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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视域下1718世纪的西方民主政治论与中国民本思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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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4 6卷第5期2 0 2 3年9月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 o u r n a l o fL i a o n i n gN o r m a lU n i v e r s i t y(S o c i a lS c i e n c eE d i t i o n)V o l.4 6 N o.5S e p.2 0 2 3D O I:1 0.1 6 2 1 6/j.c n k i.l s x b w k.2 0 2 3 0 5 1 6 0收稿日期:2 0 2 3-0 4-1 5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比较视域下明清思想的启蒙性质研究”(L J KMR 2 0 2 2 1 3 9

2、1)作者简介:武 霞(1 9 8 3-),女,吉林长春人,辽宁师范大学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明清史研究。比较视域下1 71 8世纪的西方民主政治论与中国民本思想武 霞(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 大连1 1 6 0 8 1)摘 要:以对人的本体性认识为基础建构政治思想理论,中西方形成了不同的政治论,主要表现为“民本”和“民主”的差异,这种差异源于不同文化体系的特质,并且在中西启蒙思想的近代性交汇中也没有消弭。“民本”和“民主”“权利”理论在中西方各自的文化源流中凝结出分属自己的形态,在比较的视域下对二者进行理论分梳,剖析其基本内涵及理论范式,可以得出,从思想源流上看是自然法理论与宗法文

3、化观生成了不同的思想特性,在内在基本理路上则是西方体现为“权利”维度,中国体现为“关系”维度,同时差异之中还存在着重叠与联系,即民本思想中蕴含的民主性因子。经此比较探究,中西启蒙思想在近代性构建中的内在差别可见一斑,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连续性、包容性也得以充分体现。关键词:比较视域;民主;民本中图分类号:K 2 4 8,K 2 4 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0 0 0-1 7 5 1(2 0 2 3)0 5-0 1 6 0-0 9一、引 言中西方社会生活的不同状态使其对人与社会的政治性认识沿着不同的思想脉络发展,形成了迥然有异的政治文明样态。西方以“权利”为价值目标,创建民主政治的历史传

4、统与发展道路,并在1 71 8世纪经过启蒙思想的提炼、创造固定为现代国家政治的基本形态,从而进入西方政治的具体实践当中。中国因君主制在历史上的长期存续,使君主政治成为政治思想理论探讨的主角,形成了围绕“君民关系”,以“民”的价值核心地位建设君权政治的民本思想。民本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并在整个帝制时期对中国的政治现实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其理论发展几乎伴随了古代政治的全部过程,明清启蒙思想的政治理论也没有实现对民本思想的本质性突破,仍然是改良性质的革新。西方启蒙思想与中国明清启蒙哲人在政治理论上的歧见即是以权利观念,或者说以人权学说为核心的民主政治论与民本

5、思想的差异。民主包含的自由、平等是人们出于本性地对命运与现实正义的根本诉求,因此对民主的期许是人类共同的心理。中国的民主是在本原的思想基础之上糅合西方民主思想,进行创造性地生发,开启近代民主化的进程。民本思想为这一过程提供了最重要的资源,是中国由专制走向民主的理论阶梯。比较分析西方民主政治论与中国的民本思想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民主的本质及中国原生的思想文化,从而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具而言之,在比较视域下考察民主政治论与民武 霞:比较视域下1 71 8世纪的西方民主政治论与中国民本思想1 6 1 本思想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二、思想源流:自然法理论与宗法文化观生成不同的思想特质 西方的民主

6、政治论与中国的民本思想在观念史和社会实践中都经历了历史性的长久发展,融合了中西方各自诸多重要的思想资源和政治经验,是政治文化的精华所在。西方以“权利”为核心的民主理论从神学思想中挣扎而出,在古希腊、罗马文化中孕育雏形,之后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宗教改革、中世纪经院哲学、科学理念等都对它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更新,但权利观念的成熟 人权学说的确立,民主制度的理论定型是在1 71 8世纪由启蒙思想家完成的。启蒙思想家以自然法理论构建人权学说与民主制度。因此,西方的权利观念、民主政治论从古代到近代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最为关键的,可以说从真正意义上促进理论生成的就是自然法思想。自然法思想是人权学说与民主政治论

7、最直接、最重要的理论之源。中国的民本思想脱胎于宗法社会。上古的宗教神学观即蕴藏了民本的因子,上天生民有则,设君代天而牧民,君主对“天”、对“民”均有责任和义务。这种由天造人推出君主起源的政治观念是“君权神授”与民本思想的共同理据。这也说明民本思想自其蕴生就与君权相伴,是以调节君民关系为基础的政治思想。先秦时期诸子学术思想的高潮形成了民本思想的滥觞,他们以思辨性的哲理思维对民本思想进行理论化的塑造,尤以儒家为要,它基本确立了民本思想的主要命题和逻辑框架,决定了其发展的大体脉络。儒家思想源于宗法制社会文化,并以宗法礼制为纲,在政治观念上是周代文化和价值的捍卫者、传袭者。从秦汉到明清,民本思想的中心

8、理念和根本思路没有发生质的改变,因此,宗法制社会的文化观念是民本思想的主要源流。(一)西方:自然法理论传统自然法理论由古典文化和基督教思想发展而来,索福克勒斯通过安提戈涅的形象即表达了自然法意识,而后西塞罗、斯多葛学派均发展了古代世界的自然法观念。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又以基督教思想进行理论补充,直至格劳秀斯,近代自然法理论大成,为启蒙思想所承袭、发扬。1 71 8世纪,经过启蒙思想的发挥,自然法理论在人类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中大放异彩,是因为它与人性建立起一种永恒的绝对的联系。自然法作为超越人类现实的宇宙的本位法则和规范,创造万物,统摄万物。人类为造物之一,置身于自然法的普遍秩序之中,人的本

9、性是分享自然法的超验精神。启蒙思想者倡言理性是人的本性,由理性沟通自然法,他们的逻辑思路是理性使人对自己的言行有明确的认知,因此理性就赋予了人类决定自己目的的支配力。又因理性亦是一种本性,这种本性是按照自然确定的方式构造的,人就拥有了必然合乎他的自然构造的目的。在人类精神与行动的目的上理性通于自然,而理性的支配力又使人类有能力控制自己。“认知、决定、控制”,这是人类理性的活动。自然的秩序和原则以理性活动的方式存在于人的本性之中,人类的精神意志乃至一切活动都要依据这一秩序和原则,使自身符合自然加诸的必然目的。由此,启蒙思想者将理性同于自然法,使之成为永恒的、绝对的超验法则,也使人的本性获得了宇宙

10、本位的属性和地位。人的本性通过理性与自然法相连,人作为精神自由的存在者知晓自己是置身于普遍智慧建立的精神领域,也就是自然法支配的世界中。这种支配力具体体现为三个根本原则:一是人只能根据自然法的规则行动,自然法确定了人可行和不可行之事。二是只有智慧是权威的依据,自然法的约束力依赖于人的智慧而在道德良知中发生效力。启蒙思想者以这两个原则强调人类理性的终极价值。正是因为人类的理性、智慧是分享自然意志,那么自然正义也为人类所拥有,因此第三个原则就是人的权利只能根据自然法而得。人类的社会秩序受自然法统摄,实在法以自然法为依据。“自然法为我们设定了最基本的义务,每一种法正是基于自然法而拥有其约束力的,同时

11、,自然法也是那种赋予我们以基本权利的法。”16 6人的权利与自然法构建了逻辑上的联系,自然法不仅呈现出规则性,也彰显出于人类本性的权利,承认人是自然给予的权利主体,享有各种自然权利。真正的人权学说在自然法的哲学体系内建立起来。在自然法范畴内,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共存而相1 6 2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0 2 3年第5期第4 6卷对的概念,且权利更具本质性。这是从自然法的基督教意蕴中推导出来的结论。理性使人性天然具有精神意志的自由,这种自由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规定的行为界限即道德良知内行事,这是自然法设置的义务。二是人在道德上能够知晓人生目的和价值,因此他有权利去做实现人生目的、价值的

12、事。自然法作为宇宙本体的支配力与基督教的创世说在形而上的本体论范畴具有共性,它体现为上帝创世的智慧,“上帝对于创造物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对于他们却不负担任何道德义务”16 6。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的权利相较于义务是更为根本的存在。由此可得,自然法理论导出的关于人性的结构关系中,“权利”置于中心,对于人的认知以“权利”为基础,人性蕴含人权,加强了西方政治思想体系中“权利”的核心地位。自然法理论在哲学意识形态中以自然权利的权威性确定人权的普遍价值,并达成了一种共识。自然法作为超验的公理,无论是在学理意义还是阐释意义上,它都是人类社会制度与法律的前提和依据,它包含的观念和价值通过这种必然的关联性被

13、延伸到制度与法律,因此,人权观应然地不可辩驳地被制度化、法律化。这是自然法理论于人类近代社会的一大贡献。此外,自然法超验的公理属性使它能够在人类社会制度的多样性、缺陷性上进行调节,“无论何处只要在人类实践和制度中存在着可以觉察的严重缺点 通往自然法的那些问题就会浮现出来”2。(二)中国:宗法文化观底色与西方自然法这种形而上的哲学、法理性的理论不同,中国的宗法文化观集中于伦理、政治范畴,以现实社会的结构关系构筑思想学说。先秦时期,中国的社会形态是宗法制社会,帝制统治建立之后,宗法性一直保存在古代社会中,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宗法社会以家族制度为基础,家族组织模式即是国家统治机构的组织模式,

14、国家的权力体系以血缘关系建构,最高统治者通过分封亲族、同姓铺设政治权力网络,维持有效的统治。这种宗法性的政治组织结构,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统一,天然的血缘等级构成了政治体系中的等级序列,家族内部的伦理关系成为维系国家政权的纽带。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形态使宗法性在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不 断酝酿,塑 造出思 想 文 化 的 独 特之处。以家族制度构建的政治共同体,家长制是君主制的模型,且在政治结构中体现为二者的一体化,父权与君权的合二为一。以父权观念、宗族观念、祖先崇拜等宗教观念为核心的宗法文化观融入政治意识,转化为相关的政治统治思想,使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从产生就带有尊君、等级化的专制色彩。诚如马克思、

15、恩格斯对家庭组织形式与国家专制主义的关系所进行的剖析:家庭组织中包含了在社会和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一切对立3。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古代社会专制主义长期存在且程度不断加强与宗法性的社会形态有很深的渊源。宗法文化观导致的政治思想专制性主要体现在尊君意识和等级秩序观念,具体来说:一是父权与君权的合一促进了尊君意识的产生、发展,并由天然的血缘序列等级确立了政治结构的等级性。家长制下族内的行为规范推演为政治规范,族长和宗族成员的关系、君主和臣民的关系在观念上形成拟化式的对照,由父权至上转而移尊就君,以父权建立君主权威的合理性。在家族治理的过程中,家长制赋予族长的权利和义务与政治领域君主的权利、义务也形

16、成同理性的比照关联,君主为民“父母”,“养民”“教民”等政治观念正是由此互相比照关联产生的观念转化而来。在这种政治观念下形成的君民关系成为传统政治思想中的主流认识,也是民本思想的基础。二是神权与君权的统一强化了尊君意识,将君主置于最高统治者的地位,成为社会等级的上层。这里的统一性表现在两个层面:首先,宗法制的发展与成熟使原始宗教 的自然神与 祖先神 几 乎 合 而 为 一。三代时期,宗法性逐渐渗透原始的宗教意识,通过在神话中发挥祖先的历史,将氏族谱系附会为神族谱系。夏朝视禹为“颛顼之孙也”44 9,商人认为其始祖为帝喾之子,而帝喾乃“黄帝之曾孙也”41 3。自然神上帝的抽象形象化身为实质性的祖

17、先,诚如郭沫若先生所说:“商的上帝就是帝喾,以一人而兼自然界的至尊神与商氏族的祖神在商人的世界观里,神的世界与祖先的世界的差别,几乎微到不足道的程度。”5因此,王权是神权的代表,神族的血统赋予王武 霞:比较视域下1 71 8世纪的西方民主政治论与中国民本思想1 6 3 权统治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其次,由上帝创世的宗教观引发的神赋君权思想。诗经商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66 7 8,诗经大雅:“天生烝民”65 9 1,此类原始宗教的创世观在古代社会是重要的思想理据,以此作为终极的解释在获得社会普遍认同的同时将赋予解释对象以极高的权威性。那么,由此产生的天佑下民,为其立君,代为牧之的君权起源论就为

18、君权加注了神圣性,君主作为人格实体代言天命,实现权力的转化。这是从目的论上论证君权的合理性,较之祖先崇拜更具政治的普遍意义。总之,这两个观念层面形成的神权与君权的统一都是在敬神与尊君的相互融合中强化尊君意识。宗法社会的政治形态是家国同构,政治关系与宗族血缘关系联结在一起。家族作为文明社会的组织结构,兼具自然与社会的双重属性,其人际关系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的伦理关系,以五伦为基本,最为核心的是父子关系。对伦理关系的处理主要依靠道德手段,这也就决定了宗法社会的社会规范与原则以道德伦理为出发点。此时,政治没有从家族的结构形态中脱离,政治关系融入了家族的伦理关系,对政治关系的调节也自然带有道德伦理性。

19、在精神意识层面,孔子对宗法文化的坚持实现了宗法制度向意识形态的转化,道德伦理进入认识论范畴,并成为根本的价值取向。因此,在宗法文化观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政治思想表现出鲜明的伦理特质。西方自然法理论生成的思想路径是强调人的权利,以保障权利为宗旨,在法哲学的指导下创建法律以规范社会秩序。1 71 8世纪西方民主理论的基本样态由此而定型。宗法文化观则促成了以尊君、等级化为基本特征的政治专制属性以及伦理与政治的融合。民本思想以此为资源,在重民的基础上,以道德伦理为原则和手段规范君权,调整君民关系,维护君主政治。三、内在基本理路:西方“权利”维度,中国“关系”维度 西方民主政治论的出发点是“人”,这个“人

20、”是哲学在意识形态领域确立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个体。由人性揭示人的权利,围绕“权利”探索人在社会中的价值实现,由此产生对各种政治问题的讨论。这是西方政治理论思维的基本路径:以“权利”为指向,关注人在社会中的发展,探究人与政治、人与国家的关系。从目的论来说,最后的落脚点是权利的保障和人的价值的终极实现。王沪宁先生将西方政治思想的基本思路概括为一个更宽泛的内容:人与社会。他认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西方政治思维中经久不散的主题框架”“西方政治研究绵延两千余年,其研究主题存在某种内在的继承性和连续性,这就是人与社会的关系”7。他还分析了这一主题框架的构成过程:首先人是作为个体,其次作为必须生活在一定

21、群体中的个体。政治本身就是群体或集体。个体加入集体,便会有各种各样的政治问题发生8。“人与社会”主题的构成要素便形成了。王沪宁先生道出了西方政治思想的实质,但如果将这种宏观的论断稍加具化,就不难发现,从古希腊政治思想萌生开始,人们就着眼于人的权利和价值,从正义观中析出对利益的协调和保障,希腊的原始民主是在此基础之上的制度化形式。因此,“权利”维度是贯穿于西方政治思想的内在基本理路。中国的民本思想在宗法社会的土壤中孕育而生。宗法性社会结构的特点是人的自然属性构成的序列与人的社会属性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社会生活比较规范的秩序。天然的属性,也就是血缘关系对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一种坚韧的基础力量,引导人们去关

22、注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关系及其相互矛盾的问题。以血缘为基础的自然序列由于与政治的融合而使社会结构呈现天然的等级性,这种等级划分成为社会秩序的主体,以此调节人的社会关系。此外,在宗法政治中,伦理与政治的结合使人们对政治的思考必然渗入伦理因素,而伦理的本质是道德关系,那么就在政治问题上加诸了道德关系问题,这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尤为重要的内容。综上所言,与古希腊分散的城邦组织结构不同,中国古代社会在宗法制度下其整体性结构更加稳固,因此人们对人、社会、国家的认识更多的是集中于社会总体结构及其中的相互关系,以此为出发点对社会模式与国家政权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索,在政治思维上表现出一种“关系”维度。君主政治在古

23、代社会长期稳定的发展使政治关系的核心体现为君民关系,民本思想即是以君民关系为指向建立学说的基本内容,以期通过1 6 4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0 2 3年第5期第4 6卷关系的和谐实现下情上达、政治清明、国泰民安的社会理想。权力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内核,关涉国家政治体运行模式的建构,它以对人的根本认识为基础,在人的社会行为之上建设行为范式,即人对人的治理。权力关系的主体掌握权力的实施,从而决定了国家的政治形态。因此对权力关系及其主体的分析是内生于政治本身的永久性任务。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权力关系是政治乃至社会存在的灵魂。中西方的两种维度在探讨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规律、建立国家政权理论、表达

24、政治态度、阐明各种政治主张的过程中表现出的差异性体现在民主政治论与民本思想中主要是权力关系问题,具体可从两个层面论究。(一)对于人的认识西方民主政治论基于自然法理论,先是将人定义为自然界的存在物,由宇宙统一的本体创造,分享本体的一切性质,获得自然属性。肯定人性的自然,是在人与神的对立中逐渐将人剥离出来,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对此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自然人,人的物质欲望、精神意志的自由发展都是充分合理的,人应平等、自由地追求现实生活的满足。自然法理论对人的自然性进行了哲学升华,从而确立人的普遍意义和价值,人是个体的、绝对的、平等的存在。自然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由此可以导出人的附加意义 自然权利,人

25、在宇宙法则下生命和安全不能受到侵害,物质生活要得到保障,有追求幸福的理想,人身自由且平等。启蒙思想用“理性”改造自然法,翦除了其中的神学因素,视理性为人的本性。人不仅是物质的独立个体,更是一个精神体。理性本位对人的意义在于:其一,它赋予了人类精神以超越性,只要是精神意志由理性把握,就能获得理性给予的权利,没有任何物质的或非物质的条件限制。“人类理性让人类具有了某种相对于上帝的独立性”9,更加凸显了人的地位和资格。其二,理性的支配使人成为自主的行为主体,通过思考、选择、行动去创造渴望的一切。这种精神的能动性是人的自由,因此理性给予人 类自由,这是 人性的 产 物 和 首 要 法则1 0,而自由成

26、就了人的尊严,从此人区别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特性已经完备,“人格”形成。人格性确立了人的精神的绝对价值,人的意义、权利均由此产出。“权利”是启蒙思想对人的根本性认识,近代西方政治理论也随之发生了演变:从自然法转为自然权利,而在“自然”这个词贬值以后,自然权利就变成了人的权利1 1。民本思想没有以自然属性上对“人”的普遍意义的认识为基础,而是直接集中于人的社会属性。中国古代是等级社会,宗法礼制就从国家制度上确定了对人的政治性划分,左传昭公七年 载周礼:“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王、公、大夫、士、皂、舆、隶、僚、仆、台。”1 2政治身份代表政治权力和政治地位,进而分为统治阶层和被统治阶层,君主制中,君

27、与民形成对立的划分。对于“君”来说,“民”等于天下所有人,即被其统治的生人,这是古代政治思想中对人的一种基本认识。根据所从事的不同事业,“民”又可分为“士、农、工、商”,在政治划分之下又以社会分工将社会阶层进一步细化。因此,民本思想包含的对象是已经划分了的社会阶层概念,如君、臣、民等,其中“民”是指被统治阶层中的民众。“士人”在古代社会具有特殊性,凭借文化资本可以获得功名进而晋身官僚,只有没有功名的士人属于“民”的范畴。又因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结构的主体,农民人口比重大,所以“民”中主要是农民。民本思想强调“民”的地位和作用,“民”即作为民本思想对“人”的价值性的表达。对照西方民主政治论对“人”

28、的认识,中国古代社会对“民”的认识主要体现为三个要点。一是整体性而非个体性。“民”是作为被统治阶层的集合概念存在于观念认知中。尚书 中称“民”为“黎民”“众民”“万民”,诗经 中有称“烝民”,还有称为“百姓”,荀子国富 则有:“群众未县”1 3,“群众”即为“民”,此外,“庶民”“庶人”“庶众”等都是对“民”的称谓。这些表达体现了整体主义的思维模式,同时也说明“民”在古代是一般意义上人的代表,于价值体系中,是整体倾向而不是个体倾向,几乎忽略个体价值的存在。二是社会性而非自然性。这种社会性主要表现为依政治划分而形成的等级性。古代传统思想主要是从政治身份的角度理解“民”的含义,将其作为与“君”相对

29、的概念,也就是被统治的民众。这与政治现实和官方思想意识是保持一致的。刘泽华先生曾总结:古代法典将民分为良、贱,良民武 霞:比较视域下1 71 8世纪的西方民主政治论与中国民本思想1 6 5 包括平民地主、自耕农,贱民指部曲、奴婢等,贱民可被视为财产、蓄产。社会地位依据政治身份,如果没有政治功名,即使是豪强大姓、富商巨贾也同样属于庶民1 4。因此,对“民”的认识首先就是社会序列的下层,从而产生等级观念下的贱民、愚民思想。所谓“民者,暝 也”1 55 6 1,“冥 然 罔 知,率 彼 愚 蒙,墙 面 而视”1 6。民众是愚昧无知,需要安抚、教化的群体。三是全义务而无权利。“民”在古代社会从事生产劳

30、动,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却不是财富的最终享有者。通过赋役制度,他们供给国家财政,而自己有时却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他们承担无限义务而没有任何权利。管子任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1 7“君之 所好,民必从之。”1 55 6 6民要做到绝对地服从。明清时期启蒙思想对“民”的认识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突破,阐发自然人性论,肯定人的欲望和追求物质生活的权利,并在政治改革中纳入民众参政的内容。但这并没有颠覆传统思想对“民”的认识,启蒙思想非质的变化,原因在于“民”仍不是权利主体。而这一点是因为权力关系中的主体没有变,这也是与西方民主政治最大的分野。(二)关于权力关系中的主体问题近

31、代西方民主政治论以人在自然状态下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为逻辑起点,论证国家的起源即政治权力的来源。为了实现保护权利的目的,得出了社会契约的结论。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生活,权利得不到保障,人们需要建立公共权威来调节利益间的矛盾、冲突,以便实现个体的权利。因此,在一致同意的原则下,通过订立契约建立国家。全体社会成员转让自己的权利于政府,创建公共的政治权力,由政府行使,目的在于保护成员的权利。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人民亦可收回权力,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这就是社会契约论的核心理念,同时也是民主政治论的精髓。“人民主权”主张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政体建构要实现人民的统治。启蒙思想家对人民主权理论的阐

32、论以卢梭为代表,他视人民主权为神圣不可侵犯,主张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可代表。政府必须以公意为意志,行使职能,否则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就有权对违背公意、篡夺权力的政府进行撤换。以自然法理论为依据,启蒙思想坚信自然的永恒性与绝对性,由此推出人性的绝对,人的权利的绝对。人们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也是权利目的的引导,人为创造出来的国家和社会实现的是权利到权力的转化,即天赋人权到人赋权力,人是权利主体必然也应是权力主体。诚如何兆武先生所说:“人所创造的东西靠的是人的力量(权力或强力),但是权力却并不能成其为权利的基础权利不是权力,也不依靠权力,它独立于权力之外,不受权力的支配。它在法理上的根据只在于它是自

33、律的或自主的行为。”1 8自然法是权利的形而上理据,契约是权力建立的方式,人的主体性贯彻一致,这是符合权利维度的理论逻辑。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几乎所有的讨论都是在一个已然存在的前提下进行的,那就是承认君主制的存在。思想的主题就是探索为君之道。围绕君主的治国之道,进行政治关系的协调,使统治系统和谐运转,从而达到社会秩序井然、国家安定富强的政治目的。国家的最高统治权由君主掌握,在权力关系中君主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因此,在政治问题的讨论中,规范君主的政治行为是主要命题,这就造成君主立场的角度倾向,所谓“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 阴 阳、儒、墨、名、法、道 德,此 务 为 治 者也”43 2 8 8

34、。民本思想亦在君主制的框架下,强调“民”的基础地位和作用,以此调节君权。梁启超先生曾对儒家思想的整体作出评价,也道出了民本思想的关键所在:“专为君说法,而不为民说法。”1 9这里就是在说“权利”和“权力”的问题。民本思想仍是将政治权力归于君主,只是强化君主对民众的责任和义务,民众基本上没有任何政治权力,对君权的监督只是发挥意识形态领域的“道”的作用或以伦理道德进行规谏,在现实的政治过程中没有任何合法的手段。从本质上来说,“君”和“民”是民本思想的一体两面,以“民本”的政治思维指导君主政治的实践,“重民”与“尊君”共同构成了思想理论的支撑。“民本思想是为王权服务的。”2 0明清启蒙思想虽然对“民

35、本”注入了时代性的新因素,但其政治哲学没有超越既有的理论逻辑,仍然在古代传统政治思想体系内进行发挥、创造。冯天瑜先生指出,“新民本”的资源来自传统民本思想,1 6 6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0 2 3年第5期第4 6卷二者保持着内在联系。旧民本以 民本尊君 为模式,新民本试图建立 民本限君 模式,但未能彻底突破 尊君 意识,在规划未来政治蓝图时仍然选择了君主制度2 1。诚然,黄宗羲、顾炎武等思想家对君主制度进行了批判性的思考,但他们的着眼点在于君主“专制”,希望通过各种制度化的设计限制君权。对于君主,他们还是寄予了深切的政治期望,憧憬“明哲之君”“箕子见访”,位列君侧以助其“王天下

36、”,延续儒家“作君师”的传统,并且将君主作为政权运作的核心以及实现政治理想的关键,“政无善不善,善不善惟君”2 2。因此,无论是置相、学校议政、庶民议政、加强法制还是分封、方镇以地方分权,都是对君主制度的改良,通过对君民、君臣、臣民等政治关系的调整,达到限制君权的目的。对于权力关系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国家政治权力仍然在君主手中,权力关系的主体是以君主为首的统治阶层。如此,在比较的视域下,可以看到1 71 8世纪中西方“关系”和“权利”的不同维度,指向的是两条思想发展的路径,西方是民主政治理论的承继与发扬,已然成为现代政治的世界性法则,而中国还困守在专制主义的藩篱之内,雅望真正民主的到来。四、重

37、叠与联系:民本思想中蕴含的民主性因子 西方的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的民本思想无论是在思想本身规律性的演变还是在现实指导实践的作用上,都是不同的路向。中国古代传统社会没有“民主”,就如梁启超先生所言,虽然中国人重视民众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从来没有让民众执政,“b yp e o p l e”原则“中国不惟事实上没有出现过,简直连学说上也没有发挥过”2 3。中国近代民主政治的肇启不是完全的自生性,西方文化的植入与中国原生文化形成碰撞,才于近代的话语系统中激发出“民权”的概念。中西文化的不断交融催动中国传统文化内含的因子发生质变,民主政治才得以孕生,而民本思想就是传统文化中宝贵的资源。“民惟邦本”的主

38、旨即在于指出民众是国家的主体和基础,攸关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政治统治要以民众为基石,重视民众的根本作用,并强调失去民众基础的政权是非正当的,且不会长久。民意是国家政治的导向,具体的治国方略与政策的实施,要充分考虑和尊重民众的意见。“养民”“富民”、保障和提高民众生活是国家强盛的根基,从而应确定为施政要务。民本思想在政治来源、政治价值等根本性问题上对国家统治提出了原则和要求,它“是一个关于价值法则和政治法则的判断,也是一个关于人民的主体资 格 的 判 断,还 是 一 个 关 于 政 治 合 法 性 的 判断”2 4。它赋予了民众主体性的资格,在君主政体内,为民众的利益需求添加了一种必要性,并基于此

39、对国家的政治行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使其重视民众利益、满足民众利益。同时设定了利益的基本范围和界限,以此为原则对君主构成限制,一旦君权过分膨胀、君主行为有失、虐政害民,民众则有权推翻政府。这种呼吁保证民众利益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与西方近代民主意识具有相通性。虽然这种表达民众利益的意愿、要求是出于巩固君主政权的立场,是作为统治之术的重要内容,没有如西方民主制那样,将利益 诉 诸 正 义、获 得 道 德 价 值 的 认 可、转 化 为“权利”,进而上升为国家意志,确立法律地位和资格,由制度进行保障,但它为中国“权利”概念的真正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也为中国思想家接受、糅合西方民主政治文化提供了理论准备和

40、文化资源。尤其是明清启蒙思想对民本思想的更新,加速了传统思想内部民主意识的发酵,减少了西方文化融入、内化的障碍。梁启超先生就此曾有所评述,他认为黄宗羲、顾炎武、唐 甄、王 夫 之 等 明 遗 学 者 的 思 想,在 清 代二百多年间几乎被淹没,但“最近三十年思想界之变迁,虽波澜一日比一日壮阔,内容一日比一日复杂,而最初的原动力是残明遗献思想之复活”2 5。这些启蒙思想家的思想,如反对君主专制、唯物的科学观念、公天下理念下的国家与天下之辨、民族主义、地方分权论等都深刻影响了近代的思想变革,成为近代知识分子开辟民主之路的理论工具。“维新派是以启蒙学者的著作为载体,倡民权共和之说 兴民权之微旨 发挥

41、民主民权之说而引申其绪,目的是把西方文化中的民主主义引入中国。”2 6民本思想在君主制度下确立了民众主体性的价值,明清启蒙思想对君主专制的解剖与反思使君主制度自内部生出裂痕,民众的价值从中不断扩大,形成一股抗力,分解着君主制度。这种价值取向在思武 霞:比较视域下1 71 8世纪的西方民主政治论与中国民本思想1 6 7 想理论的理性阐发下逐渐地靠近近代民主思想,最终在中西文化的互融中完成了转化。民本思想对中国政治民主化道路的贡献不仅于此,它所提供的理论资源中包含着传统文化的特色,使中国在民主制度建设中能够平衡法治与德治,充分发挥伦理道德的作用,对民主制形成有益的补充,创建立足于文化根本的民主政治

42、。五、结 语“权利”“民主”是西方文明体的核心话语,在西方文明的发展中有着深远的历史源流。西方人不断地从伦理道德、法律、政治、经济、宗教、社会等多个维度解锁人性及人的基本价值,探索实现价值的根本方式。“权利”是中心主题,它沟通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与自然性相关,它涉及生命需求、本性、人道等个体生存意义,与社会性相关,它是社会组织原则、国家权力基础、民族理想目标等群体共性价值的凝结与体现。“民主”则是人类进入社会,在国家意义上彰显人的权利,保障人的权利的制度化方式。从古希腊、罗马开始,“权利”与“民主”就在思想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范畴初奠始基,而后经过流转、扩充、蜕变,至1 71 8世纪启蒙思潮

43、,近代意义的“权利”即“人权”“民主”活跃于西方文明价值体与社会实体。理性主义下的“权利”观、“民主”论是启蒙思想的宏旨要义,也是对西方文明乃至人类文明的丰伟之献。人的“权利”“民主”在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文化的话语系统中是没有直观存在的。中国传统思想对人的生存及价值的关注脱胎于以父权为核心、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制社会文化,致使对人的思考从最开始就建立在等级范围之内。在家国同构的宗法社会中,对人的初始基本认识是民为国家统治的基础,也就是民本思想的肇端,后经儒家的经典阐发,进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区域,成为帝制社会君主政治的指导箴言。至明清启蒙思想勃发之时,思想家们从自然角度发挥人性及人的权利,以此

44、突破理学的限制。此时对人的权利的诘究仅是从自然属性出发,于理学束缚中解放人性,对于人社会属性中的权利分析没有实质性的表现,仍然是在儒家传统政治文化内对民本主义进行更高层次的阐扬。中国传统文化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基础和灵魂,而比较意识是全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中西比较视域下不断挖掘和更新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是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和建设的必由之路。民本思想是对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动态思考,由此凝结而成的文化成果,它代表了中国古代传统思想中主流的政治文化观。同时,它也是中国传统思想中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和价值取向,跨越了社会阶层、思想流派之间的差距,乃至超越了 时空的 限 制,

45、“澈 上 澈下”,源远流长,流经“圣哲贤人之心”“志士仁人之心”“专制君主之心”“贯穿了中国历史大地之心”2 7。它深具连续性和包容性,这些都是中国文化的突出特质,全面而深入地认识中国文化,民本思想是尤为重要的内容。在新时代语境下对民本思想重新解读,并进行创造性的发展与转化对于理解中国的价值观念与政治文化、总结既往经验、升华固有理论具有时代价值和意义。参考文献:1雅克马里旦.人权与自然法M.吴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 0 1 9.2耶夫西蒙.自然法传统 一位哲学家的反思M.杨天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 0 1 6:1 0.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6、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 9 7 2:5 3.4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 9 5 9.5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 9 8 3:3 0 4-3 0 5.6程俊英.诗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 9 8 5.7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 政治学 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 9 9 2:1 1.8浦兴祖.从“理想国”到“代议制政府”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 9 9 0:3-4.9詹姆斯格里芬.论人权M.徐向东,刘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 0 1 5:1 2.1 0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

47、务印书馆,2 0 0 3:5.1 1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M.彭刚,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 0 0 6:4 7.1 6 8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0 2 3年第5期第4 6卷1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 9 8 1:1 2 8 4.1 3王先谦.荀子集解M.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 9 8 8:1 7 6.1 4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0 0 0:1 9 7.1 5董仲舒.春秋繁露M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2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 9 8 8.1 6浦起

48、龙.史通通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0 9:2 7 0.1 7管子(附戴望校正)M王云五.国学基本丛书简编本:第2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 9 3 6:9 1.1 8何兆武.杂草集天赋人权与人赋人权 卢梭与柏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 0 1 9:1 3 2.1 9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0 1:6 9.2 0张分田.民本思想与中国古代统治思想:上册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 0 0 9:4 4.2 1冯天瑜,谢贵安.解构专制:明末清初“新民本”思想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 0 0 3:1 0.2 2唐甄.潜书M.吴泽民,编校.

49、北京:中华书局,1 9 6 3:1 2 7.2 3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1 9 9 6:2 4 6.2 4夏勇.中国民权哲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 0 0 4:8.2 5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 0 1 1:3 5.2 6朱义禄.逝去的启蒙:明清之际启蒙学者的文化心态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 9 9 5:1 5 6.2 7金耀基.中国民本思想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2 0 0 8:5.Ac o m p a r a t i v ep e r s p e c t i v eo nw e s t e r nd e m o c r a t

50、 i cp o l i t i c a l t h e o r ya n dC h i n e s ep e o p l e-o r i e n t e dt h o u g h t f r o mt h e1 7 t ht o1 8 t hc e n t u r yWuX i a(S c h o o l o fH i s t o r i c a lC u l u r ea n dT o u r i s m,L i a o n i n gN o r m a lU n i v e r s i t y,D a l i a n1 1 6 0 8 1,C h i n a)A b s t r a 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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