净损失、坏账损失、被盗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批准,准予在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今日早报] 七项优惠政策强力推进社区物业管理   本报讯“针对目前社区推行物业管理所面临的‘改造资金难、管理收费难、公司运作难、人才引进难’等问题,宝安区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 ”宝安区住宅局局长任庆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   任庆文说,宝安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社区推行物业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了宝安区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李文龙区长亲任组长。不久前,区政府出台了《宝安区推广社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了七项优惠政策。一是为申请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证照开设“绿色通道”;二是小区按区定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整治,费用全部由区和街道承担;三是实行物业管理的前3个月,按小区物业管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贴0.2元的管理费给物业公司;四是实行物业管理后,前3年按区和街道各承担50%的比例,以第1年80%、第2年60%、第3年40%的比例将物业管理费补给物业公司,以减轻居民负担;五是按规定给予物业公司减免税;六是免费为物业公司提供岗位培训;七是对获优小区给予奖励。此外,政府还将组织物业公司推介洽谈会,为社区引进物业公司提供平台;组织有资质的咨询策划机构,为社区成立物业公司及其运作等提供咨询策划服务。通过共同努力,确保到年底,全区非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和综合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20%,未来3年达到80%,5年内实现全覆盖。 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哪些 最佳答案 包括人员的成本(工资和奖金、保险),小区能源的成本,办公用品的成本,供方的成本,还有缴纳的税等 物业管理公司成本中间接费用科目包括哪些 期间费用的核算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开办费,在企业尚未实现收入之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在实现收入后,开办费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以后至企业实现收入前发生的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实现收入以后,即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期间费用核算的科目设置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办公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统一在期间费用下按照部门类别进行核算。 物业公司保安的服装计入成本还是管理费用呢? 按旧科目 计入,经营成本-物业管理成本-劳动保护费 如果上行政管理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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